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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治理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时间:2014-04-01 15:03

林则徐简介及评价2000字

林则徐,福建候官人。

早年家境贫寒,受过良好的教育。

嘉庆十六年赐进士。

在为官40年中,他“经世自励”,廉洁奉公;又重视水利事业,救灾赈民。

他最大的功绩是领导了中国历史上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指挥了抗英斗争,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的尊严,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民族英雄和爱国者。

同时,他编译《四洲志》等外文书籍、资料,开创了中国近代学习和研究西方的风气,是中国近代维新思想的先驱。

林则徐(1785—1850年),字元抚,又字少穆、石磷,溢号文忠。

乾隆五十年七月二十六日(1785年8月30日)出生在福建候官(今福州市)一个下层封建知识分子的家庭里。

父亲林宾日,以教读、讲学为生。

仅靠父亲教私塾的微薄收无法维持生活,于是,母亲用手工劳动来分担家庭的困窘。

在科举时代,林则徐的父母指望自己的儿子能在仕宦之途发达上升。

林则徐性聪颖,在4岁时便由父亲“怀之入塾,抱之膝上”,口授四书五经。

在父亲的精心培育下,较早地读了儒家经传。

嘉庆三年(1798年),他14岁中秀才后就到福建著名的鳌峰书院读书,受教于具有实学的郑光策和陈寿祺。

在父亲和亲友的影响下,开始注意经世致用之学。

嘉庆九年(1804年),20岁中举人。

父亲的淳淳教导使林则徐的学业取得了惊人的成就。

但此后由于家庭日难,外出当私塾。

在十一年(1806年)秋,应房永清之聘到厦门任海防同知书记。

这里的鸦片烟毒引起他的注意。

次年初,受新任福建巡抚张师诚的赏识招入幕府。

他在张幕中获知了不少清朝的掌故和兵、刑、礼、乐等知识以及官场经验,为他日后的“入仕”准备了些必要条件。

嘉庆十六年(1811年),林则徐会试中选,赐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开始进入了官场,实现了父母所斯望的入仕做官。

十九年(1814)授编修。

此后历任国史馆协修、撰文官、翻书房行走、清秘堂办事、江西、云南的正副考官、江南道监察御史。

在京官时期,他矢志做一个济世匡时的正直官吏。

于是,他“文学而潜修”。

为了通于政事,“益究心经世学,虽居清秘、于六曹事例因革。

用人行政之得失,综核无遗”。

在京师为官七年中,他广泛搜集元、明以来几十位专家关于兴修畿辅水利的奏疏、著述,写了《北直水利书》。

书中明确指出“直隶水性宜稻,有水皆可成田”,“农为天下本务,稻又为农家之本务”。

认为只有发展华北水利,提倡种稻,就地解决漕粮,才能合理解决南粮北运及由此产生的漕运积弊问题。

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林则徐曾在京参加过一些士大夫“雅歌投壶”的文艺团体“宣南诗社”,结识了龚自珍、魏源等人,在诗社里进行诗文酬唱活动。

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林则徐外任浙江杭嘉湖道。

他积极甄拔人才,建议兴修海塘水利,颇有作为。

但他感到仕途上各种阻力难以应付,曾发泄“支左还绌右”“三叹作吏难”这样的苦闷。

终于在次年七月借口父病辞职回籍。

林则徐为人民做过许多好事,但由于性情过于急躁,请人写“制怒”大字悬挂堂中以自警。

道光二年(1822年)四月复出,到浙江受任江南淮海道,未履任前曾署浙江盐运使,整顿盐政,取得成效。

林则徐受到道光皇帝的宠信,很快跨入官场上青云直上时期。

道光三年(1823年)正月,提任江苏按察使。

在任上,他整顿吏治、清理积案,平反冤狱,并把鸦片毒害视为社会弊端加以严禁。

江苏这一年夏秋之际大雨成灾,松江饥民聚众告灾,汹汹将变。

林则徐反对调兵镇压,亲自赴松江安定灾民,采取一系列救灾措施,缓和了阶级矛盾。

年底入觐归来,署江宁布政使,让林则徐负责全省灾赈事务。

但道光四年秋,林则徐先后遭父母丧,在籍守制。

直至十年正月再度出仕。

道光十年(1830年)服丧完毕。

从六月到次年七月,林则徐先后任湖北、河南、江宁布政使。

“—岁之中,周历三省、所至贪墨吏望风解缓。

疆臣重其才,皆折节倾心下之。

”他为清朝统治的长远利益,锐意整顿财政,兴修水利,救灾办赈”,“一时贤名满天下。

”十月,升任河东河道总督。

面对关系到河道民生重大问题,决心“破除情面”,“力振因循”,以求“弊除帑节,工固澜安。

”为了治理黄河,亲自顶着寒风,步行几百里,对备用的几千个治水商梁秸进行检查,还将沿河地势,水流情况。

绘画张挂,便于了解和治理。

林则徐办事认真,一丝不苟的精神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

道光十二年(1832年)二月,调任江苏巡抚。

从这一年起到十六年间,他对农业、漕务、水利、救灾、吏治各方面都做出过成绩,尤重提倡新的农耕技术,推广新农具。

他在实践活动中认识到:“地力必资人力,土功皆属农功。

水道多一分之疏通,即田畴多一分之利赖。

”林则徐这种农耕思想,是在实际考察中体验出来的。

道光十二年(1833年),江苏大水灾,林则徐不顾报灾限期和朝廷斥责,详尽陈述灾情,呼吁缓征漕赋,提出“多宽一分追呼,即多培“一分元气”请求,这对发展生产,苏息民困在客观上起了有利的作用。

同时,他分析水灾原因是由于吴淞江、黄埔江、娄河及与之相表里的白茆河年久失修,逐年淤塞所致,于是决定兴修白茆河、娄河,还修建海塘,这些在我国水利史上都有一定的地位。

在这一时期,林则徐对清王朝的财经政策、贸易政策提出异议,反对一概禁用洋钱,并第一次婉转地向道光帝提出了一套自铸银币,建立本国银本位制度的主张。

这是中国近代币制改革的先声。

这也是适应政治经济形势变化,保护本国工商业者,保护民族经济独立发展,抵制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先进思想。

道光十七年(1837年)正月,升湖广总督。

面对湖北境内每到夏季大河常泛滥成灾,林则徐采取有力措施,提出“修防兼重”,使“江汉数千里长堤,安澜普庆,并支河里堤,亦无一处漫口,”对保障江汉沿岸州县的生命财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同时林则徐整饬吏治,严惩贪赃枉法。

“要正人,先正已”。

“身教重于言教”,林则徐十分注意严格要求自己,事事以身作则,处处为人表率。

在出任湖北布政时,入湖北发出《传牌》,禁止沿途阿谀奉迎,借端勒索。

在总督任内,仍保持“一切秉公办理”的作风。

林则徐办事兢兢业业,是当时官场中最廉明能干、正直无私受群众爱戴的好宫。

当时鸦片问题渐成为政治性争论问题之一。

道光十六年(1836年),太常寺少卿许乃济倡“驰禁论”,请准民间贩卖吸食,使鸦片走私合法化;道光十八年(1838年),鸿炉寺卿黄爵滋提出“严禁论”,以重治吸食为先。

林则徐曾向朝廷上奏,请求严禁鸦片。

未等皇上批示,就开始在全省厉行禁烟,收缴烟土、烟膏与烟具,并配制“断瘾药丸”,供人戒烟,成效卓著。

随后又一道奏折,力陈烟禁特别是杜绝鸦片来源的重要性和禁烟方略,并针对反对派的驳斥强调说:“法当从严,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举棋不定的道光帝认识到严禁鸦片的迫切性、必要性和可能性,于是,被迫接受严禁主张,决定禁烟。

十一月十五日(12月31日),道光皇帝特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粤查办禁烟。

入广州之前.林则徐先弄清广州受鸦片毒害情况,查找各家烟馆,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于道光十九年正月〔1839年3月〕抵广州,于二月初四(3月19日),林则徐会同邓延桢等传讯十三行洋商,责令转交谕帖,命外国鸦片贩子限期缴烟,并具结保证今后永不夹带鸦片,他还严正声明:“若鸦片一日不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止之理。

”但外商拒绝交出,经过坚决的斗争,挫败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和鸦片贩子,收缴全部鸦片近2万箱,约237万余斤。

于四月二十二日(6月3日)在虎门海滩上当众销毁。

这就是闻名世界的虎门销烟,林则徐领导禁烟运动的胜利,是中国人民反侵略斗争史上第一个伟大胜利,这一壮举,维护了民族的尊严和利益,增长了中国人民的斗志。

林则徐在广州查鸦片的过程中,意识到英国会发动侵略战争。

为了战胜敌人,需要知己知被。

他经过多方面分析研究,得出:变敌人的长处为自己的长处,即魏源归纳阐述为的“师夷之长技以制夷”。

于是林则徐亲自主持,组织翻译班子,把外国人讲述中国的言论翻译成《华事夷言》,作为当时中国官吏的一种“参考消息”;为了了解外国的军事、政治、经济情报,将英商主办的《广州周报》译成《澳门新闻报》;为了解西方的地理、历史、政治,又组织翻译了英国人慕瑞的《世界地理大全》,编为《四洲志》,这是我国近代第一部比较系统介绍西方地理的书;还翻译瑞士法学家瓦特尔的《国际法》。

其中一条规定:“各国有禁止外国货物不准进口的权利。

”说明中国禁烟完全合乎《国际法》。

在军事方面,着手加强和改善沿海一带防御力量。

林则徐专门从外国买来200多门新式大炮配置在海口炮台上。

为了改进军事技术,又搜集并组织了大炮瞄准法,战船图书等资料。

林则徐敢于学习外国先进科学技术的精神,受到人们高度赞扬,被称为“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个人。

”虽然林则徐对西方认识比较肤浅,接触西学的目的是出于外交、军事需要,但毕竟开创了中国近代学习和研究西方的风气,对中国近代维新思想起到启蒙作用。

英国殖民者不肯放弃罪恶的鸦片贸易,而且蓄谋要用武力侵略中国。

林则徐在广东一边禁烟,“边积极备战,修建炮台,拉拦江木排铁链,相信“民心可用”,招募五千多渔民编成水勇,屡败英军的挑衅。

在1839年下半年,取得九龙之役、川鼻官涌之役等反击战的胜利。

道光帝盲目骄傲,下旨停止英国贸易。

于道光十九年十二月初一日(1840年1月5日),清廷授林则徐任两广总督。

鸦片战争爆发后,定海失陷,琦善到广州,与林则徐反其道而行之。

在英侵略者威胁利诱下,擅自签定割让香港,赔偿烟价六百万元的《穿鼻草约》。

但他却把这一切都归罪于林则徐。

林则徐抗英有功,却遭投降派诬陷,被光绪帝革职,“从重发往伊犁,效力赎罪。

”他忍辱负重,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7月14日)踏上戌途。

在赴戌途中,仍忧国忧民,并不为个人的坎坷而唏嘘,当与妻子在古城西安告别时,在满腔愤怒下写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激励诗句。

这是他爱国情感的抒发,也是他性情人格的写照。

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九日到新疆。

林则徐不顾年高体衰,从伊犁到新疆各地“西域遍行三万里”,实地勘察了南疆八个城,加深了对西北边防重要性的认识。

林则徐所译资料中发现沙俄对中国的威胁,促成了他抗英防俄的国防思想,成为近代“防塞论”的先驱。

于是他明确向伊犁将军布彦泰提出“屯田耕战”,有备无患。

他还领导群众兴修水利,推广坎儿井和纺车,人们为纪念他的业绩,称为“林公井”“林公车”。

林则徐根据自己多年在新疆的考察,结合当时沙俄胁迫清廷开放伊犁,指出沙俄威胁的严重性,临终时尚告诫“终为中国患者,其俄罗斯乎!”林则徐的远见卓识,已被后来的历史所证实。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朝廷重新起用林则徐,调任陕甘总督、陕西巡抚、云贵总督。

在任滇都时,他提出整顿云南矿政,鼓励私人开采,提倡商办等主张。

这反映出他的思想中包含着萌芽中的资本主义思想。

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因病辞归。

结束了他的政治生涯。

道光三十年(1850)清政府为进剿太平军,再任命他为钦差大臣,督理广西军务。

在赴任途中,于十月十九日(31日12日)暴卒于潮州普宁县,终年66岁。

死后晋赠太子太傅,谥文忠。

林则徐从政40年,历官13省,是著名的封建政治家,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代表人物。

虽然作为封建官吏,存在“忠君”思想,镇压过少数民族起义,但在中华民族面临沦入半殖民地的紧要关头,他挺身而出,“置祸福荣辱于度外”,坚决实行禁烟,抵抗外国武装侵略,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

还主张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发展民族工商业。

这是他一生活动和思想的主流。

林则徐不愧是中国近代第一位民族英雄。

林则徐生平爱好诗词、书法,著有《云左山房文钞》、《云左山房诗钞》、《使滇吟草》和《林文忠公政书》等著作。

所遗奏稿、日记、公牍、书札、诗文等,建国后辑为《林则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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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时,有一位叫淳于意的人,拜齐国著名医师杨庆为师,学得一手高超的医术,曾经做过齐国的仓令。

他的老师去世以后,弃官行医。

因为个性刚直,行医的时候,得罪了一位有权势的人,导致后来自己遭陷害,被押往京城治罪。

他的女儿名叫缇萦,虽然是一位弱小女子,然而不辞劳苦,长途跋涉随父前往长安向皇帝诉冤。

她陈述了肉刑的害处,并说明了父亲做官时清廉爱民,行医时施仁济世,现在确实是遭人诬害,她愿意替父受刑。

汉文帝被缇萦的孝心深深感动,赦免了她的父亲,并且下诏书废除了肉刑。

这个故事是中国古代故事“二十四孝”之一,人们为了赞扬缇萦做诗颂曰: 随父赴京历苦辛,上书意切动机定;诏书特赦成其孝,又废肉刑惠后人。

一 “孝”字简释 “孝”的观念产生较早。

“孝”字,古作 ,上面为一老人,下面为一小孩。

康殷说;“象‘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

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

” [1](P39)东汉许慎则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

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清段玉裁注:“《礼记》‘孝者,畜也。

’顺于道,不逆于伦。

是之谓畜。

” [2](P398)这些解释虽然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但是意思完全一样,都认为“孝”是尊敬长辈,侍老奉亲。

《礼记·礼运》也说;“何为人义

父慈、子孝、兄良、弟悌。

”因此,“孝”首先是一种社会道德原则,是处理家庭中长辈和儿女间关系的准则。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演变,“孝”被封建帝王利用来为他们的统治服务。

这样,“孝”就由道德范畴扩展到了政治范畴。

二 阐发儒家孝道观的主要经典著作《孝经》 在儒家经典十三经中,《孝经》“是一部字数最少,内容最浅,而影响最大,引起的争议最多的著作”。

[3](P1)其巨大的影响不是在学术价值上,而是在社会价值上。

以致其面世以来,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争相传习,备加尊崇,影响所及远至日本、朝鲜等邻国异族。

《孝经》成书于何时,历来有不同的观点,但“今文《孝经》经过刘向整理后,才确定了后来流行本的规模”。

[3](P11)东汉时,《孝经》就被列为儒家七经之一,当时流行的是孔安国传郑玄注。

自那以后,《孝经》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到唐代,玄宗亲自为之作注,更是大力倡行。

宋朝学者邢昺为之作疏。

现今流行的《孝经》本子,就是唐玄宗御注、(宋)邢昺疏的本子。

由于《孝经》将家庭与社会人伦道德紧密结合,加上统治者的积极宣扬,故《孝经》几乎成了封建时代家喻户晓的儒家经典。

对于《孝经》的作者,历来说法不一,因而也引起了一系列证伪的官司。

笔者则认为《孝经》是孔子和曾子所作,我们且看两例有力的证据。

西汉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

少孔子四十六岁。

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

作《孝经》。

死于鲁。

”司马迁是位大史学家,治学严谨,考证确凿,加上离春秋战国时代较近,资料转抄讹误甚少,当不会有错。

东汉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也说:“《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

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

举大者言,故曰《孝经》。

”《汉书》言“为曾子陈孝道”,即《史记》载“故授之业”。

从马、班两位史学大家的记载可以看出,《孝经》的最初作者实际上应为两人:一是孔子;一是曾子。

孔子将孝道口述给曾子,曾子将其记录整理下来,间或插有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就是所谓的孔子“述而不作”。

他们两人的关系类似于当今某篇文章口述者和整理者的关系。

故笔者认为《孝经》的最初作者应是孔子和曾子。

当然,曾子的门人可能也参与了整理《孝经》的工作,于是也有他们的观点及其在书中对他们先生的尊称。

今本《孝经》仅一千七百九十九字,凡十八章。

对于《孝经》的内容,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篇首六七章为本经,其后皆传文”。

[4](卷八十二) 《孝经》一书,对于从帝王将相到黎民百姓之间的各个阶层的孝行都有明确规定。

但其基本倾向是以伦理道德教育为政治服务,那就是以孝劝忠,以孝治天下,从而达到《大学》里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最高政治目的。

正因为如此,它才得到历代帝王的极力推崇。

三 孝为德之本 历代儒学之士大力宣扬 孔孟儒学认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化的源泉。

《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就载: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孝为德之本的思想在儒家其他著作里也有所反映。

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 [5](P71)认为孝是仁的基础。

孟子则说:“亲亲,仁也。

” [5](P430)又说:“仁之实,事亲是也。

” [5](P359)将侍老奉亲之孝作为仁的实质。

《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载:“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

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

”指出“孝”是一切德行的起点,是一切德行的大经大本,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根本法则。

[6](P475) “仁”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 [5](P171)“仁者爱人”是孔子对仁的简明概括。

而他又认为 “孝”是“仁”的基础,“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 [5](P71)既然孝道观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最高道德准则,那么,为了这种理念价值的推行,就必然有一些最具体最直接的行为要求。

儒学创始者非常重视父母子女间的感情交流,并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和赡养。

[7]诚然,行孝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子女对父母的物质奉养,但是孔子并不停留在物质奉养上,他认为仅是物质上的奉养是不够的,还得在感情上对父母表示真诚的尊敬和爱戴。

所以他又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

不敬,何以别乎

” [5](P79)如果对父母在感情上不尊敬和爱戴的话,仅是物质上的奉养,又与犬马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孔子对“孝”的最高阐述是要求子女在父母生前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在父母死后继承他们的遗志立身。

所以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 [5](P74)周武王和周公旦继承文王的遗志讨灭了商纣王,故孔子赞扬他们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

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 [5](P44)司马迁著《史记》,班固著《汉书》都是立志完成其父遗留下来的未竟事业,是孔子孝道观最高要求的体现。

孔子对于要求子女孝敬父母做的一些具体行为,典籍中还有如下一些记载: 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 [5](P79)父母在世时,要以礼侍奉;死了,要以礼安葬,并且按礼仪祭祀。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 [5](P79)关心父母的病痛是讲求孝道之关键。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 [5](P98)就是要求子女经常在父母面前尽些孝心。

孟子对孔子仁孝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认为孝是仁的实质。

因此,“事孰为大

事亲为大。

” [5](P357)又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

” [5](P385)。

推已及人,把最初产生和存在于家庭中的孝悌观念推广到整个社会,是孟子孝道观的独到见解。

故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 [5](P253) 孔孟以后,宣扬孝道观的大儒不乏其人。

北宋中期,理学领袖关中张载、洛阳二程都大力阐发孔孟儒学孝道观,从而使孝悌观念在民众中得以迅速传播,并打下深刻的烙印。

张载则把孟子推已及人的孝悌观念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

他提出了“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

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

于时保之,子之翼也。

” [8](P180) 二程对“仁”与“孝”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

他们指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言为仁之本,非仁之本。

”[9](卷十一)“为仁之本”与“仁之本”是有区别,仁是本,孝是用,不能混为一谈。

又说:“人无孝悌不可,而不全力以赴尽孝尽悌也不可。

”[9](卷二十三)不仅要有孝悌观念,而且要有孝的行动。

清朝名儒魏源也对孝道有所阐发,他说:“君子之言孝也,敬而已矣;君子之言敬也,孝而已矣。

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

”[10](P14)把侍奉双亲的“孝”和“敬”紧密结合起来。

这是魏源的新见解。

四 孝为政之本,统治者对孝道大力提倡 孝悌观念也是统治者为政的根本。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

”子曰:“《书》云:‘孝乎

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

’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5](P82)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从政时,孔子引用《尚书》里的话来解释自己用孝悌观念来影响社会政治,就是参政了。

这一则对话就说明了儒学创史人孔子一开始就将宣扬孝悌观念的活动看成是政治行为。

《孝经·开宗明义章》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这就指出了“孝”是伦理道德和政治行为的结合体。

而“孝道”对封建政治的重要性在《孝经·三才章》里则体现得更为具体。

《孝经·三才章》写道:“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

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

”治理国家以道德教化为基础,道德教化以孝行为根本,故孝道既行,天下自然垂拱而治。

《孝经·孝治章》载:“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

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

”只要推行孝悌,就会国泰民安,政治清明。

有子也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5](P70)历代帝王深知提倡孝道孝行对于稳定其统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儒家孝道孝行推崇有加。

汉代统治者为表示推崇孝道,自惠帝始,给多数皇帝谥号前都加一“孝”字,如“孝惠帝”、“孝文帝”等等。

《汉书·艺文志》载:“汉文帝时《论语》、《孝经》皆置博士。

”《孝经》受到重视。

同时将行孝与否作为选吏的依据,行孝者可以被举为“孝廉”,由朝廷任命为官。

更有甚者,以皇帝九五之尊,撰集注解《孝经》的也屡见不鲜,如晋元帝、梁武帝、唐玄宗等都曾为之作注。

封建统治者重视“孝道”的宣传,主要是为了达到以孝劝忠的目的,其理论基础来自于《大学》里的“三纲八目”。

《大学》开篇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是为三纲。

就是一要修明天赋善德,二要治国安民,三要达到以上两项所应当达到的目标。

《大学》的“八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大学》载:“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

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统治者利用孝道来教化百姓,就是修其身的过程。

向广大民众宣扬孝行,就是希望以此影响人们,以齐其家。

而这两项措施最终都是为了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

“治国必先齐其家”[5](P12)指出了以孝齐家对治国的重要性。

“孝者,所以事君也”,[5](P12)把人们行孝的对象直接指向为君主。

《礼记·祭义》则说 “事君不忠,非孝也。

”更加明确地指出对君主不忠,就是不孝的表现。

当然,统治者要推行孝道,还需以身作则,广敬博爱,规范天下。

“所谓平天下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挈矩之道。

”[5](P14)正因为如此,历代帝王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也做出了许多诸如上述一些宣扬孝道孝行的姿态。

除了用一些非强制性手段外,统治者还运用了强制性手段来推行孝道,那就是将儒家“孝”的伦理思想渗透到刑律中,制订了对“不孝”作出惩罚的法律条文。

秦代便继承先秦“惩治不孝”的传统,专有惩罚不孝的规定。

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就载:某甲控告其子不孝,要求官府惩治,官府按其所告查办,“将其子断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论之”。

其后历朝都有对“不孝”作出惩治的法律条文,而且更加繁密严厉。

历代帝王推崇“孝道孝行”,其终极目的是为了稳定其统治。

但不可否认这一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也有一定的良性作用。

五 儒家孝道观的民间影响 历代儒学之士在理论上的大力阐发,封建帝王在行动上的推崇,这二者的合力在民间的影响就是《二十四孝》的产生和广为流传。

《二十四孝》始成于元代,多数人认为是郭居敬撰辑。

《二十四孝》在民间的影响巨大,流传甚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有两点:一是它适合中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稳定统治的需要,历代帝王不遗余力地加以提倡;二是经过几代儒学之士的阐发,孝悌观念作为一种社会道德原则在一般民众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宣扬这一观念的《二十四孝》自然容易被民众接受。

《二十四孝》所选孝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从时间上说,包括了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孝子;从社会地位来说,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从年龄上说,孝子中有幼童,有成年,还有老人;老莱子戏彩娱亲,汉文帝亲尝汤药等等典型事例,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总之,《二十四孝》为各式各样的人物树立了孝行榜样。

然而,《二十四孝》的流传具有双重性,它既对社会人伦秩序的维护起了重大的良性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扭曲了人们心目中人道性的“孝”的观念,从而导致了“愚忠”“愚孝”现象的发生。

总之,孝悌观念既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优良美德,也是儒学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

儒家的宣传和统治者的提倡,自然有它合理的内核。

但不可否认其中也必然杂有不正确的成份,也即后人所说的“愚忠”和“愚孝”。

正确地看待孝悌观念和推崇孝道孝行,就是我们现代人应该引起注意和重视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孝感动天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

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

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

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

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

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

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

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

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

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

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

”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

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

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

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

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

”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孔子家语·致思》)。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

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

”(《论语·先进》)。

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

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

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

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

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

”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

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

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

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

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

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

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

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

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

言毕凌空而去。

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

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

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

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

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

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

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

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

”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

”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

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

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

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

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

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

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

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

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

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

”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

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

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

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

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

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

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

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

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

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

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

”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

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

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

”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

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

继母食后,果然病愈。

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

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

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

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

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

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

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

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

后来他官至司空。

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

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

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

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

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

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

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

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参考资料:二十四孝 百善孝为先

懂礼仪知廉耻的心得体会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这是先贤管仲说的话,意思是说礼义廉耻是治理国家的四个基本准则;四个准则没有确立,国家就会灭亡。

管仲的话说的甚好,礼仪是治理民众的根本法则,廉耻是人们立身的根本节操。

他把礼义廉耻放在立国安邦的高度,足见礼义廉耻的重要性。

“礼义廉耻”是中国几千年传统道德标准的基本框架和核心,也是传统道德的精髓。

有礼,人们就不会超越应守的规范;有义,就不会妄自求进;有廉,就不会贪得无厌;有耻,就不会屈从坏人。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利欲在渐渐蒙蔽我们的双眼。

正是因为日渐扭曲的是非观,幼小的小月月在车辙下无人问津、摔倒的老人无人敢扶。

因为不知何知为“耻”的虚荣心,才会无知的在网络上炫富,因为不理解“义”的宽厚博爱,才会置人民群众生命如草芥,为了私利生产地沟油,多少官员丑恶的贪腐形象在公众面前倒坍。

多少亲人为了利益反目成仇,一个个悲剧看得人触目惊心。

我们不能仅有光鲜的外表,而让荒芜的内心一直空荡。

北宋欧阳修说,礼仪,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

我想这句话放在时下是非常的必要和急切的了。

历代的统治者、思想家,一旦掌握政权而面对治国安民之要务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治民的首倡:“礼义廉耻”。

还看中国历代王朝的兴衰更替,似乎都摆脱不了这样一个魔咒。

尽管各个朝代灭亡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都逃不出兴亡周期律的轮回:从王朝初期狠抓反腐败斗争,到王朝中叶后反腐败制度渐渐松弛,变得有名无实,再到王朝后期便腐败盛行导致王朝灭亡,然后新王朝从头开始一个新的轮回。

由此可见,不管是从历史教训来说,还是从现实经验来讲。

我们似乎都急需一套良善的道德规范标准来引导我们的内心方向。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必要把“礼义廉耻”作为自己行为标准,把它内化为一种行为本能,践行到日常生活工作的细节之中。

为民者,要讲礼义廉耻,常怀感恩之心。

为民者,对国家,要讲“廉”,就要有一种责任感。

爱护公物、不浪费一点一滴国家资源,树立主人翁意识。

对朋友,要将“义”,就要不带有色眼镜交朋友,不以贫富贵贱区别对待,困难时候帮一把,能够雪中送炭才是做到了“义”。

对陌生人,要讲“礼”,就要礼貌待人,切不可以貌取人,对华服锦衣者一个态度,对衣衫褴褛者又是一个态度。

对自己要讲耻,就要常怀羞耻之心,有错时勇于改正。

都说无耻之人最可怕,其实,无耻之人也最无知。

没有羞耻之心也就没有上进心。

从小的方面来说自身得不到进步,往大的方面来讲整个民族难以发展。

为官者,要讲礼义廉耻,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

为官者,要讲“礼”,就要摈弃“官威”,善待群众。

因为其本质上不过是人民公仆,切不可自以为是,对群众盛气凌人,对下属颐指气使,应淡化官念,放下架子,保持平民心态。

为官者,要将“义”,就要光明磊落,一身正气。

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这样说起话来才有底气,做起事情才有勇气,从而增加个人魅力,进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为官者,要将廉,就要秉公用权,不谋私利。

面对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官员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为官者,要讲“耻”就要明辨是非,自省自重。

耻,是一种自知与自尊的德行。

《孟子》曰“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清代龚自珍也说:“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家之大耻。

” 礼义廉耻是一种道德标准、行为规范,在古人看来,与法相比,它们比法要重要。

其实,在今天看来,它们存在的现实意义也不可小觑。

法律的目的在于打击犯罪,这是一种强制性的矫正措施。

但是,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根本问题的解决还是有赖于“礼义廉耻”这样基本的道德规范得到普遍的认同。

我们需要这样一套价值观来教化、塑造人们的内心秩序,当人的内心世界被梳理的井然有序的时候,他们的外在行为也就会随之得到有效的规范,社会治理的任务也才能从根本上完成。

而法律却主要规范人们的外在行为,从这点来讲,法律需要一套得到普遍推广的道德标准来辅助它完成治理社会的任务。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需要这样一套在内心就得到认可的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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