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稽查员如何做好烟草专卖稽查工作
烟草专卖是烟草行业的灵魂,专卖稽查工作又是烟草专卖体制下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行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只有高质量的烟草专卖稽查才能有效打击烟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卷烟经营环境。
那么,稽查员如何才能做好烟草专卖稽查工作呢
一是明确烟草专卖稽查工作职能和重要性。
烟草专卖稽查员在卷烟市场营销中发挥了时代所赋予的使命与历史责任,他们是烟草全面建设和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着生力军的作用,他们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烟草和谐建设和长远发展,对于提升卷烟零售户的服务质量,树立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他们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在烟草专卖法赋予的职权下,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从而有效地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净化卷烟市场环境。
在企业快速发展的今天,专卖稽查员要树立起“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鲜明旗帜;要注重加强培训,力求使自己掌握多方面知识和技能,以适应不同岗位转换的需要,不断向“复合型”、“多技型”的专卖稽查员队伍转型。
二是烟草专卖稽查员要充当好多重角色。
专卖稽查员在对市场进行检查的同时,应该以各自辖区为单位进行逐户了解,了解零售户在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想方设法给予解决,充当好零售户的困难排解员。
稽查员日常工作中还应该充当好宣传员,经常对零售户进行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零售户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为了增强品牌销售力度,专卖稽查员还应该与营销人员一样了解品牌的特点、了解零售户的实际情况,指导零售户开展好品牌培育工作,充当好零售户的销售指导员。
同时稽查员还应该像“侦探”一样充当好侦查员,通过和零售户的交谈以及实地走访,获得大量卷烟市场信息,并从诸多信息中辨别信息的真伪,掌握零售户的真实情况,为卷烟市场打击破网打下良好信息基础…… 三是规范专卖稽查工作的各个环节。
烟草专卖稽查是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稽查员在开展稽查工作中规范专卖稽查管理的各个环节尤为重要:一要做好稽查前的准备工作,这是整个烟草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常言道,不打无把握之仗,便是这个道理,要做到每次稽查都能有的放矢,市场检查就要有侧重点,稽查员要对辖区市场有充分的了解和认知,同时稽查前要有明确的人员分工,做到工作中有条不紊。
二是开展稽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稽查程序合法,它是烟草案件得以有效查处的关键。
在稽查过程中,当事人要在场,要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要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或申辩,稽查员要两人以上共同执法,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在检查过程中还要做到文明执法。
三是注重稽查工作的效果,做好稽查工作总结。
稽查工作结束后,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结束了,作为稽查员要对一天来的稽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零售户的检查情况要进行归档,尤其要对自身的稽查工作进行总结,这样不仅总结了经验,剖析了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稽查工作打好基础。
总之,烟草稽查员在稽查工作中要处处留心,善于总结,注重学习,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专卖稽查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稽查员,才能不断开创专卖稽查工作的新局面,促进专卖稽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整理】烟草行业整治微腐败工作总结(精品范文)
烟草行业整治微腐败工结多措并举整治基层微腐败烟草行业整治微腐败工作总结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要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基层是烟草行业发展的根基,是行业管理服务的终端和基础工作的落脚点,是展示行业形象的窗口。
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传递到基层,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逐级传导、层层压实到基层,是防范和整治微腐败的主要内容。
烟草行业的基层部门主要是烟草站、专管所(队)、客服中心、物流中转站等,他们服务着广大的烟农、零售户,出现“微腐败”离群众最近,对群众危害也最深。
近年来,基层干部员工“微腐败”问题呈现点多面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严重影响行业的形象。
我们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微腐败”的工作力度。
一、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建设笼子一是我们根据近年来信访举报反映的,涉及行业员工在管理和服务中吃拿卡要、领取乡镇村各类补贴、向零售户低价购买紧俏卷烟、利用职务自便参与工程建设营利、接受烟农、零售户吃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等微腐败问题,通过多次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摸底调研,排查出了47种“微腐败”主要表现形式,制定下发了《员工从业行为禁止性规定(试行)》。
二、坚持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通过这些年的整治“微腐败”工作,员工的思想认识得到转变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精神状态得到提振、工作态度得到好转、办事效率得到提高、服务意识
烟草三项工作是什么
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以下内容供你参考
烟草行业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试行) 为加强烟草行业内部管理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的管理程序,特制订本规定。
工程投资项目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工程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仓储、办公、科研、教育和多元化等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二条 项目管理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规范运作,项目管理过程中未按本规定的程序执行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三条 项目申报审批。
项目经投资管理部门初审,按审批权限报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会议、董事会审议批准或审议通过报上级审批单位审批。
第四条 项目概算。
项目批准后列入预算,列入预算的项目工程概算必须经过审计。
第五条 招标。
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和物资供应商、软件开发商等必须招标确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单位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一)供应商不足三家; (二)涉及行业安全和秘密; (三)涉及烟草行业核心技术; (四)采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
第六条 合同签订。
所有项目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必须经法规、财务、审计部门审核会签,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订合同。
第七条 项目变更。
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投资实施,需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筑面积、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的,报原项目审批单位批准;工程建设投资超出项目批复投资总额15%的,必须对超支情况进行审计,报原项目审批单位批准。
第八条 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决算必须经过审计后,项目审批单位才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 项目竣工验收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将项目投资转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 项目资金支付。
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条款,经审计、财务部门审核后付款。
第十一条 项目资料归档。
项目实施部门要按照“一项一卷”的要求,收集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并整理归档。
物资采购项目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烟用物资(含烟叶配套物资)、烟机零配件和非烟用物资等采购项目。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规范运作,项目管理过程中未按本规定的程序执行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审批。
项目由物资采购部门申报,按审批权限报采购领导小组、办公会议、董事会审批。
第十五条 项目预算。
项目批准后列入预算,列入预算的项目必须经过审计。
第十六条 招标。
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烟用物资(含烟叶配套物资)和烟机零配件实行以公开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
非烟用物资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对项目金额低于50万元,但长期供应的定点供应商也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招标确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的采购方式,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采购。
(一)供应商不足三家; (二)涉及行业安全和秘密; (三)涉及烟草行业核心技术; (四)采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 (五)《关于加强卷烟工业企业烟用材料采购管理的规定》(国烟运[2008]297号)第四章中列出的采购方式有关情形。
第十七条 合同签订。
所有项目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必须经法规、财务、审计部门审核会签,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项目调整。
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超过原批准总额10%的须经采购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相应调整采购项目预算。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入库。
采购物资到货后,企业物资采购部门要会同相关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标准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
第二十条 项目资金支付。
项目资金支付依据采购进度和合同约定条款,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付款。
采购项目完成后,审计部门对项目全部资金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 项目资料归档。
项目实施部门要按照“一项一卷”的要求,收集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并整理归档。
宣传促销项目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宣传促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直接或间接地介绍企业、产品、提升形象、促进产品销售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促销项目。
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规范运作,项目管理过程中未按本规定的程序执行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十四条 项目申报审批。
项目计划由项目实施部门编制,按审批权限报宣传促销领导小组、办公会议、董事会审议批准或审议通过报上级审批单位审批。
第二十五条 项目预算。
项目批准后列入预算,列入预算的项目概算必须经过审计。
第二十六条 招标。
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评估机构必须招标确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单位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一)供应商不足三家; (二)涉及行业安全和秘密; (三)涉及烟草行业核心技术; (四)采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
第二十七条 合同签订。
所有项目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必须经法规、财务、审计部门审核会签,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项目调整。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变更项目规模、项目标准和项目内容的,报原项目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规模和金额超过预算10%的,必须对超支情况进行审计,报原项目审批单位批准。
第二十九条 项目验收和评估。
项目完成后,要依据有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估并保留实施资料、音像制品等资料。
第三十条 项目资金支付。
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和项目履约情况,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付款。
项目完成后审计部门对全部项目资金进行审计。
第三十一条 项目资料归档。
项目实施部门要按照“一项一卷”的要求,收集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并整理归档。
办事公开、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按《烟草行业招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国烟监[2008]127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烟草企业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国烟监[2009]338号)规定进行公示和监督。
行业各企业违反本规定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烟草专卖执法行为“六条禁令”是什么内容
国家烟草专卖局规范烟草专卖执法六条禁 令 : 一、严禁不出示证件执法或单人执法; 二、严禁打 人、骂人或侮 辱、刁难管理对象; 三、严禁配备警 械执法检查; 四、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或检查非经营场所; 五、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宴请财物; 六、严禁酒后执法或驾驶机动车辆。
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根据《烟草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撤职处分。
如何加强内部监管,强化行业自律,构建和谐烟草
1,按照公示的星级评定标准,根据零售户每季积分情况,连续三个月为A类户的,参与三星、二星、一星的资格评定,实施季度升降星动态评定和管理。
一般评定三星户在2—3左右,二星户在10左右,一星户在27左右,总量在40左右。
2,将户籍化管理提升为诚信等级管理后,在设定分值标准的基础上,对零售户的诚信经营状况评分,根据积分统计,将零售户分为A、B、C、W户四类进行管理。
A类为守法户,在经营活动中,守法、守规、守章。
B类为违章户,在经营活动中,有不按经营承诺的失信行为和偶有寄售烟的行为。
C类户为违法户,在经营活动中偶有乱渠道进货、出售假冒烟、走私烟行为。
W类户为严重违法户,在经营活动中经常有乱渠道进货、出售假冒烟、走私烟行为,甚至有参与地下销售网络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