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反假币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反假币宣传活动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宣传反假货币知识,有力的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提高广大群众的假币鉴别能力和反假币意识,我支行开展了反假人民币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假币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反假币的意识和识假的能力,有效提高了反假人民币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宣传的方式活动中我们以柜台宣传为主,结合其他卓有成效的宣传方法。
一是通过悬挂“制贩假币国法不容”的横幅为宣传活动制造声势,使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反假币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柜台发放宣传资料,向储户讲解了识别真伪人民币的鉴别方法,提高人民群众的防假意识和识假技能;三是我支行工作人员带宣传资料到街道进行宣传,对储户发放宣传资材料,宣传人民币防伪措施。
同时还提供了残损币和零钞的兑换服务,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受到了储户的普遍欢迎。
二、宣传取得的效果通过对“反假币”的宣传,使广大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到贩假币是一种违法行为,了解到假币的危害性,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维护了人民币的信誉与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通过反假人民币的宣传,不仅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反假币的意识和反假币的技能,同时也增强了我支行日常防范意识,提高了经营水平,增进了与客户之间的感情,确保我支行稳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也是我支行每一个员工的一次再学习的机会,大家普遍认为反假币宣传非常必要。
此次活动使更多的群众掌握了识别真假人民币的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规范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办理存取款和货币兑换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金融机构)鉴别货币和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称鉴定单位)鉴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货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
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外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存取、兑换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流通中的法定货币。
本办法所称假币是指不由一国货币当局发行,仿照一国货币外观和理化特性,足以使公众误辨并可能行使货币职能的媒介。
假币包括伪造币和变造币。
伪造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
变造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清分收缴)第二十五条(结果反馈)
银行怎么也会有假币
在银行里取了假币,后来才发现,怎么办
到银行存钱,只要他发现假币就没收,是吗
假币是指伪造、变造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币图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制作的假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第二章 假币的收缴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一)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二)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三)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四)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第八条 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制。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第九条 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反假币实操考试怎么快速鉴别假钞
假币的鉴别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在实践操作中,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方法主要是人工鉴别法和仪器鉴别法。
(1)人工鉴别法,又称经验鉴别法。
它要求通过眼看、手模将可疑币挑出,并与真币对比,从而辨别真伪。
其缺点是对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而且鉴别能力受不稳定因素的影响较大。
①眼看法。
查看可疑币的赢色、轮廓、花纹、线条、图案等与真币的区别。
真币的花纹、线条粗细均匀,图章清晰,色彩鲜艳,颜色协调,层次分明。
而伪造币则线条凌乱,粗细不一,图章、色彩、层次不清,水印模糊无立体感。
②手摸法。
主要凭手感、触摸可疑币的纸质薄厚及挺括程度,花纹、图案、文字等有无凹凸感。
真币纸张坚挺,薄厚适中,在特定部位有凹凸感。
而伪造币一般纸质薄,挺括程度差,表面光滑无凹凸感。
(2)仪器鉴别法。
仪器鉴别法是运用专门的鉴别仪器来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方法,主要有紫外光验钞机、磁感应鉴别仪等。
由于鉴别仪器都有专门的说明书供使用者阅读操作,在此不再赘述。
(3)假币的处理方法。
①出纳人员如发现假币,应立即向银行和公安部门报告以便处理。
②出纳人员如发现可疑票币而且不能辨别真伪的,应及时送或有关部门鉴定处理。
③金融机构的出纳部门对其业务活动中发现、截获的伪造和变追货币,或公安、司法机构办案中缴获并转变来的伪造币和变造币,均应当即予以没收。
④在没收伪造、变追币时,除应在每张伪造、变造币的正反两面加盖“假币”“变造币”戳记外。
还应给持币人或上缴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伪造、没收证”,加盖没收及经办人员名章。
⑤对伪造、变追币持有者,应追查来源,为公安、司法部门侦破、处理伪造、变造币案件提供线索。
⑥出纳人员误收伪造币、变造币被银行予以没收的,其经济损失由当事人等额赔偿,无法查明当事人的由出纳人员赔偿。
⑦如当事人出现多次误收,除等额赔偿外,应给予批评教育,甚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