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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6-04-23 10:33

学习义务教育学习管理标准心得体会

质量出强校文化出名校——《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学习心得近期认真阅读学习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整个标准紧贴一线教师的工作实际,着眼于学校的发展,学生的培养和教师的成长,很实在很接地气,也为我们平时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道路。

作为分管学校教科研和党建工作的负责人,我着重关注了标准中基本理念的第二条中的提高质量和6大管理职责中的第三条引领教师专业进步。

在一段时间里,教学质量好像老和课业负担重,填鸭式教学等一些负面的议论联系在一起,好像一谈质量,就是逼着学生死搞学习,大量联系,占用休息时间……在这次颁布的标准中,明确的提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且对怎么提高做出明确的要求:要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激发、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用特级教师李镇西老师的话来说,就是教师要营建有趣、有效的课堂,质量提高要靠方法而不是书山题海。

这实际上就对我们的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老师要有更深厚的底蕴,更多的方法,更高的效率,多练多讲的低效提高学生成绩的方法已经不适用了。

教师要想办法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精耕细作,提高效率,同时教师还要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学校也提出过在作业的布置上分层布置,争取让每个学生不需要面对超出自己能力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学习心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学习心得篇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学习心得《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学习心得《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一部较具体,较全面的义务教育时期学校管理准则,共有92条。

全面涵盖了义务教育的学校中的教师,学生管理。

通过学习,让我知道了《义务教育管理标准》要求我们要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

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

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泰戈尔曾说:“不是短暂的敲打,而是水的载歌载舞,使粗糙的石头变成了美丽的鹅卵石。

”在我的班上有一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子特别不爱完成作业,由于几次找他谈心,都没有什么结果,所以只能利用下课时间督促他把作业补上,可以说我对他的态度一直都并不怎么和善。

一次,他上学迟到了,眼睛微红,怯生生地站在门口,等着我批评。

我看了他一眼,不禁心生怜悯,刚到嘴边的责怪咽了下去,慢慢走到他面前,俯下身,柔声说道:“你来啦,我还担心你病了呢

快回座吧。

”那天放学,他第一次主动来找我,要求在学校写完作业再回家。

我笑着答应了,还在一旁边看他写,边给他讲解,之后还给他写好的作业打了个红红的、大大的“优”字。

望着“优”字,他第一次笑得那样甜。

随后,我渐渐与他进行了几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学习心得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学习心得《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将校长核心工作划分得更加专业化,具体化,使我们的工以有章可循,可以依此来进行自我检测。

在细细研读了《专业标准》的内容之后,我明确了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增强了发展的自觉性,认知了所任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对照过去,展望未来,受益匪浅。

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一、校长专业化发展是必要的。

一个好的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

作为一名教育者,学校的管理者和领导者,校长自身的专业化水平直接决定了学校团队的专业化。

校长就只有在自身的专业知识、专业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有大的发展与作为,才能谈得上成为专家型、精英型校长。

因此为了造就更多的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打造更多的专家型校长,校长的专业化发展是必须的更是必要的。

中学校长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应该具有独特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体系,必须接受相应的专业教育和训练。

二、应该享有专业上的自主权,学校应该怎么办学,怎么管理,应该依据教育政策法规由校长自主决定。

三、有规范的职业道德与专业伦理。

四、有正规的专业组织团体。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以校长的核心目标为统领,具体可以划分为六大领域: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其中,“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体现了校长对学校的价值领导,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也为学校特色发

学习教师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

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

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

新教育方针学习心得体会

推进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心得体会黑山镇九年制学校侯永恒十八大党的教育方针表述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党的十八大教育方针体现了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

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就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以学生为本,了解学生,研究学生,尊重学生,创造适合每一个学生的教育,适合学生的教育是好的教育,好的教育是人民满意的教育。

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就要热爱教育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

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 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什么是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条件。

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间题仍然存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启动国家试点。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 (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连片特困地区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

  试点内容包括: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

试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县(市)并分县(市)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二)支持地方试点。

对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地区,各地应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逐步改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改善就餐条件。

各地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加强建设改造工作监管。

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四)鼓励社会参与。

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五)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

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查处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日常安全自查以及购买供餐服务、个人或家庭托餐等食品安全检查。

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县 (市)级人民政府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的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

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

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同时农村学校现有基础条件和管理力量还很薄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复杂,任务繁重。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

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

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检、工商、宣传、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有关学校要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

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本地区、本学校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创新供餐机制。

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供餐模式包括学校食堂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地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

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

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

  (三)严格规范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

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招标投标和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

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

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加强运营监督管理,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

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

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有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 (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加强营养教育。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和有关学校要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

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

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做好宣传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要及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

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时改进工作。

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教育改革发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心得体会《纲要》指出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发展任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

体制改革包括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

  坚持德育为先。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坚持能力为重。

就是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行为习惯,养成善于思考、实践和创造的优秀品质,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中国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必须要走独立自主创新发展的道路,就必须依靠人才资源建设。

教育的进步,将源源不断的为社会培养数以千万计的普通劳动者和无数专家学者等专门人才。

“行行出状元”,只要是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实践创新能力,敬业奉献精神,为国家为社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并有所贡献,都是社会需要的人才。

坚持全面发展。

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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