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定义:群治是群众性、互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体说来,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专门机关指导下,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所在地区,或单位治安的一种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原则。
群防群治活动有以下4个特点:第一,有比较固定的组织形式。
各种各样群防群治都有固定的名称、负责人、组成人员以及隶属关系。
第二,有明确的活动范围。
无论哪一种群防群治组织都是应治理某一类特定治安问题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活动范围自始至终是十分明确的。
如治安联防队,活动的地域范围是本地区或本单位,职能范围仅限于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搞好社会面控制,处理简单的治安问题。
第三,有比较严格的行为规范。
群众自治的主要组织形式,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治安保卫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主要的行为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
诸如治安联防队,护厂队、护校队等群防群治组织也都有一套可供遵循的规章制度。
第四,有比较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
群防群治组织都毫无例外地被置于党委和政府的的之下,接受专门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主要任务:一、防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免受不法侵害;二、协助专门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治安环境;三、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治安事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四、调解民间纠纷,疏导各种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帮教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以及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教育工作。
一、工作制度1、听从派出所或民警指挥,有民警或治安员的带领下,做好巡逻看护,情报信息搜集等群防群治工作。
2、对公安机关所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完成,发现在安全隐患和各种违法犯罪情况要及时向民警汇报。
3、工作过程中要文明热情,同时增强法制观念,一切活动不得超越国家法律、法规。
4、要严格保密制度,不准向外泄露公安机关的工作机密。
5、不得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做与群防群治工作无关的事项。
6、要坚持开展各项群防群治工作的时间,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二、信息制度为了使治安活动能够长期有效发展,能够及时掌握敌社情动态,特制定此制度:1、治安办公室、警务室、治保会要经常深入居民区搜集、反馈人民群众对治安、防控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2、建立专职信息员队伍,每名专职信息员每月必须上报有价值信息5条,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信息上报、反馈不及时的,根据有关条例进行惩罚。
3、结合阵地耳目建设,建立秘密信息员,进行阵地控制,加强城镇居民区和农村村、社及复杂场所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
4、广辟乡村信息资源,建立群众整体信息网络。
对上报的情报信息,要及时收集、整理。
拿出重点,总结经验,进行广泛应用和推广,使城镇创安活动每天都有新思路,每日都有新举措,治安环境天天都有新迹象。
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六篇
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12019年4月15日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xx县教体局结合“全省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三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一次“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活动。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宣传教育作用,组织师生集中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师生充分认清当前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掌握应知应会的国家安全知识,要求学生把学到的国家安全相关知识讲给家人,形成学校传播给学生,学生传播给家长,家长传播给社会的良性循环,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保卫战中来。
开展一次全民国家安全体验活动。
围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新局面”的活动主题印制宣传单、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组织师生观看国防影片,到蔡洼等红色基地缅怀先烈,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深师生对国家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的理解,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
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全县各学校组织师生对校舍、校车、校园重点部位,校园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系统等进行一次细致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
利用晨会学习、以会代训、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师生对校舍、校车、校园重点部位,校园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系统等进行一次细
公务员警察上岗培训都培训什么
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大纲(适用于录用入公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制定本大纲。
【说明】一、训练对象经考试录用或者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人员。
二、训练目标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旨在训练和培养人民警察基本素质和从警能力。
通过教育和训练,使参训人员树立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深刻理解理论的基本观点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全面了解并重点掌握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学会并掌握基本警务技能与战术要领,养成良好的作风和组织纪律观念,达到初任人民警察资格标准,初步具备从事警察职业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三、训练方式和时间经考试录用以及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实行集中食宿,封闭训练。
训练时间22周,110个训练日。
每天训练7学时,总计770学时,其中,理论业务课350学时,队列、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训练350学时(均含复习和考核)。
开学、结业、个人总结鉴定及有关活动70学时。
日常体能训练时间不在正式训练的学时之内。
四、训练方法初任训练强调基础性、实战性、针对性,突出重点,根据学员特点和基层警务工作要求,妥善处理知识系统性与公安实战需要的关系,突出养成教育和警察职业能力的训练。
在训练中,应实行精讲多练、练讲结合,启发式与互动研讨,现场情景模拟训练,案例评析与论辩式,反复练习、及时讲评等训练方法。
五、训练考核坚持“训考分离”原则,实行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两级统考制度。
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部分的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
公安业务的考试,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的考核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命题(考试考核的具体科目见附件1)。
考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考核,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等级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颁发《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公安系民警察初任训练合格证书》,具有人民警察资格,授予警衔。
考核中有两项(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补考;有三项(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确定为初任训练不合格。
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训。
经过补考或补训仍有两项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结业,不得授予警衔,不允许上岗。
六、训练教材《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读本》(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编)《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法律法规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公安业务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七、训练评估评估的目的是检查初任训练的实际效果,督导训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价标准》(见附件2)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3)执行。
未达到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公安院校和训练学校(基地),要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不得承担训练任务。
八、大纲的使用本大纲具有指令性和指导性双重功能。
训练大纲规定为“选择开设”的科目可以调整,此外为必须开设的训练科目。
本大纲规定的训练科目具体学时分配上可以由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进行适当调整,但警务技能战术训练的学时不得低于规定要求。
体能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包括在规定的学时之内。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可根据本训练大纲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
省级以下公安机关和各级训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级公安机关下达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如有调整,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批准。
九、大纲的解释与执行本大纲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一、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56学时)(一)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我国政治体制与政府机构运作(三)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四)电子政务(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六)国家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纪律及行为规范(七)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八)保密与国家安全二、党的公安工作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21学时)(一)党的公安工作⒈公安工作的历史简介⒉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和宗旨⒊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⒋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⒌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二)人民警察基本素质与职业道德⒈基本素质⒉职业道德⒊职业纪律三、法律基础知识(140学时)(一)法学原理⒈法律的本质⒉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二)宪法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⒉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⒊宪法的实施保障(三)人民警察法⒈人民警察的任务和职权⒉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⒊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⒋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四)刑事法⒈刑法⑴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⑵犯罪及其构成要件⑶犯罪形态⑷正当行为⑸刑罚的目的和种类⒉刑事诉讼法⑴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⑵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⑶立案、侦查与起诉⑷审判与执行程序(五)行政法⒈行政行为⑴行政行为的特征、内容与合法要件⑵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⑶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⒉行政处罚⑴行政处罚的特征⑵行政处罚的种类⑶行政处罚的程序⒊行政复议⑴行政复议的原则⑵行政复议的范围⑶行政复议的程序⒋行政诉讼⑴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⑵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⑶行政诉讼的参加人⑷行政诉讼的程序⒌国家赔偿⑴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⑵行政赔偿的范围和程序⑶刑事赔偿的范围和程序⑷赔偿方式⑸国家追偿(六)民事法⒈民法⑴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⑵民事法律关系⑶民事主体⑷物权与所有权⑸债与合同⑹知识产权⑺财产继承权⑻人身权⑼民事责任⒉民事诉讼法⑴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⑵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⑶主管和管辖⑷当事人与共同诉讼人⑸诉讼代表人、诉讼中的第三人与诉讼代理人⑹法院调解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⑻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四、公安业务(133学时)(一)公安业务基础1.公文写作2.科技知识、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3.计算机基础4.警务英语(选择开设)(二)治安管理1.治安管理工作概述2.治安案件查处 3.治安秩序管理4.社区警务5.户口管理6.治安巡逻7.交通管理(选择开设)8.安全防范技术(选择开设)(三)刑事侦查工作概述⒈刑事侦查工作的任务和原则⒉刑事犯罪现场的保护⒊刑事案件办案的一般程序⒋国保工作的形势与任务(选择开设)⒌经济犯罪问题(选择开设)⒍禁毒斗争(选择开设)⒎反恐怖斗争(选择开设)四、队列与体能训练(84学时)(一)队列训练⒈单警队列动作⑴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⑵行进、立定、齐步、正步、跑步、踏步⑶步法变换(齐步、正步、跑步互换)⑷行进间转法⑸坐下、蹲下、起立⑹敬礼礼毕⑺脱帽、戴帽、夹帽⒉集体队列动作⑴集合、离散⑵整齐、报数⑶出列、入列⑷行进、停止(二)体能训练1.体能训练常识⑴基本素质训练法(柔韧、协调、速度、力量、耐力) ⑵伤害事故的预防2.体能测试⑴男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⑵女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3.专项体能训练⑴男子:200米障碍跑(护栏、天梯、独木桥、凹凸路面、模拟人群、高墙、低矮空间、模拟门窗等8项)⑵女子:200米障碍跑(护栏、独木桥、凹凸路面、模拟人群、低矮空间、模拟门窗等6项)五、警务实战基础知识(21学时)(一)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⒉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问题不容忽视⒊端正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二)增强执法安全和警务规范意识⒈安全是警务活动的重要前提⒉严格按照警务执法程序办事(三)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强制措施和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规定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权限的规定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关于警械和武器使用的规定⒊《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关于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的规定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关于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公务用枪的使用、公务用枪的保管等规定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使用枪械的规定六、警务基本技能训练(共140学时)(一)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1.基本练习⑴基本姿势;⑵步法移动;⑶倒地自护2.基本防卫技术⑴格挡;⑵躲闪;⑶搂抓;⑷掩肘;⑸提膝3.基本攻击技术⑴直拳;⑵勾拳;⑶推掌;⑷劈掌;⑸击肘;⑹顶膝;⑺横踢;⑻前踢4.徒手控制技术⑴一对一控制;⑵二对一控制;⑶三对一控制5、解脱技术⑴抓臂解脱;⑵抓胸解脱;⑶抱腰解脱;⑷锁喉解脱(二)警械使用1.人民警察使用的警械与防护装具⑴警械;⑵防护装具2.手铐的使用⑴背手上铐;⑵举手上铐;⑶倒地上铐3.警绳的使用⑴手腕捆绑;⑵手臂捆绑4.警棍的使用⑴基本姿势;⑵挡;⑶劈;⑷戳;⑸别(三)搜身带离1.搜身的动作要领2.徒手带离技术⑴抓臂带离;⑵折腕带离;⑶别臂带离3.带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四)武器使用1.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⑴警用杀伤性武器:手枪;微型冲锋枪;狙击步枪⑵警用非杀伤性武器:18.4mm防暴枪;38mm防暴枪2.手枪常识⑴手枪各大部件名称及用途;⑵验枪;⑶分解与结合;⑷装退子弹;⑸故障排除;⑹手枪的携带;⑺常见的违规操作;⑻枪支使用规则3.手枪基础射击⑴持握手枪;⑵射击姿势;⑶据枪、瞄准、击发;⑷易犯错误及纠正方法4.手枪初级实用射击⑴快速掏枪技术;⑵快速射击技术;⑶易犯错误及纠正方法(五)通信联络1.警用无线通信勤务操作规范⑴正确使用对讲机;⑵警用无线通信的安全保密;⑶警用无线通信勤务规范2.现场手势联络方法⑴数字表示;⑵告知表示;⑶人物表示;⑷地形物品表示(六)现场急救1.徒手心肺复苏2.止血3.固定4.包扎5.搬运七、警务基本战术训练(共84学时)(一)警务战术原则和基本动作1.警务战术原则⑴依法处置、遵守程序;⑵防控为先、力保安全;⑶充分估势、随机处变2.单警基本动作⑴观察;⑵运动方法;⑶利用地形和掩蔽物(二)对嫌疑人的盘查1.盘查的特点2.盘查的基本程序3.盘查中应注意的问题4.对几种情况的处置⑴对语言不配合情况的处置;⑵对行为不配合情况的处置;⑶对发生袭警情况的处置(三)对嫌疑车辆的查控1.查控嫌疑车辆行动的特点2.查控嫌疑车辆的基本程序3.查控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车辆(四)对建筑物的搜索1.建筑物搜索行动的特点2.建筑物搜索行动的基本程序3.对一般建筑物的搜索⑴对房间的搜索;⑵对楼梯、楼道的搜索(五)抓捕犯罪嫌疑人1.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的特点2.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的基本程序3.特定环境下的抓捕⑴室内抓捕;⑵室外抓捕八、战例评析(21学时)具体战例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收集整理,下发使用。
尊敬的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主
尊敬的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实名制的要求,您的号码登记信息不全,请您在今年12月25日前携手机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联通营业厅或登录联通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或安徽联通微信公众号完成信息完善,逾期未完善的将依法给予停机处理。
若已办理信息完善请忽略此短信。
你的停机了吗
2019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心得体会一
2019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2019年4月15日,我们迎来了第4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切实增强辖区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4月14日下午,XXXX社区在XXX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以此提高居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通过悬挂国家安全教育标语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普及法律知识等多种务实有效形式,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青少年们认真听老师讲解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通过观看ppt及相关视频的播放,把活动推到高潮,让大家认识到《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同时,对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也有了新的认识。
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学习,可以让孩子们了解到了很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能不断提升自身的防范意识,也促使他们能够更积极支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共同维护社区稳定。
此次活动,向大家普及了相关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不仅丰富了青少年的课余生活,增长了知识,激发和培养了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热情,对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在辖区内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为社区平安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 500—600字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明天,担负着振兴中华的历史重任,理应得到关心和爱护,成长为国家的栋梁。
但由于青少年心理发育不成熟,意志薄弱,较易受到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走向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不仅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也给自己的亲人带来了无穷的痛苦和伤心。
所以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探讨有针对性的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当前社会的重大课题,在这里我想就这一课题与大家一起研究探讨。
\\r一、青少年犯罪呈现三大特点 (一)从犯罪方式看,青少年犯罪逐渐趋于团伙化。
近几年来,青少年共同犯罪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85%,参与犯罪的青少年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但文化层次较低,自控能力差,易冲动。
在他们中间,哥们义气盛行。
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会不计后果,一哄而上,社会危害性极大。
\\r(二)从犯罪手段看,青少年暴力犯罪已相当严重,个别未成年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显威风,逞英雄,犯罪手段相当残忍。
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犯罪极少考虑后果,受不良影视作品的影响甚至追求血腥暴力的刺激,因此犯罪后果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
\\r(三)从犯罪的目的来看,青少年实施犯罪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非法牟取利益。
犯罪主要目的为非法获取财物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89%,这些参与犯罪的青少年家庭条件都不是太好,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没有劳动技能和固定的收入来源,但又不甘贫穷和寂寞,生活上追求高消费,他们在自身需要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得到满足时,为个人贪欲得到满足,他们往往不惜铤而走险,将罪恶之手伸向社会,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r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措施——自我预防 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r一是要加强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为人生做准备,即为人生打基础的教育。
加强素质教育就是要让每个学生掌握“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劳动、学会审美”等基本技能。
\\r二是要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就目前来看,有些学生对法制教育存在模糊认识。
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一种认为社会主义法律是对付敌人的,与自己无关,不必学;二种认为法制教育是用来吓唬人的,是对有劣迹、表现不好的同学进行的教育,自己不属于这个“行列”;三种认为从将来职业考虑,长大后既不当法官,也不想从事其它执法工作,学不学法律知识无关紧要;四种认为反正自己不犯法,只要学好文化课,学不学法律没关系;五种认为自己年龄小,即是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会被判刑坐牢。
这些学生没有认识到接受法制教育,不仅是守法的需要,也是用法的需要,没有认识到,不知法、不懂法,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寸步难行。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园。
”一个国家没有法律就无法可依,一个公民不懂法律就寸步难行,如走路开车有交通法,买卖东西有合同法,读书有教育法等等。
一个法肓是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每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样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r四是要增强青少年的道德意识,要加强道德意识的培养,增强其自觉抵御外界不良诱因的能力,使之在各种有害因素的引诱下,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并能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当学生真好,学生有希望,有明天”。
如何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
根据学院的安排,我认真参加学习了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张春贤书记、努尔•白克力主席在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系统清缴暴恐音视频的通知》。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不能一劳永逸,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增强免疫力。
反分裂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当前我们面临着与西方敌对势力渗透与反渗透、遏制与反遏制、分裂与反分裂、颠覆与反颠覆的激烈斗争。
我们每一位公民,特别是我们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国家高校教师,都应从国际、大局、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
纵观当前形势,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面向新世纪,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十五”计划、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需求,是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需要。
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是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将党的基本理论学深、学透,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树立起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
通过学习,深化了我对反分裂斗争的认识,提高了政治水平和思想指导。
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联系反分裂斗争的现实,始终牢记和实践党的宗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讲民族团结的话,做民族团结的事,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我要高举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要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增强新优势,赢得新发展。
作为一名教师,我要做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模范。
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是我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展开的一场长期的较量和斗争,实质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党的执政地位巩固的政治问题。
新疆地处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政治图谋的前沿,是“三股势力”渗透破坏的重点区域,以宗教为掩护向学校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是其主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传播科学无神论的阵地。
教师是传授和接受现代文化与科学知识的主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承载者。
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思想,组织宗教活动必然对正常的学校教育活动产生干扰,必然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思想教育、科学无神论思想教育和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影响冲击。
因此,师生不得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是国家实行政教分离原则的体现,也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活动的根本保证。
我们办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校,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最集中、最直接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性质和办学方向。
学校的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方向体现的是国家意识形态和现代文明的要求。
师生信教、传教,从事宗教活动是背离国家办学宗旨的行为,在校园内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
因此,坚持在学校严禁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校园,既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政治上合格的未来接班人的需要,也是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的必然要求。
要清醒认识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重要性,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
反分裂反渗透实践反复证明,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催生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
广大教师特别是少数民族教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切实履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义务,牢记国家利益和社会责任,牢记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要求,坚定自觉地抵御宗教渗透。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意识到发展和稳定始终是我们新疆政治工作的主题。
意识形态领域是反分裂斗争的重要领域。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严肃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
我们应做到政治上合格。
我们应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
今天的中国,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有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已被举世公认。
我们警告那些妄图制造谣言、搞分裂破坏活动、进行各种恐怖活动的人: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一个团结、稳定的新疆,一定会不断地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我国是怎样推动政府正确履行职能的
我国推动政府正确履行职能主要是靠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理念。
主要的做法是: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
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
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
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
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
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
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
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
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
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
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
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
加强内地同香港和澳门、大陆同台湾的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
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
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各级党委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决定精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