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罪犯教育学的心得体会

罪犯教育学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8-04-08 21:13

罪犯教育学中贯彻以理服人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以理服人原则 以理服人原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坚持摆事实、讲道理,用说理的方法,对罪犯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在教育改造中,贯彻以理服人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一)坚持摆事实,讲道理 (二)坚持疏通引导 (三)坚持耐心说服 (四)以情感人,情理结合 四、循序渐进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是指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必须根据罪犯思想转变和知识积累的客观规律,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逐步提高罪犯的政治思想觉悟,提高文化知识和生产技术水平。

《犯罪心理学》心得体会

犯罪心理学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

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研究什么

这实质上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

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

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

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

⑵研究哪些课题。

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主要有: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成因、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何谓犯罪及犯罪的社会关系: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的特征:一、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二、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 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根据我国刑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1.犯罪客体。

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方面。

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有些罪的犯罪构成还要求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使用特定的方法。

3.犯罪主体。

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

有的犯罪构成还要求特殊主体,在少数犯罪中,单位可以成为特殊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行为人有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

有些罪的犯罪构成还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步骤:1.建立假设。

通过观察如果对未知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进行尝试性或假设性的推测,也就是提出问题。

2.搜集资料。

建立假设后,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

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问卷法、个案追踪法等。

3.分析资料。

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是指系统化和简约化。

4.做出结论。

即验证假设的过程,确定假设的正确与否。

答案补充 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

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

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

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

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

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

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答案补充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研究什么

这实质上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

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

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罪犯教育的特点百度知道

经过二十几年来的证明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一做法确的、行之有效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监狱社会帮教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社会和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上的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长期以来,监狱社会帮教工作受诸多传统因素制约,一直未能在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使这一有效教育形式始终难以在高墙内找到应有位置。

当前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主要靠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而对社会帮教在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上的重要作用认识不高,导致对社会帮教工作不够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的历史原因,监狱机关处在一个封闭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对监狱缺乏了解,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缺乏认识,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始终保留着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机关的责任,与社会没有关系的思想,特别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由于认识上的偏差,社会公众在观念上把监狱服刑罪犯看做是社会上的“渣滓”。

只能严惩,不能施以帮助教育,否则就是“立场”不坚定。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随着科学地认识犯罪原因,社会公众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即对监狱服刑罪犯由完全排斥到逐渐宽容,认为他们既是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害人者,又是需要社会力量予以帮助教育的一个特殊群体。

但总体上对罪犯的帮教工作还缺乏认识,主动性不强。

这是影响和制约社会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的主要因素。

  (二)社会帮教面窄,帮教形式单一。

  在社会帮教过程中,由于社会参与帮教人员少,需要接受帮教罪犯较多,无法满足每一位需要帮教的罪犯,造成实际受帮教罪犯过少,只能从罪犯当中选出一小部分接受帮教。

并且,参与社会帮教人员多是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对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法律、道德等方面内容教育,而对于一些需要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帮教人员较少,总体帮教面窄。

在帮教形式上,在具体的帮教活动中,主要做法是请罪犯亲属来监看望、安慰、鼓舞罪犯,以促进罪犯能够安心改造;请社会团体到监对罪犯进行道德、理想、前途教育,增强改造信心等方式,缺少帮教“互动”,形式比较单一。

  (三)社会帮教活动次数少,流于形式。

  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以及随着监狱工作的发展,监狱越来越注重生产效益,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生产上,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有所弱化,社会帮教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显然被忽视。

主要表现在各种帮教活动次数太少,一般每年三到四次,且过多流于形式,没有取得较好实效,有的甚至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而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教育效果。

以某监为列,每年监狱都会邀请社会相关人员进监帮教,并分发慰问品,主要帮教人员有周边县、市政府机关、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等,为罪犯做形式、政策、道德教育,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指导等,但次数不多,且受帮教对象有限,一些地区边远特别是外省籍服刑人员,长期缺少社会帮教.

紧急

1

罪犯教育学,看范例回答。

《禁毒教育》心得体会  毒品的对人类的危害是十分可怕的。

大家可能听说过吧。

一些不安好心的外国人,把大量的鸦片运进了中国,并在中国大肆销售,将当时的中国由一个具有相当国力的国家变成一个谁都可以欺负的国家。

当时官员抽鸦片,无心问政;老百姓抽鸦片,没有钱就卖儿卖女。

整个中国,民不聊生,死气沉沉。

  这些年由于国际毒品的泛滥,毒品像一头张开血盆大嘴的猛兽,正飞快地吞蚀着年轻一代。

至今,我国青少年吸毒的人数在吸毒总人数中比例达85.1%。

据不完全统计,16岁以下的少年吸毒人数有所增加,青少年已成为最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

青少年学生吸毒分子被毒品诱-惑上瘾,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泥坑,成为人类特级的恐怖组织。

  今天,毒品还在危害着人类。

毒品已成现今困扰社会生活最大的祸患,多少人因此失去了学习的机会、丧失了工作能力,背弃了家人与朋友,甚至失去了活在世上的勇气,更为严重的是有人就因这小小的药丸献上了年轻的生命!  北京市某中学生何某从小到大在班上一直是第一名。

然而班上转来了一位新同学,成绩优秀,“威胁”了他第一名的地位,于是他自尊心受挫。

在期末考试时,他孤注一掷,采取作弊的方式,结果名誉扫地,检讨、处分接踵而来。

由于无法承受和面对这一切,他逃遁在毒品的虚幻梦境中,又演绎了一幕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现实中,青少年吸毒已成为一个触目惊心的严重问题。

请大家仔细地想想,这样做值吗?不值。

有很多因吸毒或贩卖

对罪犯进行教育对罪犯重新回归社会的意义有哪些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和谐、稳定、健康。

监狱对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工作不断发展,罪犯的教育改造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化、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来。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历史原因的基础上,对当前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

那么,对罪犯进行教育对罪犯重新回归社会的意义有哪些

  人的社会化需要一个过程:(1)培养就业能力,用科学的理论和思想来改造他们的价值观、价值观,有助于培养罪犯的竞争意识.罪犯的反社会性心理和意识,仅仅是罪犯再社会化的基础和前提.罪犯生产劳动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培养他们的就业能力.一方面看到、科学和文明管理,逐渐克服他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发生的病态,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看出罪犯原来的犯罪意识和恶习、放荡的行为习惯,这也是对其进行处罚的重要目的之一;(3)自我的意识发展欠佳.主要是.1954年8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就必须自觉培养社会主义的竞争意识,使他们与接受过去决裂、反映人类本质的生产活动,主要是、文明化的劳动改造过程中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才能获得适应于现实社会的行为方式.它意味个体放弃原来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使罪犯实际地感受到、强迫劳动,守法意识和道德意识、劳动改造在罪犯再社会化中的作用 我国在1951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反社会性是指犯罪者的人各所呈现出的与社会规则和价值准则想 悖的品质与倾向,犯罪人是属于人类总体的一部分他们与非犯罪人并无生物学上或者人种学上的类的差异.监狱组织罪犯所从事的劳动,说他们是社会成员是因为他们在人的自然属性犯罪人与非犯罪人并无本质的区别.犯罪人与非犯罪者之间的区分只是一种文化的后果,要从新回归社会.这种再社会化就属于这种被动的社会化,他们需要就业:一种是由于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与变迁.一般而言它的对象主要是儿童、行为规范,重新适应社会生活与社会规范的过程;(4)具有不良的性格特征、斗殴.这有利于从文明生产的角度改变罪犯的陋习和恶习.劳动可以使罪犯在劳动中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是可以改变原来的反社会性而再社会化,我们可以认识到.而竞争的实质就是通过比较,犯罪者的再社会化的重点是克服其社会化过程中的病态. 从多年的劳动改造实践来看,也需要再社会化,既对罪犯实行军事管制,有助于他们就业,罪犯在极其闭塞的环境中.在劳动改造中、人生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等等生产规范有关. (四)有助于罪犯出狱后的更好适应社会生活 罪犯在出狱后必须要进行社会生活.按照《劳动改造法》规定.还必须在揭露的基础上转变罪犯的犯罪心理及反社会性意识、遵守操作规程,集体观念和用户观念. (二)有助于转变罪犯的反社会意识 揭露罪犯的犯罪心理,通过劳动盖在、粗野,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在劳动改造中、反映人类历史进步的基本实践活动,这是被动的再社会化、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有助于揭露罪犯的犯罪心理,人们自觉的转变生活方式与行为规范,使这项改造犯人的政策法律化..我国《劳动改造法》更是以专门立法形式加以规定,怎么矫正罪犯的反社会性,建立适应社会的思想认识,与之相适应.罪犯实施了犯罪行为,劳动的情感和习惯等多数心理能够通过劳动的效率,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来,同时犯罪人并非先天注定或者生物遗传: (一)劳动改造有助于揭示罪犯犯罪心理 犯罪是罪犯在其犯罪意识支配下实施的. 罪犯的再社会化是对对罪犯的反社会性矫正,人人又都为他人服务,是一种有益于人民,同罪犯以错误世界观,这个过程需要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消耗,罪犯走上犯罪的道路也有一个过程,罪犯的犯罪心理具有隐蔽性,即是人们按照价值准则进行区分的结果.使罪犯懂得要在商品社会的环境中正常地生产和生活.经过强迫罪犯进行非出自愿的, 动用多方面的力量、罪犯的反社会性及其再社会化 再社会化叫重新社会化是相对于社会化而言的一个基本的范畴. (三)有助于改变罪犯的不良习惯 在犯罪过程上,有助于罪犯出狱后更好适应社会生活,他们的情感和行为方式符合人类情感发展与行为发生的一般规律,出现了一大批应判徒刑的犯人、生产第二”的方针、协调生产活动、监督和训练,为了解决监狱,促使罪犯自觉不自觉地发生着或深或浅或大或小的思想变化,对这种人必须强迫其重新进行社会化,劳动中所包含的改恶从善的赎罪因素,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人生观的你通的观念体系,有可能造成他们成为生活中的弱者.我们说的罪犯的再社会化定义为;但他们又是一类特殊的成员,同时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说明他们与现实的社会不相适应,具体的表现是(1)具有错误的信念体系,而且间接地同服从干警管理. 从罪犯的再社会化;(5)不良的行为方式或者生活的方式已经习癖化,综合分析,由于他们的生存竞争能力与社会上的人不是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经过良好的社会环境,劳动改造在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重点培养他们的社会的意识、遵守活动范围.怎么揭露犯罪心理,只有生产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内容是对他们教导基本的生活技能.(3)培养职业道德观念一、执行技术标准、有所奉献的道德因素才能以物化的形式体现出来,最终的目的是把他们改造成守法的公民.人只有经过社会化.而监狱组织的有益于社会的、严格.它有两种情况、与守法观念、比较艰苦的,并促使犯人在劳动中得到改造、青少年.适应市场的监狱生产,在于追求罪犯重新回归社会:他们具有不同于非犯罪人的特殊的属性,当他们走出监狱、懒散,不啻是一条切实有效的途径,需要实行依法、程序化,重新做人,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是指人由纯生物的人转化成社会的人的这一过程 、教导社会的规范和培养社会角色意识、创造价值的技能因素,遵循“改造第一,多数罪犯养成了蛮横.社会化是一个社会学上的概念.在回归后. 改造罪犯的最终目的.尤其是当今时代,具体来说就是矫正他们被扭曲的价值观念和不良的行为方式、严禁脱逃、人生观、质量,与时代的距离越来越远. (一)罪犯的再社会化及其特征 再社会化是指个体从原来的生活方式向另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转变、盗窃,社会发展一日千里、闹事,并向他们灌输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社会的规范、适应,有助于罪犯摆正个人与市场的关系,改造成为符合社会期人:对犯罪者经过一定的方式的改造.   (二)罪犯的反社会性罪犯是特殊的社会成员,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是对罪犯进行处罚必须予以考虑的,以认同一种新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 ,有助于培养罪犯的职业道德观念,这是主动的再社会化.从大量的生产表现和物化在产品中的种种数据进行精心观察:服务用户的监狱生产、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 罪犯的悔罪感和赎罪感,对罪犯的重新社会化无疑具有实践上的决定性意义、生活态度;另一种是指特殊的带有强制性再社会化. 二,促使他们改恶从善、节约原材物料,不仅直接要求罪犯服从劳动分配,而要矫正这些不良的陋习和恶习,它的教化的对象是越轨者,最终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这种特殊的属性经常的表现就是他们具有较强的反社会性.同时罪犯的再社会化也是一个逐渐引导罪犯适应社会的规范和社会生活的过程、遵循生产发展规律、文化内化的过程、爱护生产设备、价值观念,因而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不以罪犯意志为转移的种种相反的信息刺激、看守所拥挤和犯人坐吃闲饭的问题,是后天长期在不良的社会环境逐渐养成的,信念体系是指人的世界观,在生活上给予革命人道主义待遇,其犯罪心理也与其反社会性相联系,个人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 通过劳动改造,国家组织犯人从事生产建设劳动、价值观为核心的犯罪意识格格不入.这种实践活动按其本性来讲,改造中的动机和目的、破坏生产等基本规范有关,未来的走向和趋势,他们的再社会化也需要一个过程;  (1)具有歪曲的需要结构或者需要的满足经常处于挫折状态,而在集体化,社会通行的价值原则与规范标准、行凶,回到社会.  (2)培养竞争观念,掌握一定的谋生手段和提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能力.  (3)培养市场观念、协作和态度、造福社会.参与竞争的监狱生产、指点生活目标.互相交织的生产联系,在商品生产中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社会化劳动、提倡文明生产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和谐、稳定、健康。

监狱对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工作不断发展,罪犯的教育改造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化,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来。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 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历史原因的基础上,对当前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建议,希望有助于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在今后教育改造上有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社会帮教 罪犯 教育改造 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 改造工作初探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将罪犯改造 成为守法公民,不仅需要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而且还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

一、社会帮教对教育改造罪犯的意义和作用。

我国《监狱法》第61条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办法”。

罪犯是犯了罪而被依法惩罚的人, 是社会特殊的群体,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总体目标。

因此,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促进罪犯教育改造成果,成为现代监狱民警的重点课题。

而社会帮教工作,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它是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载体。

社会帮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利用监狱以外的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辅助教育活动。

它是通过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基本教育手段之一。

它的作用在于能够使罪犯体悟到国家和社会、家庭的温暖,增强罪犯改造信心,鼓励罪犯在希望中改造;能够使罪犯感受到犯罪行为对受害者的伤害,正确认识量刑,促进罪犯责己思过,认罪服法;能够使罪犯及时感受到时代信息,开阔罪犯的眼界,调节罪犯狱内单一生活节奏,丰富罪犯的精神生活,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同时,它还有利于争取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支持,促进监狱工作的整体进步,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监狱良好形象。

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这项活动已进行了近二十年。

由于这项活动对增强罪犯生活信心、鼓励罪犯接受改造、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的帮教已成为中国改造罪犯工作的特色之一。

这里先举一个发生在身边的例 子:某监罪犯邱某(福建省永安市人,23岁,小学文化,犯故意杀人、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0年4月25日入监),入监以来,由于恶习较深,对自己要求散漫,监规纪律意识淡薄,服刑期间经常顶撞民警、打架斗殴,违规不断,民警对其多次谈话教育,均无效果,被监狱列为顽危重点控制人员。

后在查阅该犯档案过程中发现,其家中还有父母、兄弟姐妹等亲人,但从未来探望联系过,经过多方努力,与其家属联系、沟通,协商帮教工作。

经过近半年的帮教,该犯在思想、行为上有明显的改观,改造表现也有较大进步,并获得了减刑1年的奖励。

该案例虽然是社会帮教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一个小小例子,但它反映出,帮教工作尤其是亲情帮教在促进监管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罪犯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它可以唤回一个人的灵魂,找回失去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可以说,撇开社会帮教的教育改造工作是不健全的,是孤立的,只有把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社会力量对服刑罪犯的帮教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是全面的、行之有效的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手段。

二、我国社会帮教工作的特点和种类。

(一)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帮教活动的主要特点是:(1)参加帮教的人员广泛,有党政机关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人员;工会、青年团、妇联的代表;各行业的英雄模范;社会知名人士;社会上的老干部、老教师等;(2)帮教的方式主要是社会帮教人员来到监狱看望罪犯,给罪犯作报 告、讲话等;(3)帮教的重点主要是法制、道德、理想、前途教 育等。

(二)我国社会帮教的种类主要是“两个延伸”,即向外延伸和向后延伸。

所谓向外延伸,是指发动罪犯亲属、罪犯原所在单位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监狱的改造罪犯工作,比如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监狱做规劝、感化工作,组织表现出色的出狱人来监狱现身说法做报告,动员罪犯亲属来监狱做规劝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是监狱与罪犯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的政府签订相互配合、共同教育改造罪犯的帮教安置协议。

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在改造罪犯和社会帮教方面的职责及具体内容。

监狱方面负责做到:对罪犯实施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积极进行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他们参加文艺、体育等有益活动,为他们回归社会后安置就业创造条件;积极做好探监亲属的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家访,经常向他们介绍罪犯的改造情况,充分发挥亲属的特殊作用,等等。

地方负责做到:经常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到监狱对罪犯进行宣传教育,促进罪犯的思想改造;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罪犯亲属工作,帮助解决罪犯家庭遇到的具体困难,依照法律和政策妥善解决出狱人的入户、就业、就学问题,等等。

向外延伸包括亲情帮教和社会团体、个人帮教两个方面。

所谓向后延伸,是监狱在罪犯出狱时,要如实向地方政府介绍其改造表现,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出狱人的安置帮教工作。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刑释人员做好接收、教育、就业指导等帮教工作。

如组织刑释罪犯在网上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为他们与用人单位见面提供条件,并邀请社会用人单位到监狱招聘即将刑释罪犯,提高刑释人员就业的竞争力等。

三、当前监狱社会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二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这一做法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监狱社会帮教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社会和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上的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长期以来,监狱社会帮教工作受诸多传统因素制约,一直未能在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使这一有效教育形式始终难以在高墙内找到应有位置。

当前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主要靠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而对社会帮教在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上的重要作用认识不高,导致对社会帮教工作不够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的历史原因,监狱机关处在一个封闭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对监狱缺乏了解,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缺乏认识,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始终保留着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机关的责任,与社会没有关系的思想,特别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由于认识上的偏差,社会公众在观念上把监狱服刑罪犯看做是社会上的“渣滓”。

只能严惩,不能施以帮助教育,否则就是“立场”不坚定。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随着科学地认识犯罪原因,社会公众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即对监狱服刑罪犯由完全排斥到逐渐宽容,认为他们既是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害人者,又是需要社会力量予以帮助教育的一个特殊群体。

但总体上对罪犯的帮教工作还缺乏认识,主动性不强。

这是影响和制约社会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的主要因素。

(二)社会帮教面窄,帮教形式单一。

在社会帮教过程中,由于社会参与帮教人员少,需要接受帮教罪犯较多,无法满足每一位需要帮教的罪犯,造成实际受帮教罪犯过少,只能从罪犯当中选出一小部分接受帮教。

并且,参与社会帮教人员多是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对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法律、道德等方面内容教育,而对于一些需要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帮教人员较少,总体帮教面窄。

在帮教形式上,在具体的帮教活动中,主要做法是请罪犯亲属来监看望、安慰、鼓舞罪犯,以促进罪犯能够安心改造;请社会团体到监对罪犯进行道德、理想、前途教育,增强改造信心等方式,缺少帮教“互动”,形式比较单一。

(三)社会帮教活动次数少,流于形式。

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以及随着监狱工作的发展,监狱越来越注重生产效益,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生产上,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有所弱化,社会帮教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显然被忽视。

主要表现在各种帮教活动次数太少,一般每年三到四次,且过多流于形式,没有取得较好实效,有的甚至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而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教育效果。

以某监为列,每年监狱都会邀请社会相关人员进监帮教,并分发慰问品,主要帮教人员有周边县、市政府机关、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等,为罪犯做形式、政策、道德教育,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指导等,但次数不多,且受帮教对象有限,一些地区边远特别是外省籍服刑人员,长期缺少社会帮教.

中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200字左右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

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

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小学生要遵守《小学是守则》,员工要遵守公司条例,而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

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

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城市不能随便放鞭炮等等 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

2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

不,不是。

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

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

”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

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

”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

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

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

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3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4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5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

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6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

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

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

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

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

自毁前程

7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种人,而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同。

所以把白纸弄得灰暗一片有时并不是自己所想的

因此家庭是每个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

好的家庭教育就会出好的孩子,反则反之

以下是两个普遍而恶劣的家庭环境

请家长们必须教育好自己儿子的第一课

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

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

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

在家庭无来源或不充足时,那些被娇惯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8 家庭教育的错误引导。

有的父母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贪图享受,往往表现出举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观上不能为孩子当好“第一教师”,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响。

如有的家长经常搓麻将、逛舞厅,不仅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更无精力管教孩子,疏于对子女的家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辩,美丑不分,最终由“小皇帝”沦落为“小囚犯”。

所以每个家庭都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任

要使儿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个美好的家庭环境

请不要给每个张白纸添上灰暗的颜色

9 关心学生是学校教师的神圣职责,差生、辍学生是困难、问题较多的学生群体,他们最需要关心、帮助。

校园抢劫强索案件的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差生或辍学生占很大比例,关心教育管理好这些学生,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抢劫和强索案件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说,学校对差生的漠不关心甚至放弃差生。

学校就一定会自己留下的苦果自己吃。

校风校纪和法制教育宣传教育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是抵制不良影响、预防犯罪最根本的因素。

10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为储户服务。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论罪犯的责任意识教育 论文怎么写

随着社会上暴力犯罪的增多, 监狱内在押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也日趋加大。

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所具有的攻击性, 正日益成为影响监管安全的主要隐患。

对暴力型罪犯教育改造的好坏, 直接影响着监管改造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暴力犯的改造中, 心理矫治处于主导地位和决定性作用。

所以, 更有效的对暴力犯进行改造, 应首先对其心理加以矫治。

罪犯心理是指那些通过一系列刑事诉讼程序, 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并判刑,己被交付监狱、劳教场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的犯罪人的心理。

加强对暴力型罪犯的心理改造, 对确保监狱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改造质量,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 一、攀力型罪犯在改造中的心理特点\ (一)固执、偏激、抵触心理强\ 由于暴力犯长期受不健康心理的支配, 对现实社会尤其是社会制度不满, 在思想上表现为顽固不化、固执己见, 在行为上表现为反抗、怀疑、消极等, 因此在改造期间认罪悔罪意识差。

由于认知水平低下, 对事物的全部和实质不能正确把握和认识, 辨别是非的能力差。

对待和看待事物, 往往只看一点, 不计其余。

大多数暴力犯在其错误偏激思想的支配下, 对消极的社会现象持认同和肯定的态度他们触犯刑律受到惩罚后, 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和他人造成的危害反而错误的认为社会对自己不公平。

在改造中, 排斥和抵触监狱改造政策不服监狱千等的管教, 甚至对抗监狱的一切监管活动以致发生严重的反改造行为。

与他人交往容易产生疏远关系、敌对情绪, 出现心理上的距离。

\ (二)悲观厌世心理表现突出\ 暴力型犯罪由于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 因此刑期一般都比较长,投入改造后, 多数罪犯因罪恶深重、刑期漫长, 表现出绝望的心态, 导致不信任、拒绝或自卑等反应。

有的感到刑期漫长、前途无望, 整天闷闷不乐, 惊悸不安也有的罪犯自甘落后, 缺乏自觉改造的积极态度,破罐子破摔, 混刑度日。

还有的罪犯把自己封闭起来, 拒绝与他人接触, 表现出痴、呆、傻的“ 精神病”症状。

\ (三)改造意识淡薄, 功利思想突出\ 暴力型罪犯, 改造意识淡薄, 在改造中往往是只求过得去,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倾向明显。

在改造过程中, 功利意识突出, 只享受权利, 不履行义务。

有的罪犯甚至和监狱民苦讨价还价如果没有好处和实惠, 则消极改造。

这些罪犯, 完全忘记了自己的罪犯身份和作为罪犯应履行的义务。

\ (四)情绪不穗定, 易激动, 易冲动, 危险性大\ 在暴力型罪犯中, 青壮年居多, 这些罪犯中相当一部分人, 神经系统的兴奋过强, 缺乏对社会、集体、家庭和他人的责任感, 法制观念淡薄, 遇事易冲动, 自我控制力差, 且不计后果, 突发性强, 危险性大, 在很多时候因很小的事就可能引起情绪的急剧变化, 短时间内出现激动状态, 丧失理智。

\ 二、暴力型罪犯心理矫治对策\ (一)选择适宜的心理矫治模式\ 我国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在实践中主要有四种模式发展模式、医疗模式、改造模式和全员训导模式。

发展模式以健康为向导, 专业矫治人员用发展健康的观点看待罪犯, 注重挖掘罪犯的心理潜力, 以提高罪犯的自我认识和生活质量。

医疗模式中, 专业矫治人员以医生和专家的角色将罪犯视为病人, 注重对罪犯心理疾病的诊断和分析, 并制定治疗方案。

改造模式是监狱罪犯心理矫治模式中最常见的一种,它集心理咨询、法制教育、思想教育为一体, 以心理辅导和思想教育为主导, 以咨询、谈话、教导的方式摸清罪犯的心理状况和思想脉搏, 以促进改造的针对性这一改造模式的主体相对广泛, 不以专业心理矫治人员为限最后一种是全员训导模式是指全体监狱人民等察投身罪犯心理矫正工作, 着眼于对罪犯心理训练和发展指导, 要求干替全员提高改造工作的心理策略水平, 在罪犯服刑期间和所有改造场合,全面负起对罪犯全员的心理训导责任, 科学的将心理训练和发展指导活动容入日常的改造工作中来。

\ 综观这四种心理矫治模式的内容和特点, 结合攀力犯的心理特点, 笔者认为, 对暴力型罪犯的心理改造以发展模式和改造模式结合为宜。

暴力犯比较固执偏激生活态度消极, 悲观厌世的心理居主导地位, 抵触心理强, 情绪极不稳定, 这些主要心理特征决定了对暴力犯的改造不应以暴治暴。

应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 采取平等的发展观对待他们要具有比其他罪犯更强的耐性、宽容和亲和力。

\ 暴力型罪犯一般性格恶劣, 服刑期也较长所以对他们的心理矫治工作不可能一气呵成。

应结合其在不同时期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 分阶段的进行在将暴力犯投入监狱的初期, 应以改造模式为主因为在这一阶段, 罪犯刚入狱, 监狱工作人员尚对其心理特征没有具体把握, 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 才能发现这些罪犯所普遍具有的心理特征以及每个罪犯的个体特征, 以增强以后矫治工作的针对性。

改造模式将心理咨询、法制教育、思想教育融为一体, 并且, 在这一矫治模式中, 矫治工作者的专业性相对较低。

这种矫治模式的目的是摸清罪犯的心理状况和思想脉络, 这就为以后有针对性的改造和矫治打下了基础。

在这一时期, 通过对暴力犯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 使其得到初步改造。

但是由于这一矫治模式主体的专业水平不高, 在现实的矫治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

如矫治人员与暴力犯进行交谈过程中有时忽略了他们的感受, 尤其是与消极悲观、易激动的罪犯谈话时。

还会发生冲突, 不能耐心细致的倾听罪犯的倾诉等, 这些情况是改造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常犯的错误。

所以, 在对暴力犯进行矫治中仅采此模式是完全不够的, 会使矫治工作失去针对性。

\ 在改造模式进行一段时间后矫治人员已经对暴力犯的整体及个体的心理特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时如果再采取改造模式已经不能实现改造的效果, 所以, 应转变改造模式, 采用发展模式。

这种发展的改造模式的专业性很强, 实施主体为专业心理咨询员, 在矫治过程中, 以健康的心理为向导, 挖掘罪犯的心理潜力, 提高罪犯的自我认识。

在这种改造模式中, 矫治人员能抓住攀力犯的心理特点和个性特征, 能以平等的身份与罪犯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非常注重尊重罪犯的人格, 倾听他们的倾诉, 也不会随意给罪犯贴上有“ 某某疾病”的标签, 从而减轻了罪犯的心理负担, 降低了他们的抵触情绪, 能让他们在交谈过程中敞开心扉, 表薄其真实的内心世界以平等的朋友身份给其提出建议, 给他们一种内心深处的归属感, 反抗、抵触情绪减弱, 有利于进一步的改造。

这一矫治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充分尊重暴力犯的人格,以平等身份与之交流, 矫治人员也不会将自己扮成专家、医师或教师、父母的身份, 强行向罪犯灌输自己的理论、看法和价值观念。

这种心理矫治模式是对暴力犯心理矫治的优化选择, 是一种适宜的矫治方式。

\ (二)主动娇治与被动矫治相结合, 以主动矫治为主\ 通过基力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 可以看出, 在这四种主要心理的驱使下, 暴力犯很少主动去监狱的心理咨询处寻求帮助进行心理咨询, 悲观厌世的心理使他们消极的对待外界的一切,演薄的改造意识使他们在狱中得过且过, 强烈的抵触心理阻止他们与监狱工作人员交流。

所以, 在这种情况下, 心理咨询室于他们而言形同虚设。

有些暴力犯在服刑期间可能会主动寻求帮助, 进行咨询, 或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但这毕竟是少数, 日趋增株的暴力犯罪和日渐增多的暴力犯加大了监狱的改造难度, 而暴力犯的难以改造性又成为监狱安全的一大障碍因此, 对暴力犯的改造应根据其不同于其他罪犯的心理特征, 采取适合的心理矫治方式。

与社会公共准则相悖离的反社会的生活态度是暴力犯共有的本质特征, 表现为他们低劣的思想素质, 缺乏严肃的生活态度缺乏社会责任感在处理个人和社会、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中, 遵循自我中心的个人主义思想, 行为放荡不羁, 无视社会规范和法律, 守法意识淡薄, 一些正在服刑的犯罪人在进入监狱这一特殊环境时, 其反社会的意识并未立即消失, 而会暂时潜伏起来, 这时如不及时给予矫治, 就可能使其反社会的心理态度朝恶性方面转化, 并逐渐膨胀。

所以, 在对暴力犯改造的初期, 监狱矫治人员要充分发挥改造的主动性, 改变以“ 暴力犯走进咨询室”为主的心理矫治方式, 而是“ 咨询员走出咨询室” , 让监狱内的专业矫治人员在罪犯矫治的前期阶段起主动主导作用。

矫治人员根据前期改造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基力犯的集体心理特征和个性倾向对有相似或相同心理特征的罪犯进行分组, 有针对性的根据每组罪犯的心理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治计划矫治人员可以分组进行, 到罪犯中间去主动与他们谈话交流, 挖扭他们内心向善的本质, 以利于下一步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交流过程中, 矫治人员要注意与他们谈话的语气、语调, 认真观察罪犯的情绪波动, 要控制他们的暴力情绪, 避免与他咐」发生冲突, 要保持充分的耐性和亲和力。

这时候矫治人员不适宜采用医疗模式进行矫治, 因为给他们帖上有“ 某某疾病”的标签会激化暴力犯与监狱改造工作者的矛盾, 加深他们的反抗心理, 增强改造的难度。

矫治人员主动与暴力犯进行交流一段时间后某些罪犯的心理可能会有所改善, 这时应抓住他们在这一时期易动摇的心理特征, 鼓励他们与人交流, 让他们自己走进心理咨询室。

在这一阶段, 应以暴力犯的主动改造为主导, 专业矫治人员起配合和帮助作用, 让罪犯发挥主观能动性, 主动的去改造自己。

在罪犯进行主动改造的过程中, 心理矫治员予以监督,以防他们在矫治过程中发生思想和行为的偏差。

这一阶段应是改造的主要阶段, 注重以罪犯为中心, 重点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性放在重要位置。

在此阶段的教育过程中, 监狱干苦以及心理矫治员不能再扮演道德权成和说教的角色, 而是起管理者、组织者、指导者、帮助者和促进者的作用。

罪犯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构建者, 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被灌输的对象。

\ (三)犯罪心理矫治与犯罪习性娇治相结合, 突出心理矫治\ 对监狱中服刑暴力犯的矫治是通过犯罪心理矫治和犯罪习性矫治得以实现的暴力型罪犯的犯罪习性矫治也是罪犯改造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犯罪习性是长期或多次实施犯罪而形成的动力定型, 往往表现为惯犯、累犯的行为特征具有犯罪习性的暴力犯在实施犯罪的场合, 不需要外界刺激等犯罪诱因的作用, 没有明显的意志选择过程, 这也是暴力型犯罪数不断增加和重新犯罪率不断升高的重要原因。

这种习性一旦形成, 暴力犯就容易保持犯罪的冲动, 他们的犯罪动型总会处于主导地位, 而罪责感、怜悯心总是难以调动。

所以, 对暴力犯应将心理矫治与犯罪习性矫治进行有机结合, 以心理矫治为主, 因为如果罪犯心理得不到矫治犯罪习性也会很难改变。

通过心理矫治促使暴力犯心理发生良性转化, 形成不再犯罪的心理机制, 自我觉醒, 改变不正确的社会态度, 重塑健全人格,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形成他们对社会的罪责感和怜悯心。

在罪犯心理得以矫治的荃础上, 改变犯罪动型占主导地位的局面, 使其罪责感和怜悯心处于主导地位从监禁刑的封闭特点看, 罪犯被剥夺自由是一个法律事实,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仍将回归社会则是客观结果, 。

所以, 这就要求对暴力犯进行犯罪习性矫治, 在监狱中进行新的行为训练, 如严格的纪律训练、健康的集体生活训练和精神文明训练, 促使暴力犯培养适合需要的动力定型, 以适应社会生活。

\ 三、我国监狱挤力犯心理矫治存在的问题和前景展望\ (一)我国目前对基力犯的心理矫治忽视个体间的差异, 在理论和实践上基本上处于引进和模仿西方模式的水平上\ 我们在教育改造罪犯的实践中, 重视群体共性教育, 忽视个体间的差异, 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也重视个别教育工作, 但是, 这种个别教育没有认真系统地研究罪犯个性特征、个体需求及价值取向, 缺少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个别教育多半流于形式所以, 在以后对罪犯进行心理改造的过程中, 不断增强矫治措施的针对性。

我国目前在罪犯心理矫治的理论和实践方面, 基本上处于引进和模仿西方的理论和模式的水平上。

这种引进和模仿固然重要, 但要注重在引进和模仿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

所谓“ 本土化” , 是指我们在引进国外有关心理矫治理论和方法的同时, 应考虑我国的社会背景、传统文化、社会价值取向和中国人的人格特征, 考虑我国罪犯改造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现实状况,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罪犯心理矫治的理论和方法体系严所以, 我国应在继承传统心理矫治方式的基础上, 结合中国暴力犯的人格特点和心理矛盾, 对西方心理矫治的理论和方法加以适当的改造和调整, 总结和应用我国监狱几十年来改造罪犯的成功经验, 建立我国独特的罪犯心理矫治体系和模式。

\ (二)我国幕力犯心理矫治工作还缺乏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目前我国监狱暴力犯心理矫治缺乏心理学专业人员, 并且是少数干替矫治少数罪犯, 心理辅导局限于专业的训练室和咨询室。

前文提及的全员训导模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全员训导模式主张将传统经验与心理训导相结合, 在日常生活和平凡小事上对攀力犯进行文化渗进、潜移欺化的影响, 逐渐转化罪犯的立场和观点。

这种罪犯心理矫治模式是我国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理想模式。

这一模式实现的前提是每一位监狱干苦在作为管理者、教育者的同时, 还是一名心理学专业人员。

但目前我国监狱干苦的整体素质和监狱心理专业人员的数量尚不适合建立这种改造模式。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