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质】正警风严警纪心得体会-推荐word版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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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警风严警纪心得体会篇一:关于“正警风、肃警纪”专项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关于“正警风、肃警纪”专项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纪律作风好坏,直接决定着队伍建设的成败。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向上,奋勇争先,队伍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和挑战。
这些存在的问题不得不使我们进行反思与改正。
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学习有关“正警风、肃警纪、强素质、树形象”的教育材料。
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与改正,争取不断进步与创新。
对于我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出了一下总结:一、未真正扎入基层,做好基层社区群众工作。
从警20多年,我从原来的事故中队来到了普通的一线派出所岗位,从原来接触的事故处理,到派出所的社区群众工作。
才发现原来群众的工作才是最根本、最难处理的事情。
有时大量的社区工作调查,接触到的不同群众。
由于有些群众对于基层社区工作的不理解与不支持,使我的工作有时开展的很难,有时与一些人民群众存在一些间隙。
身心上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经常产生一些烦躁情绪。
二、业务知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
由于在派出所做大量的社区群众工作,心思多数花在做社区的群众工作中。
在学习关于“正警风、肃警纪”专项教育活动,
学条规,严纪律,正警风求几篇心得体会
二十一世纪,在党的领导下,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社会秩序的重任,公安机关的任务决定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首先要有较高的政治立场,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的一致性。
真正的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到工作中去。
其次,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精通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
在前段巡警培训中,使我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还要从思想转变。
一、 首先要从一名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到人民警察的思想上的转变。
人民警察是国家的执法体,有一定特权,作为一名执法者,要清楚地认识到这种特权是人民赋予的,不能利用工作之便耍特权。
二、 从理想中人民警察到现实中人民警察的转变。
从觉得穿上警服非常威武,有神秘感,更多的想到的是责任,人民警察在现实中是法律的执行者,是一个公正者的形象,要时刻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很有可能会流血牺牲,因此,要有更加坚定的政治立场。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要求自己:⒈ 要勤奋。
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思考的思想,不断自我加压,自我约束,在学习中完善自己。
⒉ 要无私。
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只计较事业成败,为公安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⒊ 要豁达。
培养集体意识,能容人容事,多学习别人的优点,少计较别人的短处,维护集体利益,做到为人坦诚,处事大度。
⒋ 要理智。
要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理智地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做到不随波逐流,不因循守旧,努力在工作中不断发现,不断创新。
只有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公安业务知识,不断地增强自己的敬业精神,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
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的心???体会(短文)
为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提升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队伍, *月*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感。
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是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教育引导民警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严守纪律规矩,培塑优良警风,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以新的作为、新的业绩、新的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会议指出,要把握要求、硬化举措,纵深推进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要抓紧抓实组织发动。
迅速把省厅、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传达到基层一线和全体民警,坚决纠正错误认识、消除疑虑心态,精心谋划制定实施方案。
要抓紧抓实学习教育。
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上一堂党课、组织一次专题辅导、一次廉政宣誓、一次警示教育、一次革命传统教育、一次学习述职交流活动、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民警增强严守纪律规矩的行动自觉。
要抓紧抓实问题排查。
市局党委和各县市区局党委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内部管理等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执纪执规、作风建设等方面,领导干部要围绕严格自我要求、执行“六项纪律”、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党员民警要围绕规范执法办案、讲规矩守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通过谈心谈话、明察暗访、调研走访等方式,深入排查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要抓紧抓实整改落实。
把整改问题作为集中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突出问题曝光制度、推进不力约谈制度、边整边犯通报制度、倒查问责制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集中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要严密组织体系。
集中学习教育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是集中学习教育第一责任人,要既当组织者又当参与者,为民警放好样子、作好表率。
要造浓活动氛围。
采取开辟内网专栏、编发活动专刊、定期通报等形式,用好各种平台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激励广大民警在党性修养、规矩意识、职业操守、纪律作风等方面,树立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形象。
要注重统筹结合。
把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与公安部、省委、市委部署的各项活动,以及市局“内务管理规范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提高执行力。
学习条令条例的心得体会
武警XX支队条令学习月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主席“扭住从严治军不放松”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条令条例为依据,以整顿领导机关作风纪律和提高部队正规化水平为重点,通过系统学习条令,统一从严治军的认识,强化从严治军观念,把从严治军思想落实到基层,实现秩序正规、纪律严明、安全稳定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 采取正课教育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周累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三、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XX支队长、XX政委任组长,XX任副组长,部门领导和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下设办公室,XX参谋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警务装备股。
四、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在系统通读条规原文的基础上,学改结合,重点解决6个问题,为建设武警特色信息化提供保障。
(一)学习重点。
①的总则、军人职责、内部关系、礼节、军容风纪、对外交往、机关一日生活、请假销假、保密、值班、零散人员管理、营区管理和安全工作等内容;②的总则,奖励、处分项目、条件和权限,行政看管;③总则中的首长、机关要求和队列纪律;④的总则、对人员和违章肇事车辆的处理;⑤总部颁发的“五个规定一个通知”,即:正规化管理两个、、《关于解决部队管理教育工作中“五个重点问题”的规定》、和。
(二)整治重点。
根据当前部队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进一步强化从严治警观念,下大力重点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领导机关和干部执纪不严。
重点解决机关不按规定早操,随意性大;干部不按规定着装、条规不熟悉、礼节不周到、警容不端正、形象差,上班迟到早退,办公秩序不正规,以及八小时以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部队一日生活秩序不正规。
突出解决落实各项制度不严格,日常养成不规范、不持久,号令意识不强,少数干部骨干严得不合理、不得法、不科学,决策不民主、处事不公道和打骂体罚士兵、侵占士兵利益的问题,建立和维护正规的生活秩序,克服管理工作随意性。
三是人员失控。
主要是值班干部不在位,机关管理松散,车勤人员思想麻痹、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
四是不按编配备。
主要是解决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车辆超编,士官不定岗定位等问题。
五是官兵安全意识淡薄、事故隐患消除不彻底。
重点解决枪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按规定派用车、电气管理不严等问题。
六是营门卫兵不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武器、装具。
五、方法步骤 这次条令学习月活动,在总队统一部署之下,支队具体组织实施,共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4月3日,各中队要对部队条令掌握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分析,了解掌握官兵对条令条例的熟悉程度和执行情况,支队在4月2日对条令学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通过层层发动,大造声势,使条令学习月活动的意义、学习的重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步骤,达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学习辅导。
4月4日至15日,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按照规定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官兵进行一次系统的学习;二是对重点章节、重要内容分工专人备课,理论辅导,支队拟在4月12日下午召开条令学习专题辅导;三是学训结合,对有关内容进行训练。
第三阶段:查摆整改。
在4月25日前,各单位对照条令查找和治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教训,制定完善整改措施,支队拟在4月20日组织支队全体士官召开士官讲评会。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
用3到5天时间对“条令学习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讲评。
一是各单位组织理论考核和总结讲评,支队拟在4月23日组织条令条例知识竞赛,近期司令部将下发细则;二是支队将派出检查组结合落实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检查,对各单位警容风纪、办公秩序、安全工作进行抽查;三是收集各单位活动情况,汇总上报总队。
六、几点要求 一要严密组织,加强领导。
“条令学习月”活动是第二季度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督导基层抓好落实。
要针对部队条令执行状况制订学习整顿计划,明确重点、方法、目标和要求。
要针对4月份工作任务重的实际,统筹安排,处理好工学矛盾,建立考勤制度,确保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
要搞好配合教育,及时宣扬学习贯彻条令的情况和典型事迹。
活动期间,各单位好的做法要及时上报支队,以推动条令月活动的深入。
二要端正学风,提高认识。
要从领导和机关抓起,从干部抓起,增强表率意识,带头学习条令、执行条令,为部属树好形象,做好样子。
各级要从加强部队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好条令、法规的重要性,纠正“条令年年学、管理老套路”和学与不学一个样的模糊认识,防止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切实纠正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重战士轻干部、重条文轻运用的不负责任现象。
三要注重方法,增强实效。
各单位在学习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交流学、相互比”活动,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窗的作用。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印发宣传简报和发挥政工网的作用,组织心得交流、条令学习演讲、擂台赛、案例分析等,浓厚条令月活动氛围。
要坚持“学”、“用”、“考”相结合,在实际应用中加强学习和理解,特别是对一些与本职工作、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密切相关的内容,要做到熟记会背,照着去做,使条令条例根植于广大官兵的头脑之中。
四要联系实际,学治结合。
要坚持学以致用,把落脚点放在讲求实效和学习成果转化上,要结合当前工作和本单位实际,抓好倾向性问题的治理整顿。
按照条令的要求,加强对队部身边人员、机关干部和勤杂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加强机关直属单位的建设和作风养成,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各单位对查找的问题要进行综合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要实事求是,敢于动真,下大力治理本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各单位“条令学习月”活动的情况于4月26日前书面报支队警务装备股
协辅警自查自纠报告
辅警自我剖析材料阅读人数:2125人页数:1页xuexiaojuan008辅警自我剖析材料吴勇“自我剖析、集中整改”阶段,公安分局着力在抓深化、求实效上下功夫,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突出“活、实、严”,有力地推动了大讨论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查漏补缺,突出一个“活”字针对部分辅警对“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认识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善于学用结合,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等现象,分局采取“两补”措施,通过辅警自我剖析和整改,使辅警达到四知(知目的意义,知目标任务,知阶段步骤,知工作要求)、四有(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自我剖析,有整改措施)和三提高(目的认识提高,参学意识提高,实践积极性提高)。
“集中补”,辅警因公办案,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分局组织缺学人员集中补课,达到教育学习目的。
“结对补”对组织纪律散漫以及素质较低的重点辅警,分局采取“一对一”结合辅导方式,由所在队领导监督补课,力求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对照检查,突出一个“实”字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出实招,认真查找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互动查。
分局采取自己查、组织评、群众提、相互帮等形式,对照“六查六看”,深刻剖析和深挖问题根源。
每名辅警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了剖析材料。
二是开会查。
分局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在逐人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局领导进行点评,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三、边查边改,突出一个“严”字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局采取三条措施,及时、严格、迅速地进行了整改。
一是改进管理模式。
分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对部门领导进行捆绑考核。
二是改进管理机制。
分局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了辅警学习档案和执法档案,明确了辅警各项工作任务、考评标准和范围,把辅警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优受奖和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
分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控警、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警容风纪含义
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队伍纪律、作风、素质的一种体现。
严肃警容风纪是落实从严治警、提高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措施。
干警要求警容严整、仪表端庄,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
如何加强警风警纪
太难了,记得有一次视,直播间电话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持人问:如果公安涉黑,由什么部门来打。
当然王教授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一些加强公安人员学习等方面。
其实加强并不是靠学习的,要有个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从根子里解决。
这样的机制我们也有,只是不能落实,一个城市的公安局长也是政法委书记,自己的刀能削自己的把手么
浅谈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一)要严格落实从严治警责任。
从严治警,必须增强管警治警意识、落实管警治警责任。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警就是空谈。
当前,队伍中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老好人”思想盛行,“抬轿子”的人多,“打板子”的人少,抓表面工作的人多,抓责任追究的人少,遇到问题绕着走。
问题产生的原因除了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之外,职责不清是最主要的问题。
部分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队伍作风建设是政工业务,不归自己管,未落实“一岗双责”。
少数政工纪检干部不熟悉业务,不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疏于对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因此,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队伍管理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将队伍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身上,切实解决责任不清的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从严治警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队伍建设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二)要坚持思想建警和制度建警紧密结合。
思想教育解决的是认识问题、价值问题、观念问题,是拧紧“总开关”的根本性措施。
制度建设解决的是治理规制、行为规范的问题,是把“权力关进笼子”、带有约束力的措施。
当前,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事实上,制度建警和思想建警是内力与外力结合的、相辅相成的队伍建设措施。
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思想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来抓,加强民警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忠诚观念及廉洁意识,以此来解决党员民警的认识问题,打牢思想基础,促使党员民警在内心世界形成一种强大的自律力量,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
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的废、立、改工作,把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管物的制度编织得更加细致、更加紧密、更有可操作性,以精细高效、务实管用的制度,切实做到事事有章可行、有法可依,并以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原则,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者一柔一刚,刚柔相济,在公安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对强化公安机关队伍作风建设有着较强的促进作用。
(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严治警也是如此。
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
近年来,公安机关部分单位也同样存在着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家长制、独断专行时有发生,以至于一些领导干部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
因此,公安机关在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一是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要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并具体体现到公安全部工作中去,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公安内部各类重要关系,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能搞团伙帮派、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三是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民警、领导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
(四)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
一个单位、一支队伍是不是能有战斗力,核心是看领导班子建设,靠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
因此,在从严管理干部上,既要强化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更需要组织上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应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核干部。
对敢于负责、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领导干部,要予以鼓励、表彰和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作风飘浮、群众不满意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应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加强事前防范。
要坚决调整那些工作不力、作风不好、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
对因工作失职而给群众利益、公安形象、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问责,对以权谋私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查处,进而形成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好局面。
(五)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这是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表述及态度。
当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逐渐渗透到公安队伍中来,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民警,“温水煮青蛙”现象已经产生,因此,要持续深入改进公安民警作风,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
一是要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问题。
创新是事物发展不竭的动力,是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果的重要手段。
因此,要通过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开拓创新上求突破,在争先夺位上做文章,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翻新举措,切实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同本地区、本警种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超常规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弄虚作假、工作不实的问题。
要通过改进作风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倡导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形成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注重实际、注重实践、注重实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求得实实在在的业绩。
三是要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要通改进作风建设,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努力解决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粗暴、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四是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努力解决脱离群众,作风飘浮的问题。
要通过改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民警的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要求和意见。
要制定党委成员下基层工作责任制,将中心工作、从优待警、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一并带下去,一并落实、一并处理。
五是要在励行节约上下功夫,努力解决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问题。
要进一步培养党员民警的节俭意识,养成励行节约的良好风气。
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把有限的资金和装备往基层使。
六是要在树立良好警风上下功夫,努力解决民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树立忠诚可靠、执法为民、秉公用权、情趣健康、真抓实干的新时期良好警风,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的一流警队,积极解决好办事效率低下、“冷硬横推”、窗口“四难”、“慵懒散”等问题,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
(六)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警规警纪。
纪律不严,从严治警就无从谈起。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法律,这是对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管理的必然举措。
相对于公安干警,警规警纪要严于国家法律的同时也要严于党规党纪,这也是公安干警区别于人民群众和普通党员管理的必然举措。
在具体工作中,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正警风、肃警纪,要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坚决查处违反党纪国法、警规警纪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氛围。
要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三项纪律”等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要治理“四风”问题、政令警令不畅问题、思想平庸不思进取问题、精神状态不佳问题等,打造公安机关遵纪守法、严守纪律的过硬队伍。
同时,要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民警。
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民警真正懂得,党的纪律和警规警纪是全体党员民警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合格警察的基本条件。
(七)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公安机关队伍作风建设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公安机关内的“隐身人”无处藏身。
因此,要不断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让社会与公众参与监督。
要创新群众监督渠道,通过网上公安、公安微博、公安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监督。
要不断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建立纪检督察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要落实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了解情况,交换意见,落实预警性、针对性工作措施。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定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加强沟通联系,主动征求意见,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队伍建设的反响,掌握队伍中存在的焦点、热点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的现实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
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有好处的,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对于群众反映发现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有违法违纪问题的,要积极查处、查实,并主动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群众的呼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八)要深入把握从严治警的规律。
长期以来,在从严治警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一些从严治警的规律被得以提炼,运用好这些规律,对于公安机关不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有着积极作用。
一是要承前启后,强化从严治警的系统性。
对于已经形成的一系列系统性的从严治警措施、方针、思路,要积极予以继承,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现实需求的从严治警相关要求,并在具体实践与操作中,不断总结归纳、提炼经验。
二是要常抓不懈,强化从严治警的连续性。
从严治警贵在经常、难在经常、成果也出在经常,要防止忽冷忽热、时紧时松、时好时差的问题,要克服打突击战、运动战、心情战、阶段战的行为,要持之以恒、经常抓、反复抓、系统抓,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始终盯着问题做工作,瞄着薄弱环节抓管理,跟踪问效抓反复,一以贯之,不解决问题不撒手。
三是要与时俱进,强化从严治警的前瞻性。
从严治警要不断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发展变化,要克服不思创新,用陈旧的观念和老方法对待新情、解决新问题的经验主义,要积极探索治警特点与规律,采取新的手段与方法,增强创新的针对性、及时性,要把从严治警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地结合起来,在从严治警的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拿出新办法、总结新规律,解决公安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看守所民警行为规范
《看守所民警执勤规(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看守所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执勤行为,培养优良警风,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确保监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执勤行为,是指看守所民警执行职务时言行举止的总称。
第三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做到: (一)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二)清正廉洁,纪律严明; (三)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
第五条 看守所民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放在押人员; (二)玩忽职守; (三)索要、收受、侵占、借用在押人员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接受吃请;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侮辱在押人员;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在押人员;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在押人员提供劳务; (七)私自为在押人员传递口信、信件、物品,私自安排在押人员与亲友会见、送物、打电话; (八)将监管在押人员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 警 容 第六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警服,佩带执勤证,需携带警械装备的按规定携带,保持警容严整。
第七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保持仪容整洁。
不得染彩发、染指甲、化浓妆、戴首饰,男性民警不得蓄长发、留胡须,女性民警发辫不得过肩。
第八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举止庄重,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第九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自觉维护看守所环境、卫生和办公秩序,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内务规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
第四章 礼节、接待 第十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遵守下列礼节: (一)遇见领导视察、检查时,看守所民警应当行举手礼;因执勤需要不便行举手礼时,可以行注目礼。
(二)遇见本所领导和其他同事时,应当互相致意;交接岗时,应当互相敬礼。
第十一条 看守所民警接待办案人员、律师时,应当主动致意,热情服务,依法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
对依法不能办理的事项,应当明确告之并耐心解释。
第十二条 看守所民警接待在押人员亲友时,应当主动致意,耐心解答提出的问题,并主动介绍看守所依法、文明管理的情况,同时征求对看守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会见、送物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安排,对不能安排的要明确说明理由,严禁冷、硬、横、推。
第十三条 看守所民警对外接待时,应当使用文明用语。
第五章 勤 务 第十四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工作规范、文明。
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聊天、饮酒、吃零食、娱乐或者从事其他有碍勤务的活动。
不得将移动电话带入监区,巡视或者进入监室时不得吸烟。
不得随意在监区内放置警服、警械、文件、工作证件、钥匙等。
第十五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接班民警应当提前到岗,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交接班时要交接清监内在押人员人数,当班时发生和发现的情况,已办完与未办完的事项,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值班物品。
第十六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进入监区开展管理、教育工作,对在押人员实行直接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直接负责在押人员的铺位安排、内务管理等事务,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应当由女性民警管理女性在押人员。
男性民警不得单独进入女监区、女监室,不得单独和女性在押人员谈话。
第十七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熟悉掌握所分管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诉讼进程和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敦促在押人员认罪服法,服从监管,主动坦白、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 看守所民警在管理、教育工作中应当注意方式、方法,做到依法文明管理。
(一)及时告知并切实保障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
处罚在押人员时,应当说明被处罚的事实、处罚的依据和程序。
(二)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和尊严,尊重少数民族、外国籍在押人员的生活习惯。
对在押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用语,必须称呼姓名或者编号,不得叫绰号或者使用其他侮辱、歧视性的语言。
认真回应在押人员的问好。
(三)充分调动在押人员接受监管和认罪服法的积极性,工作力求深入、细致,因人施管、施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真心挽救,真情感化,杜绝简单、粗暴的管理方法。
(四)关心在押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健康,依法认真解答在押人员提出的问题,解决在押人员的困难,对不符合规定或者看守所自身难以解决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患病的在押人员应当给予及时治疗和生活照顾。
第十九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警惕性,严格遵守24小时双人以上值班巡视制度,对在押人员严密监视,严把每个工作环节的安全关,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熟悉处置各类事故、事件的预案,积极参加演练。
发生事故、事件时,应当服从统一指挥调动,做到机智果敢、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第二十一条 除处置重大事故、事件等必要情况外,看守所民警不得携带武器进入监区。
第二十二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戒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系统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民警。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范,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当场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