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德树人心得体会
立德树人,首先要立“师德”。
“师德”是教师素质的灵魂,即“师魂”。
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其次,它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又不是一般的职业道德,教师劳动的示范性与创造性特点决定了师德不同于一般道德的特殊性。
教育是天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教育的目标是“德才并重,以德为主”;教师的职责在于通过言传身教,培育一代又一代具有高尚思想道德的人才。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被视为社会的典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只有把教育当作崇高的事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师德修养,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才能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光荣称号。
师德的核心是师爱。
“师爱”,一是教师对自身事业的爱;二是教师对学生的爱。
教育事业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只有以自己的生命维系自己热爱的事业,把自己整个身心付给教育对象,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真情献给教育事业,才会有强烈的事业心,才能奠定教育成功的基矗 师爱必然表现为“师风”。
所谓师风,即教育作风。
现代教育倡导教育民主作风。
教育民主作风的基本原则是承认师生人格平等,强调尊重、信任和理解学生,懂得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
为此,要善于与学生作学术思想的平等切磋,并虚心
“志存高远”的下一句是什么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通过对08《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以前旧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比较学习,我发现有许多地方发生了变化,有的是语言表述上进行了变更,更有了部分新的补充,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依法执教、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尊重家长、热爱学生、廉洁从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着眼于处理教师从业过程中的四种基本关系:教师与教育事业的关系;教师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教师与其他教师及教师群体的关系;教师与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关系。
通过学习,本人深有感触。
一、新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不同1.对“德才”要求提高,既要“志存高远”也要“终身学习”2.评价学生观念要改变,不再以分数作为评价标准《规范》不仅在思想、业务上对教师提出“德才兼备”的要求,还对教师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做出了引导。
《规范》指出,教师“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这个要求很符合时代的需求。
”所以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3.教学方式有所改变,高徒未必出自严师《规范》更加切合实际,更加人性化。
比如,在“热爱学生”条目下,旧条款提出“严格要求”学生,新条款则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学习《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有何意义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