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年党支部工作总结
2009年度工作总结一年来,医院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高举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举措、开放要有新局面”作为医院工作的指导原则。
医院党支部从医院实际出发,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增强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现就2009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执行院长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
为深化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行和完善医院的院长负责制,作为医院党支部,一直努力探索如何支持行政领导工作。
1、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医院党支部一方面抓好党的建设,参与人事管理,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另一方面,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工作,积极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步伐,深化医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2、支持行政领导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有效利用人力、物力等资源,提高效率,降低医院运营成本,不断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
3、支持行政领导加强医疗工作,以提高技术含金量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规范管理,降低医疗风险,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支持行政领导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狠抓医疗护理质量。
此外,党支部重视医院的重大决策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召开职代会、工会,参与医院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从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入手,强化学习制度,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坚持讲实话、务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支部支委成员坚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民主集中制意识,凡医院的重要事项都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个人说了算。
会前,对支部委员提出具体要求,开展谈心,相互交换意见,增进团结的良好氛围。
4、 加强生活作风建设,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在保持清正廉洁上带好头,加强党支部“一班人”的作风建设,使医院事业得到发展,让全体职工得到实惠。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支部工作落到实处。
党支部着重把解决党员思想上入党和模范作用发挥为主要内容,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1、采取上党课等形式,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头脑,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自觉的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2、从制度建设上体现出党员制度,使每个党员都处于党支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下,保持党组织的活力。
四、围绕医院中心任务,大力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1、 通过不同形式引导职工转变观念,认清医院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针对群众关心的服务态度、医护质量和收费价格等“热点”问题,建立病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制度,通过调查反馈的信息,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则并加以改进。
2、以“迎世博,为切入点,开展优质医疗,诚信服务。
召开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等方面修订服务承诺内容,。
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人人关爱”的服务理念,为病人提供全过程、多层次优质服务。
3、支部重视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加强对医院的设备采购、基建项目、药品采购等工作的审计和监督。
认真执行医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党员干部谈话制度。
五、加强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1、积极开展院内宣传工作。
把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医院工作的亮点等,通过院刊、网站、墙报,进行院内、院外宣传。
2、支持工会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支部领导工会认真召开职代会,充分体现职工当家作主,集中群众智慧,参与医院管理,并对行政工作进行监督。
支持工会、共青团举办各种文艺、体育活动,今年开展“迎世博、职工运动会”,并组建了乒乓队、篮球队,活跃医院职工的文娱生活,促进医院文化建设。
3、支持共青团工作。
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岗”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
今年9月组织有30余人参加的外来职工参观“陈云纪念馆”及青浦博物馆;3月5日学习雷锋活动日及重阳节前夕,分别两次组织了以党员、中青年搭配为主的共青团参加的医疗小分队,开展“实践三个代表”送医送药到敬老院的义诊活动。
六、弘扬党员先进性,加大力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党支部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步骤、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2、目前,职工中有9位同志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其中3位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年内2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并将发展1名预备党员。
3、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过程的透明度,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支部实行入党对象公示制,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的对象进行民主推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七、2009年度重点和特色工作1、开展“医德医风示范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
从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的自觉性,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了实处,有效保障了活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改善医疗服务,落实便民措施(1)、整理和增设就诊标识为了方便病人就医,我们重新制作了医院各部门布局的示意图,对诊疗区域不明显之处还增设了就医指示标识;在门急诊设立就诊平面图和流程图,做到醒目、清楚、明了。
(2)、建立和完善危重病人抢救的“绿色通道”成立“绿色通道”抢救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绿色通道”;制定“绿色通道”工作制度、运作规定和工作人员要求。
(3)、改善服务环境2009年以来,我们先后对病区、门诊大厅等部门的设施进行了改造;在病区内设立“便民床”;病房内开设“儿童专用补液室”,并配备玩具设施;配上温馨的语言提示,统一张贴在医院输液室等的明显之处;在病人就诊或输液处设置“书报架”等,为病人创造了舒适、温馨的就诊和住院的环境。
(4)增加门诊设置应病人需求,多次添置相关设备,先后开设口腔科、中医科,满足了病人的就诊需要,也受到了病员的一致好评。
3、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我院严格按照要求,以深入学习培训、调研为重点,以联系实际为导向,推动活动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
(1)、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吴根龙书记任组长。
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2)、党支部于2009年9月24日下午召开动员大会,全体党政领导和党员干部及部分群众共50人参加了会议。
(3)、为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体安排表》。
做到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4)、采取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专家讲课等活动。
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特邀请xxx来我中心做了专题辅导讲课;组织在职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到区博物馆参观。
(5)、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由党政班子成员6人组成3组,分别进行座谈讨论。
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共罗列出18条意见和建议,确定了3个调研提纲。
在下基层调研过程中,严把调研的质量关,切实挖掘出影响和制约我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征求意见涉及解放思想、发展意识、医疗服务质量、医患关系、各科室服务能力等方面。
八、2010年工作基本思路一是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
抓紧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同时对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及时传达贯彻。
组织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交流、培训。
二是实行党员目标管理。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党员的管理做到有目标、有督查、有落实,年终有考评。
三是做到按时交纳党费,党费收缴有专人管理,及时入库。
四是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009年,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党员在理论学习与联系实际方面还不够紧密,党性修养和理论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党员的思想不够解放,作风不够深入,个别党员工作缺乏创新意识,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较少;三是各项学习制度、发展新党员等方面工作还须加强;四是党支部组织活动不够多、不够活跃。
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
我们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切实做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Xxx2009年11月24日
浅析如何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老干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国家和社会做出过很献的特殊群体。
因此,要做好期老干部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必须要积极探索、冷静思考、与时俱进,着力解决好几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时代特点,与时俱进做好老干部工作。
一是老干部的特殊身份和背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工作做不好会更加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社会的稳定;二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改革过程中经济实体、政治实体以及社会团体的不断变迁,有时造成老干部身份的界定和政策的衔接问题;三是社会多元化推动了包括老干部群体在内的人们诉求的多元化,由过去的单一满足生活需求转化为目前的多元化需求;四是伴随着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行列,老干部的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
因此,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兼顾现实,既要遵循政策,又要充分考虑个体的特殊性,也就是说,要与时俱进做好老干部工作。
二、准确把握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全心全意做好老干部工作。
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也就是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按照服务大局、保持稳定、促进和谐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狠抓落实。
其次,还要明确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主要任务,也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政策落实工作,保稳定,促和谐,全心全意做好老干部工作。
三、要充分认识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诚心诚意做好老干部工作。
要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老干部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
因此,新时期老干部工作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好老干部在社会稳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坚决杜绝消极作用,避免因工作不当而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
其次,老干部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为此,我们在全力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严格按照政策办事。
再者,老干部工作具有很强的道德性。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持之以恒做好老干部工作,把这些“特殊群体”照顾好,既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符合“以德治国”的思想。
关心、照顾好老干部,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四、强化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四个意识,满足老干部的多元需求,全方位做好老干部工作。
首先要强化大局意识。
学会把老干部工作与全局工作相结合的艺术,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开展。
只有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老干部工作在大局中才有位置,才会引起重视,才能产生良好的影响,也才能使老干部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
其次要强化政策意识。
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同时,我们在开展老干部工作中,还要实行人性化管理。
然后要强化创新意识。
最后要强化服务意识。
五、认真解决好老干部的两个待遇问题,是满足老干部多元需求的关键。
一是解决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问题。
从政治上关心爱护老干部,同时,要抓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作用,联系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使广大老同志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激发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的热情,真正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精神永存。
二是要解决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问题。
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确保老干部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是老干部安度晚年的基本要求。
生活待遇不落实,不仅影响老干部安度晚年,更严重的是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大局的稳定。
建立老干部的工资、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付机制,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对凡是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文规定应给予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要千方百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决不能以各种借口拖延不办。
各级领导一定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抓好落实,保证广大离休干部能安度晚年。
六、充分认识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时效性,只争朝夕做好老干部工作。
老干部群体是一个老龄群体,特别是社会发展到今天,具有老红军、老革命、老社会主义建设者背景的许多老干部已步入高年龄、高发病、高死亡的“三高”时期,对生活的质量尤其是对医疗和精神需求的质量要求很高、很迫切,稍有不慎和拖延就有可能造成终身的遗憾。
因此,对老干部的工作必须是高质量的、高效率的和刻不容缓的。
我们老干部工作者在做老干部工作的时候,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雷厉风行的作风,还要有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快速高效的行动,对每一项政策都要抓紧落实,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快速推进,对每一个服务对象都要满腔热忱。
要坚持与时俱进,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意识,事事高标准,处处严要求,把老干部的每一件事情办好办实办及时。
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让老干部在有生之年享受到他们应该享受的东西。
以上六个方面,是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重点,做好了这六个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把党和国家的老干部政策落实到位,才能真正让老干部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也才能让老干部真正享受到改革的成果和颐养天年的幸福。
派出所的教导员权力有多大
派出所教导员(指导员)职责 (一)负责全所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定期组织民警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民警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协助抓好党支部工作,维护党的核心,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
(三)积极配合所长掌握工作情况,对分管业务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与所长一道,抓好全所民警岗位目标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制度。
检查民警警容风纪和遵纪守法情况,及时发现违纪苗头,协助上级部门查处违法案件。
(四)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树立良好风气,随时了解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五)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我国取得了哪些重大成就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军人宣誓 第三章军人职责 第一节士兵职责 第二节军官职责 第三节首长职责 第四节主管人员职责 第四章内部关系 第一节军人相互关系 第二节官兵关系 第三节机关相互关系 第四节部队(分队)相互关系 第五章礼节 第一节军队内部的礼节 第二节军人和部队(分队)对军外人员的礼节 第三节其他时机和场合的礼节 第六章军容风纪 第一节着装 第二节 仪容 第三节举止 第四节军容风纪检查 第七章对外交往 第八章作息 第一节时间分配 第二节连队一日生活 第三节机关一日生活 第九章日常制度 第一节行政会议 第二节请示报告 第三节连队内务设置 第四节登记统计 第五节请假销假 第六节查铺查哨 第七节军官留营住宿 第八节点验 第九节交接 第十节接待 第十一节证件和印章管理 第十二节保密 第十章值班 第一节值班制度 第二节值班人员一般职责 第三节交接班和换班 第十一章警卫 第十二章零散人员管理 第十三章日常战备和紧急集合 第一节日常战备 第二节紧急集合 第十四章装备日常管理 第十五章财务和伙食、农副业生产管理 第一节财务管理 第二节伙食管理 第三节农副业生产管理 第十六章卫生 第一节个人卫生和保健 第二节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 第十七章营区及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营区管理 第二节房地产管理 第十八章野营管理 第十九章安全工作 第一节安全工作的基本 第二节常见事故预防 第二十章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和国歌、军歌的奏唱 第一节国旗的使用和国歌的奏唱 第二节军旗的使用 第三节军徽的使用 第四节军歌的奏唱 第二十一章附则 附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事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以军事思想和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其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
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证军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
牢固树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的思想,把提高战斗力作为军队内务建设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军队在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作战能力。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的教育,使部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塑造军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军队的条令、条例统一内务建设的各项工作和规范军人的行为,实施正规的严格管理,增强军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纪律性,保持军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第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
在管理教育工作中应当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官兵一致,尊干爱兵;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严格要求,赏罚严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公道正派,不分亲疏;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拥政爱民,军民团结。
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应当根据新时期国家和军队建设的发展以及军事斗争的需要,探索新特点,充实新内容,创造新方法。
第十条各级首长和机关对本条令的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按级负责,各司其职,加强检查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军人宣誓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十二条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
公民入伍后,必须进行军人宣誓。
军人誓词是: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第十三条军人宣誓的基本要求: (一)宣誓时间,应当在新兵政治审查和身体检疫复查合格之后,但不迟于入伍(入校)后90天。
(二)军人宣誓,部队以连(营、团)为单位,由连(营、团)首长主持召开大会实施;军队院校由学员队或者院校首长主持召开大会实施。
(三)军人宣誓前,部队(分队)首长应当对宣誓人进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性质、宗旨、任务、军人使命等教育。
(四)宣誓必须庄重严肃,着装整齐。
宣誓地点尽可能选择在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
以团为单位进行宣誓时,通常举行迎军旗和送军旗仪式。
(五)军人宣誓,可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
(六)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应当在所在连队的宣誓名册上签名。
连队首长将宣誓名册呈交部队首长,由部队首长签名后交司令部存档。
第十四条军人宣誓大会的程序通常是: (一)宣誓大会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主持人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
(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
(五)宣誓人代表讲话。
(六)其他代表致词。
(七)首长讲话。
(八)奏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
(九)宣誓大会结束。
宣誓时,若举行迎、送军旗仪式,迎军旗在宣誓大会开始后进行,送军旗在宣誓大会结束前进行;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第十五条军人退出现役前,士兵通常集体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军官可以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
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通常与宣布退役命令一并进行,其基本要求和程序参照本条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举行军人宣誓和向军旗告别仪式时,应当将军旗置于显著位置;没有授予军旗的单位可以使用军徽。
第三章军人职责 第一节士兵职责 第十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的一般职责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
(二)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
(三)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四)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六)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七)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八)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第十八条士官除履行士兵一般职责外,还必须精通本职业务,以身作则,协助军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
第十九条士兵的专业职责,由总部或者军区、军兵种制定。
第二十条非军官(文职干部)学员按照本条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节军官职责 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的一般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二)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
(三)积极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不断提高现代作战的指挥能力,坚决完成作战任务。
(四)精通本职业务,积极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五)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所配备的装备,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六)尊重士兵,爱护下级,团结同志,处处做士兵的表率。
(七)热爱人民群众,尊重人民政府。
(八)严格保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案件。
第二十二条文职干部按照本条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军官和文职干部的专业职责,由有关条令、条例规定。
第三节首长职责 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级首长,对所属部队(分队)的作战、训练、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后勤和装备工作等负完全责任。
其一般职责: (一)教育部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二)了解和掌握部队(分队)情况,根据上级的命令、指示和意图,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战备工作,带领部属完成作战任务。
(三)领导部属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
(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
(五)严格执行编制规定,教育和督促部属管理好装备。
(六)领导后勤和装备工作。
(七)关心爱护部属,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八)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首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应当指定代理人履行其职责。
第四节主管人员职责 第二十六条团(旅)长职责 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同为全团(旅)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团(旅)的工作。
团(旅)长对全团(旅)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了解和掌握全团(旅)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意图,适时提出军事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全团(旅)的战备工作,指挥全团(旅)完成作战任务。
(三)领导全团(旅)的军事训练,规定营、连的训练任务,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军事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教育和带领全团(旅)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掌握全团(旅)的编制和实力情况,严格执行编制规定,做好装备管理工作。
(六)教育培养所属军官,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领导后勤和装备工作。
(八)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九)领导机关建设,发挥机关的职能作用。
(十)领导全团(旅)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七条团(旅)政治委员职责 团(旅)政治委员和团(旅)长同为全团(旅)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团(旅)的工作。
团(旅)政治委员对全团(旅)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其职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副团(旅)长职责 副团(旅)长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协助团(旅)长工作。
在团(旅)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团(旅)长的指定代行团(旅)长职责。
第二十九条团(旅)副政治委员职责 团(旅)副政治委员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协助政治委员工作。
在政治委员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政治委员的指定代行政治委员职责。
第三十条团(旅)参谋长职责 团(旅)参谋长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是部队的首长之一,是司令部的直接首长。
其职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团(旅)副参谋长职责 团(旅)副参谋长隶属于团(旅)参谋长,协助参谋长工作。
在参谋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参谋长的指定代行参谋长职责。
第三十二条团(旅)政治处(部)主任职责 团(旅)政治处(部)主任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是政治处(部)的直接首长。
其职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团(旅)政治处(部)副主任职责 团(旅)政治处(部)副主任隶属于团(旅)政治处(部)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在主任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主任的指定代行主任职责。
第三十四条团(旅)后勤处(部)处(部)长职责 团(旅)后勤处(部)处(部)长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是后勤处(部)的直接首长。
在组织后勤保障工作时,受团(旅)参谋长的指导。
(一)了解和掌握全团(旅)后勤工作情况,组织拟制后勤工作计划,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团(旅)首长的作战决心和团(旅)的作战行动计划,组织拟制后勤保障计划,调整后勤力量,保障作战任务的完成。
(三)组织全团(旅)后勤装备、物资和经费的请领工作,做好后勤装备、物资的供应、储存、管理和保障工作,预防各种事故。
(四)督促检查全团(旅)遵守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贪污、浪费。
(五)组织全团(旅)的农副业生产,改善官兵的物质生活。
(六)领导全团(旅)的房地产管理、营区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营区建设。
(七)领导全团(旅)的卫生防病工作。
(八)领导全团(旅)后勤人员的专业训练。
(九)领导后勤直属分队的军事训练和军事行政工作。
(十)领导后勤处(部)的组织、业务、思想、作风建设。
(十一)领导部属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五条团(旅)后勤处(部)副处(部)长职责 团(旅)后勤处(部)副处(部)长隶属于团(旅)后勤处(部)处(部)长,协助处(部)长工作。
在处(部)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处(部)长的指定代行处(部)长职责。
第三十六条团(旅)装备处(部)处(部)长职责 团(旅)装备处(部)处(部)长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是装备处(部)的直接首长。
在组织装备保障工作时,受团(旅)参谋长的指导。
(一)了解和掌握全团(旅)的装备工作情况,组织拟制装备工作计划,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团(旅)首长的作战决心和团(旅)的作战行动计划,组织拟制装备保障计划,调整技术力量,保障作战任务的完成。
(三)组织装备保障训练,检查训练效果,保障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掌握装备的数量和技术状况,及时组织装备保养和维修,使之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组织炮场和特种车场、教练场的技术建设,指导车场勤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组织制定装备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
(七)组织装备备件、器材等的请领、供应和储存,负责专项经费管理。
(八)领导装备技术分队的训练和军事行政工作,提高其军政素质和技术保障能力。
(九)领导装备处(部)的组织、业务、思想、作风建设。
(十)领导部属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七条团(旅)卫生队队长职责 团(旅)卫生队队长隶属于团(旅)后勤处(部)长,是卫生队的直接首长。
(一)组织指导全团(旅)的卫生防病工作和战场自救互救训练。
(二)组织制定卫生勤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伤病员的门诊、抢救、入(转)院以及会诊工作,战时组织伤病员的救治、护理和后送。
(四)健全和落实各项卫生制度,组织全团(旅)人员的定期体格检查,协助首长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首长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组织卫生队以及全团(旅)其他卫生人员的业务训练,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六)组织全团(旅)药品、器械的请领、储备、保管、更换和维护保养。
(七)领导卫生队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
(八)协助首长做好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
(九)领导部属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八条团(旅)生活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团(旅)生活服务中心主任隶属于团(旅)后勤处(部)长,负责生活服务中心的工作。
(一)了解和掌握生活服务中心服务保障情况,组织拟制主副食品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连队按照食物定量标准制定食谱,科学调剂伙食。
(三)领导部属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四)监督经费开支,审定食品价格,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五)领导生活服务中心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
(六)征求连队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十九条营长职责 营长和政治教导员同为全营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营的工作。
营长对全营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了解和掌握全营情况,根据上级军事工作的指示、计划和要求,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营完成战斗任务。
(三)领导全营的军事训练,组织落实训练计划,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教育和带领全营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掌握全营的军事实力,做好兵员和装备管理工作。
(六)教育培养所属军官和班长,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领导全营的农副业生产,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八)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四十条政治教导员职责 政治教导员和营长同为全营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营的工作。
政治教导员对全营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其职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副营长职责 副营长隶属于营长和政治教导员,协助营长工作。
在营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营长的指定代行营长职责。
第四十二条营卫生所所长职责 营卫生所所长隶属于营长和政治教导员,负责全营的卫生工作。
在业务工作上受团(旅)卫生队队长指导。
(一)负责全营卫生勤务保障工作,抢救、治疗伤病员,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和处理。
(二)指导全营进行战场自救互救训练,战时组织伤员的救护、卫生处理和后送。
(三)组织实施卫生防病常识的宣传教育,根据季节和任务的转换,适时提出卫生防病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协助营首长进行内务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营首长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组织本所人员以及连队卫生员的业务训练,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六)负责本所药品、器械的请领、储备、保管、更换和维护保养。
(七)指导各连搞好饮食卫生工作,指导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室内、食堂以及厕所的消毒。
(八)协助营首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十三条连长职责 连长和政治指导员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连的工作。
连长对全连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熟悉全连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计划安排军事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全连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连完成战斗任务。
(三)组织领导全连的军事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连人员的技术战术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