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合法律的重要性以及我国现状,谈谈全民守法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意义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民守法是法治的重容。
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是以全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为内容形成的法律规则体系,其生命力也必然在于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事关我国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全局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的迫切需要,是在新的起点上完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
全民守法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从本质上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愿望和根本利益的反映,因此自觉守法是主体地位的体现。
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我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文化传统的国家,封建文化中的人治、专制、等级等观念与现代法律精神格格不入。
公民进行有序政治参与必须建立在全民守法的前提之下。
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需要全民守法去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需要全民守法去弘扬和传递,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需要全民守法去推动。
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从传统走向现代、从理论走向实践、从精英走向大众的必然趋势。
苏格拉底说:“遵守法律是一种美德。
”守法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行为规范,一种生活方式。
近代法学家沈家本说:“法立而不守,辄曰法之不足,此固古今之大病也。
”自觉地遵守和执行法律是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只有全社会成员发自内心地尊崇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才不会仅停留在纸面上。
全民守法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全民守法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社会管理的目标在于法的实现。
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社会,使社会管理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实现秩序、民主、公平和正义。
全民守法是政府和公众在良性互动中实现善治的前提。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矛盾相互交织,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释疑解惑,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机制理顺社会关系。
群众的广泛参与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特征。
当前,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动和调整,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意识明显提高。
但是,也要看到一些人在利用互联网等手段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时,因为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而造成网络侵权。
群众不仅是社会事务的参与者,更是良好秩序的建设者。
公民在社会管理中不能扮演消极的、被动的角色。
全民守法是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保证,只有全民守法,人民群众才会在社会管理中表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形成法治共识,社会管理创新才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法治基础。
全民守法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
守法是全民的责任,也是全民的福祉。
全民守法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实现公民权利的保障。
科学立法是把人民群众的意愿通过宪法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全民守法则是依靠人民群众把宪法法律付诸实践。
法治建设的目标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的优越性的根本体现。
人民不仅是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实践主体。
只有坚持全民守法,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使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现实的和潜在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全民守法的核心就是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使自己的全部活动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流动性增大,社会利益多元化、利益格局分层明显,公民对涉及自身利益和权利问题十分敏感,公民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全民守法是一种积极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理性表达和捍卫权利的动态过程。
只有坚持全民守法,才能够将人的需要转化成法律上的权利。
守法与维权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守法是维权的有力保证,而维权也必须依法进行。
人民群众在通过信访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的同时,必须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维护社会稳定。
全民守法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的内在要求。
一个有活力的稳定社会必然是一个全民守法的社会。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法律是规范市场行为、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的重要手段。
良好的不仅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有序流动、物流资金流安全,而且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竞争意识、开拓能力和创造力。
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不仅有利于化解各类矛盾冲突,而且也有利于促进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什么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培育和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极为关键的重要工作,应充分发挥其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由于我国缺乏民主法治传统、封建人治残余仍未根除,许多工作仍然惯性地需要由上而下地推动,这种特殊国情决定了公权力的行使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能够依法办事,使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顺利开展,使自己与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法治状况形成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还能给全社会起着良好的示范作用,引领社会各界人士形成依法行事的共识与合力,使自己与全社会的法治状况形成良性互动。
所以,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将直接决定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影响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果,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
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就像其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思维、战略眼光、辩证思维能力一样。
唯有他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才能对其他社会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示范和感化作用。
唯有他们事先正己,用行动作出表率,才能将依法治国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具体行为中去,才能对全社会形成法治氛围起到滴水穿石之效。
什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党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本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两个“最根本的保证”充分说明了党的领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这是宪法精神、宪法原则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八二宪法”,包括“修正案”。
下文有关宪法的引用均出自“八二宪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根本,从多方面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一、“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从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族人民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的英勇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特别是确认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取得的,实质上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二、从“国家的根本制度”的规定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阶级社会里,群众是划分为各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实际上就是肯定工人阶级通过它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行领导,这从国体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三、从“国家的根本任务”的规定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定了国家建设的根本目标和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规定了实现国家建设目标的根本路径。
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没有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
无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从实现“国家的根本任务”上看,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四、宪法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问题,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存在“要不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问题,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恪守法治精神必须坚持宪法精神,坚持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五、”依法治国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到2010年,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
在有法可依的问题总体解决之后,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
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目标已然确立,关键在于落实。
依法治国的目标,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实现。
1、因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党章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的根本执政原则。
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源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执行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理念,代表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利益。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国家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
中国共产党自身历史方位的成功转变,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累了治国理政的经验。
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这些基本原则,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政治根基。
坚持这些基本原则,就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历史已经证明,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历史将来必将证明,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依法治国为题写一篇自己的感受
依法治国,更要以德治国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民主国家,我们确 立了依法治国方针;然而作为一个文明古 国,我们更要注重以德治国。
百行孝为先,华夏子女最基本的美德 就是孝顺。
自古以来,多少文人雅士孝顺 的故事滋润着我们的心灵。
汉文帝刘恒在 母亲卧病期间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 亲口尝过母亲的药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东汉 黄香夏天为父驱赶蚊子,扇凉床和枕头, 冬天为父暖被;还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等。
这 些看似没什么了不起的举动在古人看来是 可以称得上孝感动天,虽说有点夸张,却 是当代青少年乃至华人应该学习典范,只 可惜现状却是截然不同。
爱刘德华成痴的 杨丽娟,为了见偶像一面,不惜让其父亲 卖血捐肾,其父亲最终无能为力选择了跃 入江里自尽。
愿意为只是陌生人的偶像付 出一切,却从来不回头看一眼被自己逼上 绝路的父亲,这样的女生连孝顺都做不 到,哪里还有美德可言?上海浦东机场的刺 母案同样叫人心寒,一留学生只是因为母 亲不能给予所需的生活费,竟拿出尖刀 砍、刺母亲致重伤,这样的人即使有再高 的文化修养,也弥补不了在道德上的缺 陷。
孝,贯穿千年历史,若在我们这一代 被弱化甚至丢弃,岂不是会被外国人嘲笑? 让我们拨开一点物质、资本的迷雾,拾回 第一美德——孝,人人做到孟子所言的“老 吾老以及人之老”,构建起和谐社会,这样 的中国才能无后顾之忧地再迈向新的辉 煌。
在孝的基础上,“知节明礼”在社会生活 中越来越凸显重要。
一位年轻人到一家汽 车公司应聘,眼看前几个人的学历都比自 己高,便自觉没什么希望了。
当他走进董 事长的办公室时,顺手捡起了门口的那张 渍纸并扔进了垃圾桶。
只因这一个小小的 举动,他就被录取了。
这位年轻人就是制 造了美国汽车业一时神话的福特。
能够看 得见眼前的小事,懂得如何弯下腰,这一 种谦卑的美德正是为当下不少年轻人所缺 乏。
同样是应聘现场,北京某大公司的测 试却让人感叹。
最后几位优秀的面试者被 请进了经理的办公室,在经理外出的二十 分钟里面,他们百无聊赖地拿起了桌面上 的文件,左掀右翻。
结果可想而知——无一 被录取。
随意翻看别人的东西,连尊重他 人这样基本的礼貌都不懂的人,再优秀也 难以取得成功。
人们总会忽略身边的小事,以为它无 关要紧,殊不知一个小举止就可以反映出 个人的修养美德。
个人、社会乃至国家, 都需要“知节明礼”,方能和平共处。
日本、 韩国等不少东南亚国家都在大力宣扬中华 传统美德,因为他们知道,文化软实力的 力量比枪支炮弹来得更为惊人。
而我们 呢,几年来一味追求经济发展,强调法制 建设,落下了文化、道德,若再不重视以 德治国,恐怕只会在无形之中一步一步丧 失了最根本的内在。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上,法律系统需 要完善,但想要真正强大,屹立于世界, 以德治国尤为迫切。
为什么说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开宗明义。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课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辩证关系的重要论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决定性选择。
1840年以来,无数志士仁人探索中国走向独立富强的道路,做过许多尝试和探索。
而近代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
无数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
同时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也决定了,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必须有一个主轴,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四中全会再次明确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破解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提供了治病良方。
中国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期,各种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只有一个强有力的核心来领导法治建设,才能保证社会稳定有序,经济繁荣发展。
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之一,法治建设的进程彰显着政治文明的进程。
中国的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进入了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见。
面对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如何用法治的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理性培塑规范人性品行,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稳扎稳打,行稳致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只有加强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领导核心,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目标。
长期以来存在的人治思维惯性,尤其是少数领导干部迷恋“权力至上”、“个人说了算”,对推进法治的严重制约和负面影响值得警惕。
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带头破坏法治,以个人意志代替党纪国法。
对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处于核心地位,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
要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结合起来,打造法律和党纪两个“笼子”,继续保持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把依规治党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窗口”和“样板”,使党员干部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从而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实现法治国家的最终目标。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在党。
如何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推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
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
立法的科学与否,直接关乎法律法规的权威、实施和效果。
实现立法的科学性,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是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重要一环。
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必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法治思维”、“法治规划”和“监督执法”三方面工作,“首要的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必须做到依法行政。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必须于法有据;二是要让每一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树立法治意识;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有勇气严格执法;四是把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满足人民需求联系在一起;五是政府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勇气接受监督。
将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并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也体现了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信心和决心。
首善之地必须是法治文化之地,市民必须有很强的法治意识。
惟有政府有法治思维、市民有法治意识,才能形成良性互动。
推动全面守法,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
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通过法治政府的建设带动全社会的法治建设,让大家都相信法律、敬畏法律,只有全民守法,才能建成法治社会。
除了加大政府普法力度,用精品艺术潜移默化培育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也是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让孩子们的心灵得到正能量的滋润,是法治中国首善之区面临的重大课题。
政府、教育机构、家长、社会要形成四位一体,共同把优秀文化精品带到幼儿园、学校和社区,带到少年儿童的课外活动中。
建议开展吟诵一首儿歌、唱一首童谣、看一部舞台剧、读一本好书、看一个好展览的“五个一”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对民族文化和艺术的兴趣,弘扬真善美,普及法治意识,让守法的观念深深植根于孩子们的心中。
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
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
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
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
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
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
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
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
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
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
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
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
加强内地同香港和澳门、大陆同台湾的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
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
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各级党委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决定精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一)《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贯彻实施好这两项党内法规,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确保两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把握高标准和底线的关系,既重视高标准引领,又强化底线防守。
每一名党员都要在廉洁自律上自觉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二是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重视抓好广大党员这个大多数.三是把握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功能。
听取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好党对各级社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要探索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