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啊~~依法治校的征文,800字
“依法治校”校园的保护伞“传道、授业、解惑”,自古就被认作是教师的天职,教育是充满爱的阳光事业。
随着现代素质教育的发展,“以人为本”成为教育教学中的标榜。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己任,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引导、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实施人性化管理,在学校的管理活动中,给学生以关爱、始终贯彻“平等、尊重、合作、发展”为基本内涵的人本思想,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构建和谐校园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
应该指出的是,“以人为本”绝不是“随人所欲”。
捷克大教育家夸美钮斯认为:“人的本身里外都是一种和谐”。
我们也绝不能用“以人为本”作为不服从管理,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借口,而是要从“人本”的角度出发,将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和人性化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这就要加强制度建设,减少随意性行为,要求各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谐利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环境的相互衔接和谐结合,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和谐互动教学相长,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和个性全面和谐发展,实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使和谐社会成为由和谐的人组成的社会,也使和谐的人成为和谐社会的合格成员。
只有这样,秩序规范才能得到强化,学校的各项日常工作才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施依法治校,健全保障制度。
实行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师生人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不断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法制、文明、和谐的校园。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政教、教务、总务等部门及团委等条线组织的负责人为组员的普法教育、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我县司法部门、镇派出所等单位的领导参与学校领导小组的工作,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对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评估,以保障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改进治校方式,做到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
广大师生要做依法治校的模范,要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完善校园法制教育,既要使全体师生懂得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要懂得如何利用合法权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以达到我们建设“和谐法制校园”的目标。
二、从实际出发,切实开展依法教育。
我校所在的乡镇区域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交通环境四通八达,小钢厂,针织厂、机箱厂、养殖厂等纷纷崛起,社会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信息,均会在校园内得到较快反应。
同时学生家庭开办工厂、经商、经营作坊等情况较多,学生家庭的结构比较复杂,因此,社会上一些不良观念、不良风气、不良行为,在一部分学生身上总会充分地表现出来。
如,好逸恶劳、讲究吃穿、肆意浪费等。
在我们学生中,也有不少人,受社会、家庭等影响使他们向往金钱,从不自觉的吸烟、打游戏机、沉迷上网等坏小习气,以至发展到小偷小摸的地步,甚至敲诈勒索他人钱物。
对此,我校进行适时的教育,对那些存在不良习气的行为和学生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和教育,时刻提醒学生应保持清醒的头脑,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用法律知识与一切不正当的行为作斗争。
为使全校师生真正做到“身正言行端”,学校站在依法治校、以法治教的高度,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师生知法、用法、守法水平,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
三、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提高以法治校水平。
学校政教处定期举办法制教育图片展览,有实例,有图片,在校园宣传橱窗中供全校师生浏览,告诉学生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增强了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另外,我校还坚持不懈地利用每周一的国旗下讲话、校广播站、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等形式多方面宣传法律知识,全方位地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的基本概念、地位和作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树立了法制观念。
四、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增强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
我校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结合中学生的特点,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和教育为突破口,定期邀请县法制办领导、马厂派出所所长等来校作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通过一件件活生生的事例,生动形象的比喻,深入浅出地教育学生守法和护法,使学生深刻领会到维护法制对安定团结,对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对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违法乱纪应当承担的严重后果。
讲座不仅用模范遵纪的正面典型教育了师生,还引用反面事例,使他们懂得法律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懂得了为维护集体的利益对违法乱纪者必须制裁,增强了学生自觉遵守法纪的意识。
在教育教学的课堂中专门开设法制教育课程,选取了代表性较强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作原型,如青少年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案例向全校学生模拟案件的审理过程,学生通过旁听,受到了一次次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
经过这样的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到作为一名青少年学生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身边的事情看法不再局限于个人感情,更带有理性的目光去注视周围的一切事情。
五、加强对全体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全面搞好普法教育。
在常规管理中,我校十分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利用班会课等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并适时利用法制问卷、法制调查、法制教育进家庭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和接触,将法律知识渗透到每个家庭,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家长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对自己子女的法制宣传教育。
起到了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六、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教师行为。
学校教育任务的承担者是教师,如果教师的法制意识淡薄,法制教育就成了一句空话,更谈不上教育质量的提高。
学校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在课堂教学中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政教处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做到“召开一次会议,分析一个案例,提高一步认识”。
要求全体老师不歧视后进生,不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家长礼品,不乱收班费等。
要求全体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要及时总结法制教育经验,并组织交流和学习。
以学校为阵地,以组织为先导,以教师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切实、有效、全面的进行依法治校教育,使我校成为和谐、平等、法制的现代农村中学。
普法教育心得体会
普法教育心得体会乐俭中学 吴建川在我校普法教育过程中,我校始终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教育局以及我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能力.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第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第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特别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第三是自身建设有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是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学校建设的骨干力量,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风的形成,对学生的成长进步有益,对教师的素质提高同样有很大的帮助.第四是学生家长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学生家长既要求学校依法治校,同时也要求教师合理管理好班级和学生.教师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校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学法要突出重点.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校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用法方面,体会是要做到三个坚持:第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把遵守法律贯穿于班级管理的全过程,通过管理法制化,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了班级管理的持续性和连续性.第二是坚持依法推动工作.教师言行举止是无声的命令,身教远重于言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做到,为搞好班级的管理,推动全面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第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班里的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不出问题才不正常.每当这时候,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使孩子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错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总之,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而为之的. 2009.12.28...
2019年寒假集中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2019年寒假集中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集中教育学习让我的眼界更加开阔,思路更加清晰,理念更加与时俱进。
下面是网整理的2019年寒假集中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范文一 我们学校统一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分别以集中学习、分组学习讨论的形式,学习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感受颇多,感想颇深。
通过学习、讨论,我们从思想上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知道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法治是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的根基。
特别是加强教师法制教育,这关乎祖国的未来。
我们意识到,团结、稳定、和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加强民族团结,加强法制治国,人民才有幸福可言,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只有团结、稳定、和谐,经济发展快,人民实惠多,享受安宁发展,新疆才能实现融合,祖国才能实现复兴。
新疆欠发达地区,工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新疆发展任重道远。
2200万新疆各民族人民共同心愿,思稳定,盼发展。
我们要发展硬实力,实现经济腾飞,也要夯实软实力,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文化传播。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生命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
加强民生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既是国家目标,也是个人需求。
事成于和睦,力成于
学校有关安全依法治校简报怎么写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
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特别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 三是自身建设有要求。
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是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学校建设的骨干力量,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风的形成, 对学生的成长进步有益,对教师的素质提高同样有很大的帮助.四是学生家长有愿望。
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学生家长既要求学校依法治校,同时也要求教师合理管理好班级和学生.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家长告学校,老师”的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教师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
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学法要突出重点。
我重点学习了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人文本等重要论述,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
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
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
在用法方面,我的体会是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
我把遵守法律贯穿于班级管理的全过程,通过管理法制化,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了班级管理的持续性和连续性。
二是坚持依法推动工作。
多年的班主任工作使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小学教师言行举止是无声的命令,身教远重于言教, 要求学生做到的我首先做到,为搞好班级的管理,推动全面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班里的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不出问题才不正常.每当这时候,我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不高“土政策”,使孩子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失措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择善而从 慎走人生 —— 法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 今天,烈日炎炎下,实中举行了法制教育报告会,请来了市劳教所王所长与三名典例犯人来此做了报告。
那些犯罪人员有的是交友不慎,有的是父母溺爱,有的是家庭贫困,一切种种原因,使他们从一般违法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在社会上的危害,使青少年受影响,遭受诱惑,走上深渊。
有的是不良交往,使他们结伙斗殴,偷窃抢劫。
从这里看出,我们周围的环境并不是太好,一些人中也有好友也有坏友,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保持一种清醒头脑,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使自己在社会生活交往中不断完善;好朋友又是我们一生的财富,有利于我们的学习与生活,这要求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交往,交益友,择好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坏友,对我们多么无益。
这就要求我们提高识别和理解能力,拥有一双火眼金睛识天下,使我们不会被华丽的外表所迷惑。
同时注意良好习惯的培养,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这样一旦形成孤傲性格对自己危害甚大。
我们要努力学习法律意识,掌握法律法规,明辨是非善恶美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坚定守法,坚决抵制诱惑,以免涉入非法行列。
此外,我们要认真履行公民之义务,遵纪守法,同时要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人生的关键,在于把握自由人生,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努力学习,再创佳绩,精心规划好我们的人 革命传统教育之行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 在改革开放不断发展、深入的今天,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执政能力的今天,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为了学习艰苦奋斗、团结向上的长征精神,9月24日重庆市地房勘测院48名党员和老同志踏上了前往遵义的列车,开始了这次历时3日的“红色之旅”…… 遵义是红色的,“红得耀眼”。
红,这里指遵义是中国革命圣地。
在红军长征中,中央政治局在遵义召开了著名的遵义会议。
遵义是中国革命的重要转折地,是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诞生地。
25日早晨,在绵绵秋雨中,同志们来到“遵义红军烈士陵园”。
红军山的三百多梯台阶,身旁的石刻栏杆上,记载了1934年10月开始的那场纵横十一个省份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一幅红军战士以血肉铸成的历史画卷展现在眼前,林莽沉沉,裸山如刃,黄沙大漠,激浪长河,刻下长征者铿锵的足音;寒风砭骨,雪压冰封,矗立起长征者英勇的雕像。
纪念碑前,党旗下,8名新党员庄严宣誓,以无限的忠诚 “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随后,同志们参观了遵义会议会址和息烽集中营,重温党的历史,看着那矮小阴冷的牢房,了解到革命先烈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仍坚持斗争,遗物在目,却是故人难在,深深的触动了在场每一位共产党员,大家感到在充分享受着烈士们流血、牺牲换来的胜利果实时,身上同样肩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
心是红色的,“红得烫人”。
在“红色之旅”中,以革命圣火烧红的拳拳赤子之心,更加坚定。
“在党的关心下,今天我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我庄重的向党保证:从今以后,我更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模范地履行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
现在我在土地利用规划所,承担的市级规划正在进行,各个区县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也逐步展开。
作为一名研究生,党和国家在培养上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应当努力工作,争作业务技术骨干,做出业绩来回报组织,回报社会,不负国家的培养和大家的期望。
树立高度的责任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新入党的同志如是说。
“作为老党员,我们首先是要带头勤俭节约、廉洁奉公、自觉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在院的努力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再创业的重担以落在青年人的身上,希望他们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秉承我院‘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攻关’的优良传统,在长征精神的感召下,踏踏实实,艰苦创业,全身心的投入院的建设中去。
”老同志如是说。
血是红色的,我们誓为红色的事业奋斗一生。
在党中央提出要加强执政能力的背景之下,院的发展要上新台阶,就必须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牢记“艰苦孕育着希望,奋斗孕育着成功”, 做到“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扑下身子将勘测事业做大做强
论文与维权
你好,论文方面写作发表你都可以到论文城了解,【 论文城 】 是一个大型的、正规的、专业的论文网站,你可以百度一下 论文城 , 论文城 是国内最大的论文基地,提供写作发表服务 本人于2012-3-9 下午 11:26:12友情为您提供回答,希望对你有用,如果有帮助就采纳一下吧 ^_^SCQY\\r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很多高校提出了“依法治校”的方针,特别是大学生维权机制的研究日益受到专家学者们的青睐。
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采用专章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保护学生权益,为学生维权提供平台。
然而,保护学生权益,高校教师和管理者要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以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只注重管理的有序性、有效性,而忽视合法性和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状况;与此同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高校学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也需要提高基本的法律素质。
因此,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赣教党字[2005148号)明确要求高校应当建立法律咨询室,在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加强学生法治意识培养。
这些新精神无疑是对高校依法治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好高校法律咨询室,构建大学生维权和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平台也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建立和完善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随着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关系已经明确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双方均享有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和大学生维权问题日益成为各大高校关注的焦点。
因此,加强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搭建好大学生维权和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平台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一)开展法律普及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实需要.部分大学生权利意识强而义务观念淡薄。
学校是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依法享有办学的自主权。
学生作为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和其他公民权。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学校的权利是学生的义务,学生的权利则是学校的义务,这二者是相互关联、缺一不可的。
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切实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利益,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校。
而目前一部分大学生只关注自己的权利,如获得学位、获得资助等权利,而对学校的学业管理、违纪处分等权和大学生的义务却甚少认同。
如:较典型的缴纳学费是高校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此高等教育法有明确的规定。
虽然高等教育法从1999年就开始实施,但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履行义务观念淡薄,缴得起学费却故意不缴学费、拖欠学费,或者将学费挪作他用。
学费是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费缴纳不足直接影响了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也使学生的学习条件得不到保证。
此外,不缴费学生占用了自觉履行义务学生的教育资源,对按期缴费学生也是一种不公,对于这些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却认识不到。
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作用的认识出现偏差且法制观念淡薄。
《中国青年研究》有这样一组调查,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9%,“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的只占9.5%;“当你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23.3%的学生会采取自认倒霉的消极于段;对于“法不责众” 6%的学生认为其正确;x,-j-私自拆看他人信件是否属于违法,有10%的学生认为不是。
同时,近些年来,大学生犯罪问题呈现上升趋势。
据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
Ill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大学生对法律的作用的认识和法制观念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二)依法管理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有人认为,高校设立法律咨询室应该只是形式上满足学生维权的希望,不应该真正把学生维权作为其主要工作;还有人认为,高校设立法律咨询室,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能会导致大学生维权意识高涨,给高校学生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认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和现代高校学生管理的实际。
相反,只有加强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搭建好提高师生的维权平台,才能加强和完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把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当前,大学生的权利现状呈现权利漠视和侵权并存的特点。
近年来,高校侵犯学生权利的状况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的侵犯。
如有些学校凭其自行制定的校规校纪扩大了开除学籍的条件范围,将留宿异性、吸毒、赌博、偷盗等列入开除学籍的范围,剥夺某些学生的受教育权。
二是对学生财产权的侵犯。
如有些学校以学生自己保管财物不安全为由,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代其保管;有些学校则没有经批准而向学生“乱收费”或随意提高为学生提供的生活用品的价格。
三是对学生公正评价权的侵犯。
从现有学生诉母校的案件来看,学校对学生该权利的侵犯主要是不颁发学位证书。
有些学校将本科生的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与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挂钩,与学费欠缴、贷款的归还挂钩等等。
四是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
高校制定的一些内部管理制度在涉及学校教职工、学生的某此基本权利和义务时,往往限制权利,增加义务。
例如,有的学校文本不规范,自设收费、罚款项目等。
五是大学生权利在校外也时常受到侵犯,最突出的是表现为大学生在平时的社会实践以及就业过程中所遭遇的欺诈与就业陷阱。
在实习和勤工助学的同学当中,有很多就经历过用人单位不买账的情况;而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很容易被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的规定侵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
这种隐性的侵权行为往往让大学生们投诉无门而自认倒霉。
二、目前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江西省为例,只有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等高校成立了法律教育咨询机构和学生社团,而且仍然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
可以说,各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
一)高校法律咨询室的作用普遍未得到足够重视目前,部分高校的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积极通过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代表和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有些高校还建立了专门的维权组织和机构,设立了维权信箱,建设了大学生维权网站等,这些维权机构和组织对于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学校不够重视,目前仍然存在组织机构不规范、人财物投入不够、学生参与度较低等问题。
二)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功能定位上呈现单一性目前各高校成立的相关机构和学生社团普遍存在功能定位单一的问题。
部分高校成立的法律咨询机构把功能仅仅定位于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实际问题,或者仅仅作为缓解校内矛盾的工具而没有从根本上为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供可行的方案。
而有的高校则建立了法制宣传工作委员会名称各异,也有学校称为法制宣传工作小组)或通过建立法学专业社团(如法学社),推进高校的法律普及教育,但其存在的弊端是仅仅为学生灌输法律基本常识,却不能为学生提供专业而实用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高校法律咨询室运行机制上存在不科学性以大学生维权为例,目前采用较多的维权运行机制模式有以下几种,但每一种都存在一些较大的不足: 组织——社会型。
在这个模式中,组织是模式的核心。
维权工作的实施,主要靠组织运作,社会(如法律援助、政策导向、新闻监督、舆论支持、道德维护等)起支持作用。
其缺点主要是社会的不规范介入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给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可能带来不利的影响,不利于学校的稳定。
组织型。
由学校成立的学生维权组织(学校专门成立或在团委学生会中设立),在学校内部进行维权,除直接牵涉的法律问题由法庭介入以外,社会一般不介入。
其缺点是:缺乏社会的支持,维权的力量太小,很有可能形同虚设,只是给学校提一提意见改进一下工作而已;学生的信任度最低,或认为学校不可能自己侵权又去维权,或怀疑团委学生会为学生说话的可靠性;学生的发动和参与程度不高,维权的深度、广度不够。
学生社团型。
即由学生自己按规定成立专门的学生维权社团组织,从事大学生维权工作。
其缺点比较明显:权威性最低,人们容易把其他的维权工作看作是学生社团的一般性活动,不予重视,甚至不予理睬;维权力度最小;最容易形成学生与学校的对立;最容易因管理上的原因,使维权概念的泛化、维权手段的滥化、维权工作的无序化,甚至使学校的管理受到强烈的冲击。
三、加强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的思考一)高校法律咨询室机构的设置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现状与发展、高校依法治校的目标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和维权工作的现状,笔者认为高校法律咨询室的运作模式更适宜采用组织——.幸土团型,即在学校或学工处、团委设立作为大学生法律教育、咨询和维权机构的同时,成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室指导下的法学学生社团,配合学校组织的工作。
这种模式与其他模式比较,主要优点是:由于有正式机构的存在,学生对维权机构的信任度较高,从心理上容易得到学生的认同,工作自然也就容易得到支持,也可以减少维权的泛化和无序化,保证维权工作的正常化;同时,学生社团的活动使得学生参与的人数多,学生参与度大,能更好地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必然使工作的触角延伸,可以扩大法律教育和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高校法律咨询室的职责定位高校法律咨询室应定位于以法律教育、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专业性服务机构。
其工作职责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负责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加强大学生法律普及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从法律角度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加强校规校纪的宣传。
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现一个学校的人文精神,必须在实践中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其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一致性。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咨询室应该而且能够为学校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积极主动地为学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如对受处分学生如何行使申诉权、申诉时效、答复期限及对申诉结果仍然不服又如何救济等进行有效的帮助,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缓解各种矛盾。
负责开展法律普及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的研讨和交流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律知识传授、法制意识的陪养、大学生权益的有效维护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三)高校法律咨询室运行的保障及人员配备要真正发挥高校法律咨询室的作用,必须首先加大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建立健全高校法律咨询室的组织机构,配备能够胜任现代高校法律教育、咨询与大学生权益的维护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要加大设备和资金的投入。
一方面要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设立专门为学生服务的咨询室等场所,同时学校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法律咨询室开展法律普及教育、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
鉴于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现状,高校法律咨询室应初步定位于高校常设性机构。
为便于开展工作,特别是考虑到高校学生工作的特点,笔者认为高校法律咨询室应挂靠高校学生工作部(处)或团委。
同时要与政法院系密切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政法院系的专业教师资源和法学专业人才。
另外,还要通过设立或加强法学专业社团(如法学社),全面支持和配合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工作,加大高校法律教育和维权工作的力度,扩展学生的参与面。
高校法律咨询室应设一名专职负责人、一名常务负责人员和若干副职人员。
负责人应由学生工作部处)或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负责人应由政法院系有关人员担任。
考虑到工作的复杂性和涉及面的广泛性,其他成员应分别由政治院系法学专业教师、学生工作部(处)或团委、宣传部、保卫处等相关人员组成。
最好还要聘请一、二位社会法学专家当顾问,以便结合社会法律现象和案例来指导法律咨询室工作。
考虑到工作的连续性和常规性,高校法律咨询室应专门设立日常事务办公室,如法律事务办公室等,专门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学生的咨询预约接待工作,其工作人员应是法学专业人员。
四)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平台.鉴于高校法律咨询室的非机关性,其应建立例会制度,通过例会,总结布置相关工作,沟通、交流法律教育和咨询工作的体会,分析研讨校园法律现象,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
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通过高校法律咨询室设立的日常事务办公室,如法律咨询室或法律事务办公室,专门负责学生的咨询预约接待工作;同时适当安排专业教师为学生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一方面,在我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校外主体的侵犯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学生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正确引导;另一方面,解答学生关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同时,通过与学生违纪申诉制度相联系,协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缓解各种校内矛盾。
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
要重点对学生工作管理干部、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和主要学生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进程。
开展法律知识交流会,解读校园法规,交流学法心得,开展法律答疑,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其中通过加强对法学专业社团的指导,通过社团活动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建立网络。
高校法律咨询室应安排机构成员联系挂点院系,建立专业教师联系班级,各级学生会、班级设立法制委员的制度,在全校形成法律学习、宣传、应用的网络。
协助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开展法律普及教育工作。
听法制教育心得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
不,不是。
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
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
”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
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
”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
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
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
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
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
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
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