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干部学习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以案施教警钟长鸣------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开展以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
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
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
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
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
学习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党会学习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今天的党会上学习了关于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他们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思考这些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党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
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
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党员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党员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
身为党员,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
我们的
省部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事例
贵州一批高官“前腐后继” 刘方仁不是贵州出的第一个腐败高官。
连续几年,贵州高官倒下不少。
对于贵州孱弱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数以万计生活在大山里尚未解决温饱的贵州农民而言,这样的官场已经是要命的了。
刘方仁,原贵州省委书记,陕西武功人,1936年1月生。
1993年由江西省政协主席的任上被调往贵州,历任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就在其政治生命即将结束的最后时刻,这位现年67岁的高官真的在政治上被埋葬了。
“贪官总司令”的宦海浮沉 2003年4月26日,新华社播发消息,公布了刘方仁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中纪委查处的事实。
消息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刘方仁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其收受贿赂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刘方仁被查处之前,贵州省政府主管工业的第四把手、副省长刘长贵也已经被查处。
在此之前,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涉嫌非法侵占用于公路建设的国债资金大案已经真相大白,出逃的卢万里于年初被引渡回国。
6月,贵州两名厅局级干部——原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姚康乐和原贵州地税局局长罗发玉——先后因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在一个西部省份,如此数目众多的高级官员集中落马实不多见。
而刘方仁则被称为贵州的“贪官总司令”。
1951年8月,不到16岁的刘方仁参加工作,1954年12月入党,历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西安603厂工人、材料员、计划调度员。
1962年毕业于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硅酸盐专业(专科班),大专学历。
专科毕业后的15年时间里,刘方仁一直在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九江3525厂工作,从技术员、值班长升至车间副主任。
当车间副主任的这段经历对刘方仁后来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1977年离开3525厂时,刘方仁已经年逾不惑,但此后他像是坐上了直升飞机,开始在仕途上青云直上。
1983年7月,刘方仁当上了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随后任书记,1985年6月升任江西省委副书记。
从1993年2月开始,刘方仁担任江西省七届政协主席,仅仅4个月后,他再次荣升,被任命为贵州省委书记。
从车间副主任到主管一方的大员,刘方仁仅用了另外一个15年。
刘方仁在贵州的腐败从他到任之后不久便开始了,但他还是平稳地度过了两个任期,而且在老百姓中赢得了不错的口碑。
“比较有实干精神”、“不像一般的领导喜欢打官腔”、“为人比较平易”,是记者在贵州采访时听到较多的关于刘方仁的评价。
2001年1月,刘方仁不再担任贵州省委书记、省委常委,但继续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然而,不到两年,刘方仁贪污受贿和道德败坏等问题就浮出了水面。
省委书记的腐败路径 和我们已知的高官腐败案相比较,刘方仁这位省部级高官的腐败之路并没有任何新意。
中科院和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不久前联合写的《中国高官腐败的特点和变化趋势研究》一文总结出的沉迷女色、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纵容家人涉入腐败等,人们已经熟知的高官腐败的诸多要素,在刘方仁案中都可以寻到踪迹。
贵州饭店的美发厅随着刘方仁的倒下而声名大噪。
正是在这里,刘方仁结识了他的情妇并开始了腐败的历程。
这个美发厅是刘方仁固定的理发地点,从1993年6月初到贵州直至2002年11月被“双规”的9年多时间里,除了出差在外,刘方仁都是在这里打理他的头发。
由于经常要上电视,刘对发型的要求非常严格,其他地方的理发水准很难让他满意。
这个美发厅本来有两名理发师,一男一女,女的便是后来成为刘方仁情妇的郑某某。
很少有人知道郑的真实姓名,很多贵阳人都叫她郑四妹。
与省委书记结识时,郑已然三十七八岁了,但姿色仍在。
1993年刘方仁调到贵州后不久,第一次来到这里理发,那次他是和妻子一起去的,给他理发的就是郑。
此后,二人的关系渐渐密切起来。
在和省委书记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之后,郑还在美发厅工作了将近5年,直到1998年,刘方仁才将其调到了贵阳市商业银行。
在认识刘方仁之前,郑不但已经结婚,而且还有了一个情夫。
其情夫名叫陈林,是个商人。
有了郑的牵线搭桥,陈林得到了和省委书记交好的机会。
陈林很好地利用了这个资源,频频帮助刘方仁和郑某某安排幽会场所。
凭借省委书记的赏识,陈林很快成为省城贵阳举足轻重的人物。
刘方仁从陈林本人处收受的贿赂并不多,总计只有12万元现金和1.99万美元。
他直接接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来自贵州省军电建设集团总经理刘某某,计149万元。
作为回报,刘方仁帮助刘某某从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获得了500万元的贷款和几个房地产开发项目。
在刘的家人中,涉入权钱交易最深的是他的儿媳妇。
很多贵阳人都认识一辆车号为贵A80000的红色“本田”,车的主人就是在某银行工作的刘方仁的儿媳易某。
易某利用刘方仁的权势收受的贿赂高达2200万元。
其中,仅帮助一个名叫刘志远的商人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得到世纪中天国有股股权这一次,易某就拿到了500万元的贿赂。
随着刘方仁的落马,世纪中天案浮出水面,导致了今年4月底世纪中天在股票市场上的大崩盘。
贵州贪官网 谈及贵州的贪官,卢万里是无法被忽略的。
在1996年3月至2002年1月担任交通厅长的近6年时间里,卢万里疯狂地收受了高达2500万元的贿赂,当之无愧地成为贵州巨贪。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和贵州省都加大了对公路交通建设的投入,自1998年至2002年,累计投入到贵州公路建设上的资金超过280亿元,修建了贵阳至遵义、贵阳至新寨、贵阳至毕节、凯里至麻江、玉屏至铜仁等一批高等级公路。
大力发展交通给卢万里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他没有用这个舞台造福贵州,而是大肆搜刮。
据贵州省纪委常委李龙云分析,亲自兼任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卢万里及其同僚,利用制度上的漏洞,通过操纵招投标、骗标、工程层层转包、虚开工程计价单、篡改施工图纸等手段,非法侵占了上亿元的国有资产。
卢万里在任期间主持修建的贵毕线(贵阳至毕节),竣工后发现,有些路段竟然比原计划窄了2米,以致后来交通事故接连不断,一年多以来已经有百余人在这条路上丧命,老百姓称它为“死亡之路”。
卢万里本人不但“精通”工程技术,也熟悉财务管理。
出事之前,他属下的公司曾多次在审计部门的审查中蒙混过关。
直到2001年8月,国家审计署在对全国16个省区420亿国债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时候才发现问题: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以每个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实际价值只值76元的迫紧器,用于贵新和贵毕两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当中。
在2002年1月7日召开的贵州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卢万里的贵州省交通厅厅长职务被免去,2月份便发生了轰动一时的卢万里出逃斐济的事件。
出逃一年多以后,卢万里被引渡回国,贵州交通系统的特大贪污腐败集团的盖子被逐步揭开,原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张有德和另外7名处级干部也被处理。
被波及的更高层官员,除刘方仁以外,还有原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
1998年当上贵州省副省长的刘长贵分管交通。
据知情人称,卢万里被查处之后,因为刘长贵的力保,才给了卢出逃海外的机会。
和上述高官脚前脚后出事的原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姚康乐和原贵州省地税局局长罗发玉,二人有一个相似的犯罪事实,即利用职权将本单位的基建项目承包给某建筑公司,从中牟取私利。
在贵州,腐败的高级官员犬牙交错,纠缠在一张网络之中。
“前腐后继”的贵州官场 刘方仁不是贵州出的第一个腐败高官,他的前任刘正威的妻子、被称为“贵州第一夫人”的原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阎健宏,因严重的经济问题,1995年在贵阳被处以死刑。
1987年,刘正威从河南调到贵州,任省委副书记,1988年任省委书记。
次年,刘正威的妻子阎健宏也从河南来到贵州,先后任贵州省计委副主任、省政协常委和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
从1989年下半年开始,阎健宏利用职权,多次将贵州省计委掌握的进口化肥、农药、平价外汇指标、计划内的铝锭、煤炭等指标,批给她的儿子,再由其儿子倒卖给有关单位,捞取好处。
1989年下半年至1992年,阎健宏便从中收取了75万元。
阎任董事长的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仅一年,就被查出违规资金2.8亿。
仅在1993年上半年,阎健宏就分5次贪污上百万的资金。
至今,在贵州提起阎健宏,人们对她的霸道还记忆犹新,依仗丈夫的权势,阎在贵州说一不二。
刘正威于1993年调任,正是因为这一变动,刘方仁才来到了贵州。
阎健宏被枪决的时候,刘方仁已经在贵州上任一年半了,但是“血”的教训没有挡住他在腐败路上的前进脚步。
据《新闻周刊》
什么是党建三四五六 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健全“三类”制度 (一)组织建设制度。
建立健全并落实了《支委会换届选举制度》、《支委会议事制度》、《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小组会制度》等。
(二)党员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教育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目标考核制度》等。
(三)党建活动制度。
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党课教育制度》、《党内表决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建汇报制度》等。
二、刹住“四股”歪风 (一)“衙门风”。
大力进行机关作风整顿,要求全体党员带动干部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局开展“满意在国税——和谐征纳·微笑服务”活动,热情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变“衙门”为家门。
(二)“办酒风”。
教育党员及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仁怀市制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操大办行为的若干规定》,不能借办丧葬酒、结婚酒、搬家酒、生日酒、升学酒之机敛财,变“酒杯”为奖杯。
(三)“赌博风”。
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禁赌规定,把握“什么是赌博、什么是娱乐”的界限,并采取制定纪律,下发文件,明查暗访、自查自纠等措施,使党员及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赌博,变“牌桌”为书桌。
(四)“玩耍风”。
针对少数干部上班时随意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等“办公室俱乐部”现象,采取开会教育、领导查岗、兑现惩戒等措施进行约束和监督,使党员及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变“玩风”为学风。
三、狠抓“五个”教育 (一)政治理论教育。
坚持每周一次机关学习、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行科学理论、理想信念、时事政治等教育,增强党员及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正反典型教育。
开展了向郑培民、任长霞、张群、邓波等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和税务工作先进个人。
组织学习上级有关违法违纪的案例通报,收看李真、肖占武、罗发玉等案例录像片,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及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三)爱岗敬业教育。
大力进行“今天你不爱岗,明天就会下岗”、“今天你不敬业,明天就会失业”以及“岗位技能”、“创新献策”等教育,组织开展“比学习,看谁成绩好、进步快;比工作,看谁尽职好、干劲足;比服务,看谁态度好、质量高;比贡献,看谁奉公好、业绩大;比廉洁,看谁遵纪好、自律强”的“五比五看”活动,使党员及干部职工自觉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四)廉政谈话教育。
每次中层干部竞职上岗,都要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教育他们利用手中权力为人民服务,不能以权谋私;每年至少要对每个股级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一旦发现腐败苗头,及时找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
(五)网络综合教育。
在局域网上建立了先进性教育网站,在BBS平台上设置了“廉政园地”、“业务培训”等栏目,将本局优秀党员的事迹,从报刊和书籍上摘录的正反典型材料、勤政廉政警言、故事,以及我局开展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的讲稿、课件等放置网上供大家学习,使其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得到提高。
四、完善“六样”设施 (一)教育基地。
确定红军四渡赤水纪念塔、红军烈士陵园等为党员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瞻仰先烈的功绩,继承先烈的遗志,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教育专栏。
局机关和各分局建立了教育专栏,定期展出党建宣传、党务公开、学习心得、研讨征文,以及廉政建设正反典型事例、党建工作成果、文明创建成果等,让党员及干部职工从中受到启示和熏陶。
(三)教育网站。
利用国税局计算机网络资源优势,在局域网上建立先进性教育网站,设置了党建理论、党建法规、党建制度、工作程序、党建知识、党建格言、英模事迹、心得体会等栏目,供党员及干部职工学习。
(四)教育标牌。
在机关的明显处设置了“共产党员风采录”,贴挂了廉洁自律“七条禁令”、“十五个不准”、“四条高压线”、文明办税“八公开”,在办公桌上摆放了优秀共产党员座牌、廉政台历,在电脑上设置廉政漫画屏保,使党员及干部职工在浓厚的党建文化氛围中受到教育。
(五)教育资料。
订阅了多种党报党刊及有关廉政建设的报纸、杂志,购买了有关党建和廉政建设的图书、光碟,添置了用于开展教育活动的照像机、摄像机及音响设备,将党建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为党员及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提供保障。
(六)教育电话。
开设了党建工作、文明创建、廉政建设举报电话,接听记录本局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购置了短信群发器,坚持在每个节日给党员及干部职工发送“致祝福、提要求”的短信。
中共历史上查处了哪些大的贪官
写明哪一年,什么职务,金额多少
·顾裕尚 最高人民法院办事员,1950年以索贿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8850元。
·刘绍杰 绥远省萨拉齐县副县长,1951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工志达 绥远省托克托县县长,1951年以贪污罪判无期。
·易吉光 武汉副市长,腐化,浪费2.2万元,私用公款8千元,1951年撤职、开除党籍。
·薛昆山 北京畜产公司副处长,52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23亿元(折今23万元)。
·宋德贵 公安部处长,1952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6.4亿元(折今6.4万元)。
·刘青山 石家庄副书记,1952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
贪1.84亿元(折今1.84万元)。
·张子善 天津专员,1952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
贪1.94亿元(折今1.94万元)。
·陈居洪 贪污判死·左洪涛 广东省府秘书长,三反运动中违法乱纪,1952年2月撤职。
·刘锡骥 南昌税务局,贪污,1952年判死。
·王 磊 商业部部长,1980年在饭店吃饭付费不足受到中纪委批评辞职。
·杨义邦 化工副部长,1982年涉嫌受贿使国家损失48万美元免职。
涉嫌受贿款不明。
·余铁民 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1986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3.2万元。
·沈 图 民航总局局长,1987年因以权谋私免职。
·洪清源 安徽省委秘书长,1987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4万元。
·倪献策 江西省长,1987年以徇私舞弊罪判2年。
涉案款600万元。
·杨汇泉 湖南省副省长,1989年因涉嫌违纪被人大代表投票罢免。
·托乎提·沙比尔 新疆政府副主席,1989年因受贿免职。
涉嫌款2万元。
·罗云光 铁道部副部长,1990年因受贿立案侦查,自首免刑责。
涉嫌款0.6万元。
·孙晋美 北海舰队航空兵副司令员,少将,1990年因涉嫌受贿逮捕。
罪款不明。
·韩福才 青海省人大副主任,1991年以受贿罪判8年。
罪款4万元。
·张辛泰 铁道部副部长,1992年以受贿罪判3年缓3。
罪款3万元。
·陈传柏 昆明卷**厂长,1992年外逃美国。
涉嫌款1600万元。
·董明玉 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1993年涉嫌卷款外逃美国。
涉嫌款不明。
·李效时 国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以受贿罪贪污罪判20年。
罪款7万元。
·祝文清 上海卢湾区副区长,1994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14万元。
·戴天敏 国际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长,1994年以受贿罪判死刑。
罪款75万元。
·郭子文 中国煤炭销售公司总经理,1994年以受贿投机倒把罪判死。
罪款156万元。
·阎建宏 贵州计委副主任,1994年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判死伏法。
罪款473万元。
·刘佐卿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1994年外逃美国。
涉嫌款1亿元。
·马烈孙 宁夏政协副主席,1994年以唆使杀人罪判15年。
·石仁富 四川泸州市大中专招生办副主任,1994年因受贿判死伏法。
罪款75万元。
·平义杰 河北省高法院长,1995年因违纪免职。
·陈水文 湖北副省长,1995年因违纪免职。
·郭政民 贵州公安厅长,199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10万元。
·陈 建 北京市委办副主任,1996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15万元。
·薛景文 吉林总工会副主席,1995以贪污罪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5万元。
·史燕青 深圳蛇口石化公司业务部副经理,1995以贪污罪判死缓。
罪款250万元。
·邓 斌 无锡新兴公司总经理,1995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264万元。
·何自忠 云南德宏州政协主席,1995年以挪用公款罪判10年。
罪款270万元。
·王建业 深圳计划局处长,1995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伏法。
罪款1099万元。
·于志安:武汉长江动力公司董事长,1995年外逃菲律宾。
涉嫌款1亿元。
·王宝森:北京市副市长,1995年因经济问题畏罪自杀。
涉嫌款3.0025亿元。
·邵松高 38集团军政委,少将,1996年以贪污罪受贿罪判12年。
罪款不明。
·李连维 甘肃机械工业厅厅长,1996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21万元。
·欧阳德 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53万元。
·胡建学 山东泰安市委书记,1996年以受贿罪判死刑改死缓。
罪款62万元。
·周北方 北京首钢控股(香港)公司董事长,199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1048万元。
·赵国利 辽宁锦州市开发区公安副局长,1996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2019万元。
·闭东晨 五矿云南分公司副经理,1996年外逃。
涉嫌款5000万元。
·边少斌 民航总局副局长,1997年因受贿免职。
涉嫌款30万元。
·韦泽芳 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以受贿罪判5年。
罪款6万元。
·靳建辉 陕西民政厅厅长,1997年以受贿罪判9年。
罪款7.9万元。
·金鉴明 贵州对外经协办主任,1997年以受贿罪贪污罪判无期。
罪款11万元。
·黄纪诚 北京政协副主席,1997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22万元。
·朱振江 河南鹤壁市市长,1997年以受贿罪判2年。
罪款23万元。
·曾锦城 河南周口地区专员,1997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24万元。
·刘洪熙 青岛开发区副主任,1997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36万元。
·铁 英 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43万元。
·黄世战 常州市监狱长,1997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43万元。
·陈 铭 北京电子动力公司总经理,1997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
罪款575万元。
·陆海莺 云南证券公司总经理,1997年外逃美国。
涉嫌款8000万元。
·于 飞 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因以权谋私免职。
·李恩潮 广西纪委书记,1998年因违纪免职。
·鲁家善 交通银行副行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3年缓3。
罪款9万元·马红妹 广东汕尾市长,1998年以贪污罪受贿罪判8年。
罪款10万元。
·杨善修 河南安阳市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16万元。
·姜殿武 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17万元。
·潘宜乐 广西高院副院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25万元。
·刘宜清 工商行湖南分行行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47万元。
·陈希同 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1998年以贪污玩忽职守罪判16年。
罪款56万元。
·金天保 广州海监局局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82万元。
·朱胜文 哈尔滨市副市长,1998年以受贿罪财产不明罪判17年。
罪款93万元。
·辛业江 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以受贿罪判5年。
罪款193万元。
·张德元 湖南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罪款290万元。
·张斌昌 兰州钢铁公司总经理,1998年以贪污罪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374万元。
·戚火贵 海南东方市书记,1998年以受贿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死刑伏法。
罪款126 1万元。
·岑焕仍 广东恩平市镇长,1988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1761万元。
·周华孚 人保公司河南公司总经理,1998年以受贿挪用公款罪判无期。
罪款5933万元。
·常 征 贵州省政协副主席,1999年以受贿罪判3年缓3。
罪款7万元。
·钱棣华 大庆市人大主任,1999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20万元。
·孟庆平 湖北省副省长,1999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24万元。
·满光宗 青海公安厅处长,1999涉嫌受贿自杀身亡。
涉嫌款30万元。
·张光汉 青海公安厅副厅长,1999涉嫌受贿自杀身亡。
涉嫌款32万元。
·徐炳松 广西自治区副主席,1999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55万元。
·孙小虹 云南省高法院长,1999年因违纪免职。
涉嫌款64万元。
·陈同庆 广东湛江市委书记,1999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112万元。
·刘同信 青岛市城阳区粮食局长,1999年以贪污罪判死缓。
罪款190万元。
·褚时健 云南红塔烟草集团董事长,1999年以贪污罪判无期。
罪款2300万元。
·谢鹤亭 广东天龙集团董事长,1999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
罪款990万元。
·李乘龙 广西贵港市副市长,1999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
罪款1060万元。
·黄发祥 重庆丰都县国土局长,1999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1207万元。
·郑荣芳 广东恩平副市长,1999以贪污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1353万元。
·罗庆昌 云南省旅游公司董事长,1999年外逃美国。
涉嫌款3385万元。
·郑胜庭 河南粮油进出口公司总经理,1999年以挪用贪污罪判16年。
罪款8127万元。
·伍连贵 江门市贵联集团总经理,1999以诈骗罪判死伏法。
罪款9000万元。
·董虎臣 建行广东行长,1999年以玩忽职守受贿罪判13年。
罪款1.03亿元。
·罗 斌 广东佛山石湾区财政局科长,1999年涉嫌贪污在逃。
涉嫌款1.56亿元。
·丁 岚 中行北京劲松分理处主任,1999年外逃泰国押回。
涉嫌款1.95亿元。
·朱 川 辽宁省副省长,2000年因违纪受党纪处分。
·陈 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2000年因违纪免职。
·周文吉 宁夏政协副主席,2000年因以权谋私免职。
·王树文 山东日照市委书记,2000年以受贿罪判1年缓1。
罪款1万元。
·王式惠 重庆市政协副主席,2000年因玩忽职守免职。
涉嫌款5万元。
·滕国荣 江西国税局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7年。
罪款12万元。
·王占成 江苏省建材公司总经理,2000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15万元。
·李 军 广东商检局书记,2000年以受贿罪判12年。
罪款28万元。
·王德法 海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18年,罪款30万元。
·祝友文 南新乡市委书记,2000年以受贿罪判13年。
罪款37万元。
·杜金土 杭州交通路桥处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40万元。
·李大强 湖北副省长,2000年因受贿免职开除。
涉嫌款40万元。
·焦晓志 丹东市体改委副主任,2000年以受贿挪用罪判15年。
罪款50万元。
·陈 晓 安徽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2000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50万元。
·陈立钧 舟山海关关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52万元。
·崔学宏 江苏省民航局局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16年。
罪款64万元。
·吴文英 纺织总会会长,2000年因违纪免职。
涉嫌款89万元·周建国 浙江温岭市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00万元。
·徐鹏航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2000年因违纪免职。
涉嫌款113万元。
·杨前线 厦门海关关长,2000年以受贿罪放纵走私罪判死刑。
罪款141万元。
·潘宝才 江苏南通副市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74万元。
·佘国信 广西财政厅厅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89万元。
·欧阳松 湖南工商局局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249万元。
·鞠建太 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副社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死改死缓。
罪款327万元。
·陈国荣 中行福建省行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500万元。
·胡长清 江西省副省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处死伏法。
罪款713万元。
·郑道访 四川交通副厅长,2000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死伏法。
罪款903万元。
·吴耿岳 广西陆川县副县长,2000年以受贿行贿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950万元。
·刘中山 四川交通厅厅长,2000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1300万元·王可像 厦门公安局处长,2000年以受贿偷税罪判死缓。
罪款1856万元。
·程元德 有色金属总公司西北公司总经理,2000年以贪污罪判死缓。
罪款3175万元。
·位保国 浙江边防总队政委,2000年以走私贪污罪判20年。
罪款 3500万元。
·成克杰 人大副委员长,广西区主席,2000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
罪款4109万元。
·周长青 西安市机电公司总经理,2000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5115万元。
·谢炳峰 中行佛山南海支行信贷员,2000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5250万元。
·关 伟 建行北京某分理处副主任,200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无期。
罪款1亿元。
·叶季湛 厦门工商行长,2000年以受贿走私偷税罪判死伏法。
罪款1.0441亿元。
·邓宝驹 深圳市沙井信用社主任,2000年以职务侵占罪判15年。
罪款2.3亿元。
·金德琴 中信公司副董事长,200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无期。
罪款2.7亿元。
·钱 宏 上海康泰公司董事长,2000年从巴拿马押回。
涉嫌款 5亿元。
·许运鸿 浙江省副省长,2000年以滥用职权罪判10年。
罪款11.97亿元。
·萧洪彬 上海大东江公司董事长,2000年以非法经营罪公诉审理。
涉嫌款62.2660 亿元。
·陈卫新 浙江富阳市交通局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11年。
罪款25万元。
·李三元 江苏省体改委主任,2001年以受贿罪判11年。
罪款25万元。
·查克明 华能公司副董事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13年。
罪款50万元。
·王乐毅 海关总署副署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13年。
罪款56万元。
·张昆桐 河南交通厅厅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80万元。
·孙炎彪 浙江台州市市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30万元。
·肖作新 安徽阜阳市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50万元。
·耿永祥 杭州海关关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180万元。
·李纪周 公安部副部长,2001年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死缓。
罪款613万元。
·慕绥新 沈阳市市长,2001以受贿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死缓。
罪款931万元。
·程三昌 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2001年外逃新西兰。
涉嫌款1000万元。
·汪 峰 广东南海市口岸办副主任,2001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无期。
罪款2738万元。
·马向东 沈阳市副市长,2001年以贪污罪受贿罪判死伏法。
罪款2268万元。
·姬胜德 总参二部部长,少将,2001年以受贿贪污挪用罪判死缓改无期。
罪款310 5万元。
·陈 新 重庆工行九龙坡会计,2001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
罪款4000万元。
·葛亚欣 建行常州分行部经理,2001年以贪污受贿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4992万元。
·金鉴培 湖北省驻港办事处主任,2001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死刑伏法。
罪款1.928亿元。
·马江平 工行郑州某分理处主任,2001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缓。
罪款2亿元。
·郑光迪 交通部副部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5年。
罪款9万元。
·张二辰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44万元。
·王乐毅 海关总署副署长,2002以受贿罪判13年。
罪款56万元。
·石兆彬 福建省委副书记,2002年以受贿罪判13年。
罪款60万元。
·李向雷 广东交通厅副厅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13年。
罪款63万元。
·刘知炳 广西政府副主席,2002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83万元。
·俞芳林 广西钦州市委书记,2002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204万元。
·马其伟 湖南交通厅副厅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死缓改无期。
罪款237万元。
·吴 彪 宁波发展信托总经理,2000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02改死缓。
罪款275万元。
·朱小华 光大公司董事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406万元。
·褚之田 广西交通厅书记,2002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423万元。
·陈志清 人行青海分行国库处主办人,2002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1549万。
·秦昌典 重庆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以玩忽职守罪判6个月缓刑1年。
罪款8000万元。
·蒋基芳 河南烟草专卖局长,2002年外逃美国。
涉案款2亿元。
·程维高 河北省委书记,2003年因违纪免职。
·于 丁 湖南郴州公安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私藏枪支罪判死伏法。
罪款25万元。
·周凯东 北京劳教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30万元。
·姚康乐 贵州新闻出版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2年。
罪款40万元。
·麦崇楷 广东省高法院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106万元。
·王雪冰 建设银行行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2年。
罪款 115万元。
·陈耀南 徐州市市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36万元。
·王金贤 工行湖南分行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9年。
罪款169万元。
·罗发玉 贵州地税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202万元。
·李和中 安徽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13年。
罪款317万元。
·田凤岐 辽宁高法院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330万元。
·张秀发 湖南邮电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374万元。
·张有德 贵州交通厅副厅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6年。
罪款400万元。
·林国悌 湖南机械工业局长,1999年以受贿罪判死03年改死缓。
罪款487万元。
·陈祖吉 湖南省副检察长,2003年以受贿财产来源不明罪判20年。
罪款530万元。
·蒋艳萍 湖南省建副总,2001年以受贿贪污财产不明罪判死03改死缓。
罪款754万元。
·赵更效 湖南娄底市副市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862万元。
·王怀忠 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死伏法。
罪款998万元。
·高 严 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2003年因涉嫌经济犯罪失踪。
涉嫌款1000万元。
·李化学 北京城乡集团副总经理,2003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263万元。
·丛福奎 河北省副省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1700万元。
·官有仁 广东发展银行分行行长,2003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2000万元。
·王利明 建行郑州支行科长,2003年以诈骗罪判死伏法。
罪款2843万元。
·李 真 河北国税局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
罪款3781万元。
·付普照 西安普照公司总经理,2003年从缅甸押回。
涉嫌款4035万元。
·李嘉廷 云南省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 5168万元。
·杨秀珠 浙江建设厅副厅长,2003年外逃美国,涉嫌款2.53亿元。
·徐晓轩 福建八闽公司经理,2003年以涉嫌走私罪公诉审理。
涉嫌款3亿元。
·黄清洲 广东国投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从泰国押回。
涉嫌款13亿元。
·余 卉 国泰证券昆明经理,2003年以非法牟利玩忽职守罪判9年。
罪款21.9亿元。
·童言白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公司董事长,2004年外逃澳大利亚。
涉嫌款不明。
·阎怀民 江苏体改委副主任,2004年以受贿罪判无期改18年。
罪款44万元。
·张国光 湖北省长,2004年以受贿罪判11年。
罪款57万元。
·赵成霖 湖北襄樊副市长,2004年以受贿罪判12年。
罪款73万元。
·李兴民 安徽亳州市委书记,2004年以受贿罪判12年。
罪款60万元。
·柴王群 云南省委宣传部长,2004年以受贿罪判12年。
罪款125万元。
·娄小平 海南高院副院长,2004年以受贿罪财产不明罪判11年。
罪款134万元。
·刘长贵 贵州副省长,2004年以受贿罪判11年。
罪款134万元。
·潘广田 山东省政协副主席,2004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54万元。
·赵洪彦 黑龙江组织部副部长,2004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15年。
罪款376万元。
·李 信 山东济宁副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451万元。
·刘方仁 贵州省委书记,2004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500万元。
·王钟麓 浙江省副省长,2004年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12年。
罪款4486万元。
·林福久 鞍山公安分局长,2004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5800万元。
·钟武剑 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总裁,2004年外逃。
涉嫌款5亿元。
·陈满雄 广东中山市实业公司经理,2004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无期。
罪款7.1亿元。
·林福久 鞍山公安局分局长,2004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5800万元。
·阿曼·哈吉 新疆区府副主席,2005年以涉嫌受贿公诉受审。
涉嫌款不明。
·肖怀枢 兰州军区副政委,中将,2005年以涉嫌受贿公诉受审。
涉嫌款不明。
·林孔兴 华中电力局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3年。
罪款37万元。
·张玉舜 兰州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40万元。
·张 凯 广东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因收受钱款违纪免职。
涉嫌款80万元。
·刘克田 辽宁副省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2年。
罪款132万元。
·赵增军 安徽宣城副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3年。
罪款155万元。
·王慎义 黑龙江绥化市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189万元。
·徐裕年 广东统战部副部长,2005年以贪污罪判无期。
罪款379万元。
·张宗海 重庆市委宣传部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423万元。
·田凤山 国土资源部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436万元。
·马 德 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200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603万元。
·韩桂芝 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702万元。
·梁 坚 北京市某中心主任,2005年以涉嫌受贿公诉受审。
涉嫌款1125万元。
·张小川 重庆广电局长,2005年以受贿罪滥权罪判17年。
罪款1180万元。
·高 勇 成都市委宣传部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1667万元。
·卢万里 贵州交通厅长,2005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伏法。
罪款2500万元。
·刘金宝 中行副董事长,2005年以贪污罪判死缓。
罪款3022万元。
·周正平 上海某银行部经理,2005年以受贿罪判12 年。
罪款1.095亿元。
·牛和恩 广东交通厅厅长,2005年以玩忽职守受贿罪判13年。
罪款1.154亿元。
·厉建中 航天一院院长,2005年以贪贿挪用公款罪判无期。
罪款1.635亿元·高 山 中行哈尔滨支行长,2005年外逃加拿大。
涉案款10亿元。
·吕德彬 河南省副省长,2005年以杀人罪判死刑伏法。
·李 信 山东济宁市“下跪”副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451万元。
·马 德 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200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603万元。
·胡楚寿 中国农行副行长,2006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635万元。
·于大路 中国农行副行长,2006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800万元。
·温梦杰 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处长,2006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1505元。
·石发亮 河南省交通厅厅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900万元·刘志祥 武汉铁路分局长,2006年以故意伤害贪污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3000万元。
·李荣兴 胜利油田大明公司总裁,2006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4191万元。
·罗耀星 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所所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118万元。
·覃志新 中国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受4000万元。
·刘志华 北京市副市长,2006年因经济问题免职开除审查。
涉嫌款不明。
·侯伍杰 山西省委副书记,2006年因受贿罪判11年。
罪款88万元。
·王兴尧 安徽交通厅厅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10年。
罪款100万元。
·章俊元 江苏交通厅厅长,2006年以受贿行贿罪判20年。
罪款318万元。
·丁鑫发 江西省高检检察长,2006年以受贿挪用公款罪判17年。
罪款385万元。
·张恩照 建设银行行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15年。
罪款400万元。
·吴振汉 湖南高院院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607万元。
·徐国健 江苏省委组织部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640万元。
·杨世洪 武汉公安局长,2006年以贪污受贿挪用罪判死缓改无期。
罪款682万元。
·雷渊利 湖南郴州副市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900万元。
·罗耀星 广东疾控中心所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1118万元。
·温梦杰 农行北京行处长,2006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
罪款1505万元。
·李达昌 四川副省长,2006年以滥用职权罪判7年。
罪款3200万元。
·李友灿 河北外经贸厅副厅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
罪款4700万元。
·王守业 海军副司令员,中将,2006年以贪污滥用公款罪判无期。
罪款1.6亿元。
·李家祥 工行海南行部主任,2006年以受贿罪判13年。
罪款4.0275亿元。
·余振东 中行开平行长,2006年以贪污挪用罪判12年。
罪款40亿元。
·邱晓华 国家统计局长,2007年因违纪腐化重婚免职开除移送司法机关。
涉嫌款不明。
·宋平顺 天津市政协主席,2007年涉嫌贪贿自杀身亡后开除。
罪款不明。
·孙鹤龄 农业部财政司司长,2007年以受贿滥权罪判8年。
罪款488万元。
·陈罗荣 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2007年以受贿挪用公款罪判死缓。
罪款620万元。
·荆福生 福建省委宣传部长,2007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767万元。
·何闽旭 安徽副省长,2007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841万元。
·王昭耀 安徽省委副书记,2007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死缓。
罪款1354万元。
·李宝金 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以受贿挪用公款罪判死缓。
罪款1400万元。
·王有杰 河南人大副主任,2007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1524万余元。
·陈良宇 政治局委员,上海书记,2007年以受贿玩忽职守罪判18年。
罪款11.8239 亿元·杜世成 青岛市长,2008年以受贿罪判无期。
罪款626万元。
·王武龙 江苏人大副主任,2008年以受贿罪判死缓。
罪款683万元。
党建学习是什么
一、健全“三类”制度 (一)组织建设制度。
建立健全并落实了《支委会换届选举制度》、《支委会议事制度》、《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小组会制度》等。
(二)党员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教育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目标考核制度》等。
(三)党建活动制度。
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党课教育制度》、《党内表决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建汇报制度》等。
二、刹住“四股”歪风 (一)“衙门风”。
大力进行机关作风整顿,要求全体党员带动干部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局开展“满意在国税——和谐征纳·微笑服务”活动,热情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变“衙门”为家门。
(二)“办酒风”。
教育党员及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仁怀市制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操大办行为的若干规定》,不能借办丧葬酒、结婚酒、搬家酒、生日酒、升学酒之机敛财,变“酒杯”为奖杯。
(三)“赌博风”。
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禁赌规定,把握“什么是赌博、什么是娱乐”的界限,并采取制定纪律,下发文件,明查暗访、自查自纠等措施,使党员及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赌博,变“牌桌”为书桌。
(四)“玩耍风”。
针对少数干部上班时随意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等“办公室俱乐部”现象,采取开会教育、领导查岗、兑现惩戒等措施进行约束和监督,使党员及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变“玩风”为学风。
三、狠抓“五个”教育 (一)政治理论教育。
坚持每周一次机关学习、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行科学理论、理想信念、时事政治等教育,增强党员及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正反典型教育。
开展了向郑培民、任长霞、张群、邓波等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和税务工作先进个人。
组织学习上级有关违法违纪的案例通报,收看李真、肖占武、罗发玉等案例录像片,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及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三)爱岗敬业教育。
大力进行“今天你不爱岗,明天就会下岗”、“今天你不敬业,明天就会失业”以及“岗位技能”、“创新献策”等教育,组织开展“比学习,看谁成绩好、进步快;比工作,看谁尽职好、干劲足;比服务,看谁态度好、质量高;比贡献,看谁奉公好、业绩大;比廉洁,看谁遵纪好、自律强”的“五比五看”活动,使党员及干部职工自觉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四)廉政谈话教育。
每次中层干部竞职上岗,都要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教育他们利用手中权力为人民服务,不能以权谋私;每年至少要对每个股级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一旦发现腐败苗头,及时找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
(五)网络综合教育。
在局域网上建立了先进性教育网站,在BBS平台上设置了“廉政园地”、“业务培训”等栏目,将本局优秀党员的事迹,从报刊和书籍上摘录的正反典型材料、勤政廉政警言、故事,以及我局开展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的讲稿、课件等放置网上供大家学习,使其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得到提高。
四、完善“六样”设施 (一)教育基地。
确定红军四渡赤水纪念塔、红军烈士陵园等为党员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瞻仰先烈的功绩,继承先烈的遗志,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教育专栏。
局机关和各分局建立了教育专栏,定期展出党建宣传、党务公开、学习心得、研讨征文,以及廉政建设正反典型事例、党建工作成果、文明创建成果等,让党员及干部职工从中受到启示和熏陶。
(三)教育网站。
利用国税局计算机网络资源优势,在局域网上建立先进性教育网站,设置了党建理论、党建法规、党建制度、工作程序、党建知识、党建格言、英模事迹、心得体会等栏目,供党员及干部职工学习。
(四)教育标牌。
在机关的明显处设置了“共产党员风采录”,贴挂了廉洁自律“七条禁令”、“十五个不准”、“四条高压线”、文明办税“八公开”,在办公桌上摆放了优秀共产党员座牌、廉政台历,在电脑上设置廉政漫画屏保,使党员及干部职工在浓厚的党建文化氛围中受到教育。
(五)教育资料。
订阅了多种党报党刊及有关廉政建设的报纸、杂志,购买了有关党建和廉政建设的图书、光碟,添置了用于开展教育活动的照像机、摄像机及音响设备,将党建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为党员及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提供保障。
(六)教育电话。
开设了党建工作、文明创建、廉政建设举报电话,接听记录本局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购置了短信群发器,坚持在每个节日给党员及干部职工发送“致祝福、提要求”的短信。
贵州为什么那么穷啊
腐败哪里都会存在。
跟贫穷的产生无关,当无疑会给我们雪上加霜。
我觉得根本原因就是地理。
深居内陆,高原多山,土地贫瘠,没有大江大河。
这本来就让我们在农业文明时代跟不上平原地区的步伐。
到了工业时代,我们不仅农业基础差,又因地理原因交通不便,自然内地落后于沿海。
因经济落后造成的意识上的落后,更是影响深远。
有点“恶性循环”的味道。
但是我们也有落后的好处,就是大片的好山好水还未被厂房取代,所以只要发展好生态旅游,我们的经济还是有希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