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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石油党政廉洁心得体会

时间:2013-11-02 00:55

党建包括工作哪些内容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中华人和国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受到党内纪律处分后,还要视情给予行政上的组织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第十三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第十四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

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

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第三十二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二十条要求是什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二十条(共计六项)要求是:  一、严控会议活动。

减少会议活动;控制规模和时间;提倡视频会议;提高质量和效率;控制经费;  二、精简文件简报。

控制局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严禁多头报文;规范和减少各类简报;推广电子文件;  三、改进调查研究。

注重实际效果;减少随行人员;简化接待;严明接送纪律;  四、规范外事和出访活动。

严格出访管理;合理安排出访;控制团组规模;  五、严格职务消费管理。

规范业务招待;规范公务用车;  六、规范新闻报道。

精简报道数量及篇幅。

干部在试用期内能否进行职务调整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目的和要求,利于干部尽快适应领导工作和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考虑,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宜调整其工作岗位。

条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 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 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

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

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

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

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

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动议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 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第十四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一)党委成员;(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三)纪委领导成员;(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一)党委成员;(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四)纪委副书记;(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 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第二十三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 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 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三十二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

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六章讨论决定第三十四条 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

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

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第三十五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六条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九条 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情况等材料。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呈报的材料应当严格审查。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章任职第四十条 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

聘任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四十二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二)纪委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四十三条 实行任职谈话制度。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四十四条 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二)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选举、决定任命的,自当选、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三)由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自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四)由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第四十五条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推荐意见。

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

第四十六条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党委向人大常委会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在人大常委会审议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

第四十七条 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第四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党委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应当事先向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民主协商。

第四十九条 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任命或者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前,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党委应当认真研究,并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

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者任命的问题,党委可以建议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程序暂缓选举、任命、决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荐人选。

政协领导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和协商提名,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五十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和范围。

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竞争上岗。

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第五十二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参加公开选拔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五十三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

第十章交流、回避第五十四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者轮岗。

(四)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

(五)加强干部交流统筹。

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

(六)干部交流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

干部个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

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

(七)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跨地区跨部门交流的,应当同时迁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写一篇我为谁工作的论文

加强反腐败的探索你的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实践,你应该遵循的基层员工,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抓住关键,大胆创新,求真务实,廉洁文化建设,确保持续健康发展。

(A),以提高组织的宣传独立文化。

首先,我们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廉政文化的重要性,为企业发展。

党政主要领导要重视廉政文化单位的建设工作,对文化建设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的独立委员会,以及他们的议程。

独立委员会的建设工作,对文化,增强各级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建设相结合。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对文化的独立委员会是先进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

其次,摆脱清官“无用”的想法,激发参与的积极性。

帮助党员干部,广大员工及时消除“无用”,“事不关己的理论”,“形式主义”等模糊认识,克服表面现象的“图形手续”,整顿的关系,独立的文化建设和业务发展,所以不仅要重视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应注意廉政文化,做到两手都要硬。

积极引导广大员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廉政文化建设的热潮,使廉政文化的创造者,参与者,提高员工对领导干部的文化素质。

反对一切意味着普遍的文化知识,创新和新想法的独立文化建设,装备有先进思想的头脑。

通过各种方法刺激广大干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再次,丰富活动载体,加强自主文化宣传。

充分利用内部网站,报纸等宣传媒体,丰富新的移动运营商,采用生动,通俗的情况,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调动廉政的热情对文化建设,多数党干部和普通员工积极参与的廉政文化去。

充分发挥基层部门,对文化市场的独立委员会的扩张作用,延长了独立委员会的触角对文化的基本文化资源,文化繁荣的独立委员会,并针对发展中形成良好的整合条件。

(B)的长效机制,建立廉政文化。

独立的文化建设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工作的制度,涉及面广的经营单位,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勤奋。

加强对文化的独立委员会,我们绝不能满足于开展的轰轰烈烈到一定阶段的活动,而是要研究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开展文化和教育活动,说实话,不仅要注重这么老实在当前的文化建设,而且要长期的角度来看,独立专注于解决深层次的机制,体制,管理,文化等发展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廉政文化的有效性建设。

建立和完善“纪委抓党委,部门职责,人人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整体合力廉洁文化。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将廉政文化与经济工作的考虑,目标是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同部署实施,检查,有考核。

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变为“要我抓”到“我要注意。

”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确保主动性和工作成果的工作。

第三,加强问责制,变“不时抓”到“频频中招”。

在独立的文化建设,部门领导的基础是关键,监督是保证,以形成一级抓一级,落实问责制的层。

同时,问责制必须建立,为独立委员会的有力保证对文化。

四是完善独立委员会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文化的必要的硬件。

要积极探索融资渠道的畅通,利用好有限的资金,购买独立的书架,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播放设备和其他必需品。

(三)丰富的廉政文化内容和形式。

加强反腐败的企业文化建设,要积极扩大教育,创新支持方式,让独立委员会的反对声文化建设,有色,有形的,深情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在廉政文化渗透力和影响力的努力的吸引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1,在内容寻求普及。

不仅廉政文化内容纳入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还结合实际,立足现状,从反腐败的实践,勤政廉政,及时总结先进围绕事迹的共产党员模式和优秀的,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为群众和先进典型,倡导社会对廉崇廉的尊重,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廉政公署。

2,力求体现以生动的形式。

独立的基层文化建设必须建立生动,通俗文化,是一个生动灵活的形式。

对于领导干部,要着力开展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文化活动,如发送短信诚实,廉政谈话,廉洁慰问信等为主要内容,以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对教育内容的中心组自主学习,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学校林的形成,树廉,腐败在党的领导干部,崇廉的良好氛围的意识。

广大员工,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文化,积极推行廉政文化进岗位活动,以促进就业和确保干净党员干部。

用普通员工的家庭教育的良性美德,对有魅力的家庭,使“家庭设置了防御,经常敲独立钟”,推动廉政文化进家庭。

3,力求体现在运营商的融合。

独立的企业文化,一方面要建立一个大的传教理念,合理的模式形成大,积极发挥网络,报纸等媒体的优势,发挥各种传统传教士姿势的企业的作用,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和诚实的位置网络文化建设,增强反腐倡廉腐败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积极搭建新平台廉洁文化。

通过提供列,戏剧编排,组织知识竞赛,看电影等独立的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干净的岗位警示牌,悬挂是很重要的,张贴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工作相关的,警句等形式,利用一切有效载体,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全面,立体图案。

十个全覆盖300字感受

一、以促进扩大内需政策贯彻落实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为目标,努力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二、以构建“两圈、一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努力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

三、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全覆盖。

四、以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为目标,强化公共资金监管,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收付的全覆盖。

五、以为民利民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的全覆盖。

六、以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努力实现全省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的全覆盖。

七、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的全覆盖。

八、以规范村级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为目标,努力实现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的全覆盖。

九、以深入推动廉政文化“六进”工程为目标,努力实现廉洁自律教育的全覆盖。

十、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目标,努力实现县乡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全覆盖。

十个全覆盖调研心得体会范文1:  5月初的乌兰察布气候宜人、微风拂面。

我盟党政考察团一行在盟委书记张院忠,盟委副书记、盟长付万惠的率领下,走进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和商都县,就“十个全覆盖”工程进行考察调研。

让干部们走出去,看看兄弟盟市的变化,只有亲身经历了,才能真正看到发展的差距,思想转变了,思路拓宽了,推动“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后劲才能更足了。

  考察团首先考察了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德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

车还没到目的地,便远远看到一排排黄红相间的小平房整齐划一,十分醒目。

走进村子,一条条干净整洁的柏油路、拥有上下水的住房、商品琳琅满目的便民超市以及村民卫生室,都让考察团成员啧啧称赞。

考察团成员与当地村民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工程建设的标准、进度等情况。

  德胜村党支部书记薛永自豪地说:“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以来,我们村完成总投资568.4万元,新建住房30户,维修7户,拆除危旧土房152间,新建戏台、广场、便民超市各一处。

”听完他的话,一名考察团成员笑着问:“我用城里的房子和你这儿的房子交换,换吗?”“不换。

”薛永笑着说。

  通过看、听、问,考察团成员感受到了“十个全覆盖”工程给农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把一个村打造出新品位、新风格,赋予它丰富的文化内涵,这点值得我们学习。

”考察团成员纷纷表示。

参观德胜村幸福大院时,一名考察团成员走进一户家中笑着问住户:“大娘,你现在生活得幸福吗?”大娘高兴地回答:“做梦都想住进这宽敞明亮的大瓦房,怎么能不幸福呢?”一句朴实的回答让考察团的成员们真正认识到,“十个全覆盖”工程不是简单的盖房子、修路,更要为农村牧区日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数字也许最枯燥,但数字却永远最具说服力。

  请您耐心浏览如下一组数据:乌兰察布“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以来,共投入资金22亿元,惠及30多万农牧民。

完成危房改造3.9万户、街巷硬化1255公里、安全饮水工程433处,兴建卫生室285所、文化活动室417个、便民连锁超市283个,完成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7.5万户、村村通电4300多户、校舍改造23所,农村牧区居民养老保障实现了全覆盖,近5万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

透过这数字的背后,现已住上大瓦房、喝上干净水、用上放心电、生活质量加速提档的广大农牧民朋友,肯定会真心实意为“十个全覆盖”工程点“赞”。

  每到一处,考察团成员们都认真听介绍,实地参观了解“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的措施和办法。

  从化德县到商都县,从村容村貌的改变,到卫生环境的整体提升,都让考察团成员们感慨万千。

在商都县七台镇骆驼盘村,考察团成员问村支书贾利国:“在工程推进过程中,最关键的是什么?”他坚定地回答:“一定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过去我们也走过弯路,经过总结经验,我们引导农民实现由‘要我干’到‘我要干’、由被动参与实施到主动参与转变。

”  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王学丰说:“一定要让各级领导干部对‘十个全覆盖’工作认识程度高,对老百姓的事、困难群众的事认真,替人民谋福利,为人民解忧愁。

并且要组织专门培训,特别是嘎查村的干部,一定要使他们正确理解和掌握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各项政策,保证工程落实到位、做好细节、不走弯路。

”  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这是“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的初衷,也是最终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走进基层、了解基层,摸清底数、算好总账。

一路考察,考察团成员感触最深的就是,每到一处,每进一户,不论是县长还是镇长,都对每个村民家中改造情况、投入资金了如指掌。

  乌兰察布市七台镇党委书记张日高说:“从工程开始实施前,我们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进到村里,进到农户家中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工程实施的每一步都是我们干部亲自参与的,为的就是底数清、情况明,这样才能保证‘十个全覆盖’工程真真正正落实好,让群众满意。

”  通过考察学习,使每一个考察团成员都认识到了不足和差距,同时也更加坚定了实施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决心。

我们一定要持之以恒地把“十个全覆盖”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努力用脚踏实地的躬身实干,真正让广大农牧民群众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并以“响当当”的扶贫实绩,为自治区70周年大庆献上锡林郭勒的一份厚礼  十个全覆盖调研心得体会范文2:  乡村的傍晚,因为刚下过一场雨,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田士沟村空气清新,凉风习习。

吃过晚饭的村民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除了家长里短的家务事,大家聊得最多的就是“十个全覆盖”工程。

  在村民中间,还有一些青年学生,他们是内蒙古财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的庞胜宇、乔睿宇、沈琪、王超、张超和贾佩霞。

在这个暑期,他们负责在商都县对滑家村、冯家村和田士沟村开展“万人千村百县十个全覆盖”工程调研宣传。

当日傍晚,他们来到田士沟村收集第一手素材,并且把准备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调查问卷》发给乘凉的村民,作问卷调查。

  “我们非常珍惜这为期两周的调研宣传机会,每天下午和晚上都要来村里。

本来是我们给大爷大妈们宣传‘十个全覆盖’民生工程呢,但是通过攀谈,我们发现大爷大妈对‘十个全覆盖’理解的比我们生动多了,我们就竖着耳朵听,用笔记录他们所说的乡村变化。

”庞胜宇说。

  通过几天的调研,庞胜宇对田士沟村“十个全覆盖”民生工程的相关情况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

他介绍说,田士沟村距离商都县城1.5公里,全村有常住人口96户,村里共有耕地3750亩,2014年,人均纯收入5600元。

该村为“十个全覆盖”工程重点村,经过村民多次讨论,该村制订了政府补贴、群众自筹、村委会帮建和群众自建相结合的工程实施方案。

2014年,建设主房33间,维修附房23间,建设院墙2821米,街巷硬化4.3公里,改造卫生室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70平方米、便民超市1个,增加低保户2名。

2015年,新建院墙280延长米,新建公厕2个,购置垃圾箱4个……  “过去,村前村后都是坑坑洼洼的土街巷,一下大雨,遇到个窄巷子,人得扛着自行车,人骑车变成了车骑人,现在大变样啦!平坦的水泥路,下雨也泥不了鞋。

”田士沟村党支部书记杨立国指着平整的水泥路面说。

  “是啊,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的日子已经过去啦!我这快土埋脖子的老汉也住上了新房,晚上做梦都要笑出来哩!”65岁的崔万宝老人笑着说,“今后再也不用犯愁开春和泥抹房啦!”去年,政府给补贴了1万多元,崔万宝自己掏了2500元,就住上了敞亮的砖瓦房。

  “超市就在家门口,一出门就有卫生所,合作医疗能报销,政府还给咱这些60岁以上的老人发着钱,你说咱们现在还有啥愁的?”今年已经78岁的胡英大爷跟崔万宝说笑着。

  “政府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生活环境,我们就思谋着,再养些羊或奶牛,让日子更红火一些。

”村民张进支说。

  “上学的时候,我们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学校里,如果不是参加这次实践活动,哪能感受到村子里发生的这些巨大变化呢?”大学生沈琪说,“当我们看到乡村美丽的风景,看到人们火热的劳动场面,对自己的家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年轻就是用来拼搏和奋斗的,在时代的感召之下,我们要脚踏实地、勤学苦练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  “村子里面大多数是一些老人,跟这些爷爷奶奶们交谈有着不一样的乐趣。

老人们阅历丰富,说的一些俗语都很有道理,他们用淳朴的乡村语言,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大学生乔睿宇说。

  这个调研“小分队”是2015年全区大中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部分,是“万人千村百县十个全覆盖”调研宣传团的一部分。

  “今年的全区大中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感受巨变 奋发成才’为主题,组建‘万人千村百县十个全覆盖’调研宣传团,组织我区1万名青年学生,组成102支社会实践服务团走进100个旗县1000个嘎查村,深切感受和大力宣传‘十个全覆盖’民生工程在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取得的巨大成效,带来的可喜变化,是为了进一步深化青年学生对区情的认识和把握,增强建设幸福内蒙古和美丽内蒙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自治区团委学校部负责人齐斯琴说。

  据了解,青年学子们在暑期活动结束时,将把实地调研“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展的情况,形成“十个全覆盖”工程专题调研报告。

  十个全覆盖调研心得体会范文3:  我的家乡在吉木萨尔,这里有孩子们的天堂——北庭园广场,有老人、青少年们娱乐的场所——天地园。

可谁也想不到,现在这样景色宜人的地方,在数十年前却是一片荒无人烟的垃圾场。

以前,这里经济不发达,人们生活水平不高,住的都是低矮、简陋的茅屋,土平房,街道坑坑洼洼,尘土飞扬,交通工具很少,只有三轮车、拖拉机、自行车,人们的素质也很差,随地吐痰的、乱扔垃圾的、说脏话的……影响了社会风气。

  而现在,一栋栋高楼大厦巍峨耸起,一辆辆汽车飞速奔驰,人们的生活也富裕了。

每到节假日,学生们约上几个好伙伴去公园转转,看看美丽的风景,放松放松身心,充分享受闲暇的快乐时光,老人们不约而同的在清晨散散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爸爸妈妈们则走在洁净的街道上,东瞅瞅,西望望,不一会儿,就转到了玲琅满目的大超市,然后,便开始了大量的购物……  每到下午,都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去锻炼身体,可以看到一家人去天地园游玩、谈心。

走在绿色如茵的绿化带中,各种花散发出淡淡的、令人销魂的清香,使人心情一下子舒畅了许多,一天的烦恼也随之飘走了。

最令人难忘的就是吉木萨尔的夜景了,你看,公园里五光十色的霓虹灯,都把大街小巷照得通亮;一排排的路灯,给孤独的黑夜带来了光明,也给司机们带来了安全。

最为壮观的就是夜市了,这里每到傍晚,就人山人海的,有卖砂锅的、凉皮的、烤羊肉串的、椒麻鸡的……大大小小的摊子,各具风味,引来了八方来客,连那些刚刚锻炼完身体的人们也不由自主的被香味吸引了过来,不顾自己的身材,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直到凌晨两点多,这里才渐渐寂静起来……  我们之所以能过上这样衣食无忧的好日子,都是因为有党的英明领导。

在党的领导下,吉木萨尔这个古老而又美丽的县城,真是一年一个新面貌,一年一个新气象啊!因此,我们必须要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我相信,只有这样,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家乡才会更加繁荣、更加辉煌,人们才会变得更加富裕!  十个全覆盖调研心得体会范文4:  8月2日,旗委书记麻永飞深入龙口镇梁峁山区调研“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时强调,对农村修路、上水、危旧房改造、养老院建设等项目,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民情民意,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规划安排,努力发挥资金和项目的最大效益。

旗委常委、宣传部长韩涛及龙口镇主要负责人陪同。

  麻永飞先后深入龙口镇大口、沙坪梁、台子梁、麻地梁等村社走访查看了各地危旧房改造、通村公路建设、环境治理、抗旱减灾、村委换届等工作进展情况。

  来到大口村三道墕社与沙嘴梁社沟壑交接的通村道路建设现场,挖掘机、推土机正在紧张作业,挖土、填方热火朝天。

麻永飞看到村民们积极投工投劳,他很欣慰地嘱咐大家在保证质量的同时,继续加快施工进度,如果能赶在入冬之前硬化,可以提前交工验收。

他说,对于群众积极性高、基础好、工期早的工程项目,近期将通过会议研究予以个别调整,提前安排落实。

“过了沙嘴梁,以西就与府谷境地相连了。

”龙口镇党委书记鲁晓瑞指着前方介绍道。

麻永飞一边瞭着山势、看着地图,一边说:“路就要修得内通外连,千万不能修成断头路。

”  从施工现场走出来,麻永飞一行步入路南边的一个自然村——三道墕社。

今年64岁的村民崔满柜,弟兄6人他是老大,过去因为家境贫困自己又要照顾老的又要帮助小的,一直没有娶妻成婚。

崔满柜说:“前两年在外打工不着家。

今年盖起这房子,我也不打算再出去了。

自己年纪也大了,回家陪伴老妈妈种点地。

”看到他家西边是濒临坍塌的50多年的土坯房,东边是新盖的砖瓦房,麻永飞叮嘱他:“改造危旧房,就是要改善居住条件。

你这旧房子太危险了,遇上大雨就有可能垮塌,现在新房盖好了,就和老妈妈早点搬进去住吧。

”  顺着的村间小路,麻永飞随机走向村民杨在柱家中。

院里院外干干净净、齐齐楚楚。

房檐下一个个空口的大水瓮,是用来收集雨水的。

揭开旱井,麻永飞急切地询问了储水的情况。

在杨家,麻永飞和75岁的王玉花老人及来串门的邻居老太太聊起了家常。

“身体怎么样?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谁帮助领?平时最多的花费有那些?乡村干部常常上门来吗?”谈到现实的生活问题,如干旱缺水路难行,麻永飞与大家一起交流,对于梁峁山区人口老龄化问题、供水通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问题,还需成立专项课题组,要因地制宜地研究和制定人口分布与项目摆布的科学方案。

  离开三道墕社,驱车继续前行。

梁峁地区的山路,崎岖狭窄,仅仅容得下单辆小车通行,有些路段则更为惊险,俯瞰左右两面都是几十丈的绝壁沟壑。

蜿蜒曲折,车子颠簸绕行近个多小时,来到沙坪梁村委会。

6点多了,“艺人们”三五成群还在文化室里兴致地吹拉弹唱,地地道道的漫瀚调,神韵绕梁,让这个深处大山里的小村子更显有文化气息。

麻永飞身临其境,用心聆听:“要积极鼓励村民参与进来,进而丰富和提升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麻永飞借此还与村民们了解了村卫生室以及村委会驻地其它房室的利用等情况。

  在台子梁村,麻永飞认真询问了村委换届选举工作。

已退休的老支书指着新挂在墙上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说道:“我们村严格按照选举制度,由村民自己选出自己的当家人。

”麻永飞强调,要深入基层,充分掌握村情民意,加强指导;要做到纪律严明,程序合法,选好带头人;要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各阶段选举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从严查处不良选举和违法违规行为。

在聊天中,麻永飞希望老支书继续发挥余热,为当地老百姓办实事。

  麻地梁村是麻永飞当天调研的最后一站。

傍晚时分,他来到了正在新建的幸福互助院工地,认真查看了解了工程进展、环境治理、道路硬化、配套基础设施等情况,并要求乡村干部要继续抓紧时间推进工程建设、街巷硬化和环境整治等工作,切实解决好老百姓的基础设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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