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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咽专科临床心得体会

时间:2018-12-15 22:53

现在专科的康复治疗技术的学生,毕业后,是不是难进医院,待遇不怎么好,还是像那些老师说的,前景很好

你好,我是康复治术的大专毕业目前也有在省级医院一年的工作。

我就来我的体会吧。

缺点:1.这个专业目前是不能报考执业医师的,这就意味着你不能够独自行医,比如自己开门诊是不允许的。

2.毕业以后只能考康复治疗师证,而这个证目前各个医学专业是都可以考的,所以我感觉没有竞争力。

3.康复治疗师行业是以体力劳动为住的,没有像医生那样诊断,开方的资格。

多是通过手动或者器械来帮助残疾人回复肢体运动能力的。

也有人称这个行业为“医院里的农民工”。

希望你认真了解下康复治疗师的工作具体都做些什么。

4.工资待遇低,一般是医院里待遇最低的群体。

优点:1.找工作容易,目前各单位康复治疗师都比较缺,只要认真找无论是大医院还是一般诊所都可以进。

不过都是临时和合同性质的。

我就有几个同学去了中国康复中心。

2.风险性小,工作里一般都是无风险的操作。

工作相对比较简单,压力也相对小。

希望你可以先去康复类医院了解下康复治疗师的具体工作再做决定。

康复治疗工作对象:1小儿脑瘫。

2老年人中风偏瘫。

3外伤型脊髓损伤。

4骨折恢复患者。

公务员公安体检标准

外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 70厘体重不低于50千女性身般不低于1 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 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 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一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汞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自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 科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收缩压:1 2.00一一1 8.66千帕(90一一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0一一11.46千帕(60一一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 科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 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 科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七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经常嗳气,是胃癌前兆吗

有的人耳朵“闭气”。

所谓“闭气”,实是一种胀闷感,觉得外边的声音小而远,甚至一点也听不见。

有的人还会感到头昏、耳鸣.   据临床观察,造成“闭气”有几种情况,一是,这是一种由炎症、或末梢循环供血不足引起的,高血压、、的老人有可能发生,劳累、情绪不佳也可诱发。

另一种是卡他性中耳炎、的表现,这种中耳炎常不完全是细菌感染引起,因而没有疼痛,其发生多因连接中耳与鼻咽部起平衡中耳与外界作用的不通畅所致。

是由肌肉和软骨组成的软管,中段为狭窄的峡部,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吞咽、咀嚼和时才张开以通气和排出中耳粘液。

当不通时,中耳内空气进不去,粘液排不出,鼓膜内陷便产生“闭气”。

上呼吸道炎症,粘膜肿胀或肿物堵塞,咽鼓管就会不通。

  临床上以耳闭气、渗出性中耳炎为首现症状而查出鼻咽癌的情况并不少见。

对老年人的耳“闭气”绝不可忽视,没有鼻疾突然发生耳闭气时,可先做捏鼻闭嘴鼓腮吹气(瓦氏吹张法)的自我治疗,使咽鼓管通畅,也可用双手扪耳拨气(鼓膜按摩),使内陷的鼓膜复位,促使咽鼓管通畅。

如这些方法还不能解决耳闭气时,就应到医院专科检查治疗。

海军的体检有什么要求吗

海军的体检标准:  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5-185厘米之间;  2、体重:男性52公斤以上;  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4、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文身、刺字。

除此之外,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的同学也不宜报名体检:  1、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风)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13、明显斜视者;  14、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什么是康复医学

康复医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20世纪中期出现的一个新的概念。

康复医学和预防医学、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并称为“四大医学”,它是一门以消除和减轻人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的功能缺失,设法改善和提高人的各方面功能的医学学科,也就是功能障碍的预防、诊断、评估、治疗、训练和处理的医学学科。

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等是现代康复医学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康复一词,译自英语Rehabilitation.是由词头re,词干habilis和词尾ation,合成而成的.其中re-是重新的意思,habilis是使得到能力或适应的意思,ation是行为状态的结果.因此rahabilitation是重新得到能力或适应正常社会生活的意思.康复用于现代医学领域,主要是指身心功能,职业能力,社会生活能力的恢复.其后,世界卫生组织(WHO) 康复专家委员会(1969)对康复的定义作了如下说明:康复是指综合地和协调地应用医学的社会的,教育的和职业的措施,对患者进行训练和再训练使其能力达到尽可能高的水平.经过数10年的发展康复的目的更加明确,即所谓重返社会.因此,1981年WHO医疗康复专家委员会又把康复定义为:康复是指应用各种有用的措施以减轻残疾的影响和使残疾人重返社会。

在1993年WHO的一份正式文件中提出:“康复是一个帮助病员或残疾人在其生理或解剖缺陷的限度内和环境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其愿望和生活计划,促进其在身体上、心理上、社会生活上、职业上、业余消遣上和教育上的潜能得到最充分发展的过程。

”康复医学是一门有关促进残疾人及患者康复的医学学科,更具体地说,康复医学是为了康复的目的而应用有关功能障碍的预防、诊断和评估、治疗、训练和处理的一门医学学科。

康复医学又称第三医学(临床医学为第一医学,预防医学为第二医学)。

在现代医学体系中,已把预防、医疗、康复相互联系,组成一个统一体。

康复医学起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原以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

现代康复医学是近半个世纪来蓬勃发展起来的,它的发展是人类医学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

康复医学是医学一个新分支的学科,主要涉及到利用物理因子和方法(包括电、光、热、声、机械设备和主动活动)以诊断、治疗和预防残疾和疾病(包括疼痛),研究使病、伤、残者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上、职业上得到康复,消除或减轻功能障碍,帮助他们发挥残留功能,恢复其生活能力,工作能力以重新回归社会。

康复医学是由理疗学,物理医学逐渐发展形成一门新学科。

由于传统上在疾病的诊断,物理疗法、职业疗法、言语疗法及其有关治疗中,物理因子及物理疗法一直为主要手段,所以康复医学的英文表达以物理为词根,Physiatrics,physiatry(美国,加拿大),physicalmedicine(英国,南北美洲),Physicalmedicineandrehabitition(美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

在日本用rehabilitation.康复医学主要面向慢性病人及伤残者,强调功能上的康复,而且是强调体功能康复,使患者不但在身体上,而且在心理上和精神上得到康复。

它的着眼点不仅在于保存伤残者的生命,而且还要尽量恢复其功能,提高生活素质,重返社会,过有意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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