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得体会都有哪些
按照行里统一要求,我认真阅读了《高效能员工工作法则》这本书,感到受益非浅,员工工作心得怎么写。
这本书全面详细的介绍了世界500强企业员工高效能工作的黄金法则,对中国企业员工的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提供了一套如何让低效率员工迅速成为高效能员工的方法。
应该说,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实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什么样的员工才是高效能员工
高效能员工必须做到:1、工作时认真仔细、精益求精;2、对工作、对公司高度负责;3、永远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第一位;4、追求速度、讲求效率;5、敢于创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6、善于学习,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认真第一;责任第一;要事第一;速度第一;创新第一;学习第一。
世界500强企业高效能员工的黄金工作法则造就出了一流的员工和一流的企业。
认真、负责、效率、创新、学习,应当成为我们职业生涯中的永远不可或缺的工作品质。
工作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有没有权利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看我们能不能认真的对待工作。
公司给我们工作,实际上是给我们生存的机会,我们只有认真对待这个机会,才对得起公司给予的待遇,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认真的工作,用心的工作,把精益求精当成认真工作的完美表现;无论在哪一个岗位,始终保持一种责任意识,对客户负责,对团队负责,对公司负责,心得体会《员工工作心得怎么写》()。
一个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员工,在工作的时候,他不是简简单单负一下责任就算了,他会比老板还负责,认真对待工作,他不仅认真,而且还对工作的结果负责,当一个人能对事情的结果负责时,他必能担当起重任。
工作的过程就是解决一个个问题的过程,做正确的事比正确的做事更重要。
在我们实际的工作中常常会患有大企业病:工作流程烦琐、响应速度缓慢,大家都各司其职,按部就班的做事,大家都只是在正确的做事。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能明确的分工,总有分不清的工作,必然出现管理上的死角,这就需要发挥我们的能动性,及时补位,去做正确的事情。
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把自己的工作和公司的目标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通过阅读这本书,感觉最有收获的是要事第一法则。
所谓要事第一,就是把重要的事情放在第一位,先把重要的事情处理完,再去处理其他事情。
要事就是与工作目标有关,凡有价值、有利于实现个人目标的就是要事。
如果一项工作的结果对本部门目标的实现起不了重要作用,或者对今后的工作产生不了长远的影响,那么它就不是要事了。
因此要学会把区分急事和要事,永远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第一位。
只有学会做重要但不紧迫的事情,才能让我们朝着自己的工作目标越走越近,工作越干越出色。
养成“做要事而不做急事”的良好个人习惯,我们对工作才会驾轻就熟。
这样我们就会提前做工作计划、按时复习功课,经常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的状态,避免临阵磨枪的紧张和尴尬。
总之,通过阅读这本书籍,对照自己的实际工作认真反思,感觉自己要把这六项黄金法则当作今后的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目标,在发展形势瞬息万变的今天,惟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有竞争力;惟有不断的钻研,才能站稳脚跟;惟有不断的提高,才不会被人超越。
职场的竞争规则是强者胜,企业的用人标准是有才能者录用。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努力学习,勇于创新,以高度责任感,精益求精的认真的工作态度,让自己成为一个认真负责的高效能员工,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企业管理心得体会
学习企业管理心得体会学习企业管理心得体会篇1:前段时间,我参加了企业管理知识学习培训,接受了系统、全方位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和辅导,受益匪浅。
我深刻领会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管理者,应该如何驾驭整个企业的运作机智,以管理促创新,以创新促效益,从而促使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目前,电力建设在飞速发展,在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大环境下,多种经营企业该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市场份额,在管理中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通过这次学习,结合电力多经企业的行业特点,我个人认为,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要想实现大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首先,要毫不动摇的狠抓人力资源管理。
一个企业的发展,归根结底,在于人才,在于充分挖掘人才的潜力,使其为企业服务。
企业的管理者不在于他像关羽一样千军万马中,取上将首级,也不在于他像张良一样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重要的是他能否找到和使用好这样的人,即识人用人能力的大小决定了一个企业管理者的发展远景。
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刘邦用萧何、张良、韩信,建立汉朝后曾说过,我管理不如萧何,计谋不如张良,领兵打仗不如韩信,但是我成功了,因为我很好地使用他们,大家都成就了一番丰功伟绩。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实施两手抓、两手都要强的职工队伍建设方针。
一方面要继续面向社会,广开才路,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同时对在职职工要积极培养和关心,实现三留人,即情感留人,待遇留
实习心得体会与收获
实习心得体会与收获 实习一个月的心得体会 在实习期间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的学习和总结经验,巩固了所学的知识,提高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设计的顺利进行总结了经验。
实习中的感悟 首先、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得益于扎实的专业知识。
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的第一要看的就是你的专业技能是否过硬。
我们一同过去的几位应聘者中有来自不同学校的同学,有一部分同学就是因为在专业知识的掌握上比别人逊色一点而落选。
因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一个人有过硬的专业知识,他在这个特定的岗位上就会很快的得心应手,从而减少了用人单位要花很大的力气来培训一个员工。
第二、在工作中要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要有一套学习知识的系统,遇到问题自己能通过相关途径自行解决能力。
因为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各种各样,并不是每一种情况都能把握。
在这个时候要想把工作做好一定要有良好的学习能力,通过不断的学习从而掌握相应技术,来解决工来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
这样的学习能力,一方面来自向师傅们的学习,向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学习。
另一方面就是自学的能力,在没有另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也能通过努力,寻找相关途径来解决问题, 第三、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我们顺利工作的保障。
在工作之中不只是同技术、同设备打交道,更重要的是同人的交往。
所以一定要掌握好同事之间的交往原则和社交礼仪。
这也是我们平时要注意的。
和谐的人际关系,能为顺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人际氛围。
另
关于什么是执行力的心得体会500字
第1篇:心得体会 感谢公司给我这次培训学习的机会,通过参加此次课程,让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
特别是让我明白了做一个有执行力的人对一个公司的发展和员工个人的成长的重要性。
一句话概括即为:决定个人的成败,企业执行力决定企业的兴亡。
执行力的定义很简单,就是按质按量、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任务。
这是执行力最简单也是最精辟的解释。
但是正是这么简单的执行力,却是很多个人、团队、企业所欠缺或者说是不完备的。
下面我就从提升方面谈一谈几点看法。
一、是指每一单个的人把上级的命令和想法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结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能力。
是指一个团队把战略决策持续转化成结果的满意度、精确度、速度,它是一项,表现出来的就是整个团队的战斗力、竞争力和凝聚力。
一个优秀的员工从不在遇到困难时寻找任何借口,而是努力寻求办法解决问题,从而出色完成任务。
要提升执行力,就必须学会在遇到阻碍时不找借口而是积极的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摒弃囫囵吞枣式的盲目执行。
有些员工把简单重复上级团组织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看着是贯彻执行,好像是上级组织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的忠实执行者,其实不然。
把上级精神与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教条式地执行,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精神,而是对上级精神的消极敷衍。
三、避免老套陈旧的之行方式。
不少员工还是习惯于用开会、发文、写总结的办法抓工作,似乎工作就是开会,发文就是工作,写总结就是工作效果,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用会议、发文形式安排、督促工作,显得规范、正统,具有权威性。
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自觉不自觉地把开会、发文、写总结当成推动工作的“”,这导致个别基层团组织工作不踏实,只会做表面文章。
四、执行需要培养自己的自觉习惯,摒弃惰性。
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形成习惯,而习惯左右着我们的成败。
在工作中常有的状况就是:面对某项工作,反正也不着急要,我先拖着再说,等到了非做不可甚至是领导追要的地步才去做。
一旦习惯成了自然就变成了一种拖拉办事的工作风格,这其实是一种执行力差的表现。
执行力的提升需要我们改变心态,形成习惯,把等待被动的心态转变为主动的心态,面对任何工作把执行变为自发自觉的行动。
五、执行需要加强过程控制,要跟进、跟进、再跟进。
有时一个任务的完成会出现前松后紧或前紧后松的情况,这主要是工作过程未管控所造成的。
而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每项工作都制定,明确到哪天需要完成什么工作,在什么时间会有阶段性或突破性的工作成果,同时要自己检查计划实施的进度,久而久之,执行力也就会得到有效的提升。
六、执行更需要。
大家都听过三个和尚喝水的故事:当庙里有一个和尚时,他一切自己做主,挑水喝;当庙里有两个和尚时,他们通过协商可以自觉地进行分工合作,抬水喝;可当庙里来了第三个和尚时,问题就出现了,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愿意干,其结果就是大家都没水喝。
这则寓言使我们认识到团结的重要性,在完成一项任务时,缺乏的结果是导致失败。
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在做工作时,需要相互协作,相互帮助,相互提醒,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完成任务的能力。
因此作为公司的一份子,我们要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爱岗敬业,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执行力,实现企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双赢。
第2篇:执行力培训心得体会 执行力”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汇。
员工办事不力,我们可以批评他没有执行力或执行力不足,这时为了提高大家的执行力,通常就喜欢执行惩罚制度,这样执行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大大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这是外来压力的作用,就像军队在进攻时后边还有督战队用枪顶着士兵的屁股,谁都不许后退,士兵只能往前冲,执行力超强!可是如果这只军队打的不是正义之战,我想再多的督战队也无法让他们的士兵发挥出最高的执行力!那员工的执行力的内在动力在哪呢!团队的执行力不能单方面考虑员工的问题!一个员工有问题,两个、三个员工有问题你都可以换掉,但很多个员工有问题,那就要考虑换一下主管了!员工的内在动力需要公司领导及中层管理者去激发,特别是中层管理者(如我们的部门经理),因为他们最接近员工。
在我们公司,有着良好执行力的内在动力的因素,那就是公司伟大的方向--全球最优秀的植物营养专家及供应商;激动人心的报酬分配机制;业务员有着清晰的成长发展路线;财务人员有着明确的努力目标;超前的用人制度!这些都让有斗志的员工能全心的投入工作,没有放松的理由,所以我们公司一直都有着超强活力和执行力的底子! 但容易做得不足的地方是底下的各部门。
我们公司各分公司遍布全国九个省份,员工最能容易接触到的是部门的负责人,而最能直接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也是部门的负责人,所以团队的执行力的发挥,部门领导起很关建性的作用。
在部门,员工除了对公司有希望外,对部门也要有希望。
这时部门领导要让下属相信在这里自己很有希望。
试想,如果员工觉得在本部门没有发展的希望,那他们何来的工作干劲呢?更谈不上执行力了。
我觉得部门领导者应当给下属一定程度上的认可,这种认可是价值的认可,可以从平常的几句表杨的话中就可以给予(当然能有各种形式的夸奖更好),这样员工才感到自己还是有用的!对自己信心十足,干劲也就十足。
所以不要吝舍对员工表杨!还有一点是要尊重员工想表达自己意见的意愿,不要动不动就打断员工的发言,这样原本很有激情的员工也会变得不主动。
做为部门领导者,对普通员工而言代表的是公司,那就更加要起到带头的作用,试想如果管理者没有起好头,相信下属也好不到那里去,如果领导者都在拼命干,相信下属也会跟着不要命。
部门领导者还要有强大的沟通能力,保持与下属有顺畅的沟通,保证随时能做思想动员工作!这样团队的执行力在奖惩分明的制度下才能更好的发挥! 当然影响团队执行力的原因很多,不仅仅是管理者或领导者。
员工自己更是一个关键份子,因为执行力的“大厦”是由一粒粒沙子组成的,每一粒沙子都要紧密团结在一起,这个“大厦”才能建得更高。
我们做为员工要端正态度,理解好公司的各项制度政策,把自己的目标与公司的目标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努力完成任务,只要公司好了,我们才好!
服装销售心得体会
我打过工,知道学生打工很不容易。
学生是廉价劳动力,有的公司很江湖,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还少给,有的是托着不给,还有的干脆就不给了。
今年寒假我来到一家公司打工,我的运气还不错,遇到了一个好老板,工作没有上次累了。
那么现在自然先是得选择好打工的种类。
时下大学生打工无非是做家教,搞推销,出卖劳动力。
据说现在做家教就等同于骗钱。
这可是我们班上十几位做家教的同学一致的心得体会。
再说由于这学期就要结束了就算想骗也没有地方骗了 因此做家教显然行不通。
搞推销,说句老实话,其实我是很想干这行的。
不就是告嘴皮子混饭吃吗,那还不容易
可转念一想,还是不行,只因为自己面目狰狞。
加上五短身材,我的哥们一致要求我不要去现丑。
说是影响市容,极易让外国游客对广州产生误解。
我知道什么叫金玉良言。
什么叫忠言逆耳。
为了顾全大局,推销也只好作罢----说实话,推销实在太苦了。
我怕我受不了。
我寒假每天早晨6:30起来,下午6:30下班。
我每天很早的来到公司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把窗户擦了一遍,然后又把桌子擦了一遍,地扫了扫又拖了拖,桌子上的文件全部都整理了一遍。
到7:45的时候其它的人都陆续的来了。
我刚来主要是跑跑腿,给元老们倒倒水,跟元老们去送送货 ,听听他们的工作经验,慢慢的我干了将近半个月,老总让我在电脑上发信息,回信息,教我一些有关公司的基本知识。
我慢慢的开始进入工作状态。
每天对象是电脑,一天下来,我的眼睛都成肿的了。
打工可真累,我是深有体会呀
但是打工不仅可以增加收入,减轻家里的负担,还可以通过打工锻炼自己,培养各方面的能力。
打工是人生历练的过程,是人生很有意义的经历。
边学习边打工,收获肯定会比在学校里一味读书多得多。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是古代读书人的美好意愿,它已经不符合现代大学生的追求,如今的大学生身在校园,心儿却更加开阔,他们希望自己尽可能早地接触社会,更早地融入丰富多彩的生活。
时下,打工的大学生一族正逐渐壮大成了一个部落,成为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显然,大学生打工已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社会潮流,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在这股潮流中正悄悄发生着改变。
对于大学生打工,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许多人的看法不尽相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模式,我们有理由走自己选择的人生路,只要把握住自己,掌握好学习与打工的分寸,肯定能把大学这个人生阶段过得丰富多彩。
打工的途径或者形式多种多样,只要是对社会有益,对自己积累人生经历有益,还能够有少量收入,就可以毫不犹豫的参与其中。
老板对我很好,对员工们都很好,第一月虽然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但是,我对公司的印象还是比较不错。
我会更加努力的去做。
不会让公司的员工失望的。
打工只是一种磨练的过程。
对于结果,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胸襟:不以成败论英雄,不一定非要用成功来作为自己的目标和要求。
人生需要设计,但是这种设计不是凭空出来的,是需要成本的,失败就是一种成本,有了成本的投入,就预示着的人生的收获即将开始。
小草用绿色证明自己,鸟儿用歌声证明自己,我们要用行动证明自己。
打一份工,为以后的成功奠基吧
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没有人能轻轻松松成功。
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板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的走向社会,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记得老师曾说过学校是一个小社会,但我总觉得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尽管是大学高校,学生还终归保持着学生身份。
而走进企业,接触各种各样的客户、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但你得去面对你从没面对过的一切。
记得在我校举行的招聘会上所反映出来的其中一个问题是,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在校的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差距。
在这次实践中,这一点我感受很深。
在学校,理论学习的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的,而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
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就能完成一项任务,有时候你会埋怨,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书本上的知识让人学的那么吃力呢?也许老师是正确的,虽然大学不像在社会,但是总算是社会的一部分。
我们有了在课堂上对知识的认真消化,有平时作业的补充,我们比别人具有了更高的起点,有了更多知识去应付各种工作上的问题。
虽然在实践中我只是负责比较简单的部分,但能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真正运用出来也使我颇感兴奋!在学校上课时都是老师在教授,学生听讲,理论占主体,而我对知识也能掌握,本以为到了企业能够应付得来,但是在企业里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平时在学校数字错了改一改就可以交上去,但在工厂里,数字绝对不可以错,因为质量是企业第一生命,质量不行,企业生产就会跟不上,而效率也会随之下降,企业就会在竞争的浪潮中失败。
因此,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
这种要求是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
在学校里可能只需会解一道题,算出一个程式就可以了,但这里更需要的是与实际相结合,没有实际,只是纸上谈兵是不可能在社会立足的,所以一定要特别小心谨慎,而且一旦出错并不是像学校里一样老师打个红叉,然后改过来就行了,在工厂里出错是要负责任的,这关乎工厂的利益存亡。
总之,这个寒假的社会实践是丰富而又有意义,一些心得和体会让人感到兴奋,但却决不仅仅用兴奋就能描述的,因为这是一种实实在在收获,是对“有经验者优先”的感悟。
…… 在我的打工生活中,我也明白了许多:在日常的工作中上级欺压、责备下级是不可避免的。
虽然事实如此,但这也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
它让我明白到别人批评你或是你听取他人的意见时,一定要心平气和,只有这样才能表示你在诚心听他说话。
虽然被批评是很难受的,而且要明确表示你是真心在接受他们的批评。
因为这样才能在失败中吸取教训,为以后的成功铺路。
我们要学会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才是我所应该做的。
我也从工作中学习到了人际交往和待人处事的技巧。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我能看到自身的价值。
人往往是很执着的。
可是如果你只问耕耘不问收获,那么你一定会交得到很多朋友。
对待朋友,切不可斤斤计较,不可强求对方付出与你对等的真情,要知道给予比获得更令人开心。
不论做是事情,都必须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成功要有信心,要学会和周围的人沟通思想、关心别人、支持别人。
打工的日子,有喜有忧,有欢乐,也有苦累,也许这就是打工生活的全部吧。
我不知道多少打工的人有过这种感觉,但总的来说,这次的打工生活是我人生中迈向社会的重要一步,是值得回忆的。
现在想来,二十四天的打工生活,我收获还是蛮大的。
我所学到的生活的道理是我在学校里无法体会的,这也算是我的一分财富吧。
现今,在人才市场上大学生已不是什么“抢手货”,而在每个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中,几乎都要求有工作经验。
所以,大学生不仅仅要有理论知识,工作经验的积累对将来找工作也同样重要。
事情很简单,同等学历去应聘一份工作,公司当然更看重个人的相关工作经验。
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寒期打工。
暑期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月,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
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
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
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
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
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 。
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觉得大学生应该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暑期打工作为挣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
现在的招聘单位越来越看重大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与他人的交际能力。
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应该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可以尽快走上轨道。
在这次寒期的工作中,我懂得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获益良多,这对我今后的生活和学习都有很大程度上的启发。
这次的打工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
工作心得体会怎么写500字10篇
学习合同法及物权发的心得与体会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
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
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
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
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
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
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
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
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
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
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
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员工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合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一、物权法立法进程的简单回顾 物权法已颁布,并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那么,在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是否已初步形成
一般认为,民法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前者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后者则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民法典(在我国是民事单行法律),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物权法属民事法律规范,这点应没有异议。
民法通则设“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一节,规定了实际上属于物权的一些权利类型及其取得与保护。
但该法回避了“物权”的概念,另仿照前苏联的法律体系将抵押、留置设在债权一节中,作为担保方式而加以规定(同样是抵押与质押不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抵押等作了规定。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规定。
担保法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作了系统的规定,另最高法院的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作了完善,初步建立了担保物权体系。
另外,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海商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文件中,也有许多具有用益物权性质的权利规定。
可以说,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已初步形成,只是欠缺形式意义的物权法而已。
1998年3月,民法起草工作小组成立,该小组的成员有六位教授、一位退休法官、两位退休人大法工委干部。
1999年10月,由梁慧星教授负责的课题组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2000年底,由王利明教授负责的课题组也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
在两个物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的基础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广泛征求意见。
后由于立法计划的变动,物权法以单行法的形式制定、出台的方案被修改,该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经修订后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审议稿),于2002年12月23日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因“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有关方面认为,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以分编审议为宜,当前应抓紧制定物权法”,故十届全国人大恢复了以单行法的形式先行制定物权法的立法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七次审议后,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在物权法(草案)三审和四审之间,巩献田教授于2005年8月12日通过网络渠道发表了题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为宪法第12条和86年民法通则第73条的废除写的公开信”一文。
“违宪说”最主要的四大理由是:第一、物权法(草案)对宪法和民法通则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第二、“平等保护”原则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冲突违宪;第三、物权法(草案)背离宪法和1986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违宪;第四、物权法(草案)未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违宪。
但巩献田教授并未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进行学术性的论证,只是以“三问物权法的某些起草者”和“关于物权法四答友人”的方式通过网络渠道发表观点。
后部分宪法学者也加入到“违宪说”的阵营。
现物权法已通过,是否违宪
相信各位可作出判断。
其实,关于公有财产的平等保护问题,民法学者内部一直存在“一元论”与“三分法”的争论。
前者认为物权法不应该规定所有制,后者则坚持确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不同的所有制。
如果各位看过两个学者建议稿及相关的论文就清楚“一元论”与“三分法”并非水火不容,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之间是可以做到兼收并蓄、相得益彰的,理由是:采用所有权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相结合的立法方案,不是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更不是出于迁就现实,偏向于对公有财产特殊保护的需要,而是基于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和宪法及其他法律现有规定方面的考虑,同时,也是基于对所有权一编整体结构设计方面的技术斟酌。
已颁布的物权法就是采用这种立法方案,在总则编第一章“基本原则”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又在所有权编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二、有关物权法的体系 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引入,对我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可以把德国民法的思维方式称之为“法律的形式理性思维方式”。
这种思维方式后来被称为概念法学的原因在于:抽象归纳而形成概念;概念与概念相互联结形成规范;把规范与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协调平衡地、一层一层地按照不同的对接将其搭建起来构成一个体系。
当这个体系达到完整的程度时,就出现了一部法典。
为何在介绍物权法体系前谈概念法学的基本要点,主要在于我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时的一些体验和感觉。
无论承认或不承认,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一个无庸置疑的事实是,我们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仍然是概念法学的方法。
当然,我们应清楚概念法学的弊端在于其所主张的逻辑崇拜和逻辑万能。
我们要超越概念法学,但超越的前提在于对它的掌握和理解。
下面谈xxxx问题。
1、物权法上的概念问题。
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继受以德国民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这点应该没有异议。
因德国民法在整个法律表达的过程中充满了抽象思维,而这种抽象思维,它和我们所面对的生活现象是有一定距离的,故物权法上的概念比较难懂。
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所享有的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之物上所设定或成立的物权,他物权均派生于所有权,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使所有权中部分支配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而产生的。
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均属于他物权。
而他物权,依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再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地上权(物权法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属之。
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满足自己土地的某种便利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邻地利用权的定义与其相同,比较通俗,但未被采纳)。
用益物权的实现常以对标的物的实体加以支配为基础,故又有实体物权之称。
担保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均属此类。
担保物权着重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并通过对标的物的变价而实现,故又称之为价值物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由日本学说与立法创设,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
物权法上也有比较通俗的概念,如相邻关系,它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下面说一下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就是说,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等,它的权利种类、权利内容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可不可以自己来发明一种物权
不可以。
可不可以把这个物权的内容改变
不可以。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和改变物权的内容,这就叫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以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适当形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
我们通常讲的公示,系针对物权变动而言的,但物权存续也是需要公示的。
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不动产)与交付(动产)。
2、体系问题。
物权的类型体系,是指在法律上、学理上对物权的基本种类所作的区分以及由各类物权的次级类型所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
那么,物权法所认可的物权是按什么标准进行分类编排而形成系统呢
是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将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再将他物权按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这样的分类编排,使物权的逻辑线索变得十分清晰。
那么,物权法的结构、内容设计又是怎样的
有总则,有分则。
总则的内容主要是对物权制度所涉及的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抽象概括和一般规定,但总则离不开分则的支撑,一般规定不能游离于具体规则而单独存在。
分则的内容主要是对各种物权形态及其细类所作的具体规定,其在内容与规则的设计、制度的安排上自然也不能脱离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的统领与制约。
物权的概念与性质的界定、“物”的范围的限定、物权法定主义、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的效力等基本问题的规定,均对判定某种权利是否属于物权及属于何种物权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3、体系化解说问题。
根据物权变动中当事人意思的作用,将物权变动区分为“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和“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两大类型。
先说“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
以不动产交易、抵押权设定为研判对象,涉及到的法条有物权法第6条、第9条、第15条、第20条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物权法第6条前段有明文规定。
那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呢
买卖双方签订的不动产转让合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无效
当然不是,因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这就是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在这样的情形下,买方或抵押权人可以追究卖方或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再说“非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相对应的法条为物权法第28条至第31条。
以继承或受遗赠为研判对象。
其物权的取得“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那处分物权呢
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则“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该办理登记手续如前所述,换句话说,在未办理登记手续前,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独自所有或共有),但不能处分不动产。
如果标的物为动产且为其他继承人占有,能否依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是指在动产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卖方将其对该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买方,以代替交付)的规定转让该动产
当然不能,因物还没有特定。
该动产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当然是在遗产(动产)共有人达成分割遗产合意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反过来,如果该动产由出卖人(遗产共有人之一)占有并交付,则适用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
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
物权法第97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