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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教育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0-05-01 03:38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

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

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

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 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  通过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在以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

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

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

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

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

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

教育学习后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体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范文之心得体会:继续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不断地学习,使我在理论上对教育、教学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

现做一个学习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意义。

  加强继续教育学习是教师适应竞争上岗的迫切需要,在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中小学生逐步减少的情况下,中小学教师的需求量也在逐步减少,必然给教师的上岗带来严重的危机。

在实行教师聘任制的今天,每个教师都应做好“能者上、庸者下”的思想准备。

一个教师要在教师工作岗位上占有一席之地,在竞争上岗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必须加强学习,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是教师适应学生思想日趋活跃复杂的客观要求,为了避免学生误入歧途,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教师必须及时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包括错误的),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善于运用先进的德育方法,消除学生受到的不良影响,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不断虚心学习、调整、充实、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完善教学能力,明确认识到教育不仅仅是技术,更是艺术,教学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行为,教育行为是在教师自我临近下的一种有选择的技术,是根据在教学实践中积累起来的有关教学的经验,知识而形成的一整套操作技巧,我们只有善于设计教学,善于研究教材,选择合理的教法,学法,灵活地运用讲解、提问、练习、复习、谈话,编制试卷等技术,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才能表现出高水平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技术,而且这种教学技术与行为的发展组合,便会产生一种寓于创造性的教学方式和方法,甚至学术能达到正确、鲜明、生动的境界。

使学生不仅生动的理解了学习内容,而且给人以艺术的享受。

  三、转变教育理念,相信我的学生一定能成才。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应立足于学生的成长,教师的教育观念是其从事教育工作的心理背景,这种期望不仅是教师自身工作的理念,更是学生发展的重要因素。

是实现“人人成才”的一个重要基础,不要忘了教育家陶行知的名言:“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

”  总之,继续教育学习的收获非常丰富,它引发了我很多的思考,也让我收获了很多的知识。

然而,憧憬未来,我知道前方的道路依然是曲折的,毕竟这些思考和理论需要我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不断的去尝试和运用,并最终将其转化为自身的东西,我想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达到培训的目的。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年轻教师,我将在继续教育的平台上努力奋斗,争取把自己打造成社会需要的教育者!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

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

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教学心得体会

国内目前已经出现了多个以教育为宣传点的机构和幼儿园。

但是其参差不齐,甚至有一些幼儿园的教育方式完全背离了教育的精神。

  现在国内的情况和四五十年代的美国很相似,很多幼儿园把教育简化为只是蒙特梭利教具的操作使用,而把蒙特梭利教育的关键:老师的素质和智慧的爱的要求标准,或是降低或是至少是做得不够。

有的幼儿园虽然出发点很好,但是受制之处太多,以致理念不得不屈从于现实的各种制约。

更多其他的幼儿园把蒙特梭利做成了象钢琴班,舞蹈班,绘画班那样的“卖点”,浮躁有余,而对蒙特梭利精髓的把握不到位。

蒙特梭利教育的精髓不在教具,她的教育精髓在于人,---- 在于老师和孩子的人格、灵魂。

她的教育要的是爱和智慧,而且对这两者的要求极高。

有感于目前国内现状,我们担心国内会重蹈美国蒙特梭利教育在60年代前后一度由盛而衰的覆辙。

美国蒙特梭利教育当时的败因就是只注重教具的显摆而忽略了最重要而最难做好的人的部分。

并非蒙特梭利教育不好,而是执教者们当时走偏了路,离开根本。

所幸真正的金子总是会发光的,蒙特梭利教育在美国,70年代又由一群妈妈恢复。

我们希望中国不再重走美国式的曲折路。

而这就要求我们传播真理,擦亮越来越多的人的眼睛。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

因此,现在又将“”改为了“”,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

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

但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

新出台的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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