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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规处分心得体会

时间:2015-04-07 06:14

学习《校规校纪》心得体会 300字作文

今天,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校规校纪。

通过本次学习,我对学习生活 又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的人生也有了新的定位。

从小到大,我们都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

在他们苦心经营的环境中成长,没 有经历过风吹雨打,不知道生活的酸甜苦辣。

犹如一只井底之蛙,守望者自己一 片小小的天空。

到了大学之后,发现世界真的很大,生活也很现实。

我们不能再 像以前在父母面前一样任性。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就 必须有一定的约束。

校规校纪就是是我们在校学生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是学 校衡量学生行为的一把标尺遵守校规校纪是学校对一名学生的最基本要求。

只有 行为规范了,学会了做人,才能学会做事,从而学会学习。

所以学习并遵守校规 校纪对每一位学生来说都是一种必须。

是为更好地学习。

打下坚实的基础。

所以 有校规并且严格去执行的学校才能称之为优秀的学校;有严明的校规,且被无条 件遵守的集体才能称之为优良的集体。

也许,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来说,校规校纪的存在多少会让我们感到 些许不自在,我们的行为也会受到种种限制。

但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必然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

它可以更好的约束我们的行为,指导我们做该做的事,说该说的话。

校规 校纪就犹如催化剂, 催化着我们向着 “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 的四有公民发展, 催化着我们早日登上成功的巅峰。

*对于我们来说,更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为同学做好榜样。

态度决定一切,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端正我们的态度,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严格 落实校规校纪上的规定,我相信我们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都将会有很大改善。

学校校规给我的感想500字数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

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

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

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

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

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

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

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

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

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

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

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

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大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会有什么处罚

第一条处分依据:为加强,维护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正当权益,创设良好的校风学风,依据中“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的规定,参照、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册学生。

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按照本条例予以处理。

学生若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工作原则: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四条处分等级: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7)勒令退学;(8)开除学籍(参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9)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第五条 处分程序: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是严肃慎重的,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处分的理由和依据,报年级组审核;  (2)经年级组审核,提出处分方案,年级主任签字后交政教处;  (3)政教处根据年级组处分方案,拟定处分意见,政教处主任签字后报德  育校长审批;  (4)学校审批后,政教处及时将处分结论反馈给年级组,年级组通知班主  任,班主任将处分结论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5)政教处将处分结论在晨会上宣布或校园内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6)开除学籍处分经学校审批后报市教育局批准;  (7)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由保卫科报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第六条 撤销处分:受处分学生能认识其错误行为并有改过行动,表现良好,在受处分满一学年后(毕业班高考前一个月),学生本人可以提出撤消处分的书面申请:  (1)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审查;  (2)班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年级组审核;  (3)年级组审核签字后交政教处,政教处报学校审批;  (4)学校批准后,政教处及时将撤销处分的意见反馈给年级组,年级组通  知班主任,班主任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5)政教处将撤销处分的意见在校园内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七条 处分细则:  (一)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无故不参加晨会、课间操、学校集会、、体育课、音乐美术课、信息通技课、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

晨会、课间操、学校集会、等一次按一节课计算;晚自习一次按两节课计算;八节课按一个教学日计算。

学生出勤情况由班级进行考勤并做好记录。

  2、旷课一次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再次旷课由班主任找学生及其家长到校谈话,屡次旷课由年级组找学生及其家长到校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3、累计旷课16节(2个教学日),学校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累计旷课24节(3个教学日),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累计旷课32节(4个教学日),学校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累计旷课40节(5个教学日),学校将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累计旷课一周以上学校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二)对有意破坏校园学生的处分  以下行为发现后取消其班级该轮“卫生流动红旗”评比资格,当周卫生成绩扣除1分(一次计1分),情节严重者在晨会上予以:  1、在校园内随手乱丢瓜皮、果壳、等;  2、向窗外抛洒废弃物,在室内外乱扔粉笔、纸团等;  3、乱擦黑板上的通知,损坏宣传板上张贴的公告、海报等;  4、在黑板上乱写乱画,在墙壁上乱涂乱踩,在课桌椅上乱写乱刻等;  5、值日生连续未打扫室外卫生,环境区杂物多(参照卫生室记录)。

  (三)对恶意破坏学校公物学生的处分  1、有翻越校园围墙、栅栏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如对围墙、栅栏造成破坏,按照有关规定按价赔偿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恶意破坏学校公共财物(如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书报杂志及其他一切公共设施),除按照有关规定按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损失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对违反学校规定进行体育活动学生的处分  以下行为发现后取消其班级当月“学生自我管理实践周”优秀班级评比资格,当周“学生自我管理实践周”成绩扣除10分(一次计10分),情节严重者在晨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1、在教室内疯打、追逐和进行球类活动者;  2、在教学楼、科学馆、实验楼、食堂、公寓楼的过道上疯打、追逐和进行球类活动者;  3、在足球场以外的地方踢球,在篮球场以外的地方打篮球、排球等;  4、在校园道路上疯打、追逐和进行球类活动者;  5、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育活动,破坏校园卫生或公共财物的按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寓管理规定住校生的处理  以下行为发现后加重处罚,由总务处、保卫科拟定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原则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未经请假,夜不归宿;  2、私自将非住校生带到公寓内留宿;  3、熄灯后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4、偷盗他人财物;  5、滋事打架;  6、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六)对在校园内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在校园内有抽烟、喝酒行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受到处分后又有类似行为发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多次教育不改,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七)对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中作弊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有夹带、偷看、翻书、传接、抄袭等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经证实有讨论、交换答卷、利用手机传送答案等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3、经证实有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4、经证实,对再次作弊者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八)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故意挑起事端,动手打人,引起打架斗殴,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因打架使对方致伤、致残,由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

  (九)对偷盗、勒索学生的处分  1、对有偷盗、勒索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经批评教育,可不予处分。

  (十)对以下几种违纪学生的处分  1、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进入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的录相厅、歌舞厅、网吧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2、对在校园内外传看黄色出版物、非法录音录像制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3、经证实对有超过男女同学之间正常交往行为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4、对道德败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八条需要说明的几点:  (1)凡同时犯有上述两项以上错误,按处分较重的一项处分等级实行;  (2)对超出本条例以外的违纪行为,比照以上各相似条款进行处理;  (3)对在社会上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因违法犯罪而被判处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徒刑的学生,一律开除学籍;  (4)学生因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并记入学生档案;  (5)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关于在学校被体罚的作文感想

课走神儿罚站1小时,时完成作业罚抄5遍课文”,被学校沿用了多年的校规按照法律、衡量,都是对学生的侵权行为。

最近,记者在河北省香河县采访了解到,这里100多所中小学相继成立了法制处。

他们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对照法律、法规对原有的“违法”校规进行梳理、修改。

长期以来,许多中小学校从加强学生管理出发,各自制定了校规。

这些校规对学校管理起了很大作用,但一些校规条款不符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学校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

安平中学过去的《学生管理条例》规定:“对行为恶劣的学生,学校将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责令其公开检查并给予相应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九年义务教育受法律保护”。

如此看来,诸如“公开检查”、“开除”等校规就是违法的,现在学校已将这一条取缔。

又如安平中学校规过去规定:“学生故意损坏公物要罚款”。

而学校不具有罚款资格,这一条现在改为“责其按价赔偿”。

城内第二小学四年级学生小李过去因为上课不专心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被老师罚站、扫地、操场跑圈、抄十遍作业是常事儿。

他将老师告到了校领导处,指出“电视上说学校对学生搞体罚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这件事对校领导触动很大,虽然学校处罚学生的动机合理,但手段毕竟是违法的,他们在梳理校规时取消了十多项类似体罚学生的条款。

香河县第四中学为加强住宿生管理,以前的校规曾规定:“晚上熄灯后不按时就寝将罚‘走读’一周。

”去年,一学生被罚“走读”,因为家离学校远、担心路上出事,这名学生放学后并没回家,而是去“泡网吧”,晚上在学校附近的同学家睡觉,直到学校开家长会时事情才暴露。

现在,这所学校将这条变相体罚的校规以“扣德育分”取而代之。

学校在对照法规改校规的同时,还向学生、家长征求建议增减校规。

粗鲁、挖苦的语言对心理脆弱的学生来说是一种“精神体罚”。

记者在香河一中采访时,一些学生说,他们最反感老师说“你为什么这么没用”、“你是全班最差的”之类的话,这种训斥的方式不但不解决问题,还破坏了师生感情,老师应该用说服教育的方式做学生思想工作。

这些心声反映到法制处后,学校很快修订校规,并制定了《教师十条禁用语》张贴在教室内接受学生监督。

关于绝对禁止学生酗酒的班会感想

高校校规即由高校制定的学生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则的总称。

我国公立高校校规在学生管理中同样发挥着法律的作用。

校规记载着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对学籍管理进行详细规定,有专门的章节规定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如果学生违反了校规,就有可能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尤其是开除学籍,一旦适用,就会改变学生的身份,甚至改变其人生的轨迹。

校规对学生的影响比之行政法规对一般公民的影响毫不逊色。

学生以校规为自己行为的界限,学校以校规为管理学生的依据,法院审查案件时以校规的效力为基础,对于学生,校规就是他们天天面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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