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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执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9-08-03 07:13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是做什么呢

看自己改改吧,实在没找到。

按照三纠[2010]4号文件要求以交通局的工作部署,现将三河地道站交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交,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推进现代交通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分管领导、路政部门领导为组员,每年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检查、有监督、年终有总结,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和部门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落实,达到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二、规范行为,交通社会形象逐年提高 三河市地道站十分重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在教育培训上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训和上级组织的培训,做到以交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三年一轮训、一年一小训,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做到行政执法人员百分百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上路执法文明、规范,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执法文书规范、整洁、符合要求,每年在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均获的好评,从未发现,“不作为”和执法违规违纪行为。

从未发生“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三、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规范执法的重要保证,根据文件规定和自身实际,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制定了相应的责职制度。

如通过抓效能建设,制定了责任追究,奖惩制度,与提拔任用、奖金、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结合。

有的汇编成册,有的制度上墙,经常开展考评活动。

经常向上级交通部门报告执法情况和执法活动中反映出来的新问题、新情况,自动接受上级交通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认真落实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几年来,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不断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交通网站,政府政务公开栏、机关内部公开栏,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向人大、政协、社区、交通企业等部门和行业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运输业户公开交通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程序处罚结果,达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处罚处理结果公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也促进了交通行政执法不断完善、健全、规范。

四、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我站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行政复议,听证工作也明确了分管领导,近年来,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普法工作情况 我站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实施意见,执法人员和领导都能积极参加交通局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结合效能宣传,行风政风宣传活动,每年组织1-2次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宣传活动。

经常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使交通法律法规进车船、进机关,进企业、进客户,进驾乘从业者。

今年以来,我站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

我们印发了 “安全生产月”、“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农村公路法律法规”等成套印刷上千份,深入到文化广场、社区、村街进行广泛宣传,使交通法律法规深入千家万户,普及面广,得到好评。

交通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六、自查结果和努力方向 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对照打分,自查结果85分。

通过自查,我站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主要有:一是领导重视方面还需加强,有时紧时松现象,要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列入单位党政工作议程;二是领导分工要确保到位,只有明确责任、人员到位,才能保证工作落实;三是要加大经费投入,以上不足方面在今后工作中要加以重视和改进。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文化市场综合执2019年工作总2020年工作计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一今年以来,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战略部署,以建设滨州文化环保城市为目标,按照打基础、强筋骨、抓规范、拓领域的基本工作思路,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推进规范化建设,综合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结合全市两区开发创先争优,追赶超越加快转型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效能提升工程和三个一切教育活动,引导文化执法系统干部队伍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在改革发展大局中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

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执法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能比赛,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7月份,在全省业务技能比赛中滨州文化执法局代表队荣获全省执法文书制作第二名,1名同志荣获个人二等奖。

加强文化市场执法理论研究,策划编辑了约30万字的《文化市场一百问丛书》六卷,由吉林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

该丛书成为全市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指导性教材,也为全国文化体制改期后在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工具书方面填补了空白。

在今年8月份召开的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上,作为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之一进行了展示,得到了全国各地与会人员

如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分析

归纳总结,当前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行政法律文书的制作,直接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并影响着行政案件的复查、档案信息的保存和查询。

  对法人依普通程序进行的行政处罚,目前,主要存在问题一是称谓不规范,如将“法定代表人”称为“法人代表”。

二是有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只列法人名称,不列法定代表人全称。

更有甚者,连法人的名称也使用简称,没有使用全称,这不符合行政法律文书的规范要求。

  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一是所列的被处罚人姓名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或者列用被处罚人的曾用名,未列用现用名。

二是被处罚人的身份不明确,在处罚决定书中未列全基本情况,如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化程度、住址等。

然而,年龄、民族和文化程度在案件的实体审查中又有着重要法律意义。

而且,有相当比例的处罚决定文书制作上简单、书写上潦草,让人无法正确辨认。

  二、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大  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被处罚人违法事实认定上的随意性。

如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对违法事实调查不全面,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陈述被处罚人的违法事实,就直接认定其行为违法,并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程序上的随意性。

如作出的罚款处罚不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收缴,而是执法人员直接收取,且往往不给被处罚人开具法定的罚没票据。

三是自由裁量权使用上的随意性。

比如在最低罚款标准以下作出的罚款处罚无法律依据,以及在自由裁量权使用上作出典型的“人情罚”都属于这类情况。

四是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上的随意性。

如处罚决定送达后,没有法定事由而自行撤销或者不再过问,不了了之。

  三、不注意法律法规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逻辑关系  我国法律日趋完善,法律与法律之间、诸多法律程序之间相互关联,逻辑性强,是有机的整体。

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它们之间就有着紧密联系;《行政处罚法》与《民事诉讼法》有重要的联系;《农村土地承包法》与《继承法》也有着重要关系。

而实际上,许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对日益精细、成熟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甚至一无所知。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问题只查阅和研究与本职有关的法律法规,忽视了对公共法的学习和研究。

有的工作人员在执法中遇到了问题,不是两眼茫然、不知所措,就是判断失误、妄下裁决。

有些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屡战屡败,究其原因,除了人为因素外,与执法人员的法律视野不开阔,不熟悉公共法律知识有很大关系。

目前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提高缓慢,也与此很有关系。

  四、混用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混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是当前行政执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为了减少工作量,对应当使用普通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

二是应当使用简易程序,可以简化繁琐法律手续的,却适用了普通程序,增加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经济、精神负担,浪费了行政管理资源。

三是在程序使用上有时看是简易程序,但在处罚过程却适用了听证等程序。

名为简易程序,实则为普通程序,抑或是“简、普混用”。

  五、滥用行政罚没权和罚没收据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种类中罚款的收取程序和向被处罚人开具的收据,都有明确规定。

我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单行法律规定,对法人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的,不超过1千元,对自然人则不超过50元。

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法人的当场处罚金额超出1千元,甚至高达1万元,开具当场处罚收据。

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某化肥经营部的行政处罚,就开具了1万元的当场处罚收据。

另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某幼儿园的当场处罚收据载明处罚金额为2千元。

二是对自然人的当场处罚金额超出50元,甚至高达3千元以上,并开具了当场处罚收据。

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自然人海某的当场处罚就是3千元,并开具了当场罚没收据。

三是处罚决定明明是对法人的处罚,开具的罚没收据台头却是自然人;相反,处罚决定明明是对自然人的处罚,开具的罚没收据却是法人。

四是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了罚款除交通不便地区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告知被处罚人限期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但某些行政机关处罚的对象处于交通便利地区,居然也收取被处罚人的现金,并且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具法定票据。

有的虽然开具了票据,但开具的却是旧式收据,没有使用新式法定收据。

这一方面,公安交警在对机动车辆违法违规处罚活动中表现得最多也最明显。

  六、不告知或不正确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复议、诉讼权利  告知被处罚人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复议、诉讼权利,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定义务。

一些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不告知、不完全告知或者不正确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复议、诉讼权利。

一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或其他行政法律文书中根本不告知被处罚人的复议权和司法救济权。

二是只告知被处罚人有复议、诉讼权利,但不告知复议机关、受诉法院,也不告知复议、诉讼的期限。

毫无法律依据地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复议期限为“20天”,“3个月”,诉讼期限为“60天”,“20天”等等。

这些告知完全是行政机关自设的期限。

三是只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向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复议,而不依法告知地方政府也拥有复议权。

或者相反,只告知地方政府有复议权,不告知上一级行政机关也有复议权。

只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有行政诉讼权,而不告知复议权。

或者只告知复议权,而不告知行政诉讼权。

  七、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  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导致不作为。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中,确实存在部门执法主体多元化的问题,导致执法部门工作范围重叠和交叉。

好管的事或者涉及部门利益的事,大家都争着管;不好管或者不涉及部门利益的事,大家都不管。

有些行政管理相对人因为不了解法律、法规,跑错了部门,或者领导对申诉材料误批了处理机关,该部门不向领导解释清楚执法主体,硬要自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不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正确的受理部门,要么在受理后把材料转给其他部门却不通知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反映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以及应当行政作为的而不作为,应当作出书面文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却只用口头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规避法律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定复议、诉讼等救济权利。

这些都暴露了某些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了整个执法机关的整体形象。

  乱作为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比如超出行政自由裁量权,过高或过低处罚,以罚代法等。

如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平等竞争的方式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承办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定程序办理,而是直接自行确定。

另一种情况是超越职权,在法律规定之外行事。

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对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交通肇事涉嫌犯罪的,不能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或者尽管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但却极尽其所能进行调解,以赔代罚,有些甚至长期调而不解,其后果是相关人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削弱了法律应有的效力。

  八、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正确适用法律程序是正确实施实体裁量的前提。

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只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处理案件的法定程序,法院因程序不合法而撤销的行政行为屡见不鲜。

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前,应当先依法履行告知程序,但却不告知,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除了着装、亮证、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等等存在问题以外,就连法律文书的送达这类对执法机关来说属于普通法律常识性问题,也存在诸多疏漏。

例如将处罚决定书送给案外非亲属关系人员,由案外人转交给被处罚人,违反了法定的送达程序规定。

  九、以行政执法替代民事处理问题  不少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对如何正确区分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问题,没有足够认识,一味简单地认为只要老百姓来找的事都应该管,且都应由自己管,导致一些本应该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的民事法律问题也以行政的方式来解决。

行政机关处理的这类民事法律事务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不得不依法受理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而且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旦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要么是复议机关、要么是原做出行政处理的机关不得不参加行政应诉活动,从而导致将本机关、上级复议机关把大量行政管理资源拖入复议、诉讼程序中,造成国家行政管理资源的严重浪费。

例如:涉及道路通行权的纠纷问题、排除妨害问题,均应告知当事人通过基层调解组织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而没有必要一定由行政机关做出处理。

当然,要正确区分和判断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还需要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掌握比较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从目前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执法状态看,现有的在职机关工作人员中,这类人才还比较短缺。

  十、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构建广大群众信赖的法治政府,必须要有一批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

当前行政执法人员就素质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

由于目前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培训往往跟不上社会的迅猛发展需要,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明显不足,缺少系统的培训,工作中往往很被动:处理行政案件时往往把不住关,抓不住关键,或者将案件搁置、拖延,致使问题无法及时妥善解决,侵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服务意识淡薄,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与新时期大力提倡的法治、责任、服务意识背道而驰。

这部分执法人员总是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并未意识到执法人员既是管理者,更是服务者。

这种以管理者自居的执法思想往往造成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对政府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是目前大量的上访问题中,相当部分是由于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工作失误、业务能力欠缺、甚至主观意识不良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应当引起各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当依法强化对同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能客观、准确、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件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管理事务。

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真正减少和解决大量群众上访问题。

  依法行政是构建法治政府的基础,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随着一部部行政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依法行政有了操作依据和行为规范。

同时,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而现状是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还应看到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实事求是地讲,这些问题也暴露了法制工作的薄弱点。

如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现新的突破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行政执法所面临的新领域不断扩展,新情况层出不穷,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对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构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标准、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根本支撑之一。

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勤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认识 抓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

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

而要实现这样的融合,关键在人才,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在行政管理领域的集中表现,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和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要实现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必须狠抓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

第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现状,全面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客观地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队伍的文化、专业结构,工作纪律作风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如果不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遏制一些不良的苗头性倾向,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人员素质问题,势必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教育 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手段。

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发挥典型带动辐射效应,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态度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培养行政执法领导干部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2、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制 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

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

3、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三、强化管理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实践证明,只有转变作风,才能有效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只有转变作风,才能确保各类市场管理沿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健康发展;只有转变作风,才是落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具体体现。

1、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

变管理为服务于各类市场;把原来由经营业主到各部门咨询有关业务等方式转变为专门的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所有的服务内容和范围,做到阳光操作,热情服务。

2、由行政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

在构建社会和谐,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今天,政府的行政管理也要走上依法管理轨道。

首先要依法行政。

各类市场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要求,来依法管理各类市场;其次要文明执法。

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一对矛盾。

如何使这对矛盾不扩 大化而得到解决,使管理和经营在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各类市场这个大局中更加和谐

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在人格上也是平等的。

所以,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一定要文明执法,说话要和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在执行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处罚。

第三要廉洁执法。

做到公平、公正、廉洁,切忌以情代法、以罚代法,时刻树立执法形象。

由处罚型转变为教育型。

3、由处罚型转变为教育型。

各类市场中的经营业主常有违法违规现象,以往行政执法部门多以处罚了事,没有更多地进行思想教育,久而久之,管理者与经营者形成了对抗的局面,有的经营者甚至一犯再犯,成了恶性循环。

因此,在管理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该处罚的处罚,又要注意思想教育,多给经营者讲清道理,使他们真正懂得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主动自觉地服从和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此外,还要定期对经营者进行培训,通过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加强联系与沟通,使管理者与经营者形成共识,协调动作,共同促进各类市场发展。

四、强化监督 制约行政执法权力进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

1、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严格的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制度,堵塞工作中产生的或者可能产生的漏洞,防止权力失控、 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不断完善用制度管理、让群众监督、靠自我约束的有效监管机制。

要从案到人、从人到案,大力实行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惩前毖后,警钟常鸣。

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建立督办整改机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

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

要定期召开行政执法服务对象座谈会、系统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对行政执法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提高。

五、强化活动载体 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活动,是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1、从增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出发,开展争做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之 间、执法人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促进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

2、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树立队伍的团队精神,增强爱岗敬业意识,使执法人员树立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从为群众办实事出发,开展爱民日、扶危助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密切执法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队伍的公仆意识和良好形象。

4、从增强队伍业务能力出发,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使广大队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执法工作不断发展。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全面建设小康,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旨在使广大执法队员进一步树牢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改进纪律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保障,必须常抓不懈。

――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队伍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执法队伍,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直是摆在各级行政执法机构面前的重要现实问题。

国务院今年5 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这一问题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近日,我办对市盐政稽查支队开展“一教两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认为他们的做法为全市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相关规定和推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做法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结合自身执法工作实际,采取定期集中封闭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一教两训”(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以树立正确执法理念为重点,抓实政治思想教育市盐政稽查支队成立于2003 年年底,其机构新,人员 也新。

支队组建伊始,许多执法人员错误地认为执法就是处罚,野蛮执法现象经常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支队针对这一问题,首先是确立了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

盐政执法关乎国计、民生,因为盐既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又是重要的工业原料。

支队认为,必须把维护好百姓食用盐安全和稳定盐业市场秩序作为执法 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坚持杜绝为处罚而执法的恶习,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切实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几年来,支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先后组织了构建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十七大报告等内容的学习,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二是将执法理念有关内容制度化。

支队制定了《盐政执法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盐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坚持文明办案,对当事人不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当事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处理的,不得强行拦截和追车,应跟车随行;盐政执法人员上岗时不准挽裤腿、披衣、敞怀,不准将执法服装、执法标志、执法装备转借给他人使用,酒后不准执行公务,不准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准着装进入娱乐场所,等。

对在办案中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当事人的,将根据《盐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按造成损失和影响大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处分,直至解除聘任职务。

三是坚持将执法理念教育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支队每年都制定、下发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作为常规性工作抓好落实。

各大队在执行支队培训计划的同时,也结合本大队的实际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

如,各大队每月都召开大队办公例会,在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讲解具体业务问题的同时,将政治思想教育作为一项内容,对执法人员近期的思想状况进行点评,及时纠正一些不良倾向,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文明执法的理念。

在年度考核中,支队将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作为考核 内容之一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及职务聘任等挂钩。

(二)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行政执法活动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定性都很强,稍有不当,可能就会失之公正,偏离法律的准绳。

由于支队大部分人员都属非法律专业毕业人员,还有小部分是新任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支队组建之初,执法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在案件处罚事实、证据、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支队围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业务素质这一重点,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第一,夯实基础,坚持抓好执法依据方面内容培训。

支 队在组建之初,就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了国家盐业管理、食盐加碘、食盐专营等盐业法规规定,以及支队内部制定的《盐政执法没收盐产品管理暂行规定》、《盐政执法罚没款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执法制度。

今年,在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过程中,他们按照合法、合理、过罚相当的原则,总结、归纳不同盐业违法情形,并与相应的处罚裁量阶次对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盐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为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第二,规范行为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抓好执法 程序方面内容培训。

针对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支队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行政执法相关程序等执法程序方面内容的培训,并制定了《盐业行政处罚案件办案程序规定》、《盐业违法案件 处理权限设定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和案卷的通知》等执法程序规定,在执法程序中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调对当事人在陈述、申辩和听证中提出的意见要进行再审查,在作出决定时充分考虑其合理的意见,采纳其中能够成立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使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更加公平、公正。

第三,注重提高执法技能,加强行政执法证据方面内容 培训。

几年来,支队坚持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组织案件讨论、以检代训、各大队互相学习、与兄弟省市沟通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的同时,通过外聘有关专业人员授课、领导率先垂范并言传身教等方式,先后就现场勘验笔录的制作、执法过程中如何去伪存真发现问题的实质、行政执法实践活动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案件现场问题处理技巧等内容,组织了专题培训。

根据目前执法中取证难、询问笔录往往作为案件主要证据的情况,支队在全市率先组织了行政执法案件询问笔录询问技巧培训,专门邀请市公安系统刑侦专家讲授有关内容,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技巧。

(三)以军事化的训练方式,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盐政执法有其特点。

制、贩私盐活动往往集中在适于制盐的春、冬季节;为避开执法人员的监管,当事人贩运私盐活动常常在夜间或节假日等八小时之外的时间进行;贩运私盐所获取的高额利润也经常使当事人铤而走险,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这些特点使加班加点、熬夜和在寒冬、烈日下蹲点守候等成为盐政执法人员的常事,对盐政执法人员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打不垮、拖不烂等执法作风提出了要求。

同时,贩运私盐流动性强、经常出现跨区域违法案件等情况也考验着他们能否在需要时协调一致、发挥合力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

根据工作上的这些特点和需要,支队开展了两个方面的训练。

一是开展准军事化作风训练。

自 2004 年以来,在已举办的五期盐政稽查集中培训班中,有三期安排了军训内容,有一期与预备役官兵训练相结合。

军训中,严格作息时间,严格内务管理,严格训练,执法人员克服了天气炎热、体能不支等困难,锻炼、培养了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不畏艰难、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意志品质和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命令步调一致等优秀的作风。

二是开展团队精神训练。

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团队意识,在 2008 年的集训中,支队特别组织了拓展训练。

团体对抗训练中,为达到团队的共同目标,在拓展教官的引导下,大家逐步克服自身弱点,激发自身潜能,团结、协作、信任、鼓励、奋斗,体现了良好的团队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团队精神。

二、取得的成效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的“一教两训”工作由浅入深,由点及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市作为辽宁乃至东北地区的海盐主产区和销售区,盐田总面积 240 平方公里,分布在黄渤海 800 多公里海岸线上,年均盐产量 120 万吨左右,其中食盐10 万吨;除满足本地年均工业用盐约62 万吨、食盐5 万吨、渔业用盐13 万吨外,其余按计划调拨外地。

市盐政稽查支队现有的 88 名执法人员,分属七个执法大队,分别负责市内及 各县市区的盐政执法工作,覆盖全市12,500 余平方公里地域,各区市县不再设立盐政执法机构。

要保证全市盐产品供、销平稳,维护稳定的盐业市场秩序,尤其要及时查处违法加工、销售、经营、购进食盐行为,保证百姓食用碘盐的安全健康,监督检查的执法任务相当繁重。

支队执法人员遵循执法为民、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的执法理念,在执法中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没有发生一起与执法相对人冲突或不文明事件。

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一些曾贩运私盐的违法人员停止了违法活动,有的还主动与当地盐业公司联系,建立了食盐代销点,成为今日合法的食盐经营者。

执法办案过程中,支队执法人员团结协作,协调配合,在查处贩运私盐违法活动中蹲守到半夜、凌晨,行程逾百公里,就连被查获的私盐贩运违法人员都不得不叹服执法人员顽强的执法作风。

支队查获的违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并能够区别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不同情形,作出合理的处罚决定。

四年来,支队共查处各种盐业违法案件748 起,没收违法盐产品5 014 吨,罚没款120 余万元,端掉假冒小包装碘盐加工窝点 30 个。

市盐业公司各种盐产品的年销售量由支队组建前的17 万吨增加到2007 年的22 万吨,碘盐覆盖率也由95%增加到98%,食盐专营工作得到了稳定发展。

全市盐制品供给稳定,盐业市场秩序良好。

可喜的是,支队没有因为执法出现一例投诉,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连年被国家发改委盐业管理办公室、辽 宁省经委、辽宁省盐务管理局等评为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今年上半年,辽宁省盐务管理局还在我市召开了全省盐务系统执法工作现场会,推广市盐政稽查支队的经验。

三、几点启示 从市盐政稽查支队抓执法队伍建设的做法中,我们可以得到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几点启示: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抓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一灵魂。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文明执法的根本保证,必须抓实抓好,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自觉遵守职业纪律,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执法能力建设这一重点。

要在提高合法行政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执法人员合理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

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技术培训,增强执法证据意识,提高执法的技能、技巧。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这一环节。

一支具有严明组织纪律性和顽强执法作风的执法队伍,才能够在执法中真正做到尽职尽责、严格执法,既不会不作为,也不会滥作为。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最终目的是要取得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就是要通过提高执法人员办理个案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来提升整个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最终实现维护社会和谐、减少执法争议、降低管理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争取行政执法最大的社会效果。

文化执法队队长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作职责:主持执法队工作。

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贯彻实施国家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带领全体执法工作人员管理全县文化经营市场;纠正和查办违法行为,在文化市场管理中对政府行政部门的执法提出建议;对全县范围内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对其监督、以规范市场经营活动。

负责对全县各类文化经营户的有关法律培训。

工作任务:1、负责本局机关执法队伍建设和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全队执法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3、负责执法队有关会议的组织实施。

4、负责协调本局、队的执法检查工作;5、负责权限范围内文件和相关资料的审批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SPAN><\\\/p> 工作标准:履行队长岗位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在全队落实,带出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执法检查队伍,推动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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