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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九届二次全会心得体会

时间:2018-05-14 17:33

思路不开阔是经历太少,见识太短还是思考力度不够

我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责任职责突重点强化措施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深入展组织召市纪委三届五全委扩议全面安排部署2010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与班员认真讨论制定《乌苏市20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级领导班领导干部按照责任制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二十重视抓全市各级班及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加强乡(场)镇党委落实党廉责任制指导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管工作起部署、起落实、起检查做凡必讲;坚持做每半听取班员廉政汇报、经听取管领导相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较履行\\\\\\\\岗双责\\\\\\\\职责三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广党员干部认真习党纪政纪条规习央、自治区委、市委关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公务接待、制止奢侈浪费等面规定使党员干部进步明确行规范增强纪律观念四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觉做提拔使用干部问题严格委全委票决制坚持任唯贤反任唯亲选关全面实行试用期制度非经选举产提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律实行试用期制度五抓源治腐工作认真落实干部任职前廉政谈制度及《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特别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行使作监督重点使各项制度真落实处同进步细化党员领导干部重事项报告制度家庭买卖、租赁房屋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作重点报告内容并存入廉政档案提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六力支持市纪委工作充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协调参谋助手作用七断提高自身廉洁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习并严格执行纪委、自治区及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政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全市廉政文化建设观看反腐电教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进步强化廉政建设重要性、廉洁自律必要性违违纪危害性认识八严格规范自言行带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没利用职权亲属谋取私利;带执行《廉政准则》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断加强世界观改造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践行社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树气保持健康情趣高尚精神追求坚决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主义等消极思想侵蚀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政治本色努力树立民、务实、清廉良形象九坚持民主集制原则重点工作、重问题、重项目安排、额资金使用决策都经市委委议集体讨论事关全局重发展规划重事任免均经市委全委集体讨论坚决杜绝或少数拍板决策现象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较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领导干部重事项报告制度配偶身边工作员均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家身边工作员利用本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如何在创造学习性党支部发挥个人作用

一年来,我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组织召开市纪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与班子成员认真讨论制定了《乌苏市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责任。

二是十分重视抓好全市各级班子及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对乡(场)镇党委落实党廉责任制的指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凡会必讲;坚持做到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廉政汇报、经常听取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较好地履行了\\\\\\\\“一岗双责\\\\\\\\”的职责。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地委、市委有关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公务接待、制止奢侈浪费等方面的规定,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行为规范,增强了纪律观念。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觉做到在提拔使用干部问题上,严格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制,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把好选人关。

全面实行试用期制度,对非经选举产生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是抓好源头治腐工作。

认真落实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及《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特别是把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作为监督的重点,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

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家庭买卖、租赁房屋和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作为重点报告内容,并存入廉政档案,为提拔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

六是大力支持市纪委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

七是不断提高自身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纪委、自治区及地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到全市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观看反腐电教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的认识。

八是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没有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坚决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思想的侵蚀,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政治本色,努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九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都经过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发展规划和重大人事任免均经过市委全委会集体讨论,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拍板决策的现象。

十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较好地执行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均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党支部会议 心得体会

会议心得体会会议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对XX年工作会议两个文件的学习,张文江总裁就XX年工作做了简要回顾,并就未来三年发展战略特别是XX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徐升书记就XX党委工作做了简要回顾和XX年党委工作讲了几点意见。

  通过学习行使我深刻认识到XX年,集团领导团队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全力加快发展建设,努力扩大经营成果,抢抓机遇,埋头苦干,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张文江总裁在简要回顾和充分肯定集团XX年成绩、认真分析集团“xxx”面临的形势与战略任务的同时,着重就未来集团三年发展战略特别是XX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XX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xxxx”重要思想和xx届五中全会、  中央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缆全局,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建设和扩大经营成果两条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员工生活质量为目标,推进战略管理,深化内部改革,加快企业发展,抢抓机遇,埋头苦干,为实施三年发展战略和“xxx”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他强调,明年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重点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快项目建设,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二是坚持“五句话”原则,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营效益和质量;三是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效力;四是实施安全管理战略,打牢安全生产根基,努力构建本质安全型矿山;五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提升竞争能力;六是继续深化内部改革,优化

党员争优创先工作总结 要个人的

一要在补齐短板上聚力攻二要在精准施聚力。

三要在项目上聚力攻坚。

四要在政策保障上聚力攻坚。

五要在统筹力量上聚力攻坚。

六要在问题整改上聚力攻坚。

七要在防止返贫上聚力攻坚。

八要在扶志扶智上聚力攻坚。

九要在夯实基础上聚力攻坚。

中国共产党章程6至11章学习感悟

中国共产党在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

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一大党纲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

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

《纲领》共十五条,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

《纲领》宣布“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规定了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联合第三国际”。

《纲领》也对党的组织章程、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发展党员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个纲领现仅有第三国际保存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俄文版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保存的C·M·维尔巴编的陈公博《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附录《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英文版。

两种外文本均缺第十一条。

两个版本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成中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辑的《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197至199页收录了这两个版本的译文) 二大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

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

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08至510页) 三大修正党章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章程共六章,三十条。

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

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

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35至537页) 四大修正党章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五大修正党章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

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

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

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

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

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并规定“青年团中央,应派代表出席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各级团部亦应派代表参加各级党部机关之常务委员会议,此等团部之出席代表应有表决权。

”修正章程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中,明文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415至421页) 六大党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

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

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在第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在第二章规定“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这是按照列宁建党思想对党员资格作了更为完整的表述。

在关于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方面,规定党员及地方组织要无条件地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并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348至354页) 七大党章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

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

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是每一个党员“一切活动的准则”。

总纲总结了党成立二十四年来的斗争经验,以简洁的文字阐明了党的性质与理论,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二,确定了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

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

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九册第569至577页) 八大党章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

”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

针对党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情况,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

此外,八大党章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如中央委员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党的监察委员会增加了要积极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规、法令的状况;明确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等。

八大党章还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全文载于1956年9月27日《人民日报》) 九大党章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

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在总纲里充满了个人崇拜的错误。

特别是把林彪作为“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列入党章,这在党章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九大党章否定了八大已经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

在组织原则上,取消了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条文,并取消了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

(全文载于1969年4月29日《人民日报》) 十大党章 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

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

十大党章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全文载于1973年9月2日《人民日报》) 十一大党章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

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

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

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等。

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

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

(全文载于1977年8月24日《人民日报》) 十二大党章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

十二大党章的重要特点是:第一,有一个比八大党章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总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马克思主义的规定。

对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

第二,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要求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

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

而且吸取了历史教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四,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体制作了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员会时,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还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第五,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另外,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全文载于1982年9月9日《人民日报》) 十三大修正党章 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

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条。

十四大党章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条。

新党章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

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

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党章,反映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新党章把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

根据中央顾问委员会向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议,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

鉴此,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

(全文载于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

) 十五大修正党章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理论。

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修正后的党章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

(全文载于1997年9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 十六大修正党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

十六大对党章作了几项重要修改,第一、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第二、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

第三、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

第四、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加了新内容。

第五、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

第六、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第七、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

第八、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规定。

第九、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

第十、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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