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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务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时间:2020-08-06 14:57

关于检务督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摘要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笔者结合检务督察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改进检务督察工作进行探索,提出建议,为下一步提升检务督察工作质量,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关键词检务督察改革监督作者简介:张连超,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助检员。

中图分类号:D926.4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7.200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为了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首次提出要在检察机关建立以纠正违法、保证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检务督察制度,在2007年总结各地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意味着检务督察制度的全面铺开。

经过多年的实践,检务督察工作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暴露了其中存在的不足。

下面结合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对检务督察工作做进一步思考和探讨。

一、开展检务督察工作调研的意义

如何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机制

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的制度机制:(一)确立开放型的工作模式1.以涉及民生与和谐的内容为重点,不断细化、完善检务公开内容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事项,不流于形式,告知内容的同时,进行解释,告知相应的法律后果。

针对百姓关注的问题,如对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的情况全面公开。

如将受理举报的统计数字分类按月公开,并将举报案件的查处结果,移送案件数量进行公布等。

这样既有利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针对易生腐败的环节,深化检务公开的内容,讲求实效。

将检察机关的立案情况以及是否在办案期限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活动以及是否有超期羁押情况的数字予以公开。

只有将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工作,实际存在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予以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使检务公开制度充满活力,真正起到社会监督的目的。

2.不断规范检务公开工作制度(1)规范权利告知、法制宣传等现有的检务公开制度,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如把需要告知的权利义务内容以文字而非口头形式告知案件当事人,将检务公开宣传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有计划、有深度地进行等。

(2)建立与党委、政府信息获取机制,及时了解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法律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检务公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围绕区域发展的大局开展。

(3)尝试构建司法公开的大格局,建立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包括检务公开在内的司法公开工作。

(4)建立与村官、社区工作者的沟通机制,选任他们担当检务公开的社会联络员、宣传员,由他们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察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

3.不断拓宽检务公开宣传渠道拓宽检务公开宣传渠道,就要在坚持传统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发掘新形式进行检察业务的宣传。

如整合内部资源,利用社会化预防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利用网络、电子介质进行宣传等。

开通检察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检察信息,畅通可以充分利用已经初具规模并逐步完善的检察信息网络,设置专门的版块,公开相应的检察信息,并根据信息网络的特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双向、互动的平台,为他们向检察机关咨询有关问题,进行举报,提出申诉,提供建议等提供方便,使人民群众打破地域、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充分享受检务公开的成果。

(二)健全检务公开的工作机制1.整合资源,构建检察机关内部联动机制。

规范检务公开内容和口径。

由检务公开协调组统一审核检务公开实践中的各种宣传资料,建立起涉及检察各方面职能和具体工作情况的资料库,遇有检务公开活动,相关部门或人员各取所需,由协调组集中印制有关材料、提供有关情况介绍。

2、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

为增强检务公开的有效性和程序刚性,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

如对各个诉讼环节权利义务的告知,举报、申诉结果的反馈,公民申请查询的及时答复等内容,都应当规定为必为性义务,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检察人员严重违反检务公开的规定,不履行告知义务而影响诉讼参与人权利行使的,应当规定惩罚措施。

(三)处理好与保密制度的关系“检务公开”并不是毫无保留地全面公开,而应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对不应公开部分予以保密,是“检务公开”深化发展的制度保证。

各级检察机关应明确“检务公开”下的检察保密范围,厘清“检务公开”与检察保密的界限,确立“检务公开”的保密程序,从制度上解决“检务公开”与检察保密的矛盾关系,保证“检务公开”的健康发展。

浅谈怎样加强检察机关队伍专业化建设

当电极棒锥形部位有白色氧化物时,用较细的研磨纸、橡皮等,将电极棒上的氧化物磨光滑即可,在清除氧化物时请小心电极棒的尖端不要整歪了,磨的次数也不要过多,60的机器在电极棒磨短时,会出现不放电现象。

如何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检察

习总书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内涵。

近日,省委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对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上起好表率,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照思想、量行为,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一、践行严以修身,在信念坚定上作好表率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更高的素质和更好的形象。

因此,作为检察官,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把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要加强党性锻炼。

要以焦裕禄、兰辉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认真对照党章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工作方法意识,把思想和行动上升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做一个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的人。

三要培养高尚情趣。

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切实摒弃“等靠要”思想,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加强对新增检察职责和检察改革的探索研究,着力解决履行职责中的问题和困难。

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完善人品操行,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

二、践行严以用权,在依法履职上作好表率 检察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要坚持公正执法。

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秉公执法,平等、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个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坚决防止选择性办案,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自觉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扩大检务公开内容,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

检察权不是特权和面子,不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是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常怀敬畏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行使检察权,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三、践行严以律己,在清正廉洁上作出表率 “公则明,廉生威”,检察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

一要筑牢思想防线。

时刻以《党章》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十项规定”等严格要求自己,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警醒教育自己,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禁令”,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牢固树立起长期抵制“四风”的思想防线。

二要增强自身建设。

对照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切实做到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事业,以真诚之心对案件当事人。

四、践行谋事要实,在求真务实上作好表率 谋事要实的根本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做到理论与实际的辩证统一。

我们开展检察工作,必须脚踏实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讲真话、干实事、重实效,把心思用在干事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使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举措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一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

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翠屏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战略任务中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要强化执法为民宗旨。

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维护群众利益,通过积极投身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实践,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通过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狠抓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度;通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召开座谈会、走访交谈、案后回访工作等活动,增强检察机关的感召力;通过积极开展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依法治区、法治翠屏建设深入推进。

五、践行创业要实,在敢于担当上作好表率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敢于担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每一件具体事情做起、每一起具体案件抓起,不空谈、不虚为,做到真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真真正正地干在实处、求得实效。

一要严于打击犯罪。

积极顺应群众期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污染等热点,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要严于惩治腐败。

紧紧围绕“环境兴市”战略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保证党的机体健康,维护执政良好形象,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成效。

三要严于诉讼监督。

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不断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践行做人要实,在密切群众上作好表率 做人要实,就是要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比照“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德行天下”的高标准,常修为人之品、常修为政之德,彻底纠正政绩观的偏差,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真正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形象。

一要拓展联系服务群众途径。

结合“联网联户走基层”行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法律七进”活动等方式,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向基层延伸工作力度, 广泛收集群众真实的呼声需求、了解群众对检察官的直观评价、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打牢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以实际行动增强检察机关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着力增强坚持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自觉,掌握群众心理,培养群众感情,增强群众认同,提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纠纷、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能力,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思想问题疏导到位,更好地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真心实意做群众的贴心人。

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凝神聚气,着力打造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检察队伍  在当前日新月异的时代,检察工作要实现激流勇进,需要打造一支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检察队伍。

在队伍建设上,丰台院重点围绕干部和人才两个层面,全面抓好精神信仰、能力水平、创新意识和良好氛围四个方面的建设。

  干部是影响决策能力和执行效果的重要因素。

在干部队伍的建设上,应注重不断加强对中层干部队伍的能力培养,既要大胆提拔和使用年轻干部,又要用好经验丰富的老干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激发中层干部队伍的工作活力;要完善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和奖惩机制,真正做到了干部能上能下。

  人才是决定检察工作发展质量和速度的关键因素。

在人才队伍的建设上,要注重构建人才队伍发展的梯次结构框架和计划,制定科学和完善的人才发展蓝图和工作机制。

更要注重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为锻炼人才和发现人才提供扎实的基础。

  为了推进整体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还应当以不断规范和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来打造信仰坚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以不断强化和巩固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来打造思维活跃、善于发现、分析和解决各类执法问题的学习型队伍,有效促进执法队伍既能注重严格规范执法,又能积极能动地不断创新执法工作新机制,不断增加执法工作新效果。

  二、缜密部署,着力围绕贯彻落实刑诉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自2012年以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各项检察工作均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检察机关应当将贯彻落实两法与推进严格规范执法相统一,化压力为动力,化机遇为挑战,以促使执法专业化水平取得新进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执法精细化管理步入新台阶。

  一是全面开展执法调研。

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全面地调研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新增职能情况。

从目前来看,基层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方面主要增加了批捕环节讯问、出庭支持简易程序案件公诉、电子证据搜集运用、证人鉴定人保护、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和解、没收违法所得诉讼、强制医疗诉讼等十余项新职能;在诉讼监督方面主要增加了接受并审查诉讼参与人控告、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定监视居住监督以及和强制医疗监督等四项新职能。

  围绕基层检察工作如何应对以上新要求和新挑战,应当组织调研骨干根据实际情况分成若干调研课题组开展专项调研,从而为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履行职能、落实两法规定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是努力推动执法标准统一。

应当立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提升区域刑事司法整体水平,主动加强公检法的沟通联系,推动围绕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尤其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加强研究和总结,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移送、审查以及诉讼参与人的权益保障等重要问题形成共识,并签订统一执法标准的相关文件,为公检法在贯彻落实新刑诉法中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

  三是着力加强内部执法管理。

充分发挥案件集中管理部门的功能和作用,加强统一接收分流案件,即由案件管理岗统一负责刑事案件的登记、受理和分案,促进分案工作的规范化和工作效率。

应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实行动态流程监控和预警,避免案件超期;并定期对案件受理、审结和积压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业务部门的业务决策提供工作导向;对办结案件的文书格式和内容、赃证物接收和处理等开展评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四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

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律师提出的各类辩护意见尤其是无罪辩护意见,并将听取律师意见纳入工作规范。

应考虑配备专人全职负责接待律师,延展律师接待时间。

全方位提供复印、扫描、拍照等阅卷方式,进一步方便律师阅卷。

可以考虑设置《听取律师意见簿》,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和反馈。

  五是全面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应联合司法局等各相关单位会签各种工作办法,构建社会调查工作、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新型未成年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应进一步制定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明确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区别与界限范围,确保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得以依照立法原意顺利开展。

应当考虑制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未成年被害人建立司法救助机制,加强对他们的社会救助和保护。

应不断加强理论研讨和交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是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和外部监督。

在加强诉讼监督方面,可以考虑会同区公安分局建立进驻派出所开展监督的新型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力度。

进一步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细则,规范并落实对在押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以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尽快与区公安分局共同研究指定监视居住情况通报机制,为依法监督指定监视居住措施奠定基础。

与区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机制,尽快推动加大财产刑的执行力度。

  在加强外部监督方面,可以考虑围绕新刑诉法关于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听取诉讼参与人意见的规定,积极研究和探索不批捕或者不起诉听证的适用范围、启动方式、工作程序和后续处理模式,推动不批捕、不起诉等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和公开,主动加强外部监督。

  三、找准制约性问题,推动检察执法和队伍建设齐头并进  在贯彻落实两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以不断加强执法工作的进程中,既要注重短期性的工作,注重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更要注重一些长期性的困难或者问题,并着力加以解决。

笔者认为,目前规范执法建设还面临着不小的难题,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办案理念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新刑诉法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程序正当,同时对检察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项新任务与新要求。

在应对原有工作压力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强化保障人权意识和程序正义意识,进一步增强理论研究和探索实践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二是执法办案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新刑诉法在赋予检察机关更多执法职能的同时,也进一步严格和规范了检察执法程序。

如何在法治的强力约束下圆满完成打击犯罪的任务是检察机关当前面临的重大挑战。

要破解这一难题,关键还是要尽快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尽快养成良好的执法办案新习惯。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举措予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和理论研讨。

一方面,要系统梳理一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和推广。

另一方面,要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刑事案件批捕和公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完善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制等重点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办案理念,以确保推进执法规范建设的科学性与持续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一方面,要通过实践不断健全完善已经建立的各项工作机制,使之真正转化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效力持久的工作模式。

另一方面,要针对尚未建立工作机制的新增执法任务和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尽快研究和制定执法细则或规范,不断提高严格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以确保推进执法规范建设的系统性与全面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

一方面,要继续强化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深化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管理效果。

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重点是要进一步规范检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进一步加强不起诉公开听证,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答复,不断提升检察执法办案的公信力,以确保推进执法规范建设的有效性与公正性。

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察�

简单一点告诉你吧,检查辅助人员其实就是为检察官做助理的,就是说是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时候你来做辅助工作,整理材料、整理卷宗、打印文书、去看守所提人等等和检察官办理案件有关的工作。

这些都是为了让你成为一名正式的检察官做准备的。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检查辅助人员也是检察院的正式编制的公务员,是国家干部,属于行政编制的。

制度不够完善,建立制度少,办公室上墙制度不够怎么办

转载以下资料,仅供参考:[篇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过程。

制度的制定和制度的执行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不去制定制度,执行就没有依据;没有执行力,制定的制度就没有生命力,就失去了存在价值。

可以说,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制定出好的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

完善制度建设。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首先需要在建章立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

这主要体现在“三性”上:一是全面性。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项制度,力求覆盖反腐倡廉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构筑全方位的制度防线。

二是针对性。

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呼声最高、最为关切的地方抓起,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突破,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着力降低权力集中和垄断造成的风险。

三是可操作性。

杜绝软话、活话,尽量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严防制度之间相互掣肘;不仅健全实体性制度,而且健全程序性制度;不仅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明确规定违反了怎么处理;不仅做到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相配套,而且做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其他方面的改革相配套,确保制度可行、管用。

完善制度建设。

执行好制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着眼点。

离开了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没有意义。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提升制度的执行力。

为此,需要夯实“三大基础”。

首先,夯实思想基础。

广泛宣传制度,深入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制度、崇尚制度、遵守制度,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其次,夯实群众基础。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执行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以遵守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再次,夯实作风基础。

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制度的执行,敢于碰硬,勇于较真,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以及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的好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文件代替贯彻、以会议代替落实、把制度停留在纸上嘴上的形式主义;处处、时时、事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有法有纪必依、执法执纪必严、违法违纪必究,毫不妥协地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绝不放过,形成“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的良好局面。

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关键在领导。

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提升制度执行力也有一个“两手抓”的问题:一手抓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一手抓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的发挥,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二: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全国检察机关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检察日报>11月28日一版曾报道),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为有助于读者了解<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局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这些年来一直在做,为什么选择这个时机发布新的规定?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经过。

答:近年来,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2011年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并在北京市召开全国现场会,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要把检察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研究,积极推进。

2009年至2011年,高检院先后在北京市原崇文区、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会议,有条不紊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各级检察机关也按照中央要求和高检院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目前,高检院机关有8个内设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全国有30个省级检察院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个省全面推行,10个省开展试点工作,21个省出台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呈现出内容不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成效逐步显现的良好发展态势。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精神和中央纪委<指导意见>,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高检院认为有必要制定<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高检院纪检组监察局将调研起草<实施意见>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

为保证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部署和中纪委<指导意见>的精神,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系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刑诉法、民诉法修订的新情况,成文后反复推敲,几易其稿,先后两次下发各省级检察院征求意见。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又按照十八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作了进一步修改,经高检院党组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

问:下这样大的功夫制定<实施意见>,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

那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检察机关有哪些重大意义?答: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十八大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分析、研判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化解和消除容易诱发腐败的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实现预防腐败的目标。

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纯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

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健全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是防范,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促进检察权正确运行的制度保障。

将“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加强对多发易发问题的重点人员、核心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体现了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的正确理念,为检察权正确行使提供了制度保障。

问:<实施意见>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是怎样规定的?答:关于指导思想,<实施意见>明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六观”,准确把握“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关于工作原则,主要强调“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检察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检察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坚持检察特色,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系统治理,用整体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检察院和检察人员的首创精神,勇于实践,探索廉政风险防控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五是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机构、不同岗位、不同环节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加强分类指导,抓重点、分阶段,稳步推进。

关于目标要求,提出两个方面任务:逐步建立以领导干部、重点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覆盖全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权责清晰、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流程规范、运行顺畅、预警及时,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在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问: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环环紧扣的工作,具体实施中有哪些主要步骤?答:一共分为八个步骤。

第一个是梳理职权事项。

各级检察院依据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和检察机关“三定”方案,按照检察职权、内部管理职权进行分类,厘清和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程序和法律依据等,依法行使职权。

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针对每一项职权,规范运行流程,科学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职位明确、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力。

第二个是查找廉政风险。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的原则,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组织审定等程序,以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和检察职权事项为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第三个是评定风险等级。

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

廉政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为风险最高,二级为风险较高,三级为风险较小。

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各级院及内设机构、个人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经组织审核把关后,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对查找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结合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资料。

廉政风险点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个是制定防控措施。

针对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在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体系,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

第五个是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以及重要内部管理事项的执行,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在执法办案方面,以职务犯罪侦查权、批捕起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职权为重点,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第六个是推进检务公开。

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拓展检务公开途径。

通过检察专线网、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职权事项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行使情况、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接受广大干警监督。

特别是对检察职权、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重大开支项目、资产管理等,要加大公开力度。

通过报刊、网站、公开栏、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检察职权的范围、程序、法律依据,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民主评议、人民监督员和执法办案说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制度机制,不断拓宽监督的渠道,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七个是建立预警机制。

通过领导干部“一报告两评议”、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审计、信访举报、涉检网络舆情、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排查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

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同时,要加强对有关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舆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研判,周密制定和果断实施应对处置方案,及时主动化解风险矛盾。

第八个是深化廉政教育。

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深入开展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认清面临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组织创作题材新颖、教育意义强、干警喜闻乐见的廉政文艺作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促进廉洁从检。

问:我们常讲要抓住主要矛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内容是什么?答:重点内容主要是三个。

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

侧重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目的,重点围绕“落实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班子凝聚力战斗力、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作风建设”六个方面查找风险点。

二是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

侧重以反贪、渎检、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案管、检察技术等业务部门为重点,以保证检察权的公开、透明运行,以防错案、防执法过错、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目的,重点围绕“初查后不立案、立案后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调查核实”、“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十个方面查找风险点。

三是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内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

侧重以保证财、物、车运行合理,严格落实财务规定为目的,重点围绕“票据签批,大额资金、专项资金来源、使用,政府采购、行政费用开支、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开支”、“固定资产和公用物资的增添管理”等四个方面查找风险点。

问:<实施意见>中提到要“实行动态管理”和“强化科技防控”,这两个方面是如何要求的?答:动态管理,是指根据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和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形势变化,定期汇总风险防控情况,研究风险处置任务,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及等级,改进和完善防控措施。

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新的风险和多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和改进防范措施。

科技防控,是指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创新,重视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在防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特别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逐步建立网上防控平台,尽可能将信息来源充足、流程清晰、可控程度较高的关键风险环节和重要事项纳入计算机监控,建立起人机结合的防控机制。

[篇三:制度建设完善务实管用新举措]古人云:“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宪魁强调:“想根治‘四风’,必须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作风建设的积极成果固化为制度约束。

”“建立健全务实管用制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省委很快就出台了“九项规定”,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国(境)管理、简化接待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读书学习等九个方面对作风建设工作进行规范。

省委“九项规定”为常委带头改进作风制定了清晰“路线图”:带头反对本本主义,端正良好学习风气;带头反对官僚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际效果;带头反对享乐主义,保持艰苦奋斗精神;带头反对奢靡之风,弘扬勤俭节约传统。

为确保改进作风取得实效,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治理文山会海,整治秘书配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文件、节庆论坛、出国考察、“三公”经费等问题,并把它当作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当作衡量我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是不是真学、真抓、真改的重要尺度,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省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要想彻底解决作风问题,必须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行动,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

一个时期以来,省委常委班子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务实管用制度的新路。

省委常委班子创新思路、多管齐下,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正确选人用人机制、权力规范运行机制等,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对1978年以来省委制定下发的1073个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进行认真集中梳理,清理出781个不合时宜的文件规章。

今年以来,全省性会议同比下降8%,发文下降13%,省级节庆活动同比下降27%,评比表彰达标减少50%以上。

对全省5960辆超编、超标、借用车辆,采取调剂使用、统一管理、公开拍卖、退回、厂家置换等方式,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对地方使用的184台军警车牌全部予以清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我省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市县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我省将制定出台<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拟修改完善<2013年度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市(地)党政领导班子及省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导向正确、措施科学、考准考实、简便管用、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我省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抓住干部选拔、日常监督等关键环节,制定<黑龙江省从严管理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黑龙江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修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2”法规制度操作规程>,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具体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做到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

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对干部调配、特殊岗位人员配备管理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遵循,我省拟制定<关于省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秘书工作人员配备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密切党群干群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长效化、制度化,我省将制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夯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我省将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通过明确目标、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日前,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工作条例,以刚性制度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

随着制度逐步完善,权力有了更加明确的界限,我省党风政风建设必将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带动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篇四: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制度建设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对企业来说,一个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是企业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根本保障。

就企业制度建设中常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要打造完善的制度体系,须在做好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平衡好执行中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勤于梳理和优化等方面下功夫。

制定制度,要“照镜子”,因地制宜企业制定制度,本是为了培养职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激励和指导职工更高效更优质地工作、固化优秀的管理经验和工作方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然而,在日常工作中,却常见一些制度不易执行、缺乏人情味,执行时也往往“缩水”或“被旁路”。

因此,制定出合用、易操作的制度,需要向现实、向群众借鉴,因地制宜、集思广益。

一方面,要多照照现实这面“镜子”。

一代伟人曾说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编写制度更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国家法律法规、本企业内外部情况、职工思想状况等因素,在确保制度科学性、准确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制度的合理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从而建立一套完全适合自身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

同时,为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编写制度时还要有粗有细,粗的地方符合灵活性管理要求,细的地方符合原则性管理要求。

另一方面,要多照照职工群众这面“镜子”。

在起草制度前,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部门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起草草案后,要进行研讨,广泛征集各部门和职工的意见,以便真正地了解到企业当前的实际状况、职工的真实想法和利益诉求、执行的困难所在。

在此基础上,制度编写者再仔细研究和预判制度出台后将会实现何种效果、执行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以便减少以后操作中的障碍。

执行制度,要“正衣冠”,多方兼顾执行制度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制度只有得到坚决贯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新制度出台后,首先应加大宣贯力度,使职工充分了解和熟悉,便于理解和执行。

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企业媒体和各类宣传载体,通过开设专栏、访谈等方式,加大对新制度内涵的宣传。

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各种干部职工参加的活动、会议的契机加强宣贯。

笔者所在的当涂发电公司就常常利用召开司情发布会、生产调度会、政工例会等机会,组织“主任讲制度”活动,及时宣贯新出台的一些制度,使职工体会到企业制定制度的初衷和目的,明确具体要求,进而更主动地理解和执行。

其次,在执行指导性的规章制度时,企业各部门、单位务必要将其细化为有着明确的“工作内容、目标要求、责任人员、完成期限”的路线图、具体措施或相关表格,使制度更具化和易于执行,确保执行到位、收到实效。

再者,企业要通畅监督渠道,促进制度更好“落地”。

例如,可以在考核机制中引入职工评议。

采用网上评议体系,让办完事的职工为管理人员打分、写评语,并及时保存到后台,监督人员定期将其“广而告之”。

在考核时,职工的评议要被计入到各部门、中层干部、管理人员的绩效积分当中,与工资奖金和职位晋升挂钩。

通过如此客观、公正的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让执行制度不力的人暴露出来并得到相应的处理,让坚决执行制度的人得到肯定、奖励和重用。

“管理是一门艺术”。

在执行制度时,还要平衡“刚”与“柔”的关系。

在解决普遍存在、没有分歧的问题时,要保持制度的原则性,按章办事。

在遇到无制度可依、制度不合理时或从未遇到的个性化问题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不偏离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为了工作便利高效、节约费用、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去解决问题,才能取得好的结果。

修订制度,要勤“瘦身”,优化实用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制度不再适应现实变化,一些规定有着重复性,制度过于繁琐、死板僵化等问题,对此,“瘦身运动”就势在必行。

梳理制度,既要注重制度客体的框架是否符合规范,又要注重制度管理主体是否进行了职责划分。

首先要从源头查起,梳理制度体系的框架是否形成横向分类、纵向分级。

当梳理清楚规章制度的立体网络之后,制度的重复、缺失、杂乱就一目了然。

其次,企业要划分清楚管理制度的建立、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工作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避免管理内容不清、职责不明,造成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的混乱和重复。

制度“瘦身”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删减,更是制度结构、内容、格式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优化。

企业要研判当前的各种制度模块下的体系框架是否完整、独立,确定“瘦身”目标;要研判现行制度与实际工作之间的契合程度和实用程度、优化空间大小、执行过程中的“磕绊”,确定“瘦身”内容;要规范制度的格式,使格式更加标准和统一。

为了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笔者所在的当涂发电公司积极响应上级公司关于制度“瘦身”的号召,对企业制度进行全面盘点,及时废止了过时、不中用的制度;发现有缺失的部分,抓紧制定和补充;对于已有的制度,逐条推敲斟酌,加以细化、补充,使之更加完善、符合实际、便于执行;结合现实的需要,变更制度、合同等公文的办理流程和时限,避免“公文旅行”,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每项制度都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检验和优化。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健全的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质质量。

“努力奋斗,争当示范”团日活动稿

同志们: 今天,全国质检系统青年文明号表彰大会在这里隆重开幕,对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进行命名表彰,并对下一步争创工作作进一步动员和部署。

这是全系统“号、手”争创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标志着全系统“号、手”争创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总局召开这次大会的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把争创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继续引向深入。

同时引导和激发全系统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不断提升争创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刚才,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和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代表作了大会的交流,听了以后很受启发。

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对荣获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受表彰的青年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总局开展的争创全国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得到了团中央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

2001年7月31日,总局成立之初,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伟同志,团中央青工部部长王体先同志,亲自赴深圳为深圳笋岗检验检疫局动检科授牌。

今天,团中央青工部副部长张良驯又亲临会议给予指导,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对他的到来和团中央对质检总局系统争创活动的支持、指导、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一年来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在质检系统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以全系统青年集体为单位,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立足本职,文明从业,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青年队伍,推动质检事业的发展。

总局成立之初,长江局长就对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要求。

一年来,总局认真贯彻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在全国质检系统推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2002年3月19日,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国质检政联[2002]81号),在全系统全面开展了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通知下发以后,总局政工办草拟了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系统征求意见。

在汇总整理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后,争创工作领导小组于2002年6月7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对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进行了审议,并对征求意见中各单位反映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讨论。

根据争创工作领导小组的审议结果,政工办及时修改了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在征得团中央同意后,2002年9月25日,总局和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国质检政联[2002]289号)。

2002年12月9日,总局与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评选表彰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并考核认定2001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国质检政联[2002]348号),对2002年度的有关评选工作做了部署。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系统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从2002年6月份开始,政工办对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和宁波检验检疫局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同时利用深圳检验检疫局和广西检验检疫局举行对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的单位进行挂牌、表彰的机会,对这两家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此外,于2002年8月份对全系统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书面摸底调查,回收了检验检疫系统35个直属局的书面材料和技术监督系统20个局的书面材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疫局和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的推荐,全国质检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争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拟向团中央推荐联合表彰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质检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和拟继续认定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和青年岗位能手个人名单。

经过严格考核和公示,国家质检总局和共青团中央2003年5月29日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质检系统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国质检政联[2003]171号),命名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产地证科等42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等16个青年集体为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江苏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孟东、上海吴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物与食品检验检疫科金翕等9名同志为全国质检系统青年岗位能手。

截至2003年上半年,全国质检系统共有全国青年文明号58个,其中新命名的42个,继续认定的16个;全国青年岗位能手9名。

省级团委命名的青年文明号124个,目前挂牌的为117个,其中检验检疫系统90个,技术监督系统27个。

省级团委命名的青年岗位能手59名,其中检验检疫系统48名,技术监督系统11名。

地市级团委命名的青年文明号179个,目前挂牌的为175个,其中检验检疫系统72个,技术监督系统103个。

地市级团委命名的青年岗位能手165名,其中检验检疫系统53名,技术监督系统112名。

一年来,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使广大青年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提高,进一步促进了质检机关优质服务、文明服务的风气建设,展示了全系统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回顾这一年的争创活动,可谓初战告捷,成效明显,势头良好。

从全系统“号、手”活动的开展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组织健全,机制完善,争创活动成为行业管理行为的重要内容 各质检机构普遍对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十分重视,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质检行业抓队伍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已开展活动的单位都与当地团省委联合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党组一名领导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机关党委(政工办)、机关团委(团支部)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工作。

有的还要求各分支局层层部署,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争创工作组织体系。

自全系统的“号、手”争创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下发以后,许多单位围绕总局下发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具体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

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各单位细化了综合指标、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团的建设、附加分、一票否决7个项目,每个项目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增加了争创工作的可操作性,加强了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规范化管理。

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等制度的制定和出台,使创建标准、目标及日常管理制度更加明确,创建活动日益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同时各单位还通过完善评审奖励制度、强化监督机制、遵循逐级争创原则等机制,使争创活动持续、扎实、有效地推进。

各单位在政策、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也给予了争创单位和个人必要的支持,积极营造争创氛围,最大限度地为争创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外部环境,使得争创活动从一开始就面向基层、面向青年、脚踏实地、讲求实效,为活动的健康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活动的开展具备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二)明确争创主题,创新争创内涵,争创活动紧密为质检中心工作服务 在质检系统广大青年中大力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目的之一就是要在广大青年职工中强化依法行政、服务对外开放和重信守诺的意识,教育青年职工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做好本职工作,在发展质检事业的过程中成才立业。

质检系统争创工作搞得好不好,必须以是否有利于推进质检中心工作这把尺子来衡量。

各单位在争创活动中,紧紧抓住这一主题,围绕质检系统在新形势下的工作特点,不断深化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措施,使争创工作与质检事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既保障了争创活动不走过场,也最终促进了青年和质检事业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

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深圳笋岗检验检疫局动检科成立于40多年前,主要担负供港“三趟快车”所运载活畜禽的检验检疫工作。

他们每天从早上6点开始,工作在层高不到1.4米的畜禽列车上,每天检疫活畜5 000头。

夏季车内温度高达40~50℃,车厢内弥漫的牲畜屎尿味令人眩晕,冬季又常被牲畜屎尿淋得浑身湿透。

虽然特区的发展日新月异,但动检科脏、苦、累的工作状况几十年如一日。

针对如此特殊工作性质和环境,笋岗局动检科围绕艰苦奋斗、爱岗敬业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并以其特殊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2002年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01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今年又被继续认定为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福建晋江检验检疫局检务科作为新出现的一家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青年文明号如何顺潮流、上水平、创一流,他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大通关”为切入点,依托现代信息科技手段,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开通电子平台信息通道,实施集中审、单快速验放的工作模式,推动了检验检疫通关效率的大幅度提高,给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质高效服务,发挥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先进青年集体的创新精神和突击作用。

(三)形式多样,载体丰富,争创活动领域和活动内容不断扩展在“号、手”争创过程中,各单位根据青年人的特点,利用各种载体,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寓创建于工作之中,寓创建于学习之中,寓创建于奉献之中,寓创建于娱乐之中,充分调动了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一是把创建活动作为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提高业务素质的强大载体。

在创建活动中,各创建单位从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入手,组织青年职工深入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创建学习型组织,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知识培训、外语培训等,拓宽青年的知识面,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鼓励青年努力钻研业务,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水平。

二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和“青年文明号进万家”。

各创建单位把为社会献出一份爱心作为争创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积极参与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扶贫救困等活动,营造出了关爱他人、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三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充实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他们的协作精神和集体凝聚力。

各单位根据青年的特点,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使创建活动不生硬,在团结向上的气氛中开展。

(四)“号、手”联动,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 “号、手”联动是争创活动的有力导向。

产生于我们自己系统的这些青年岗位能手是系统优秀青年的代表,对于广大青年来说,他们是活生生的,是现实可学的。

广泛宣传他们的生动事迹,可以极大的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

为此,各单位普遍把创建青年文明号与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结合起来,以“号”带“手”,以“手”促“号”,“号、手”联动,通过他们的先进事迹,带动广大青年职工,在广大青年职工中形成人人学习先进、个个争先创优的大好局面,营造有利于社会进步的良好氛围。

同时,各单位在争创活动中,还以争创工作突出的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为典型,通过各种形式,如举办青年文明号创建负责人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有关资料上网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争创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创建知识,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争创积极性,扩大创建覆盖面,开拓创建渠道,提高创建水平,推动了争创工作的广泛顺利开展。

如深圳、上海、广东、广西、陕西检验检疫局,利用全国青年文明号挂牌的机会,召开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政工和青年工作的领导以及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和青年代表参加的授牌、表彰大会,大力宣传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现实意义。

江苏检验检疫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争创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内部刊物,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争创集体的工作动态和先进事迹进行介绍,在全省质检系统掀起一股争创青年文明号的热潮。

表彰活动和典型的示范作用,极大地鼓舞了各单位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信心,推动了各单位广泛地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广东检验检疫局通过广泛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截至目前,已出现全国青年文明号4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8个,地市级青年文明号13个,全国青年岗位能手2名,省级青年岗位能手19名,有力强化了青年职业道德建设,推动了广东检验检疫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我们质检系统共有近千个青年集体,近万名青年参加了争创活动。

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像一面旗帜,鼓舞和激励着越来越多的青年,正在形成一个创先争优、你追我赶、千帆竞发的势头。

回顾全系统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争创历程,从全国来看,虽然我们开展这项活动起步的时间晚,但在团中央和各地团省委的指导和帮助下,起点高,要求严,工作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对推动质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示范和导向作用。

绝大多数创建单位都把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纳入到单位精神文明创建规范之中,把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与文明窗口、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行业、精神文明创建统一起来,使各类创建活动相互呼应,相得益彰,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新格局:很多基层单位都把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点”,以点带面,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是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对完成质检中心任务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各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以创造一流的业绩为目标,紧紧围绕质检中心任务和职责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创建思路和创建措施,模范地履行职责,高标准地完成任务,自我加压,开拓进取,知难而进,奋发有为,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是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为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提供了有效载体。

在创建活动中,各级党团组织针对青年人的特点,尽心设计创建口号,制订创建计划,确定创建目标,同时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等方法,强化对青年的培养锻炼。

并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要求,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使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蔚然成风,一批优秀青年脱颖而出,许多青年受到了各级党、政、团组织的表彰。

青岛检验检疫局化矿金实验室在创建中积极组织创新增效活动,鼓励青年开展科研活动,有重点地给青年骨干分配科研课题,压担子,做到“青年有科研项目,科研项目有青年”,既保障了任务的完成,也取得了明显的科研成果。

再以山西检验检疫局为例,六年来,山西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和机场办事处先后有5名同志走上了局级和处级领导岗位,先后有10名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四是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提升了质检系统的整体形象。

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认真落实“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16字公约,急服务对象之所急,想服务对象之所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公开办事程序,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置于服务对象的监督之下。

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各级党团组织的赞誉,也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逐步提高,赢得了他们的好评,为质检系统的整体形象争了光、添了彩。

当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争创活动还刚刚起步。

目前,只是有了一些先进“点”,先进的广度还不够;地区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仅满足于“挂牌”,创建的实效不明显;对整个创建活动的认识还有待加强。

这些有待我们进一步改进。

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关心和支持争创活动的各单位领导尤其是基层单位负责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全国质检系统各单位进一步认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使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在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和信用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的广大青年和青年干部表示亲切的问候,希望你们充分发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质检系统在新世纪取得新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工作,推动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开展 “以德治国”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步入21世纪的新的发展时期所制定的重要治国方略。

江泽民同志在新世纪伊始提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再次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

” 这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做出的科学论断,是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的重大发展。

通过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我们不难得到如下重要启示:其一,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

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相辅相成的事业,缺少任何一面,都不能称其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其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仅会对物质文明建设起巨大的推动作用,并且保证它的正确方向。

其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要引导广大的干部群众树立崇高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理论精辟阐述了法治与德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辩证关系。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对于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为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有了良好的道德素质,人们才能自觉地扶正祛邪,扬善惩恶,才能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也才能更有力地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就是我们广大团员青年在团中央的正确指导下对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有益的探索。

一方面,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有益于组织和引导青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培育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确立为人民服务,甘做人民公仆的宗旨意识;端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从业态度;树立干事创业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等观念;养成诚实劳动、文明从业的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

在广大青年职工中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使广大青年职工能辨明是非,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害,从而为在全社会内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创造了条件。

另一方面,青年是我们事业的希望和未来,抓好对青年的培养和教育,促使他们早日成才,既是事业发展所需,也是当务之急。

这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情。

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

能否抓住了青年一代的思想道德建设,是关系到我国能否真正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关键。

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从形式到实质,都是一项很好的创造。

它为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开辟了新时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崭新途径,并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有数据表明,国家十大窗口行业部委公布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中,67.2%是青年文明号单位,这表明,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了广大青年职业文明的提高,促进了基层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行业文明新风的弘扬,促进了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

李长江局长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曾指出,“各级质检部门要以执政为民为根本,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人民掌好权、把好关、执好法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局部与全局、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要坚持从领导机关自身做起,抓政风、带行风,推动争创文明行业活动的开展。

” 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质检系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倡导质检系统职业文明为核心,以扎实的行动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立足本职,文明从业,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服务对外开放的意识,加强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具体体现。

各级党、团组织一定要把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争创活动作为培养青年的基地、岗位成才的摇篮、文明行业的窗口、共青团工作的旗帜,从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给予创建工作充分的关注和指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实现“号、手”活动的“规范发展,创新提升”为总思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内容,拓展领域;规范标准,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提升水平,努力开创“号、手”活动新局面,以“号、手”活动所产生的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抓领导,推进争创活动健康开展 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作为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与行业主管部门联手开展的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这项活动已经从单纯的团组织行为,成为行业行为、政府行为,也是各级党组织抓精神文明建设、抓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各级党政的重视、社会的关注和群众的信任。

因此,要切实把这项活动纳入各级质检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统一部署和实施。

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二)抓队伍,进一步提高青年文明号的整体素质 青年文明号集体中的成员,是当代青年中的佼佼者,又是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实践者。

各级青年文明号要以培养新世纪青年人才入手,提高青年队伍整体素质。

在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是灵魂,是指导我们扩大青年文明号活动名牌效应的政治保证;要用科技文化知识充实青年的头脑,这是基础,这是确保我们扩大青年文明号活动名牌效应应具备的技能和素质。

同时,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坚持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争创工作,正确对待争创活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学会用唯物辩证法对待青年文明号这个荣誉称号。

青年文明号要始终有危机感、紧迫感,要时刻鞭策自己、完善自己。

因为先进不是一劳永逸,争创是个永恒的主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争创活动有用之不竭的动力。

(三)抓管理,确保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导向性 青年文明号重在创建、重在管理。

对青年文明号的规范管理和各项工作机制的完善,才能确保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要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监督制度、淘汰制度、奖励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各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青年文明号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约束机制,真正把青年文明号的评判标准交给群众、交给社会,确保青年文明号常创常新。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公示制度。

把青年文明号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下,增强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

对群众的举报,要立即查处并及时反馈。

也可以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青年文明号活动,视察、指导青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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