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法的心得怎么写
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心得体会总结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是我国50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它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据宪法,结合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实践,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一、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
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一项重大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依法治国,一方面要求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级党政干部,将他们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要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各级党政干部的行为,确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证党和国家各项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我国50多年来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相对滞后,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
因此,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法制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二)制定公务员法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明显地暴露出来。
主要是:国家干部的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致使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等。
为此,同志早在1980年就提出:要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
同时,其他党政机关参照试行。
10余年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1995年2月,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0年6月,中央批准并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02年7月,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4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这些制度。
各地围绕着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扩大了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
这一系列探索实践,为制定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打下了基础。
(三)制定公务员法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进程。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对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优化干部队伍,促进机关的勤政廉政,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工作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10余年来的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是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
(1)干部队伍分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既是干部分类管理的结果,也是推进干部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形成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各具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2)凡进必考机制基本建立。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994年以来中央党政机关共考试录用3.1万人,2000年至今全国各地共考试录用63万多人。
(3)考核机制运行良好。
自1994年起,各级机关每年都有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初步发挥。
(4)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推开。
各地各部门把竞争机制引入公务员晋升工作中,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从2000年至2004年底,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共有64.5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
(5)交流、回避制度初见成效。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90多万公务员进行了轮岗,有3万余人进行了任职回避。
(6)干部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
退休制度正常施行。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3万人辞职,初步改变了能进不能出的局面。
(7)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994年以来,全国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了2000万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基本素质。
(8)奖惩制度发挥有效作用。
通过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进行惩戒,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对制定公务员法十分重视,保证了公务员法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员法研究起*工作从2000年8月启动,历时近五年,*案经过20余次修改。
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
公务员法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智慧的结晶。
二、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及特点 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公务员法在制定过程中,贯彻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立法宗旨: (一)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遵循人事管理的一般规律,根据机关人事管理的特点,建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使公务员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同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并建立健全保证其义务和权利落实的制度措施,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切实履行职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和防止官僚主义,努力为人民服务;通过健全法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和合法利益,使其不受侵犯,或者在受到侵犯时能得到有效的救济,以保护和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三)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证。
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决定着党和国家的管理能力,决定着党的执政水平和国家的管理水平。
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都必须以制度建设作保证。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通过健全制度,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以科学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
(四)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
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决定着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制定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关工作系统,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卓有成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促进经济社会的改革和进步。
公务员法的制定从我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强调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党政机关干部的统一管理,强调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其工作性质是一致的,把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不作政务类与业务类的划分,不实行两官分途。
三是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搞所谓的政治中立。
四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是人民公仆,不是特殊的利益集团。
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及发展创新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
主要是两方面规定: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单项性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
公务员法在基本内容上,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
一是新陈代谢机制。
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格进口,畅通出口,做到能进能出。
二是竞争择优机制。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与集体实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要降职等,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精神。
三是权益保障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专章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并明确任何机关不得擅自降低公务员的这些待遇,不得扣减或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四是监督约束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和不得违反的16项纪律,健全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公务员法在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凡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范围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扩大到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这样规定既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又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有利于干部在不同机关之间进行交流。
(二)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公务员分为领导成员和一般公务员;按任用方式,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促进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三)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的要求,公务员法改革完善了现行的职务级别制度,使职务和级别的关系更加合理。
改变了单一化的职务设置,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
同时,扩大级别的功能,使得级别成为除了职务晋升之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有利于解决挤职务这个独木桥的现象,有利于解决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职务晋升困难的突出问题。
(四)对职位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设专章对职位聘任专门作出规定。
实行聘任制可以满足机关对一部分专业性较强和辅助性职位人员的需求,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降低用人成本,增强公务员制度的活力。
另外,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十多年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成果的基础上,对一些制度作了较大的补充完善。
公务员法还创设了执行公务责任规定、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的从业限制、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
四、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和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中央着眼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二是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三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四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
我们要抓紧时间,认真负责地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使广大公务员认识到公务员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地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一)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公务员法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是新形势下组织人事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广大公务员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功夫,深入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加强公务员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和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围绕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法、依法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
公务员法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法。
公务员管理的一些具体环节还需要通过具体的配套法规来规范,要按照紧扣需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出台配套法规,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同时做好有关法规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精心准备,努力做好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
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对公务员法的实施步骤、实施办法以及新旧政策的衔接过渡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在新旧政策过渡过程中突击提拔干部、违规扩充行政编制、违规进人和擅自提高福利待遇等。
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求是》杂志 2005年第20期
国家公务员财政系统三年离岗如今在刚的晋升工作怎么总结
(一)狠抓素质建设,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自觉围绕办事处党委政府、局党组班子运转,做到了“思想、目标、行动、步调”四个高度一致,工作能力大大增强,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发挥务实作风。
自觉贯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和财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
二是发挥民主作风。
坚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经常与同事交流,沟通思想、探讨工作、增强合力。
三是发挥敬业作风。
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带头维护团结,顾全大局,兢兢业业,努力搞好各项财政工作。
(二)抓制度建设,提高财经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
先后对接待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了一整套规范的制度,对财政财务等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管理,更加严格操作程序,使全办每个 同志都在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下工作。
二是强化财政所制度建设与管理。
制定科学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岗位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既明确了各财政岗位职责,又做到了财政人员人人有任务、人人有担子。
紧紧围绕办事处党委政府和财政局中心工作,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研究工作新方法,积极为领导科学决策做好参谋。
(三)抓业务建设,优质高效完成财政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提高办事处与财政局设定的各项财政业务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提高业务实效。
在工作中,注重做到抓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特别是加强近年来财政、惠农、民生新法规、新政策、新业务的学习,提高驾驭新业务、新工作的能力,有效开展财政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为民服务各项工作。
大力推进“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转、做好财政惠民资金发放相关业务、组织民生工程有序顺利实施、着力落实家电汽摩下乡工作,让政策雨露普撒大地、让党的温暖惠及百姓。
二是切实抓好财政保障服务工作。
坚持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本目标,明确财政保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全力促进各项行政工作平稳有序。
三是切实抓好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工作。
围绕重点工程、经济建设工作,确保财政财务不拖后腿,做好谋划与后勤,搞好经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绩效。
四是切实抓好各项财政工作改革与规范管理。
抓好业务流程建设,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注重工作创新,加强财政所业务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创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直补”模式,搭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
五是切 实抓好工作协调、联动。
保证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工作之间的有机联系、合理衔接,促进了财政工作高效运转,助推政府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常言道,编筐编篓,重在收口,申论如何有一个漂亮的收尾,题名教育给大家分享一些常用结尾。
一、与民生话题相关时,如:“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社会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没有终点站,只有新起点。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做任何事情,民生都是不变的“指南针”,必须把握好这个“指南针”,以极大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落实好每一项改革举措、惠民政策,让中国这条大船满载更广大人民的幸福,乘风破浪,驶向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彼岸。
二、当遇到生态相关时,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
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三、当遇到经济话题时,如: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只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锲而不舍的定力、奋发有为的进取,扎扎实实推进创新发展,齐心协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就一定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插上腾飞的翅膀。
四、当遇到政治话题时,如:为官之德在于清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清廉是一种无形力量,也是对家人的最好馈赠。
以家人之心为心,多想一想他们的叮嘱,多听一听他们的心愿,在面对物质诱惑、利益迷雾之时,及时警示自己慎思之、明辨之,才能以问心无愧守护好心灵港湾。
五、当遇到文化类话题时,如:古人云,“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
”不论时代如何变迁,技术条件如何升级,人心向善向美的文化情怀不会改变。
我们要做的,就是以更积极的态度、包容的气度、渊博的深度,加厚信息时代的文化土层。
通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最终走向“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文化中国。
六、十九大的政策背景,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
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七、当遇到抽象概念时,如:究竟何为工匠精神?“工匠精神”是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精神理念;是追求极致、孜孜不倦的坚韧品格;是严格谨慎、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是兢兢业业、专注敬业的坚定信念。
在当今社会心浮气躁,过分追求 “短、平、快”,忽略产品品质灵魂的现实背景下,工匠精神就显得尤为可贵。
在由“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工匠精神,才能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独占鳌头。
八、引言式结尾:魏征言,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
对待习惯要懂得明辨与扬弃,好习惯要坚持发扬,坚守好习惯初心,一以贯之。
坏习惯就要坚决抵制,以创新入手,敢于归零,打破旧有习惯的束缚。
只有这样,个人方能呈现新状貌,企业方能实现新发展,国家才能重构新风尚。
九、案例式结尾:从大气污染到水体污染,从耕地退化到水土流失,从森林锐减到土地沙化,归根一点上,都是现阶段我国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
“登高必先修其低,行远必先修其近,”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只有抓住生态制度“牛鼻子”,久久为功,善始善终,方能推动生态文明蓬勃发展。
十、剩两分钟,急救排比式结尾:只有……才能……;只有……才能……;也只有……才能……。
一个人,只有讲诚信才能活得坦荡,无愧于心;一个企业,只有讲诚信,才能让品牌源远流长;一个政府,也只有讲诚信,才能取信于民,赢得民众信任。
因此,无论是做人、做事还是执政都应该恪守诚信,以诚信作为基本底色,让诚信力量不断成长,让诚信观念永驻人心。
希望同学们能够牢记于心,学以致用,结合以上典型结尾,为整篇文章起到最后的画龙点睛作用!
公务员热背后的冷思考
今年1月12日,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举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提出,今后公务员考试录用必须实行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的职位类别,提出能力素质要求,命制不同试题。
随着“公务员招考分级分类”引发的社会关注,公务员热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
本文围绕公务员热展开层层思考:为什么会出现公务员热?如何看待公务员热?怎样为公务员热降降温?一年一度的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已基本尘埃落定。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作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4年实施以来,已成为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成功的领域,也是实行公务员制度最大的亮点。
党政机关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录用了一大批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
2011年,共录用1.6万余人,2012年,计划录用1.8万人。
通过这一入口,大量优秀人才进入国家机关,对于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务员作为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责。
通过公务员考试转换身份、改变命运、实现理想,成为数以百万计青年的重要人生选择。
公务员考试如今已成为国内最热门的考试之一。
据统计,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从
请问参加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中言语理解怎么复习
我国员的指导思想,归来有三个:(1)公务员制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这就是要求我们运用马列主义、毛泽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公务员管理的实践,来研究、分析、解决建立健全公务员制度中遇到的问题,并将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体现在公务员制度的管理原则和制度规范之中,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2)公务员制度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公务员管理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来运行,公务员制度内容既要坚持和体现四项基本原则,也要坚持和体现改革开放的精神。
这是公务员制度正确的政治方向。
(3)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公务员制度要贯彻党的任人唯贤,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干部的干部路线,贯彻党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方针,保证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怎么看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受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委托,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规定》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聘任制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制度创新。
公务员法第十六章对聘任制作了规定。
按照深入实施公务员法的要求,2011年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出台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序扩大和深化试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按照中央要求,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通过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我们在《试点办法》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规定》。
今年7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定》。
《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
《规定》引入了市场机制,为社会优秀人才进入机关开辟了新渠道。
《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党政机关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有利于提高我国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利于构建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
问:制定《规定》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规定》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和公务员管理实际的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制定《规定》的总体考虑: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立足于我国公务员队伍特点和现状,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机关用人需求,吸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提高选人用人的开放度。
二是坚持依法合规、从严管理。
《规定》在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有关政策框架内进行制度创新,注重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落实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提高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聘任工作按照法定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
立足于解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问题,聘任制定位于满足党政机关短期、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尊重高层次人才的吸引使用规律,通过合同管理、聘期管理与市场接轨,着力构建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切实发挥聘任制灵活用人的优势,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
问:《规定》对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公务员法只对聘任制作了原则规定,《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在公务员法确立的框架下,围绕聘任制公务员进、管、出的主要环节作了细化。
主要措施有:一是明确了实行聘任制的职位范围。
吸收近年来试点机关主要通过聘任制吸引专业性人才的经验,《规定》明确,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
二是对职位招聘作了细化。
《规定》明确机关聘任公务员一般应当公开招聘,对工作急需、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难以进行公开招聘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并对公开招聘和直接选聘的方式及程序作了细化。
三是完善聘任合同管理。
《规定》对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进行了明确,将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合同管理中予以细化和体现,充分体现聘任制用人的灵活性。
四是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规定》明确了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续聘、协议工资、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等,为机关使用和发挥聘任制公务员的作用提供政策依据。
问: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有什么特点
答: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用人更加开放灵活,其主要特点:一是合同管理。
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主要是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
聘任制公务员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是平等协商。
在聘任关系确定过程中,机关与应聘人员的地位是平等的。
签订聘任合同以后,虽然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已经是行政隶属关系,但双方仍然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三是聘期明确。
聘任制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聘任期限,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聘任期内,聘任人员是公务员。
聘任期满,任用关系自然解除,聘任人员就不再是公务员。
问: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聘任制公务员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是拓宽公务员来源渠道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不是用来替代其他来源渠道。
要坚持公开招聘为主,严格程序和条件,对直接选聘要加强监督。
按照《规定》,专业性较强职位上的聘任制公务员,符合条件的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这是一项增加职位吸引力的政策,但要从严把关,避免执行制度的走形变味。
实施工作要把握好节奏,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