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文学学习心得 高分
学习了这一学期的外国文学,感触颇多。
这些世界名著逻辑性都很强,故事也颇为有趣。
只是似乎都具有政治意义,特别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以后,都有抨击、讽刺原有的落后制度及当时社会的黑暗,再歌颂赞美新制度,体现新思想,描绘新蓝图,使得我不禁产生这样的念头:难道没有现实意义,没有政治性就算不得世界名著了吗
其实也有,像和荷马史诗,政治性就不是那么强,只是反映当时的状况,探究一些人性及道理。
我想这是因为那个时代远古,看作品应该考虑它的历史性,从历史的眼光去看待,要求自然也就没那么高。
可是当代又要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才会有那样的地位呢
才符合当代的要求呢
才会有那样的价值呢
书上介绍的那些世界名著很多,有的只是提了一下,有的简要介绍了背景、情节及意义、赏析。
看着那故事情节,很多时候都会想去读一读,也应该去读一读,可是真正读过了的,只有,挺汗颜的。
我想,就算无法把书上所列出的那些名著全部看完,也应该挑几本主要的看一看。
以下便是列表:,荷马史诗,(),(欧里庇得斯),(索福克勒斯),〈神曲〉(但丁),〈十日谈〉(薄伽丘),〈巨人传〉(拉伯雷),〈〉(塞万提斯),〈〉〈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失乐园〉,〈复乐园〉,〈力士参孙〉(弥乐顿),〈伪君子〉〈唐璜〉(莫里哀),〈鲁滨逊漂流记〉(笛福),〈格列佛游记〉(斯威夫特),〈少年维特之烦恼〉(歌德),〈阴谋与爱情〉(席勒),〈浮士德〉(歌德),〈红字〉(霍桑),〈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拜伦),〈唐璜〉(拜伦),〈巴黎圣母院〉(雨果),〈悲惨世界〉(雨果),〈红与黑〉(司汤达),〈人间喜剧〉(巴尔扎克),〈高老头〉(巴尔扎克)。
我认为,学习外国文学,最好是要读其文学。
另外,要联系写作背景,作者经历,作者思想来综合理解。
PS:本来外国文学老师说学习心得跟笔记、作业,两样交一样就可以了,为了显示本人热爱学习,就都交了,因为根据本天才观察,往往这样老师给的平时分会高些。
上外国文学名著导读(选修课)的心得体会1000字 急用啊 先谢谢
去街上找枪手写一篇.《奥赛罗》 威尼斯的元老布拉班修有个美丽女儿——德斯底蒙娜。
她爱上了一位摩尔人 ——一个黑人,这位黑人奥赛罗是个勇敢的将军,在元老布拉班修的反对下,他们俩还是结了婚。
奥赛罗的手下有一名旗手名唤依阿高,依阿高非常不满他提拔了另一名手下——卡西欧为副官,而设计陷害他们。
当奥赛罗正向大公及元老院说明他与德斯底蒙娜结婚的前因后果时,却有急报禀告土耳其军逼进塞浦路斯,而奥塞罗就立即被派往前线防御,德斯底蒙娜极力争取下,也获准与之同行。
依阿高的计谋终于开始了,他力劝正在值勤中的卡西欧喝得酩酊大醉,后在奥赛罗面前煽火,使奥赛罗免除卡西欧的职位。
这下,他又说服意志消没的卡西欧去求德斯度蒙娜,要她向她的丈夫美言,当德斯底蒙娜向奥赛罗求情时,阴险的依阿高警告说是卡西欧与德斯底蒙娜似乎有暧昧,接着,卡西欧不幸地因为一条依阿高设计陷害他的花手帕(德斯底蒙娜的),被奥赛罗“相信”了他与德斯底蒙娜的来 往,而对德斯底蒙娜的不贞痛心疾首,终于导向悲剧的路途。
他在床上闷死了他那可怜的妻子,另一方面,依阿高唆使易于受骗的罗大里高去杀卡西欧,罗大里高失败,被怕他走露风声的依阿高杀死了
依阿高的太太,也就是德斯底蒙娜的侍女爱蜜莉,看到自己的女主人屈死,一下子良心大发现,便主动地想向奥赛罗证明女主人是无辜的,不料被依阿高识破,死于依阿高的毒手;这时依阿高的奸计失败,因为他所派去的爪牙身上藏着他的教唆函,奥赛罗看了后,惊愤哀悔,自戕后倒在他那亲爱的妻子尸体上,咽了气,他的继任者最后以最严厉的刑罚把依阿高处了死刑。
26.《马克白》 苏格兰的贵族马克白与班珂平定了叛乱,在回程上遇见了三位魔女,她们预言马克白是未来的“国王”,而说班珂的子孙会世世代代成为君王,在对马克白的国王预言前尚说他会经过一个封号——葛拉密斯爵士、继而——考特爵士。
果然,这些都兑现了。
马克白开始对王位虎视眈 眈,希望王位早日降来。
而他的夫人比他的野心更大,便对她的丈夫进谗言,鼓动他杀掉国王邓肯父子。
在邓肯到他府邸作客之时,杀了熟睡中的老邓肯,使大家怀疑在逃的王子是凶手,而以最近的血亲关系坐上王座。
后来,马克白被幽灵缠住,时常疯言疯语,贵族们也开始用疑惑的眼光看他,马克白受不了,再度找到那三个魔女,要求她们再一次预言。
终于,这三位魔女找来三个鬼魂回答他,一个要他当心费辅伯爵——麦克德夫,一个说在森林移动时才会发生他恐惧的事,最后一个说凡是女人胎中生下的人不能灭亡他。
而他回到家仍是半疑半惧,听到麦克德夫逃到英国去 了,而一夕把麦克德夫全家杀光,这件事引起了许多贵族的背叛,马克白夫人终被罪恶感折磨,发疯、自杀了,自此以后,马克孔白失去了最后一个心腹,也日日期待着死亡的降临。
拥戴马尔孔的英格兰军进攻了,并且与苏格兰的贵族汇合在一起,当他们从巴南森林挥舞着树枝进攻时,看似整个森林在移动,马克白知道后大吃一惊,知道死期来临了。
他昔日的作战勇气象回光反照似的充斥着整个脑子。
在战场上他遇到了麦克德夫(费辅伯爵),后者在将他杀死之前说:“我麦克德夫不是女人胎中生来 的,而是不够月份就从母亲的肚子里取出来的。
”马克白死后,马尔也终于成为新王。
27.《失乐园》 弥尔顿是英国诗人,也是个思想家、革命家。
他的全名是约翰·弥尔顿。
统领天使鲁西佛嫉妒上帝把独生子基督提拔到比自己还崇高的地位,于是率领众天使反叛,但是,失败了
被上帝打入地狱中,过了九天,从永火中冒出来,发誓要报仇,并擅自改名为撒旦。
这本书也就是从撒旦盖了万魔殿,集合了众堕落天使,大家商议着如何报仇写起。
大家决定的复仇方式是以在乐园中享受幸福的人类祖先身上开始,教他们背叛上帝。
撒旦负此使命躲过了守护天使的眼线,潜入伊甸园,望着正在幸福世界中的亚当、夏娃,而说不出话来。
也许是弥尔顿没有尝到幸福的婚姻,很少人能象他那样,描写出如此美丽的夫妻之情。
上帝预先看出撒旦的阴谋,于是派了它的独生子来拯救世人,而基督出于自愿,愿意把自己当作牺牲品,献给那被上帝赶走,前途艰险的人类,也因为如 此,亚当和夏娃才免除自杀的下场,支撑了繁衍子孙的决心。
28.《鲁滨孙漂流记》 作者丹尼尔·狄福,英国作家。
——这是本长书名的著作。
“在约克出生的海员鲁滨孙·克鲁 梭,有个不可思议的惊人生涯,他是海难船上唯一的幸存者,在俄罗挪克河河口的孤岛上奋勇求生,单独地过了二十八年,终于被海盗船救起的详情记,全文以第一人称叙述。
”……我的名字本来叫做鲁滨孙·克鲁杜 那,但是,现在改名为鲁滨孙·克鲁梭。
一六三二年生于英国约克郡,为了兴趣不顾父母的反对而上船当海员,在海上遇难后被当成奴隶卖掉,后来脱逃,在巴西工作。
又在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为了贸易而航行到基尼亚时,在西印度群岛触礁,全船罹难,我独自漂到无人岛……这是同年九月底的事。
放眼望去,岛上一片凄凉,渺无人 烟,因而,我为它取名为绝望岛。
从第二天起,花了一、二天的时间把日用品及各种用具运回岛上去,在泉水附近的高地 上,我着手盖了一间木屋,而且在赤道上北纬九点二十二度的地方竖起一个标帜,每当一天逝去,我便在上面刻出个记号,我的生活是靠一柄猎枪,最原始的农牧方式维持,伴我度过晨昏的是一只鹦鹉及一只狗、一只猫。
有一天,我在沙滩上发现了一个人的脚印,惊悸尚末消除。
不久又在海边看到一堆白骨。
本来我一直渴望见到与我相同的人类,这会儿却觉得恐怖透了。
那年年底,我在望远镜中发现了大约有十个食人族登陆,并在海边起火,在他们离去后,又在海边看到一堆相同的白骨。
在过后一段时日,他们又要如法炮制,杀害一名黑人时,我开枪把他们赶走了,救了那个黑人。
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我就叫他“星期五”,留他住了下来。
隔了二十五年才和人说话(虽然言语不通),但是,却也别有一番兴奋。
和他生活了一阵子,不久,又从食人族的手中救出一位牧师及另一个黑人,没想到这个黑人竟是星期五的父亲。
终于盼到了英国船只,在第二十六年(岛上)的一六八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离开了这个岛,而在翌年的六月十一日到达祖国,回到与三十五年前相差甚巨的现代化的家乡。
〔续篇〕我带领外甥和星期五再度出海;而在绝望岛上遇到了星期五的父亲与土著正在“海战”,星期五插手后战死,我又一个人单独地留在马拉加西岛上。
经过许多危险后,旅行到中国、西伯利亚,十年后的一七零五年一月十日回到伦敦,这时,我已经七十三岁了,就决定在家乡享受余年。
29.《格列佛游记》 作者斯威夫特,英国讽刺作家。
雷米尔鲁·格列佛生于洛丁加姆州,从十四岁开始在英国与荷兰的大学中念 书,后来以外科医生的身份到船上工作,经过数次航行后在伦敦定居,和一位叫做玛丽·巴尔顿的女孩结婚,开业,在不久后的一六九九年五月四号乘羚羊号航向南方…… 船起初平安无事,后来,不幸在顺达列岛遇难,漂流到里里帕岛上。
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因此,和他这英国人相比较,他真是硕大无比啊
后来,他又起航,但却在巨人岛——布罗布丁鲁那克岛搁浅了。
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加里巴又变成“小人”了。
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 不久,他来到了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
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到过日本,也到过那古那古国。
在那古那古国又见到另一个奇怪的民族,这些人无论死神怎么纠缠,他们只需发出一种奇怪的哀鸣就不会死了。
主角对这种情形感到十分惊讶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费那鲁的地 方,那里的人外形好象马,有高度的智 慧、自制力、礼节,就象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知道他们是亚佛族,对人类十分排斥。
在岛上生活了一阵子后, 他回到故乡,这时,他竟被传染似的,连自己的家人他都觉得十分怪异。
30.《傲慢与偏见》 作者简·奥斯丁是英国女作家。
居住在哈特福特小村庄的贝聂特家,五姊妹中的老大、老二都已到了适婚的年龄。
长女洁茵,个性温顺,心地善良。
次女伊丽莎白是个不拘礼仪,才华横溢的女孩。
洁茵恋慕好青年彬格礼,但她却矜持的深藏这份爱情。
彬格礼的好友达西因不善于外交辞令,而被伊丽莎白误以为他是个自视甚高的骄傲男人。
达西渐渐的爱上开朗的伊丽莎白,但又无法忍受贝聂特夫人及她三个妹妹的愚笨,而怕和她们深入的交往。
于是,和私心恋慕洁茵的彬格礼一起离开哈特福特。
达西后来克服了身份的差异和对伊丽莎白家人的厌恶,而向伊丽莎白求婚,但伊丽莎白已心存对方是个骄傲者的“偏 见”,拒绝他的求婚,而和肯林斯交往。
肯林斯是个轻浮、里表不一的男人,伊丽莎白最后终能领悟第一印象是不可靠的。
后来由多方面知道达西实际上是一位很宽宏、体贴的人,于是她放弃了“偏见”,最后达西和伊丽莎白因彼此了解爱的尊严而结合。
达西也知道洁茵对彬格礼的一片真情,遂帮助他们结婚。
31.《呼啸山庄》 作者爱米莉·勃朗特,英国女作家。
她是夏绿蒂·勃朗特的妹妹。
这座山庄由于经常受烈风侵袭,所以被称为呼啸山庄。
约克夏的农场主人安 休,由利物浦带回一个孤儿,取名希斯克里夫。
安休将他和自己的孩子辛德礼、凯撒林一起抚养。
辛德礼一开始即敌视希斯克里夫,凡事虐待他。
但,凯撒林却基于原始的羁绊而和他紧紧的连在一起。
安休死后,辛德礼更加暴虐,但也因此,使得羁绊的力量更加强了。
辛德礼结婚后,生下黑尔顿,但对他自己的妻子也很暴虐。
凯撒林在一次偶然机会中,接触林顿家富裕的生活。
且为了脱离辛德礼所控制的黑暗生活,而接受了林顿家爱德卡的求爱。
当她将这事告诉女佣人聂莉时,希斯克里夫在无意中听到,而后便突告失踪。
凯撒林多次寻找未获结果,不久就和爱德卡结婚了。
希斯克里夫在三年后,回到呼啸山 庄,此时他已是富裕的绅士。
但,他内心仍燃烧着对凯撒林的热爱和对辛德礼及其他人复仇的念头。
他逼迫辛德礼,使他自暴自弃,更引诱他赌博,夺走他的财产。
同时,也虐待辛德礼的儿子,报复他过去对他的暴虐行为。
由于憎恶,还引诱爱德卡的妹妹伊莎贝拉成为他的妻子,甚而接近凯撒林,虽然物是人非,希斯克里夫对她的爱却未曾减退。
凯撒林生下爱德卡的女儿后没几年就去世了。
伊莎贝拉无法忍受希斯克里夫充满憎恶意识的生活,不久即离家出走,而在儿子林顿十二岁那年去世。
辛德礼也在失意中过世。
希斯克里夫为了辛德礼的财产,逼迫林顿和凯撒林的女儿结婚。
但,过了不久,林顿和爱德卡相继过世。
至此希斯克里夫复仇的念头才逐渐消退,终于也随凯撒林的怀念而离开人世。
现在,安休和林顿家所剩的仅是黑尔顿和与母亲同名的凯撒林而已,在这二人之间,发生了纯净的爱情,不久后就结婚了。
发生在呼啸山庄里而历经三代的爱和复仇的恩怨故事,总算就此结束了。
32.《简·爱》 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英国女作家。
简·爱在出生后不久,父母即告双亡。
由冷酷的婶婶抚养长大,而后入学洛乌特的技术学校。
该校严格限制自由的规定,使得简·爱非常苦恼。
开学不久, 简·爱即结识好友海伦,海伦时时的给予安慰劝导,但不久海伦病逝,从此简·爱更为狐独。
在该校就学六年后,又当过二年教师,十八岁那年简·爱受聘为罗切斯特家的家庭教师。
不久,她被丑陋却傲慢的男主人吸引,摒除了身份和地位的差异而和对方订婚了。
但是,在举行婚礼当天才得知罗切斯特有个已发疯的妻子,一直被藏在家 里。
顿时,简·爱跌入痛苦失望的深渊之中,而后带着沉痛的心离开了。
简·爱失意离家在濒临崩溃时,被里瓦斯所救,而后差点被逼迫和有强烈宗教热诚的牧师圣约翰结婚。
故事最后,她仍然和因火灾失去妻子、而心存感谢上帝,不怨天尤人的罗切斯特结合。
至此,简·爱在感情历程上的摸索始告一段落。
33.《名利场》 作者威廉·梅克匹斯·萨克雷,英国作家。
在一八一一年至一八一三年间,某一个六月的早上,从阿米里亚·雪特蕾和丽贝卡·夏普两位年轻女孩毕业的场面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家境富裕的阿米里亚·雪特蕾同身份虽低但富有才智的丽贝卡,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丽贝卡早即注意到阿米里亚的哥哥裘斯,而尽量博取对方的好感,结果却失败了。
不久后,丽贝卡住进某一男爵家,担任家庭教师。
在这地方,男爵为她娴淑温柔的外表着迷,而向她求婚,但她早已和放荡的次男秘密的结婚了。
阿米里亚的父亲经商失败后,阿米里亚和未婚夫乔治的婚约起了变化,后来由爱慕阿米里亚的多费的帮助,终于和乔治结婚了
滑铁卢战役开始,乔治不幸战 死,多费继续帮助阿米里亚。
在偶然的机会中,她发现已故的丈夫生前曾背叛她,而多费的真诚热情终于令她感动,不久后两人结婚开始新的生活。
丽贝卡很快的成了社交界的名花。
但当她和史达因幽会时,被丈夫发现,而后被迫离婚。
离婚后的丽贝卡落魂的在欧洲大陆各地流浪。
而当初曾陷入她所设陷阱的裘斯之死,她又涉嫌在内,使得亲人好友都不再理会她了
34.《大卫·科波菲尔》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英国作家。
大卫在父亲去世后出生,由慈祥的母亲和奶妈贝格细心照顾下长大。
不久,母亲再嫁冷酷的男人马特斯顿,从此,开始了他人生苦难的旅程。
他先被送往沙朗好斯,接受暴力式的屈辱教育,不久,即得悉母亲死亡的消息,而受到很大的打击。
离校后,他受雇于马特斯顿经营于泰晤士河畔的酒铺,其待遇非常的差,三餐难 继,经常以喝水止饿度日,一向温顺而有耐心的他,终于无法忍受,而下决心逃离了
离开酒铺后,他想前往多佛投靠性情古怪但有同情心的伯母。
这位心地善良的少年携带简单的行李和仅有财产一英镑,开始悲壮的旅行。
不幸的是,一开始他的行李和钱就被马夫偷走。
他以多佛为目标日夜赶路,白天他全身都是汗水和灰尘,晚上以稻草为枕而露宿郊外。
有时候因过于饥饿,不得不将外衣卖掉以换取一片面包。
每当艰苦难挨时,母亲的幻影便在脑海里浮现,成为支撑他往前迈进的力量。
沉默的大伯母收容了他,并支持他入学康塔贝里的学校。
在校的生活对于大卫的将来有了很大的影响。
离开学校后,在史宾罗·秋金斯法律事务所担任书记,而后和他的女儿多拉结婚。
多拉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把她纯真的爱毫无保留的奉献给丈夫,但他们的婚姻生活非常的短 暂,多拉不久就与世长辞了,这是大卫生活中的一件憾事。
经历过这些事后,大卫已是个饱经世故的社会人了。
后来他再次和求学时期于律师威克菲尔特家认识的女孩阿克内斯结婚。
阿克内斯与多拉不同,是个少有的才女。
她不仅是个称职的家庭主妇,且能给予大卫精神上的鼓励,对大卫而言,她无疑是终生的好伴侣。
大卫后来能成为作家而闻名于世,也应归功于阿克内斯。
35.《双城记》 以法国革命为时代背景,律师席多尼·卡顿为中心,描写在他周遭出现的许多人物,从事拼命的行动,即是本故事的主要题材。
马内特医师由于掌握了横暴侯爵的不良行为的证据,而遭入陷害入狱。
在狱中度过长年的牢狱生活,被释放后就带着美丽的女儿露西前往伦敦生活。
而律师卡 顿,在偶然机会认识了露西,而逐渐产生私慕的恋情。
根据查访得来的消息,知道她已和身在英国的法国亡命贵族查理·得内订婚了。
得内是候爵的外甥,属贵族出身,因此由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得知,他将会被新的革命政府逮捕。
由于他是反对法国贵族的横暴而离开法国的,这点颇令卡顿欣赏,而卡顿本身又是侠义心强烈的人,于是抛弃自己的私情,帮助他们结合。
曾得到马内特医师照顾,而后经营酒吧的多法尔滋夫妇,尤其多法尔滋夫人,因为一家曾受候爵的凌辱,所以非常诅咒一般的贵族。
于是对一般女子提倡“自 由、平等、博爱”,率先高喊革命的需要来煽动民众,最后导致候爵家的佣人卡贝尔及他的女儿玛莉被逮捕。
得内得知这种不合理的逮捕,非常气愤,乃奋不顾身的前往巴黎搭救他们,然不出所料也遭到逮捕。
后来,由于马内特医师的有力证言,曾一度被判无罪。
但 是,对贵族仍有余恨的多法尔滋夫人举出马内特医师在牢里写的秘密文件,证明得内是候爵的血缘,革命政府针对此点,宜判得内死刑。
断头台上行刑的声音,令人感到十分恐怖。
对于即将失去丈夫的露西,其心情的悲痛可想而知。
而卡顿也打算结束他长期的游荡生活,想为露西救出她的丈夫,当他发现自己和得内的外表酷似,于是设法进入牢中,替代得内而挽救了得内的生命。
36.《苔丝姑娘》 作者托马斯·哈代是英国的作家。
在英国南部地区威塞克斯这个小村 庄,有一位贫困而且愚笨的流浪商人约翰·大比飞尔特,其长女苔丝是一位天真无邪又美丽的村姑。
虽然约翰·大比飞尔特本人乃是古代骑士之家达巴威尔家庭的直系子孙,可是由于他的懒惰成性及嗜酒如命,而造成这个多子的家庭陷入窘境。
在情势所逼之下,苔丝到她家附近的一位亲戚家帮忙工作,这个亲戚的儿子亚雷克却诱惑她,使她珠胎暗结,苔丝只好饮恨回家。
可是她的婴儿在出世不久之后即夭折。
为了使自己有再度面对现实的勇气,苔丝便来到一处乳酪农场担任挤牛奶的工作。
在洋溢牧歌的大自然中,她开始获得再生的机会,与牧师的儿子安杰尔·克亚互恋了。
可是在新婚之夜,当她将过去的事对安杰尔坦白时,却没有得到他的谅解,而且安杰尔在一怒之下离开她而前往巴西。
尽管如此,苔丝仍然不向逆境屈服,她一心一意地盼望丈夫的归来。
可是由于接二连三地遭遇挫折,加上丈夫的归来遥遥无期,而为了要使失去父亲的家庭能够安定下来,她只好接受了亚雷克的保护。
但当她见到丈夫的归来时,她立刻下定主意杀死亚雷克而与丈夫逃亡。
他们开始面临新的恋爱与幸福的生活,可是命运却捉弄人,苔丝终究难逃法网,遭警方逮捕而被判以死刑。
至此命运对苔丝的戏弄总算结束。
学习外国文学的感想
从教师、学生及其他因素分析本学期你学习外国文学的得与失。
学习了这一学期的外国文学,感触颇多。
这些世界名著逻辑性都很强,故事也颇为有趣。
只是似乎都具有政治意义,特别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以后,都有抨击、讽刺原有的落后制度及当时社会的黑暗,再歌颂赞美新制度,体现新思想,描绘新蓝图,使得我不禁产生这样的念头:难道没有现实意义,没有政治性就算不得世界名著了吗
其实也有,像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政治性就不是那么强,只是反映当时的状况,探究一些人性及道理。
我想这是因为那个时代远古,看作品应该考虑它的历史性,从历史的眼光去看待,要求自然也就没那么高。
可是当代又要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才会有那样的地位呢
才符合当代的要求呢
才会有那样的价值呢
书上介绍的那些世界名著很多,有的只是提了一下,有的简要介绍了背景、情节及意义、赏析。
看着那故事情节,很多时候都会想去读一读,也应该去读一读,可是真正读过了的,只有《红与黑》,挺汗颜的。
我想,就算无法把书上所列出的那些名著全部看完,也应该挑几本主要的看一看。
以下便是列表:古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埃斯库罗斯),《美狄亚》(欧里庇得斯),《俄狄浦斯王》(索福克勒斯),〈神曲〉(但丁),〈十日谈〉(薄伽丘),〈巨人传〉(拉伯雷),〈堂吉诃德〉(塞万提斯),〈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莎士比亚),〈失乐园〉,〈复乐园〉,〈力士参孙〉(弥乐顿),〈伪君子〉〈唐璜〉(莫里哀),〈鲁滨逊漂流记〉(笛福),〈格列佛游记〉(斯威夫特),〈少年维特之烦恼〉(歌德),〈阴谋与爱情〉(席勒),〈浮士德〉(歌德),〈红字〉(霍桑),〈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拜伦),〈唐璜〉(拜伦),〈巴黎圣母院〉(雨果),〈悲惨世界〉(雨果),〈红与黑〉(司汤达),〈人间喜剧〉(巴尔扎克),〈高老头〉(巴尔扎克)。
我认为,学习外国文学,最好是要读其文学。
另外,要联系写作背景,作者经历,作者思想来综合理解。
这学期的《外国文学史》已经结束了。
记忆中印象深刻的反倒不是这门课本身,而是刘老师“传道授课”的方式。
天马行空,随意无拘,从书本至现实,分析到提问,点点滴滴,无一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如果说,现代社会需要的不仅是知识,而且更多地是一个有思想的头脑和一颗丰富的心灵,那么无疑,刘老师对我们至少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
还记得老师说过,文学其实很渺小,它并不能解决我们的生存问题,只是在生存之外,像所有的乐趣一样,被普通人或偶尔或时常为之的一种工具和手段。
这是很富有个性与见解性的评价
从小至大,我还未曾遇过讲文学的这样贬低文学。
因此,当时听了“它能供给我们饭吃吗
能让我们吃得更好吗
”就不免笑了起来。
不过现在想想,这样的说法是实在的:文学可以改变我们,甚或我们的生存方式,但不可能解决我们根本的生存问题,以及社会问题。
可以说,这样带点幽默跟余韵的批判性思考,是我从这门课里学到的最宝贵的东西。
虽然看过《呼啸山庄》,知道冉阿让,记得堂吉诃得的傻气,听了《神曲》的有关一二......虽然它们时而给我震撼,时而令我感动与兴奋,时而让我觉得好笑、好玩,有趣;可是,这些所谓的“知识”并没有让我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使我对事对人有着独特的己见。
为什么
一直弄不明白,读了一些书,许多事情还是力感不从,人云亦云。
直到上完刘老师讲的课,回顾课上的点滴情景,才算豁然开朗。
那就是:思考很重要。
看过一本书,一篇小说,一些文字,得有一点个人的想法。
那才能长进。
否则,读了再多,也是白搭。
一句话,《外国文学史》让我真切地体会到了----思考的力量。
结合某一部外国文学名著谈谈你学习外国文学的心得
外国文学,和我们中国不一样,中国的文学读起来有点深度,外国文学很容易理解,这就是外国文学受人喜欢的理由,呵,学外国文学有点想理解别人的世界一样,有这感受吗
我就有,想知道他们的世界是怎样的
呵
外国美术史的心得体会
幻觉的发展和绘画的表现在整个世界中,无论是雕刻、素描或油画的描述都是获得视觉艺术最基本的一种手段:即在大自然中眼睛所看到的由五彩缤纷的色块所组成的独立的物体。
在法国和西班牙洞窟中我们获悉人类最早的绘画作品勾勒的动物线条与大地或天空都毫无关系,即与视觉的直观无关,而与某种精神世界相联系的。
如后来出现的复合重叠动物群和再后来有明确形象的,并结合着结构图案创造的画面也是如此。
甚至某些非常复杂精致的二度空间艺术形式中的形象都属于这范围,画面一般被具体化了,不再是含糊不清的背景了,但是在西方人观念中这并不是背景。
在古埃及画面经常覆盖着象形文字,在中国是刻写铭文。
加上色彩来点缀图象,勾勒线条和区分它们的各部分。
色彩被作为绘画的表现形式,而不用线条勾勒轮廓,在欧洲是16世纪才开始的。
在西方,绘画技巧的采用是特殊的欧洲绘画观念的反应,正如它是现实或者遐想世界的一个窗口。
它结合着透视的发展,从单一视点表现空间中的各个物体;或采用阴影的明暗技法来塑造形象的空间感,用微妙的色调层次表现距离和物体的固有色与物体上反光色之间的细微变化。
尽管这些发现足以使画家欺骗观众的眼晴,但是幻觉手法并不是它自身追求的目的。
不管怎样,它们导致独特的西方艺术形式的出现--架上绘画--画在画布上,并挂在墙上,欣赏其技巧,也就是被捕获和传达的视觉世界,还包括色彩的和谐和对比,笔触的柔美和雄壮,构图的单纯和复杂。
这种绘画中的写实主义形式的发展成为16世纪到19世纪艺术史中的中心议题,它与文艺复兴崇拜的美是一致的,同时它们也控制着西方艺术的实践和原理。
这就导致了一种逐渐获得成功的感觉的产生--画家朝着视觉真实感的目的靠近--只是到了19世纪才被艺术家们看作是严重的问题。
同时,作为主要艺术形式的架上绘画在西方的出现,在艺术家、艺术作品和公众之间的关系上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原来架上绘画不是为放在一个特定场所而画的,而现在却成为室内陈设,或者艺术画廊中的展览品。
毕加索说:画钩是绘画的祸根,绘制一幅绘画作品,为的就是尽快被买来挂在墙上,它变成一种装饰形式。
艺术史的某些方面是可以与文学史相比拟的。
两者都有延续性和变化,而发展却不同。
在文学和艺术上不断出现杰作,这些杰作超越了各种限止,脱离了作者的创作意图,有时甚至与其目的是相矛盾的。
不管怎样,艺术史完全依靠现存的物质对象,甚至依靠当代机械制作的作品。
诚然,艺术史比文学史的时间长得多。
很多年来,我们只有通过视觉艺术作品了解到人类的各种欲望和追求。
伟大的艺术品不仅仅是美学欣赏物,也是人类技艺和聪明才智的结晶:它们使我们增强对自己和其它事物的洞察力;它们促使我们从自己宗教和其它宗教信仰中觉醒过来,它们扩大了我们对可以选择的、经常是外国生活方式的理解,--简言之,它帮助我们开拓和理解我们人类自身的天性,艺术史是人类发展的最基本的一部分。
外国名著读书心得
作品《简·爱》 主要内容: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亲切感人。
简·爱是孤女,从消寄养在舅妈家,受尽欺负,后来又被送到洛伍德慈善学校,学会了削夺本领,但生活人十分悲惨。
成年后到桑菲尔德贵族庄园当家庭教师。
她身份低微,相貌平平,却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东家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怜。
不料在举行婚礼时却节外生枝,使她不得不面对更多的磨难和考验,在逃离后经历了许多事情,最终她和罗切斯特先生生活在了一起。
人物性格:简·爱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精神,是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女儿。
身份“微贱”,然而她热忱刚烈,童年时曾和表格、舅妈、学校校长对抗,长大后又曾因为渴求更丰富的人生而勇敢的放弃了已有的“饭碗”。
在桑菲尔德庄园,她也一直坚定的捍卫自己的独立和尊严,并勇敢的宣布了自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
他热爱生活,敢于追求幸福,又常常在宣泄感情之后严厉的自省,调整思想并校正人生的航向。
读书心得:小说始终洋溢着浓郁真挚、丰富细腻的感情。
是很经典可读的一本书。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著作,它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在孤岛生存的恶劣艰苦的环境。
这个故事让我读到生存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一开始他与同伴们一起出航去南美洲探险时,遇上狂风暴雨,船沉没了,他只是孤身一人被冲上了无人小岛,一个人在这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孤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获救终于步入到文明社会的祖国——英国
在这种恶劣而又艰苦的生存环境下,能够坚持这样漫长的时间,我们想象一下,鲁宾逊要克服多大的困难,要有多大的生存勇气、意志力与毅力呀
没有房子,鲁宾逊走遍这座荒岛,最终在山坡上寻觅一块适合他的生存空间,有水源、有遮蔽强烈阳光的树荫、还考虑了放野兽的区域,用木头和剩下的破船帆搭建了一座简陋的帐篷;想到粮食问题,没有吃的东西。
他就冥思苦想,想到去打猎,于是,他拿着枪,到森林里打猎,到海边打渔,把捕到的山羊养起来,后来在他的喂养下有了一批山羊,他可以吃到羊肉,喝到新鲜的羊奶;鲁宾逊还把留在破船上的剩余粮食留下的麦子,撒在自己的围墙里,他用这点麦种反复种收,不断循环利用,到了第四年,终于吃上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
不仅如此,他还想尽手段对付这帮高大威猛的野人,鲁宾逊以自己的知识,采取了多种自救的方法,结果使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下来,这是多么巨大的勇气与智慧,让人敬佩呀
鲁宾逊为什么有这样的力量
我想了很久在文中鲁宾逊写出的列表里发现,他在困难面前,持有乐观态度,能战胜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当漂流到荒岛后,他对自己的不幸遭遇,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并没有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并不向死神认输,这一点与汤姆在山洞迷路一样。
他列出的表幸与不幸,好处和坏处,以此来安慰自己的孤独,来激发自己战胜困难的“动力”。
比方这段:我陷在一个可怕的荒岛上,没有重见天日的希望;但我还活着,没有像我同船的伙伴们一样,被水淹死。
我与人类隔绝,仿佛一个隐士;但我并未因没有粮食,饿死在这个不毛之地”我没有衣服;但我是在一个热带气候里,即使有衣服,也穿不住。
鲁宾逊对于自己面前遭遇到的困难与不幸是多么乐观啊
就是他有这样的生存理念,才让他在孤独的荒岛活了二十多年之久。
《鲁宾逊漂流记》使我读到的见解是,人生不可能顺顺利利,一帆风顺,他总是会难为你,一波三折。
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时候,就得学会面对现实,在绝望中找到希望,知足安命,增强与困难做斗争的决心与信心。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 正如鲁宾逊所说的那样:“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
这种态度使我内心感到由衷安慰
”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
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
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
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
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
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
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
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
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
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
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
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
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
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
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
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
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
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
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
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
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
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
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选修课中西方文化比较要求写心得体会,1000字左右,谢谢诶
刚刚拿到中西文化概论这本教科书时,说实在的,看着它就觉得特别别扭,因为我平时很少读书,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书籍,都觉得很陌生,更不用谈文化了。
当时后悔的感觉又浮上来了,每次和同学老师谈到看过什么书,我都感到很自卑,因为自己肚子里真的没什么墨水。
看着别的同学总是脱口而出,而我却总是最沉默的一个,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
所以,看着中西文化概论这几个字样,我不禁颤了一下,同时也下定决心,不要再让自己跟别人差距拉得那么大,在这门课上多学点东西。
课前用半小时时间了解中西文化的差异,而且这些又是我们同学自己讲的,这个方式真的很好,我了解到了也学到了很多中西文化的不同。
最重要的是看着自己动手做的课件,真的很有成就感。
因为我们大家一起分工合作,分到给自己的部分又是在图书馆和网上找资料而总结出来的,这样大家一起努力,之后又再把各自的资料整合,再修改,这过程我们还甚至争论了一番,但是看着大家一起完成的课件,还是觉得我们的是最好看的。
印象最深的是,我们宿舍六个人下课后在课室里演练,怎样都不能缩到半小时讲完。
结果轮到我们讲课时,还真的超出时间了。
经过那次讲课,我们都意识到了,当老师备课不容易,一定要准备充分,还要控制好时间,同时与学生的互动也要维持好。
我们的话题是中西文化鬼神的差异,在准备这个课件时,我也深深再次体会到了态度决定一切。
我们这个小组,六个人,就只有我一个人的课件是最普通的。
相比之下,我付出的努力也是没其他人多的。
上过课了之后,我才知道后悔,没有充分准备好。
之前,我一直以为我会做的很好的,就掉以轻心,别人在紧张时,我却没什么感觉。
直到那天,就要上课了,都已经把课件放到课室多媒体上了,我才开始紧张。
因为我已经有“不祥”的预感了,也是心虚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最终还是硬着头皮,上了讲台。
面对同学们,我只有紧盯着课件,害怕直视同学们。
当时真的想挖个洞,跳进去。
没人能理解我当时那种纠结的心情,只有恨自己。
我知道我讲的很不好,可能也拖了组员们的后退。
这次,又再感受到态度决定一切。
我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的。
还记得大一,我参加了英语演讲比赛,通过了初赛和复赛,在准备决赛时,也是掉以轻心,没有完全做好准备,直到到了比赛现场,看到场面那么大,才开始紧张起来,最终,还是怯场了。
这两次活动,都是因为自己的态度不好,而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
特别是经历了大一的演讲比赛后,我又在这次的讲课重犯之前的错误。
我想了很久很久,这一切都会成为过去,我要重新出发,一旦下决心做好一件事就应该做到最好,应该全力以赴。
现在,我也开始每时每刻提醒自己,要全力以赴,无论做什么事。
所以在x中学实习这一个月里,我每天无论是上课还是管理班里的事情,都是要求自己做到最好的。
每天上晚修,我真的没有半刻放松,都是陪着班里的学生度过的,每次上课前,我都是一再检查教案,做好万全的准备。
这一个月,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不是因为自己做的事多或做的好,而是,我试着每件事都努力做到最好,我发现这样的自己,和以前真的很不同。
这样活着,真的很踏实。
我也悟出无论什么事,只要尽力做,就可以做到最好的(纯属个人意见)。
上外国文学概论课的收获与体会,800字,谢谢啦,急用,要详细一点的哦
楼主济大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