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政银行十条禁令信贷员心得体会
本文共有6810字,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第一篇:学习四十条禁令心得体会学习《四十条禁令》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四十条禁令,使我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自律,要时时刻刻保持清晰头脑,绝不主动触犯高压线,也不能触犯高压线。
我行领导三令五申要求员工学习银监会《四十条禁令》,并且要求烂熟于心,这充分彰显了我行营造安全大行氛围,打造安全、责任、严谨的地方大行形象的态度,而安全、严谨、责任就是客户信任我行的关键。
近年来,许多小银行为了揽储、拉客户,不惜变相提到利率,通过许多银监会严厉禁止的手段非法吸储,更有甚者充当资金掮客,从事民间借贷。
在这样的诱惑下,确有不少客户为了收益选择了资金流向小银行,但我行仍获得了许多大客户的忠诚。
许多客户仍坚持选择**农村商业银行,并非因为我行收益高于他行,而是因为我行是一个安全、严谨、负责任的大行,客户在我行有安全、放心的感觉,没有后顾之忧。
作为一名农商行的员工,要真正的把爱岗放在心中,时刻不忘记自己的身份,尤其在现代社会舆论风险普遍存在的前提下,需要我们每个员工具有一定的责任感和农商行人的使命感。
我的工作岗位是柜员,主要工作就是办理存取款业务,有时也办理对公开户,对公客户存取款业务。
我认为,此次四十条禁令,不同于普通的规章制度,而是一些在我们工作中比较普遍存在的风险,是我们可能会在不经意间就触犯的高压线,是我们可能抵挡不住的外界诱惑。
因此,我们更需要敲响警钟,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您可以在度娘上查询邮储银行的三六条禁令是哪几条
招商银行十大正风肃纪铁律
一、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或违规收受合作单位营销奖励、费用;二、严禁参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和民间借贷活动(包括充当资金掮客、与客户或利益关联方发生不正当资金往来);三、严禁私自推介、违规销售非我行审批的各类财富管理产品;四、严禁弄虚作假发放贷款,擅自放弃、释放、更换抵(质)押物,擅自解冻、释放保证金,蓄意丧失债权追索法律时效;五、严禁超越授权、权限,直接或变相为客户授信、发放贷款、提供担保;六、严禁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为关系人输送利益或帮助、协助企业躲避债务;七、严禁进行账外吸存放贷、拆入拆出资金等账外经营活动;八、严禁设立小金库;九、严禁挪用盗用银行和客户资金;十、严禁泄露我行商业秘密和客户重要信息。
银行员工十条禁今学后感悟
(一)信贷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信贷人员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机构客户的经营活动,或与本机构客户产生经营活动上的资金、生意往来。
2、严禁信贷人员勾结地下钱庄、高利贷人员或利用家庭余款,充当资金掮客,为介绍存款、贷款、保险等金融各类业务收取中介费、回扣等好处。
3、严禁信贷人员在贷款评级授信和贷款“三查”过程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接受借款人安排的各类宴请、娱乐活动,及收受借款人的礼品、礼金。
4、严禁信贷人员违规代替借款人办理贷款申请、替客户签名、取现,或为他人担保贷款。
5、严禁信贷人员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自批自用贷款、越权贷款,怠慢、顶撞、刁难客户,故意推脱、拖延或无故拒绝客户的业务申请,以及向客户承诺未经审批的贷款。
6、严禁信贷人员利用借贷关系违规向借款人捆绑推销、营销其他产品或商品,及要求借款人为亲友安排工作、介绍工程和承揽业务。
7、严禁信贷人员向借款人转嫁考核扣款,及要求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
8、严禁信贷人员及家庭成员利用职务升迁、调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向借款人敛财。
9、严禁信贷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向网点提供客户虚假资料,及与不良贷款户合谋骗取贷款、逃脱债务。
10、严禁信贷人员替客户垫资还款,以及其他有意掩盖资产质量的行为。
(二)综合柜员“十个严禁” 1、严禁在未审核凭单、核实账户的情况下授权、签章。
2、严禁使用他人名章、令牌、密码等进行业务操作。
3、严禁将综合柜员令牌、密码交他人授权。
4、严禁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
5、严禁不按规定保管、交接、使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
6、严禁不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与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轧帐盘核。
7、严禁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
8、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
9、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10、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三)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1、严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上级派驻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2、严禁使用其他柜员令牌、密码办理业务。
3、严禁个人名章、令牌、密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
5、严禁不按规定的频次履行检查职责。
6、严禁违规揽存。
7、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8、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
9、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10、严禁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
(四)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1、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令牌\\\/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令牌和密码。
2、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3、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现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5、严禁在非营业时间办理各项柜台业务,或以各种理由单独滞留或进入营业场所。
6、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
7、严禁私自手工填写或涂改机用存单\\\/折等凭证。
8、严禁私自查阅客户和交易资料,以及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9、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或听从他人指使违规办理业务。
10、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
(五)外部营销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接触邮政储蓄专用日戳或业务公章,严禁接触邮政企业的行政公章或其他公章。
2、严禁接触现金,严禁接触邮政储蓄空白存折、存单、绿卡等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收取客户已经填写的邮政储蓄业务申请书。
3、严禁在柜台外为客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等实际交易性业务。
4、严禁进行任何柜台内业务操作,或兼任柜员、综合柜员、支局长权限的工作。
5、严禁在任一邮政储蓄营业窗口为客户代办存取款、转账、存单质押贷款等邮政金融业务,以及代理各项业务的任何环节如代理存款的转存、挂失、提前支取等。
6、严禁为客户代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密码、证件和贵重物品。
7、严禁代替客户签字。
8、严禁泄露个人客户信息、或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个人客户信息,或将个人客户信息资料带离邮政储蓄机构。
9、严禁经商和投资办企业。
10、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换岗或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