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到全部奋斗实践中。
90多年来,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指引、评价、检验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牢牢把握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中,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汇聚了推动事业前进的磅礴力量。
可以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是我们党的“命根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继续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励群众的首创精神,焕发群众的创业热情,自觉做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丢。
只有这样,党的执政基础才能更加广泛而深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党的先进性不是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
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才能诚心诚意拜人民为师、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才能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增强群众意
心得体会人民公安为人民500字一篇
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全县公安交管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攻克交管事业中的难点,优化管理,加强队伍管理,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切实将学习所得融入到主题教育活动中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用实际行动为余庆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深刻学习,掌握精髓。
大队支部将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灵活设置学习教育方式,通过支部班子带头学、党员民警跟进学、主动学,广泛动员全体民警参与学习活动,引导民警学深学透,深刻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
丰富载体,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开展学习教育,发送五中全会精神“每日一解读”,设置学习园地,召开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激发党员民警、辅警参与学习讨论热情,增强学习积极性、创造性。
积极营造全员学习、主动学习的浓厚氛围。
成果转化,确保实效。
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与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和当前开展的确保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及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民警学习全会精神的热情,以实际行动贯彻全会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增强全体民警的使命意识,推动公安交管工作争先晋位。
广大党员民警、辅警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践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 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到深入学习,加强理解,把这次会议的精神吃透,领会好,贯彻好,把学习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饱满的姿态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于年底工作中,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站好岗、服好务。
党校学习心得体会——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解
党校学习心得通过近期的党校培训,我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更加深刻
具体就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等方面做了全面的了解。
下面我将重点阐述我对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解。
什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完全、彻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无心无意或假心假意。
二、一切言行都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不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处处为人民谋利益。
三、在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时,要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
为什么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是做一个合格党员的基本条件,也是区别党员与非党员的重要界限。
广大党员自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党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战胜和克服各种困难,使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在艰难复杂的斗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
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串于党的一切活动中,主要体现在:制定正确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党的全部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任何时候都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员坚持
毛主席的 为人民服务 心得体会 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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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新)
心得体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新)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之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于增强搞好主题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实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至关重要。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之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决定的。
我们党的初心使命与理想信念的内在联系在哪里
就在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我们党要切实有效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就必须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无数志士仁人为了挽救民族危亡,上下求索,不懈奋斗,然而却一次又一次遭受挫折失败。
直到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革命才出现了崭新的面貌。
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从成立之初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我们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谋求独立自主、富强复兴的事业才不断从胜利走向
什么是党建工作责任制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然而,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
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在现代国家里,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
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
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
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
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
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
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
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我也在找,我到处搜都搜不到,太痛苦了
帮帮忙呀
“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学习和遵守的纪律,它是约束军人行为的准绳,通过 “条令条例”的学习能让我们更快的实现从一个地方青年到合格军人的转变。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严明的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纪律、好的作风,那部队就如一盘散沙,何谈战斗力,所以学好“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做好的一门功课,尤其是对于我们新同志来说。
新同志初到军营,对部队的一些纪律认识还不清楚,有的还带有一系列的“地方病”,“条令条例”是要我们提高纪律性“救人治病”的一种良药。
部队有句话说的好“进门看内务,出门看队列”内务条令的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军人的一日生活制度,好的内务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有效保障,好的内务它能锻炼自己的细心,能改正以前懒惰、粗心的臭毛病,军人在外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形象,“队列条令”它规范着军人的一言一行,军人的形象就应该硬朗大气而不拘小节,一个好的队列更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队列的养成就是培养我们这些方面最好的方式方法。
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部队纪律的严明性、让我明白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让我明白部队队列养成的重要性,所以“条令条例”是我们学习中的重中之重,是我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最高法宝。
回答者: 124.31.104.* 2010-6-2 11:12 痛苦寻觅中…… 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这句话说给谁听的,人民警察拿着人民的税金不为人民的安全护航,要你又有何用,我还不如花钱请保镖,你可能觉得有委屈,但比起那些平民百姓又算什么么,你起马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平民怎么办,一方面花钱买安全买不到,花钱请的保安——“人民警察”还处处为难咱,“为难”一词已经很客气了……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 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
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