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

时间:2017-01-11 18:13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怎么写

问u经验的

作为医务人员,经历医疗事故后的心得体会

吸取教训 规范操作 多范围判断。

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心得体会

三起医疗事故所引发的思索—风险管理作者单位: 215101 江苏省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陈玉玲:女,本科,主管护师  急诊科是医院的窗口,急诊医疗服务质量直接体现医院的综合水平,急诊救治水平直接关系到急诊病员的安危,急诊护理在急诊抢救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勿庸置疑。

在急诊科这个高风险所在地,要使护理质量精益求精绝非易事,需要每个护理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以至将潜在的危险因素降到最低点。

本文就3起医疗事故与大家一起探讨。

例1:病人, 60岁,因头晕、耳鸣急诊入院。

入院时BP136\\\/88 mmHg, P 82次\\\/min, R 16次\\\/min,当时由耳鼻咽喉科诊断为突发性耳聋,并收入内科病房住院治疗。

内科值班医师以不属于内科疾病为由退回急诊科观察治疗。

病人不满,自行联系120要求转上级医院,急诊科护士与120急救车医务人员在急诊大厅进行交接班后由120负责将病人用担架车拉运至急救车,在经过急诊大厅门口下坡时,由于随同的120医师没有扶持推车,只有一名护士在前面拉车,坡陡处有缺口加上担架车车轮小、稳定性差,车子折翻,病人倒地,造成病人颧骨骨折、头皮血肿, 3根肋骨断裂。

家属投诉,医院赔偿经济损失数万元。

分析:从事情经过来看, 120急救车医务人员应负全部责任,急诊科已与其作了交接班,且病人自己联系的120急救车。

但专家组最后评定结果: (1)120医师负主要责任,因他没有履行其职责。

如果其与护士共同推车就不至于造成翻车。

(2)120护士负次要责任。

(3)120负责人负次要责任。

(4)总务科负第二次要责任,路有缺口没有及时整修。

(5)急诊科负第二次要责任。

思考:尽管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是120医务人员,但如果急诊科医护人员风险意识强一点,责任心强一点,与120工作人员一起将病人安置到车上就不会发生意外。

例2:病人,女, 62岁,因家人过世,过度悲伤,不思进食、乏力,于晨7: 00急诊入院。

病人入院时神志清、精神萎靡、少言语,测BP 90\\\/50 mmHg, P 76次\\\/min, T 36. 2℃,家属没有提供其它病史。

医师诊断癔症,并给予补液加能量合剂支持治疗,无其他特殊医嘱, 7: 30交班于白班当班医师。

接班医师依据入院诊断未做进一步检查,至8: 20病人突然心跳、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此病人系老年女性,平时体质欠佳,追问病史原有心脏病史。

当时首诊医师没有详细询问,只是凭感觉单纯认为因失去亲人而致伤心过度,因而未做心电图检测,没有电解质数据测定,而接诊医师过于相信首诊医师的判断未能进一步的检查,导致病人而死亡。

思考:虽然这起事故与护理无关,但对急诊科影响很大。

有的医师尤其是低年资医师在诊断疾病时往往检查不周全。

如果当时值班护士是个非常有经验的高年资护士,可能会提醒医师做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或提出一些合理性的建议,或做些提前告知,及时询问病人情况,观察其生命体征变化,也许就会避免这场不该发生的灾难。

例3:病人,女,因腹痛、腹泻2次于晨4: 30由乡卫生院转入本院急诊科。

当时病人痛苦貌,当班护士查其卫生院病历,发现诊断为腹泻,没发现病历右下角注明血压80\\\/50 mm-Hg,未及时监测生命体征。

按照医务科下发的有关肠道病防治条例规定:凡肠道病一律到感染科进行专科诊治,于是派护工用推车直送感染科。

经感染科医师询问病史后诊断为宫外孕。

由于该医师没有及时通知妇产科,也没有派人护送病人至妇产科,嘱病人自行前往,而病人没有文化,不明白疾病的严重性,又找不到妇产科的所在位置,在医院内来回徘

医疗事故 帮忙

因为自己与医院正在打医疗纠纷官司,在这个过程中也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帮助,自己慢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所以也一直关心网上的医疗纠纷方面的求助,尽力给予细致的回答

但每个个案都细致回答太浪费时间,而大家关注的实际上都集中在相同的几个问题,现在就大家集中关心的几个问题作如下回答,相信能解决大部份问题,对于具体问题如果需要再作补充,将在最后进行补充。

1、大家最关注的焦点-是不是医疗事故

其实这是大家的认识的误区,不管是不是医疗事故,我所引起的后果只要是医院引起的,医院就要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

而在实际上,如果是医疗事故,赔偿往往还少于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

这中间涉及到一个最大的问题-鉴定,因为医学的专业性,医疗纠纷都要通过鉴定才会判决。

如果你非得说它是医疗事故,就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你只要求医院赔偿,你就可以选择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我们选择鉴定是想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而医疗事故鉴定名声在外,鉴定专家和医院都是本地医疗系统的,相互之间关系密切,大家都会出一些事,难免相互照顾一下;但司法鉴定是比较公正的鉴定,我推荐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他们能为患方着想,也有权威,还提供审查服务(收费300-500),如果审查结果不利,就不用花更多的钱进行鉴定了。

(这中间涉及到的法律及案例如下可以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终审判决书、肖晓龄童与昆明市儿童医院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我应该按什么法律程序处理医疗纠纷

首先不管怎么解决,有没有问题,第一时间封存病历是最关键的(记得自己复印一份并盖好医院的章,以后分析鉴定都得靠它),如果病历被他们改掉了后面处理就比较棘手了

如果一出事你就封存了病历,只要医院存在问题,他往往很快就会和你调解的。

协调解决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处理快、钱容易到位、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但不是你说要协调医院就按你的要求赔给你钱的,手上还是要一点东西,这就是鉴定,所以我建议大家复印病历后,找一些专家看存在什么问题,再自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司法鉴定,有了鉴定结论在手,后面就会没那么难,你找医院也调解也好,起诉也好

但也不是没有问题,如起诉后医院再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如果鉴定结论不是事故,基本说明你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失效了

所以医院如果不服,你只能同意重新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司法鉴定

因为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它不会与你的首次鉴定有太大的差异的。

这之后几乎就没太多问题了。

(法律参考:病历管理条例、司法鉴定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3、找律师。

如果打医疗官司,律师是必须要找的,首先封存病历你自己去封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如关键的病历没复印出来(医嘱、护理)或者不让你复印

再就是委托司法鉴定也要律师事务所,但你不能太相信律师,尤其是小地方的律师,自己也得知道一些,如我上面提到的参考资料也得看看相关的东西,关键的东西自己可以上网咨询一些知名医疗律师,如宋中清、李仁兵等,也有一些遇到相似情况的网友也是很愿意帮忙的,他们往往能提供一些实用的可操作的方法。

4、介绍下我自己的官司,经历了省市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后,得出不是医疗事故的结论;之后我又自行委托了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鉴定,得出过错与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的结论,现在案件正在审理,因为有前两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所以大家也要从我的经历总结经验教训。

参见 5、医疗专业问题。

实际上我说了不算,这个还是要请教医生,查看相关医学资料。

但从医疗官司中起来,也看过很多案例,能找出一些比较通用的规律,一般先看有没有资质,如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再看有没有违反告知义务,这个在司法鉴定中比较重视,而一般医院都不太重视;再看用药情况,如麻醉药、能引起后果相关的药是否使用不当、还有就是延误诊治等等。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急急急

关于医疗事故的问题

一般只有自认倒霉了,西医体系就是这样的

法律还没定好呢,没人跟他们竞争啊

医疗事故 求助

一、医疗纠纷初起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

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

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

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诉讼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

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据法院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