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在具体工作中学习贯彻遵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10年4月21日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将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
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正在掀起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高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对于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必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如何学习、贯彻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体会如下: 一、认真研读《条令》全文,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权威性认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施行的,是一部具有广泛约束力和实际可操作性的行政规章,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相配套,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相互衔接。
这“四大条令”的颁布实施,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提升人民警察的素质和形象、加强公安机关队伍规范化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利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方方面面。
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没有自由裁量幅度,具有前所未有的严厉性和高度权威性。
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要认真研读条令全文,杜绝图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四落实”,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对《纪律条令》的创新性、刚性、全面性和权威性认识。
二、确保“四个到位”,打牢思想基础,加强自律意识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制度是队伍建设最好的防腐剂。
队伍建设最有效的保证就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引领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从政治上,组织上,执法,执勤,内务等方面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是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是坚持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
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对公安民警管理和监督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设定的处分规定是高压线,一旦触犯将面临记过、撤职甚至开除的严厉处分。
我们每个公安民警要熟读熟记《纪律条令》全文,做到学习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将条令规定贯穿于我们各项工作中,时刻谨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充分到位,行动中规范遵守;要以《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做到将队伍建设交给制度,将制度交给监督,将监督交给群众,大力推进警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
广大公安民警要对照《纪律条令》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找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
要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尽快熟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纪律条令》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使《纪律条令》真正入耳、入脑、入心,打牢思想基础,增强条令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坚持从严治警,全面推进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国内形势下,公安机关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历史使命,新形势、新任务下,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推进公安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
2010年5月,又一起无辜群众在刑讯逼供下“被杀人”的案件震惊全国,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被无端关押十一年。
河南赵作海杀人案,被媒体称为“河南版的佘祥林”案件,赵作海被错误的审判、关押十一年后,在被害人神奇出现后无罪释放,公安机关由此又一次被推向了舆论批判的风口浪尖,赵作海出狱后直指办案民警刑讯逼供。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枪、酒、赌、车、刑讯逼供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而又严厉的规定,广大民警要认真学习《纪律条令》,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法治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
铁的纪律是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也只有从制度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保证不会再出现赵作海第二,佘祥林第三。
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我们今年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我们每个公安民警要自觉履行职责,在学习领会《纪律条令》的同时对照自身查摆、整改问题,努力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提高对学习、贯彻《纪律条令》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建立保障《纪律条令》贯彻实施的长效机制,增强学习、执行《纪律条令》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严以律己、认真履责、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全新的公安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人员应当遵守哪些纪律
靠纪律、发誓试的宣言都没有用、严刑拷打都没用的靠人自觉那 是不可能的,可能几个人自觉那么1000-10000个人加入队伍了还能自觉的起来吗
人都有私心的,阳光是很好的防腐剂,怎么吧监督阳光化信息化,设定积极的防腐制度让能力好铁面无私的人报酬大于贪腐的资金践行检察职业道德,遵守检察纪律的人工资越高,同时检查尸位素餐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
这是纪律检查机关区别于党的其他机关的本质特征,也是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性质。
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的“执法”机关 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纪律是党内“法规”,是党的行动准则。
党规党法的制定和完善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党规党法的维护和执行。
维护和执行党规党法,不仅要依靠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性,还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执法”机关来保障。
纪律检查机关就是这样一个在党内承担“执法”任务,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的专门机关。
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的监督机关 党的纪检机关对党组织和党员实施有效监督,是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和克服党内各种不良现象、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要求党必须重视加强自身监督的问题,特别是要重视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
党内腐败案件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以权谋私,而权力缺乏监督制约则是以权谋私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
因此,要减少党内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始终为着人民的利益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党内必须有一个专门机构对党的各级组织及其成员遵守党的纪律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纪律检查机关就是这样一种专司监督检查的职能机构。
三、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职能机关 党风建设在党的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党风建设是全党的任务,需要动员和组织全党的力量,共同努力,一齐动手,但必须有一个职能机关协助党委抓好这项工作。
党的纪检机关就是这样一个职能机关,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具体部署、贯彻和落实党委关于党风建设的决定,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机关 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
党员的权利,包括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等等,都是维护党的利益和党员个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的民主手段。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
任何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都是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
纪律检查机关就是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机关。
它通过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通过检查党的组织及其成员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机关 纪检机关作为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不仅要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严肃执行党的纪律,而且要做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增强党员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纪律检查的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党的组织和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而守纪必须先知纪、懂纪,使党员了解和掌握党的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懂得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这就需要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
随着改革的深化,必然会带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
随着对外交往的扩大,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也不可避免地会乘隙而入,侵蚀党的肌体。
如果党员的纪律观念不强,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的关系,就很容易违反党的纪律,侵犯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致使党内违纪案件增多,不正之风蔓延。
不断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就能提高党员的纪律意识,增强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同时也能为减少党内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提供思想保证。
因此,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纪检机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建设的客观要求。
检察院实习报告总结怎么写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
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
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
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
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如何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
如何通过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维护、保障、监督法律的实施,保证执法公正,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实践中,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规范公正的执法能力。
要妥善处理好四种关系:一要处理监督领导和监督一般工作人员的关系,着力抓好对领导的监督;二要处理好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的关系,着力抓好过程监督;三要处理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关系,在积极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着力抓好内部监督。
(二)认真贯彻从严治检方针,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全方位的内部监督体系。
首先,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廉政的监督。
坚持开展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教育、党纪党规和检纪检规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执法教育。
第二,加强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明确领导责任,实行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执法监督责任制;明确目标责任,把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工作挂钩;明确职能部门责任,纪检人员要不等不靠,主动出击。
第三,加强对执法办案行为的监督。
除坚持正面教育外,要善于平等地与干警交流思想,关心干警在想什么、做什么,了解他们对检察执法监督有哪些希望、建议和意见,使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变为我们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
(三)不断创新和改进内部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方式方法。
纪检组工作人员要善于监督,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力求取得最佳效果。
一要摆正自身的位置。
在内部执法监督中,纪检组既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又要依法监督,切实为检察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要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纪检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取得业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业务部门对纪检组的监督工作也要有正确认识,主动将属于纪检组监督职权内的案件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监督。
三要突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重点。
纪检组执法监督的重点案件是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撤案处理案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本地区大案要案,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等。
纪检组通过强化监督,可以克服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公正。
四要强化纪检组的自身建设。
要始终把“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作为自身建设的标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炼就过硬的执法技能,真正做到监督到位、监督规范、监督有效。
假如我是一名党员我应该如何履行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作风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能够不断战胜困难、夺取胜利,除了依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外,还依靠严格的纪律作保证。
在党的历史上,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过明确规定。
同志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同志多次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
江泽民同志曾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专题作过《切实加强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讲话。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为加强纪律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党的纪律建设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坚强。
特别是中共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是对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鬯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等。
当前,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是好的。
但是,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也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存在纪律松弛的现象甚至有的我行我素,违纪违法。
我们党是一个有六千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
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纪律松弛的严重危害,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一、 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肃政治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领导干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
二、 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党的组 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
要坚持集体领导,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说的算。
要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
三、 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经济工作纪律 近年来,在党员干部中违反经济工作纪律的现象比较突出。
从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看,经济类案件一直处于第一位,集中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遵守经济工作纪律。
四、 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群众工作纪律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因此,我们要特别强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
要爱惜人力、财力、物力,反对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要坚决刹住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充分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
要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对于那些作风霸道、欺压群众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严肃查处。
各级党委,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督促党员按照“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格的共产党员,督促领导干部按照“六项基本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格的领导干部。
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等行为,都要坚决查处,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