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人格特质
c是错误的,动机是行为起因。
影响人格形成与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人格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先天遗传与后天环境的关系与作用。
心理学家们认为,人格是在遗传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下逐渐形成并发展的。
生物遗传因素 由于人格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特征,因此人格研究者更注重遗传因素的作用。
综合现有的研究结果,作出遗传对人格作用的简要归纳如下: 1. 遗传是人格不可缺少的影响因素。
2. 遗传因素对人格的作用程度随人格特质的不同而异。
通常在智力、气质这些与生物因素相关较大的特质上,遗传因素的作用较重要;而在价值观、信念、性格等与社会因素关系密切的特质上,后天环境的作用可能更重要。
3. 人格的发展是遗传与环境两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人既具有生物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
人在胚胎状态时,环境因素的影开始了,这种影响会在人的一生中持续下去。
后天环境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小到家庭因素,大到社会文化因素。
这些因素对人格的形成与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
社会文化因素 每个人都处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文化对人格的影响极为重要。
社会文化塑造了社会成员的人格特征,使其成员的人格结构朝着相似性的方向发展,这种相似性具有维系社会稳定的功能,又使得每个人能稳固的“嵌入”在整个文化形态里。
社会文化对人格具有塑造功能,还表现在不同文化的民族有其固有的民族性格。
例如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勇敢的民族,这里的“勤劳勇敢”的品质便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的人格特征。
家庭环境因素 研究人格的家庭成因,重点在于探讨家庭的差异(包括家庭结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家庭氛围等)和不同的教养方式对人格发展和人格差异具有不同的影响。
研究发现,权威型教养方式的父母在子女的教育中表现得过于支配,孩子的一切都由父母来控制。
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容易形成消极、被动、依赖、服从、懦弱,做事缺乏主动性,甚至会形成不诚实的人格特征。
放纵型教养方式的父母对孩子过于溺爱,让孩子随心所欲,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有时出现失控的状态。
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多表现为任性、幼稚、自私、野蛮、无礼、独立性差、惟我自尊、蛮横胡闹等。
民主型教养方式的父母与孩子在家庭中处于一种平等和谐的氛围当中,父母尊重孩子,给孩子一定的自主权和积极正确地指导。
父母的这种教育方式能使孩子形成一些积极的人格品质,如活泼、快乐、直爽、自立、彬彬有礼、善于交往、富于合作、思想活跃等。
由此可见,家庭确实是“人类性格的工厂”,它塑造了人们不同的人格特质。
早期童年经验 “早期的亲子关系定出了行为模式,塑造出一切日后的行为。
”这是麦肯依(Mackinnon,1950)有关早期童年经验对人格影响力的一个总结。
中国也有句俗话:“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人生早期所发生的事情对人格的影响,历来为人格心理学家所重视。
需要强调的是,人格发展尽管受到童年经验的影响,幸福的童年有利于儿童发展健康的人格,不幸的童年也会使儿童形成不良的人格,但二者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比如溺爱也可能使孩子形成不良的人格特点,逆境也可能磨炼出孩子坚强的性格。
另外,早期经验不能单独对人格起作用,它与其它因素共同决定着人格的形成与发展。
自然物理因素 生态环境、气候条件、空间拥挤程度等这些物理因素都会影响到人格的形成与发展。
有很多研究说明了生态环境对人格的影响。
另外气温会提高某些人格特征的出现频率,例如热天会使人烦躁不安,对他人采取负面反应,发生反社会行为。
总之,自然环境对人格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在不同物理环境中,人可以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点。
学校教育因素 学校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学生施加影响的教育场所,是成长过程中重要的环境因素。
教师对学生的人格常具有指导定向作用,有研究表明,在不同的教师的气氛中,学生常有不同的行为表现,教师的公正性对学生也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而教师的期望引起的效应称“皮格马利翁效应”另外,学校是同龄群体聚集的场所,同伴群体常对人格的形成起到巨大的影响。
如何改变自己的人格特质
首先是什么让你胆小懦弱 优柔寡断呢
你了解一下自己,是否是某方面的觉得比不上别人
才会这样,那就想办法首先改掉这种让自己胆小懦弱的因素。
釜底抽薪。
我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比较胆小懦弱,花了20多年在改,一般越改越槽糕。
因为想改,所以实质是一直都在否定自己。
现在好很多。
我认为,不要全盘否定自己,然后独立些,不要经常寻求帮助,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不要很容易否定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
真正让自己感到自卑,从而打扰你行为举止的因素,自己要注意,心里知道,不要说出来。
这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如果有良师益友的帮助,记住一定确认他是你的良师益友,远离会伤害你的人,即使暂时不合群也没关系,很多人说一件事,那件事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国人比较喜欢看上去合群,跟风。
那么相信你在2,3年内是会有很大改善的。
什么是人格特质
人格特质是指在组成人格的因素中,能引发人们行为和主动引导人的行为,并使个人面对不同种类的刺激都能做出相同反映的心理结构。
人格特质可概分为 4 种 对於人格特质的研究,早在 1921 年心理学家荣格( Carl Jung )就采取科学方式把人分为直觉型( Intuitor )、思考型( Thinker )、情绪型( Feeler )、和感觉型( Sensor )等 4 种。
此後,心理学家便创造出各种不同的行为模式,有些细分为 16 种或更多种类型,但最常用的还是以4 种作为分类基础。
另外有 2 位行为管理学家东尼‧亚历山卓( Tony Alessandra )和麦可‧欧康诺( Michael J. O'Conor )则把人格特质分为以下 4 种: 1. 指挥者( Director ) 这类型的人果敢、坚定、充满自信,重视效率、喜欢竞争、勇於接受挑战和冒险,在工作上会努力达成目标、注重最後的结果,是天生的领袖和行动者,但是比较霸道没有耐性,常常直话直说,容易得罪人,而且无法容忍别人的能力不足。
2. 社交者( Socializer ) 这类型的人乐观、活跃、积极、热心,喜欢表现、爱说话、爱表达意见,具有创意、直觉力强、人际关系很好,但是注意力无法持久,容易感到无聊,要不断寻找刺激,做事冲动,不注意细节。
3. 协调者( Relater ) 这类型的人友善、随和、愉快,谦虚、有礼,乐於和别人合作,关心别人、宽容别人,但比较谨慎小心、不敢冒险,喜欢照章行事、难有突破、不轻易改变。
4. 思考者( Thinker ) 这类型的人理性、细心、深思熟虑,注重逻辑、善於分析,做事有条理、有规律,重视细节,但比较保守、内向,有时过於吹毛求疵、要求完美,讨厌不讲理的人。
奥尔波特的人格特质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于1937年提出理论,是特质理论当中的典型代表。
该理论认为分为两类,共同特质和。
其中:1、共同特质指在某一社会文化形态下,大多数或一个群体所共有的、相同的特质。
2、另一类是,指个体身上所独具的特质。
又分为三种:(1)首要特质是一个人最典型的、最具概括性的特质,影响到一个人各方面的行为。
(2)中心特质是构成个体独特性的几个重要的特质,大约有5-10个。
(3)次要特质是个体一些不太重要的特质,往往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表表现出来。
我们有没有不自知的优势 还有什么是“人格特质”
每一个人都会有不自知的优势,这种优势,也可以叫潜质或潜能。
比如一个初出社会的新人,去求职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不知道自己适合做什麼。
往往是工作一段时间之後,才被领导发掘,安排在适当的岗位上。
至於“人格特质”,是一种能使人的行为倾向表现出一种持久性、稳定性、一致性的心理结构,是人格构成的基本因素。
人格特质不够好的人,是否很难交到很多的朋友呢
这个也应该跟心理学有关吧
奥尔波特的特质论 特质的定义 心理学家奥尔波特以个别的人格特质为单位,用逻辑与语义的分析方法,把特质界定为个性的心理结构,是个人所具有的神经特性,具有支配个人行为的能力,使个人在变化的环境中给以步调一致的反应。
由于有特质,使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适应行为和表现行为具有一致性。
例如,一个具有强烈攻击性特质的人,对不同的情境会作出相类似的反应。
又如具有谦虚特质的人,对不同的情境也会作出类似的反应。
与领导一起工作时,表现为留心、小心、顺从;在访友时,表现为文雅、克制、依从;在遇见陌生人时,表现为笨拙、尴尬、害羞;在和父母亲共进餐时,表现为热情、迎合;在同伴给予赞扬时,表现为不愿露面、不愿为人注意等等。
与此相反,具有不同特质的人,即使对同一个刺激物,反应也会不同。
一个具有友好特质的人和一个具有怀疑特质的人对陌生人的反应是很不同的。
奥尔波特认为,特质是概括的,它不只是和少数的刺激或反应相联系。
一个特质联结着许许多多的刺激和反应,使个体行为产生广泛的一致性,使行为具有跨情境性和持久性。
但是,特质又具有焦点性,即它与现实的某些特殊场合联系着,只有在特殊的场合和人群中才会表现出来。
例如,具有攻击性特质的人,不会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进行攻击,如对亲戚朋友,一般就不会表现出攻击行为。
特质的特点 1.特质是一种实际存在于个体内的神经心理结构。
2.特质比习惯更具有一般性。
习惯比特质更特殊,它常常是特质的具体表现,特质是对习惯整合的结果。
例如,父母亲鼓励孩子刷牙,孩子天天早上和饭后刷牙,这是习惯。
以后刷牙这一行动溶化于更为广泛的习惯系统中,进一步又整合于个人的清洁倾向中,清洁就成为个人的特质了。
3.特质具有动力性。
特质具有指引人行为的能力,它使个人的行动具有指向性。
特质是行为的基础和原因,它支撑着行为。
奥尔波特认为,特质可以与动机等同。
4.可以由个体的外部行为来推测特质的存在,并且从实际中得到证明。
特质不能直接观察到,但可以从观察一个人多次重复的行为推测并证实特质的存在。
5.特质与特质之间只是相对的独立。
奥尔波特指出个性是一种网状的和重叠的特质结构,在特质和特质之间仅仅是相对的独立,不能把特质看作孤岛。
6.特质和道德判断或标准不能混为一谈。
7.行为或习惯与特质不一致时,并不能证明这种特质不存在。
这因为一种特质在不同个体上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整合;同一个人可能具有相反的特质;刺激情景和一时的态度左右了行为。
人的行为在短暂的时间内就可能和特质不一致。
8.特质可以作为具有此特质的个体的性格来研究,也可以就其在群体中的分布来研究。
特质具有独特性和普遍性两个方面,从特质的独特性来探讨,就是研究这种特质在某一个人的性格结构中的作用和意义;从特质的普遍性来探讨,则要确定人与人之间在性格方面的个别差异。
特质的分类 奥尔彼特首先把特质分为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两类。
共同特质(connon trait)是同一文化形态下群体都具有的特质,它是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下所形成的,并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这是一种概括化的性格倾向。
个人特质(individual trait)为个人所独有,代表个人的性格倾向。
他认为,世界上没有两个人具有相同的个人特质,只有个人特质才是表现个人的真正特质。
他主张心理学家应该集中力量研究个人特质。
奥尔波特又把个人特质按照它们对性格的影响和意义不同,区分为三个重叠交叉的层次。
(1)首要特质(cardinal trait)。
这是个人最重要的特质,代表整个个性,往往只有一个,在个性结构中处于支配地位,影响一个人的全部行为。
(2)主要特质(central trait)。
这是性格的构件,性格是由几个彼此相联系的主要特质所组成,主要特质更不象首要特质那样对行为起支配作用,但也是行为的决定因素。
(3)次要特质(secondary- trait)。
这是个人无足轻重的特质,只在特定场合下出现,它不是个性的决定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