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习心得体会 --------------------------------------------------------------------------------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教育活动。
通过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使我对开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
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1、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
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
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
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
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5、严格遵守我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党员。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配合好廉政风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使我体会到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持之以恒,才能得到有效的目标。
只要我不断增强自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的岗位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防范意识,谨守岗位,相信我个人都会远离金钱的诱惑,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美满的工作环境,从而携手为发展信检察
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四项机制检查哪些内容
1、制定并实施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教育计划,将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作为领导班子学习和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廉洁风险防控教育中要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做好学习笔记,参加学习研讨和撰写理论文章、心得体会以及相关的教育活动,为确保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教育提供组织和形式上的保证。
3、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廉洁风险防控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
通过情景教育、案例警示以及知识测试等,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岗位廉政行为教育、廉洁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廉洁意识、廉洁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4、完善并重点落实“一把手”讲廉洁风险防控党课制度,发挥领导干部讲廉政的带头作用。
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教育专题讲座。
从制度上保证“一把手”和领导干部带头讲好廉洁风险防控教育党课,发挥党课的影响力和“一把手”的表率作用。
如何加强岗位人员廉洁风险防控的
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是新时期预防腐败的新探索、新途径,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和实践创新。
当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税务系统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的必然要求。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思想意识层面不到位,风险查找不精准税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主要通过采取风险查找、准确评析、有效防控、检查评估和考核追究等方法,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以规范和制约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为核心的单位廉政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努力消除税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的风险源。
但是,由于干部思想认识、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对开展廉政风险管理重要性的意义理解不同,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抵触心理或敷衍心态,尤其部分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和重点人员,在查找风险点时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思想风险点、职能风险点和岗位风险点等查找不精细,不全面、表述不准确,或泛泛而谈,或无关痛痒,一些深层次的思想风险未能准确查找,起不到该有的警示和防控作用。
(二)制度机制建设滞后,防控针对性不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构建科学惩防体系的重要机制。
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也围绕两权监督制约制定了很多制度办法,这些制度办法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有效保障了各项税收工作健康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动态的变化,风险点也在不断变化,部分制度办法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或制定的有些制度办法照搬照抄,不能因地制宜地地结合单位职能、岗位和队伍情况动态跟进,适时总结、改进该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可能致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指导错位,防控针对性不强,尤其是风险查找和措施制定间隔时间过长,导致部分风险过时、新增风险遗漏、措施过于理论和滞后,对实际思想道德风险、岗位风险、职能风险及制度漏洞风险等防控错位,实际工作中需要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
(三)实际执行力不到位,业务介入能力不足近年来,税务系统一直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与税收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尤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经济责任审计和税务人员廉洁从税制度、税收执法管理制度和税务行政管理制度等,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发展。
但是,仍然存诸多执行力不足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党员干部自身主观能动性方面、风险防控的配套措施制定方面、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人为因素,弹性较大,难以定性定量测评,且缺乏精细衡量标准,容易在执行过程中产生问题和不足。
尤其是纪检部门对税收业务工作介入能力和力度不够,对各类信息化软件运用不熟练,对部分重点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能深入,对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有限,同时,由于税收征管软件各流程运行未能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目前,仍然存在事前预警少,事后补救多,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不够及时,化解不够及时,导致廉政风险多样性和复杂性兼备,具有不易监管的特点,以及需要防范对象配合执行等特点,也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执行难度系数有所提高,执行过程中出现瓶颈和问题的几率上升。
二、大力推进实施廉政风险预防管理的有效措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以规范和制约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权力运行为核心,起始于查、立足于防、着眼于控,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一)坚持教育防腐,细化防控措施一是强化廉政风险教育。
把深入感知、认知廉政风险作为提升防控水平的前提,做到过程和结果并重。
“排雷”、“扫雷”是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样不能忽视,风险查摆的过程也是自我教育和自我防范的过程。
要充分利用日常政治学习等机会,开展理论教育、典型教育、岗位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从而提升廉政教育的渗透,增强自我发现、自我纠正的风险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认知能力、防险意识,使干部职工在耳濡目染中受到了文化熏陶和廉政教育。
此外,还要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进行查访核验等工作,开门评税,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教育在先、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厘清风险种类,规范流程运用。
制定细化严格财务管理的相关实施办法和党组议事规则,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制作工作规程,对权力运行节点的每一项权责进行精细化分工和管理,建立权力相互监督制约,流程环环相扣的基本流程,别是要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各项审批程序,定期分析评估,并采取多种形式将运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突出税收执法权监控,在运行过程中坚持以定岗定责为基础,对税收征管职能进行梳理,对涉及的职能进行合理分权和确认,明确税收执法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文书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界限,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优化运行程序,准确利用各类征管软件,实施流程科技控制,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有章可循,基本做到可视、可防、可控。
(二) 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机制运行一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
在加大岗位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超前防范。
要围绕“人、财、物、征、管、查、减、免、罚”九个环节,将廉政风险防范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进行有机结合,把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经费使用、票证管理、税收执法等作为主要监察项目。
积极健全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建立起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主辅交叉的监督网络,让税务干部权力运行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对外,采取意见箱“集意见”、座谈会“求意见”、个别走访“谈意见”、信访接待“询意见”进行查访核验等工作,收集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增加监督检查的实地效果。
二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目标考核相结合。
要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硬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严格内部检查等手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近年来,目标考核虽在治理“慵懒散”方面起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考核指标太粗不具体、量化标准不统一、检查面宽时间紧、考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人情面子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监督检查整体效果不佳。
尤其是决策权和监督权的一体化,使监督主体和客体时常错位,以致对权力的监督难以实施。
整体监督的乏力,给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者带来可乘之机,也使廉政风险居高不下。
因此,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干部任用、经费使用、资产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加大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相关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进执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对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不力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对拒不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或单位出现廉政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责任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从而切实发挥出制度的效力。
三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
在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方面: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税事项、核定应纳税额、发票领用、税款征收等重点岗位的监督。
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征管行为、税收政策执行、日常办税程序等环节的计算机考核和人工考核,对税务行政处罚、个税双定、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税事项的审核审批,严格落实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则,要围绕税额核定、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监督,通过纳税评估、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税收执法环境的整治,查找税收征管工作漏洞,了解规范执法情况,杜绝不按程序和规定办事,随意执法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围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减免税、所得税税前列支等审核、审批环节加强监督,进行纳税评估、汇算检查、税负调查,数据比对的形式,检验各单位税收征管质量,对出入较大的严格实行问责制,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落实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教育、预防、监督、惩治是基本原则,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没有惩治的教育是空头的教育,再好的制度,如果缺少监督手段不执行,也会形同虚设,只有严肃惩治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才能突显教育的效果,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通过利用考核和检查结果,建立检查底稿、汇总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执法过错预警纠错和过错责任追究,对发现的征管漏洞进行归纳梳理分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
通过定期通报、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行政处理等手段,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的查处。
加大自办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在审核审批、税额核定、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等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报” 侵害纳税人利益等不正之风,通过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促使干部自觉抵御风险、廉洁从税。
如何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远离职务犯罪,保护好税务工作人员,是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特别是在税收工作中的行政管理和税收征、管、查等各个环节,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廉政风险,值得我们深入探析,认真关注和改进。
如何防范企业纳税风险
一、纳税风险的表现企业纳税风险主要包括财务、法律两个方面,主要表现为企业财务方面受到损失,但也存在因违法受到处罚及丧失企业信誉风险。
具体表现为:一是企业盲目纳税。
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税务知识忘缴或少缴了税,或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无知无故多缴纳了税款;二是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筹划结果小于预期值,筹划成本大于筹划带来的收益,其结果大致分为以下两类:一、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少纳税,这可能造成的后果有罚款,多交滞纳金,降低纳税企业的信誉等不良后果,不仅企业会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甚至相关财务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二、税法使用不当,盲目交税,多纳税款,增加不必要的税务成本,而导致企业利润的流失。
二、纳税风险的特征(一)客观存在性。
税收的特点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这些特点决定了企业的纳税风险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企业必须依据税法规定纳税。
只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不论亏损或盈利都会涉及税收,我们无法回避纳税风险的客观存在,不同行业、经营规模、资金状况的企业表现出不同类型的纳税风险。
(二)可控性。
纳税风险虽具有客观存在性,但风险是可控的,风险是对未来不确定性事件的一种反应,是可以通过对现实经营状况的观察、参照经验而加以控制的,运用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掌握风险的规律,形成一套合理的降低纳税风险的内部管理体系,可以提高企业应对纳税风险的能力。
(三)主观判断性。
纳税风险是主客观原因相互作用下引起的,一方面,企业纳税风险的产生与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密切相关,业务素质高、抗风险意识强的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可以建立合理的纳税风险防范体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正确识别、预防纳税风险;另一方面,纳税风险也与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密切相关,税务部门有时会对企业依法纳税的行为做出错误的判断,误认为属于违法行为,这也会造成企业的纳税风险。
三、企业纳税风险形成的原因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的纳税风险分布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它的形成是企业内外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应对纳税风险首先要正确识别风险形成的因素,纳税风险的来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内部原因1.企业管理者理念缺失。
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理念做为企业发展的标杆,会影响企业的纳税行为,错误的纳税理念会造成企业纳税风险的形成。
一是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认为通过社会关系、打法律擦边球就可以少缴税款,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怀着侥幸心理偷税漏税,滥用职权指使会计人员做出与税法相悖的行为,长此以往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风险。
二是有企业管理者在税收问题上进入“税是财务上的事”的误区,由于欠缺应对纳税风险意识,单纯的认为没有收到税务部门的处罚便不具备纳税风险,轻视纳税管理问题,以不懂税法为理由而推脱应承担的纳税义务,将纳税问题全权交由财务人员负责,在决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时通常不考虑纳税因素,财务部门缴纳税款时更是无人监管,造成企业纳税风险的形成。
这些问题在日后都会成为影响企业的纳税风险的因素。
2.企业财务人员纳税意识缺失。
税收问题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切身利益,任何企业运营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缴纳的税款作为企业一项重大成本支出,一定程度上会削减企业的利润,一些企业会计人员缺少正确的纳税意识,为获取管理人员的重视,减少纳税成本,虽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缴税的义务,但为了企业经营利润的不流失不惜隐匿实际销售收入,违法不申报。
3.企业涉税人员素质低,责任心不足企业生产经营与风险控制的有序进行,不仅需要员工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还需要高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目前,部分企业涉税人的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都有待提高,企业员工素质较低,责任心不足,在处理涉税业务时出现的差错率就会增加,不可避免的出现非故意性的违规事件;企业管理层缺少职业谨慎性与专业判断力,一味追求近期利益,只知以权谋私,认为与税务人员搞好关系便能避免纳税风险;企业财务人员身兼数职,缺少责任心而不合规定的处理发票、会计核算处理马虎不得当、纳税申报不及时、税额计算中有所遗漏也不予检查,虽然很多都不是故意进行的违法行为,但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避免的纳税风险。
4.企业不当税收筹划。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纳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进行税收筹划减免税负是毋庸置疑的。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内部减少纳税成本的生产经营行为,筹划方案的确定与与实施都由纳税人主观选择,但方案是否合法有效、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筹划方案的认定,如果方案并不能符合法定规定,则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避税,不仅没有利益流入还会带来罚款等纳税风险。
5.企业与税务部门沟通不畅。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能力极为重要,一些企业财务人员因为性格等原因缺少良好的沟通能力,对税务人员的疑问回答含糊或对自己的账务处理难以解释清楚,导致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核查不能相互配合;还有些纳税人往往以税务人员的意见为主,没有平等自己与税务征管人员之间的地位,出现意见,为了息事宁人常常放弃自己的正确主张。
(二)企业外部原因1.税收法规原因。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还不完善,为了致力于让征纳双方有法可依,财政部、国税总局与各级税务机关颁布的税收法规、规范性文件数量众多。
每年对税收政策的解释也随着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衍生、不断变化,税收政策具有不稳定性,对于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也是为了更好的适应经济的发展,达到调节经济、宏观调控的目的,但企业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有时不能及时动态关注到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将过往的合法纳税变为不合法,就会出现核算失误,造成多缴税或少缴税的风险,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风险。
2.征纳双方对税收政策理解执行不同。
在部分实际涉税业务中,现行的一系例的税收法律政策规定模糊,繁杂的税收法律法规使纳税人理解上产生偏差,甚至税务人员也难免出现差错,征管人员与纳税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与执行不同,客观上就会对处于被动地位的纳税人增加风险。
四、企业纳税风险的控制纳税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任何企业都无法完全消除纳税风险,但是,风险是可以通过合理手段加以防范与控制的,企业不能只是被动的接受风险,也应积极应对与防范,从根本上遏制风险的萌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树立正确纳税理念企业管理层应树立纳税风险管理理念,将纳税风险的管理作为企业文化,融入企业的管理决策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对出现的违规涉税行为及时进行遏制与纠正;其次,企业管理者应意识到,纳税风险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应高度重视企业内部自上而下的紧密配合,企业应将纳税风险控制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将预防风险的意识贯穿各个部门,在合同签订、业务处理、税务处理等方面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层在树立纳税管理意识的同时,也要主动关心税收法律的更新,通过合理途径表达对税收法律的诉求减少企业纳税风险。
(二)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企业的涉税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与专业素质,依法正确进行登记、设置账薄、如实申报、按时缴税等义务。
财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运用专业知识和会计政策,在众多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中,通过比较分析,制定最适用于本企业的,确定纳税计算的基础,熟练掌握会计准则,确认成本、费用、损失等税法差异及差异额,做好合理的纳税调整以此计算纳税金额;关注税收政策,充分了解、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做出符合国家政策与实现企业利益的合理纳税方案。
(三)健全企业纳税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是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任务。
就目前而言,企业纳税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具有特殊性与多变性,其应对措施应随之而改变。
这就要求企业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基础上,而应该将纳税风险问题安排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系统的规划出一套健全的、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四)加强对外沟通能力良好的社会关系是规避风险的有力保障,首先,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交流。
企业的税收公共关系是指企业为了塑造自身良好的组织形象,影响税务机关及社会对企业纳税行为的反应而开展的活动。
建立良好的征纳双方关系,构建畅通的沟通渠道,与税务机关沟通配合,支持税务机关的工作。
比如在接受税务检查时,作为财务人员,要秉持合理合法的原则,通过沟通向税务机关阐明税收处理思路与方法,寻求税务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五)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税务机关严格遵守税收法律,通过岗位责任制的建设,防止执法权力的滥用,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健全征管执法责任制与考核体系,增强税收征管人员的管理水平与队伍素质,一方面抓好税收工作的薄弱环节,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征收管理质量,另一方面,要坚持走培养人才道路,通过教育、培训学习等途径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与水平,加强税务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依法接受纳税企业的监督,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税法普法宣传工作全方位开展税法宣传,扩大纳税信息的输出渠道,整合税收信息,通过税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通过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纳税人的义务与权力,使企业纳税人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降低企业因政策理解偏差而带来的纳税风险。
(七)建设服务性税务机关优质的纳税服务态度可以满足纳税人得到尊重的期望,构建以纳税人为核心,文明、便捷、公平的服务体系,在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社会,充分利用当代技术手段,建立更新税务网站,提供相关的税收政策在线咨询与解答、专设纳税咨询电话、纳税服务大厅增加专门咨询窗口,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友好的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员的满意度。
通过税务工作者文明礼貌的待人方式,良好的工作态度与精神风貌,可以潜移默化的影响纳税人,建立新型征纳关系,提高纳税遵从度,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从而构建良好的纳税环境。
部队安全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
安全队稳定和集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坏的综合反映,安全工作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一)要筑起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抓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根本。
人的控制力,容忍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世界观和人生观。
一个有崇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行,严明的政策法纪观念,懂得真、善、美的人,是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失败以及各种意外变故的。
因此,必须经常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革命人生观教育,使官兵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尽快成熟,在实践中划清是非界限、荣辱界限,增强光荣感,责任感,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消除发生事故、案件的因素,打好安全工作根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
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
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
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
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
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
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
增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
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
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
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
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
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
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
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
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
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
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
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
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
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
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08年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随着我厂“五五”普法活动的全面开展,处在一线的检修团队也掀起了“学法、懂法、用法”新风。
作为一名普通的检修者我也接触学习到了多部法律法规,像《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特别是近期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极大的提高了我的法制观念,强化了我的依法习惯。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它的前身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一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纳入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范畴,如破坏选举、强讨恶要、短信骚扰、破坏计算机系统等,可以说为公民的权益提供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其中行政拘留是短期内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是对自然人最严厉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只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时候有着周密的流程程序,包括受理登记程序、调查取证程序、处理程序、告知程序、听证程序、决定程序、执行程序、结束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把“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写入法律,把“公开、公正”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作为办理治安案件的基本原则。
我想“五五”普法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
“五五”普法是为了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更能够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水平,为构建和谐企业,实现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作为生产一线的一名普通员工,在党委的引导下,通过对多部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个人觉得收获良多。
我们处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法规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并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优化发展环境 心得体会 急用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