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员工擅自对外担保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本人认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规章制度已经规定不得擅自对外担保,违反制度可以解除合同2、规章制度是民主制定,员工明知规定。
符合以上的话,可以以擅自担保解除合同
邮储银行五十个严禁内容是什么
(一)信贷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信贷人员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机构客户的经营活动,或与本机构客户产生经营活动上的资金、生意往来。
2、严禁信贷人员勾结地下钱庄、高利贷人员或利用家庭余款,充当资金掮客,为介绍存款、贷款、保险等金融各类业务收取中介费、回扣等好处。
3、严禁信贷人员在贷款评级授信和贷款“三查”过程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接受借款人安排的各类宴请、娱乐活动,及收受借款人的礼品、礼金。
4、严禁信贷人员违规代替借款人办理贷款申请、替客户签名、取现,或为他人担保贷款。
5、严禁信贷人员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自批自用贷款、越权贷款,怠慢、顶撞、刁难客户,故意推脱、拖延或无故拒绝客户的业务申请,以及向客户承诺未经审批的贷款。
6、严禁信贷人员利用借贷关系违规向借款人捆绑推销、营销其他产品或商品,及要求借款人为亲友安排工作、介绍工程和承揽业务。
7、严禁信贷人员向借款人转嫁考核扣款,及要求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
8、严禁信贷人员及家庭成员利用职务升迁、调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向借款人敛财。
9、严禁信贷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向网点提供客户虚假资料,及与不良贷款户合谋骗取贷款、逃脱债务。
10、严禁信贷人员替客户垫资还款,以及其他有意掩盖资产质量的行为。
(二)综合柜员“十个严禁” 1、严禁在未审核凭单、核实账户的情况下授权、签章。
2、严禁使用他人名章、令牌、密码等进行业务操作。
3、严禁将综合柜员令牌、密码交他人授权。
4、严禁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
5、严禁不按规定保管、交接、使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
6、严禁不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与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轧帐盘核。
7、严禁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
8、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
9、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10、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三)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1、严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上级派驻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2、严禁使用其他柜员令牌、密码办理业务。
3、严禁个人名章、令牌、密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
5、严禁不按规定的频次履行检查职责。
6、严禁违规揽存。
7、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8、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
9、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10、严禁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
(四)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1、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令牌\\\/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令牌和密码。
2、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3、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现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5、严禁在非营业时间办理各项柜台业务,或以各种理由单独滞留或进入营业场所。
6、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
7、严禁私自手工填写或涂改机用存单\\\/折等凭证。
8、严禁私自查阅客户和交易资料,以及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9、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或听从他人指使违规办理业务。
10、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
(五)外部营销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接触邮政储蓄专用日戳或业务公章,严禁接触邮政企业的行政公章或其他公章。
2、严禁接触现金,严禁接触邮政储蓄空白存折、存单、绿卡等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收取客户已经填写的邮政储蓄业务申请书。
3、严禁在柜台外为客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等实际交易性业务。
4、严禁进行任何柜台内业务操作,或兼任柜员、综合柜员、支局长权限的工作。
5、严禁在任一邮政储蓄营业窗口为客户代办存取款、转账、存单质押贷款等邮政金融业务,以及代理各项业务的任何环节如代理存款的转存、挂失、提前支取等。
6、严禁为客户代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密码、证件和贵重物品。
7、严禁代替客户签字。
8、严禁泄露个人客户信息、或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个人客户信息,或将个人客户信息资料带离邮政储蓄机构。
9、严禁经商和投资办企业。
10、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换岗或离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公务员以个人身份为企业或个人承担信用担保,并无严禁规定。
担保法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最深的体会如下:1、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留置、质押和定金5种。
2、担保需要承担偿债责任,并不是一种形式。
3、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4、担保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
5、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6、保证人承担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7、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个人征信系统中对外担保是什么意思
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显示对外担保是指,本人操作过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 指中国境内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财产对外抵押或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章第一节规定的动产对外质押和第二节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权利对外质押,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包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担保、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
列举中国近代签订的条约(时间、主要内容)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英舰“汉华丽”号) 中英《南京条约》 1. 割香港岛给英国 2. 赔款2100万元 3.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 中国东南沿海门户洞开 4. 取消旧的公行制度,英商在通商口岸自由交易 5. 协定关税(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中国丧失了关税自主权 1843年7月22日(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通称《五口通商章程》) 内容: 1. 压低关税,进口货物的税率定为5% 中国成为世界上最低税率的国家之一,海关从此也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作用,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 2. 领事裁判权,英国侨民在中国犯刑事罪时,由英国领事根据英国法律处理 中国的司法权遭到破坏,外国人可在中国为非作歹 1843年10月8日(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 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简称《虎门条约》《中英善后条约》) 1. 片面最惠国待遇。
今后中国与任何国家签订不平等条约出让新的权益时,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 2. 可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建立租界 1844年7月3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二八) 中美《望厦条约》 美获得了扩大的领事裁判权,规定不但中国人与美国人之间,而且美国人与其他外国人在华发生的一切诉讼,“中国官员不得过问”。
并扩大了关税协定权,规定中国要变更关税税则,必须取得美国的同意 1844年10月24日(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法国专使刺萼尼,两广总督耆英在停泊于广州黄埔的法舰阿吉默持号) 中法《黄埔条约》(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共36款,附有《海关税则》。
条约规定除取得英美两国在条约中规定的侵略权益外,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1846年2月(道光二十六年正月),清政府被迫宣布解除1724年(雍正二年)公布的禁止天主教在华传教的禁令。
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 中俄《瑷珲条约》 俄国侵占中国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 1858年6月13(咸丰八年五月三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签订) 《中俄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定立的不平等条约,共十二款 1. 俄国得以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等七处口岸通商,若他国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 2. 俄国得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并派兵船在这些口岸停泊 3. 俄国东正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 4. 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实际上是要借此侵占中国领土 5. 日后中国若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
1858年6月18日(咸丰八年五月初八)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在天津签订 《中美天津条约》(原称《中美和好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美国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共三十款。
1. 清政府倘准许其他国家公使驻北京,应准美国一律照办 2. 增开潮州、台湾(台南)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潮州口岸设在汕头 3. 耶稣教教士得自由传教 4. 扩大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即清政府给其他国家的特权,“无论关涉船只海面、通商贸易、政事交往等事情”,美国得“一体均沾” 5. 确定领事裁判权。
1858年6月26日(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天津签订) 《中英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共五十六款,附有专条。
1. 英国公使得住北京,并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增开牛庄、登州、台湾(台南)、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牛庄口岸设在营口,登州口岸设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 2. 耶稣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传教 3. 英国人得住内地游历、通商 4. 英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 5. 中英两国派员在上海举行会议,修改关税税则 6. 中国给英国赔款银400万两 7. 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
1858年6月27日(咸丰八年)(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天津签订) 《中法天津条约》(原称《和约章程》)。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共四十二款,另订《和约章程补遗》六款。
1. 法国公使得住北京 2. 增开琼州、潮州、台湾(台南)、淡水、登州、南京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登州口岸设 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并在各口设领事官 3. 天主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法国人得往内地游历 4. 凡中国与各国议定的税则、 关口税、吨税、过关税、出入口货税,法国都可“均沾” 5. 法国兵船可以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停泊 6. 中国给法国赔款银200万两。
1858年11月8日(咸丰八年十月初三)(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 《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又称《中英通商章程》)《中英天津条约》 的补充条款。
共十款,附有《海关税则》。
1. 海关聘用英人 2. 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 3. 洋货运销内地,只纳子口税百分之二点五,不再纳厘金税 4. 允许鸦片进口,每百斤纳进口税三十两从此,鸦片公开输入,外货充斥中国市场 《天津条约》总结起来为: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②增开牛庄(后为营口)、登州(后为烟台)、台湾(后选定台南)、淡水(后为汕头)、潮州、琼州、南京、镇江、九江、汉口10处通商口岸;③外国商船和军舰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赔款。
《天津条约》及其附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被迫进一步开放,除沿海和长江中下游的主要城市几乎全部被迫开埠通商外,外国为和传教士还可以到内地游历、传教和通商 1860年10月6日(咸丰十年八月二十二)法军进占圆明园 1860年10月7日(咸丰十年八月二十三)英军进占圆明园 1860年10月24日、10月25日(咸丰十年九月十一、十二日) 中英、中法《续增条约》(又称《北京条约》) 1. 增开天津为商埠 2. 允许华工出国做工 3.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 把天津条约中对英法的赔款各增加为800万两 法国还擅自在条约中文本上加上“任法国教士在各省买田地,建造自便”的条文,为扩大宗教侵略制造依据,但法文中并无此项内容 1860年11月14日(咸丰十年十月二日) 中俄《北京条约》俄国借口调停有功逼迫中国签订 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土地强行划归俄国 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九月七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俄强行侵占中国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 44万多平方公里二地 1879年10月2日(崇厚擅自与俄国签订) 《交收伊犁条约》(即《里瓦基亚条约》) 中国付沙俄“代收代守伊犁兵费”500万卢布,合银280万两,割霍尔果斯河以西及伊犁南境的大片领土给俄国等等 清政府未承认该条约,于1880年1月光绪五年十二月将崇厚革职查问,并正式照会俄国政府称崇厚所议条约“违训越权”“窒碍难行”。
并派清新任驻俄公使曾纪泽于1880年7月(光绪六年六月)赴彼得堡谈判 1881年2月24日(光绪七年正月二十六)(曾纪泽与俄国签订) 中俄《伊犁条约》 收回伊犁九城,取消崇厚所签非法条约中割占伊犁南部大片领土的内容,但是沙俄仍割占霍尔河以西的中国领土 俄占领了伊犁河北岸一片土地,使伊犁无险可守,失去战略意义。
19世纪80年代,中俄根据中俄《伊犁条约》签订了几个边界议定书,沙俄总共割占中国斋桑湖附近7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
1884年5月11日(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李鸿章、福禄诺在天津签定) 《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又称《天津简明条款》《李福协定》) 规定法国“保护”越南、允许法国在中越边境通商、中国退兵等。
1885年4月4日(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九)(英国人金登干以清政府名义签订) 《中法停战条件》 承认《中法会议简明条款》有效;双方停战,法国允将台湾封港事宜撤除,中国从越南撤兵;法国派使来华商议所订条约之细目,再由两国订立撤兵日期。
1885年6月9日(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定) 《中法会订越南条约》(简称《越南条约》《中法新约》《李巴条约》) 中国承认越南受法国的“保护”;中国同意在云南、广西两省的中越边界指定两处开埠通商;中国日后修铁路时,应与法国商办;法军基隆和澎湖。
从此法国的侵略势力伸进我国的云南和广西 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签订) 中日《马关条约》 1. 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2.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3. 赔款日本军费白银2亿两 4.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驶入以上各口 5. 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工厂。
产品运销中国内地时,只按进口货纳税,并准在内地设栈寄存 6. 为保证中国履行条款,日军暂占威海卫。
1896年6月3日(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李鸿章同沙俄财政大臣维特、沙俄外交大臣罗巴诺夫在莫斯科签订) 《中俄秘密协定》(即《中俄密约》,又称《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 1. 日本如侵占俄国的远东领土及中国领土时,中俄两国海陆军应互相援助,并互相接济军火粮食。
2. 在对日本采取军事行动期间,俄国军舰在必要时可以进出中国的一切港湾,当地中国官吏应以物品供应 3. 中国允许俄国于黑龙江、吉林两省地方修造铁路以达海参崴,修路事项,由华俄道银行经办 该约为中俄第一次对日同盟条约,也是中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同盟条约。
使唤沙俄在“共同防御日本”的幌子下夺取在中国东北修筑铁路的特权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根据《马关条约》签订 承认日本在华离有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 1896年10月(光绪二十二年九月) 日本取得在天津、汉口、厦门、福州、杭州、苏州、重庆设立租界的特权。
1898年3月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中国被迫“租借”于1897年11月20日(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德国以武力占领的胶州湾 1898年3月27日(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六日)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 “租借”旅顺和大连湾(两处已于1897年12月15日,即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俄国舰队占领)及其附近岛屿和海面,“租期”暂定为25年。
租借地的范围包括金州所属,租地以北至盖平为“中立区”。
南满铁路由东省铁路公司建造我。
俄国还在满州驻扎军队2.5万多人,把整修东北变成俄国的势力范围,并向长城以南扩张。
1898年4月22日、24日(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二日、四日) 日本迫使清政府承认福建为其势力范围 1898年6月9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英国公使窦纳乐以法国租占广州湾威威胁香港为借口,强迫清政府签订) 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租占九龙半岛,以扩充香港界址:划九龙深圳湾至大鹏湾的九龙半岛的全部,连同这两个海湾之间的海面,以及北纬22度9分以北、东经113度52分和114度30分之间的全部海面和岛屿,“租期”99年。
1898年7月1日 中英《订租威海卫专条》 英国租占威海卫、刘公岛及其附近岛屿和陆岸,租期25年。
1899年9月至11月,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分别向英、俄、德、日、意、法等国提出的所谓的“门户开放”的通牒。
1. 各国在中国的所谓势力范围或租借地内的任何投资和既得利益,其他国家不得干涉 2. 各国运往势力范围内的货物,均按中国现行关税率收税,其税款由中国政府征收 3. 各国对于进入自己势力范围或租借地内的他国船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舶之港口税;或由铁路运输他国货物时,也不得多收高于本国商品的铁路运输费 1901年9月7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奕劻和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英、俄、美、法日、德、意、奥、西、比、荷签订) 《辛丑条约》 1. 赔款白银4.5亿两,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9.8亿两,另有各省地方赔款2000多万两 在4.5亿两的赔款总数中,沙俄抢到了最大的份额,多达1.3亿两,占总额的29% 2. 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中国人不准在界内居住,由各国驻兵把守 3. 拆毁大沽炮台和北京至大沽沿途的各炮台。
在天津周围20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允许外国军队在北京和京榆铁路沿线的山海关、秦皇岛、昌黎、滦州、唐山、芦台、塘沽、军粮城、天津、杨村、廊坊、黄村等12个战略要地驻扎。
禁止把军火和制造军火的原料运往中国,以2年为限;列强认为有必要时,还可处长延长禁运年限 4. 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组织,违者处死。
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否则该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惩办“祸首诸臣将”,在侵略者“被虐”“遇害”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5. 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指定皇族亲贵担任外务大臣,办理对外事宜 6. 清政府分派大臣赴德、日两国谢罪,并在德国公使唤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碑坊;为被毁的外国人的坟茔建立碑碣,以示“昭涤垢雪”《辛丑条约》①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担保;②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③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驻兵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④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由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公职人员能担保贷款吗
公职人员作为自然人是可以为他人的贷款提供担保的。
但是在为他人担保时一定要慎重,在不是非常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为他人担保。
如果你替他人做担保,你们你的个人征信上会有一笔或有负债,而且一旦对方不按时还款,你还有替对方代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