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罚幼儿心得体会
体罚幼儿心得体会【篇一:看孽待儿童视频心得体会】看孽待儿童视频心得体会教师体罚学生的事情,由来已久,也不少见。
当今社会,仍然存在,所以在学校的要求下,我于本周日观看了学生园教师孽待儿童视频,让我重新开始认识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个问题。
一些教师在对所谓“麻烦学生”、“问题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时,感到束手无策。
看后心中颇有几分酸楚。
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体罚绝对不是个好方法,而且它带来的不利后果恐怕是让人更难以接受的。
对孩子进行过多的粗暴和体罚也会阻碍学生的智力发展。
无论你是出于什么“良好”的动机,对待孩子的粗暴与体罚,都不是理智的行为,都是社会所不容的做法,棍棒下的教育,会带来严重的副作用,孩子因为怕挨打,当面不为,背后为之。
有一位哲人说过“在爱中长大的孩子,学会仁慈,在皮鞭下长大的孩子,只会产生仇恨。
体罚只能使孩子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体罚孩子,往往是出于一时冲动,大多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但却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使孩子产生不良的心态和心理偏差,如果不顾及学生的感想,学生的身心就会严重地受到伤害。
针对孩子的不听话、调皮我觉得某校陈老师的“软方法”处理行之有效。
老师可以提供选择,让你自己能够决定是否要去那儿想一想:“看得出来你还在生那个小朋友的气。
你想跟我聊聊呢,还是一个人想一想,这样做对吗
是不是应该告诉老师呢
让老师去批评他呢
教师体罚学生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明城二小陈金凤今天学习了,从心里感到一阵阵后怕,不断告诫自己:千万牢记不能体罚学生,批评学生的时候一定要冷静,不冲动,更不能动手。
作为一名老师,在教学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或不听话、不按要求做事的学生,无名之火就会升上来,在严格要求学生的时候因方法不当而采取了一些简单粗暴的体罚。
有一次,班上学生刘阳的作业只做了一小题还有很多没做就交了,在我心目中这个学生还不错,不是特差的,当时我改作业时就很生气,心想,这个学生不能不管,一定要严格要求。
在教室里我找到这个学生,问他为什么没做完就交了,他不吭声,这时我更生气了,看来不教训他是不行了,一气之下,拧了他的耳朵,当时只是想教育学生不再偷懒,要按时完成作业。
通过学习、反思,我现在明白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是一种严重的体罚学生现象。
体罚学生这个词,离我们教师越来越遥远,但是这种现象并没有消失。
体罚造成的悲剧历历在目,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不要让悲剧重演。
体罚学生给学生带来的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
幼教禁止体罚和变象体罚心得体会
们在调查中发现,幼儿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有的幼儿园还相当严重。
归纳起来,大致有这么几种:①坐高椅;②夹嘴巴;③揪耳朵(或小辫、头颈);④立壁角;⑤关禁闭;⑥罚睡觉;⑦打手心;⑧罚劳动;⑨撵出去;⑩“自罚自”。
至于讽刺、训斥、漫骂、吓唬和拧一把、踢一脚、拉一下,就更普遍了。
幼儿园中这些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很不利于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是对幼儿身心健康的
未成年人犯罪心得体会
参考一下 1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意识,提高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材料三 学习的收获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
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
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
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
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
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
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
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
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
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
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材料四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空前的事业. 把未成年人教育好,培养好,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实施这些法律,能够帮助未成年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和发展,对于确保国家,兴旺发达具有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成长受到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深入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用未成年人喜文见乐的,多种多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的思想.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观念,促进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录象厅、非法盗版出版物散步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家长、社会对此反映强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一手抓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手抓活动场所的建设.针对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而网吧经营次序混乱的现象,有关部门要对网吧加强管理.地方人大可及时相应条例,以规范网吧经营次序.要建设好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所、公园等场所,应当优先成为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主要途径,要充分保证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高教育水平. 10年来未成年人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求学机会空前增加,教育质量大大提高,但还有一些农村义务教育率有所下降,贫困地区未成年人失学,特别是辍学现象还比较严重;中小学生有很多闲暇时间,但效外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形式单调贫乏;有的家庭过分溺爱子女,有的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抓紧研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着力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工作.像离异家庭里的、残疾的、失足的未成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注.要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上学有着落.对立异家庭,要减少家庭破裂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残疾未成年人,要在人格上予以尊重,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对失足未成年人,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 此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工作决不能放松.一方面要使未成年人投诉有门,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维权方式,另一方面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会依法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及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在农村、乡镇等一些薄弱地区和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制黄等毒害青少年、绑架和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熏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方式.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责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的舆论环境多做一些工作.
我印象最深的法律事件1000字心得体会
我印象最深的法律事件心得体会 最近,我认真学习了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知道,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着,但许多侵犯我们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而我们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我们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还要用法,因为用法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
我们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下面谈谈我学习《教师法》的一些浅薄的体会。
一、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二、我认识到了我们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我们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我们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我也知道了我们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我们会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多学习法律知识,用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在学校被体罚的作文感想
课走神儿罚站1小时,时完成作业罚抄5遍课文”,被学校沿用了多年的校规按照法律、衡量,都是对学生的侵权行为。
最近,记者在河北省香河县采访了解到,这里100多所中小学相继成立了法制处。
他们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对照法律、法规对原有的“违法”校规进行梳理、修改。
长期以来,许多中小学校从加强学生管理出发,各自制定了校规。
这些校规对学校管理起了很大作用,但一些校规条款不符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学校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
安平中学过去的《学生管理条例》规定:“对行为恶劣的学生,学校将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责令其公开检查并给予相应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九年义务教育受法律保护”。
如此看来,诸如“公开检查”、“开除”等校规就是违法的,现在学校已将这一条取缔。
又如安平中学校规过去规定:“学生故意损坏公物要罚款”。
而学校不具有罚款资格,这一条现在改为“责其按价赔偿”。
城内第二小学四年级学生小李过去因为上课不专心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被老师罚站、扫地、操场跑圈、抄十遍作业是常事儿。
他将老师告到了校领导处,指出“电视上说学校对学生搞体罚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这件事对校领导触动很大,虽然学校处罚学生的动机合理,但手段毕竟是违法的,他们在梳理校规时取消了十多项类似体罚学生的条款。
香河县第四中学为加强住宿生管理,以前的校规曾规定:“晚上熄灯后不按时就寝将罚‘走读’一周。
”去年,一学生被罚“走读”,因为家离学校远、担心路上出事,这名学生放学后并没回家,而是去“泡网吧”,晚上在学校附近的同学家睡觉,直到学校开家长会时事情才暴露。
现在,这所学校将这条变相体罚的校规以“扣德育分”取而代之。
学校在对照法规改校规的同时,还向学生、家长征求建议增减校规。
粗鲁、挖苦的语言对心理脆弱的学生来说是一种“精神体罚”。
记者在香河一中采访时,一些学生说,他们最反感老师说“你为什么这么没用”、“你是全班最差的”之类的话,这种训斥的方式不但不解决问题,还破坏了师生感情,老师应该用说服教育的方式做学生思想工作。
这些心声反映到法制处后,学校很快修订校规,并制定了《教师十条禁用语》张贴在教室内接受学生监督。
教官对三严禁 十不准的心得体会
十严禁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
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热爱学生,就必须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
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尤其是那些家庭有过特殊变故的学生,容易形成特别的性格,这就要求我们做思想工作时应真诚相待,热情鼓励,耐心帮助,用师爱的温情来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让他们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为人师表,注重身教重于言教。
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
这就要求政治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
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
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 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支教心得体会
调查题目:《实习支教和师范大学生专业发展》 石金锋学长是于2007.03.06~2007.07在原平市苏龙口镇匙村小学支教的,他担任五年级班主任,还教数学和社会常识两门科目。
匙村小学位于农村,占地面积三亩,在编教师五名,代教老师三名,全校师生一共一百零八人。
2000年,在当地政府和市民的资助下,建爱了二层教学楼。
学校无任何体育器材,但就这样的一所小学对那些求知若渴的农村孩子们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在与石金锋学长的交谈中,他颇有感慨的说:“支教给了我很多很多,很多事情只有自己亲身去体验才知道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才会知道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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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过程:调查持续了近一个星期之久,主要是以问答形式进行的,而内容主要是围绕支教和专业发展方向,分为支教前,支教中,支教后三个阶段。
支教前:石金锋学长认为支教是磨练自己的一次机会,所以他在支教前做了很充分的准备,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半年的培训,石金锋学长在支教前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教师技能,诸如写教案,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活动等,此外,石金锋学长还翻阅了《教育学》,《心理学》等很多书刊,从中吸取教学经验,还买了一些小学生喜欢的故事书,以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毕竟那里没有任何的体育器材。
当我问到他为什么要这么用心时,他淡淡的一笑,说了一句话:“我想珍惜这一次机会。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道出了学长对支教的重视,他和我共同坚信:“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 石金锋学长学的是历史教育专业,主要包括世界近现代史,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古代史,他说他很喜欢这个专业,他喜欢历史,喜欢在古代的世界里遨游,他说他以后想当一个高中的历史老师,去教给更多的孩子们古代的事情,让他们更多的认识古代的事。
他说在支教前他从来不知道原来教书育人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需要去实践,而在支教后,他说他长大了很多,对很多的问题认识已逐渐趋向深入,支教是对他的一次磨练,为以后的教学工作打下了基础,有利于以后的学习过程中认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更好的在讲台上展示自己。
他说短短的四个月的实践,让他初尝了身为一名教师的酸甜苦辣,也更让他体会到教师肩负的责任,只有他自己通过实践清楚的知道:教师的职责不仅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
支教中:实习支教的过程远没有我们想像的那样简单。
面对性格各异的孩子,面对简陋的教学设备,面对那一张张稚嫩的求知若渴的脸...... 石金锋学长感受到了压力。
石金锋学长主修历史学,但在支教支教期间担任的是小学五年级的数学老师,虽然小学的课程对一个大学生来说是小菜一碟,但是让孩子们完全听的懂,也是很费心的一件事,石金锋学长想了很多方法,他把所有的学生进行了分组,让学生们对一些不理解的问题进行探讨,这样做,不仅让学生们自己动脑思考问题,而且还加深了他们对一些特殊类型的题目的理解和记忆。
把学生进行分组不是教学方式的一个创新,但这的的确确解决了学生们对一些问题的理解,而且更好的加深了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
孩子们很快的就接受了这种教学方式,他们总是认真的对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只有学生自己知道他们成绩提高的原因,也只有他们懂的他们的老师付出的心血。
良好的课堂秩序是教学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但是学生们天生性格各异,有调皮捣蛋的,有外柔内刚的,有性格自卑的,有高傲自满的,所以这也是一个难题。
石金锋学长在课外的时候和他们聊天,更细致的了解他们,去深入到他们的圈子里。
在调查他的时候,他说有一个孩子很调皮,上课的时候很爱讲话,而且还逗的其他同学笑的不行,应该属于扰乱课堂秩序吧,学长说了他几次,他还是和以前一样,这可让他头疼了,他想放弃那个孩子,但他想到自己小时候,何尝不是和那个小男孩一样呢
他私下了解到那个孩子很有凝聚力,几乎班里的学生都很听他的话,所以学长让他当班里的班长,果然很凑效,他上课的时候也不再说话了,而且他把课堂秩序也维持的很好了,有时候班里没有老师,教室也很安静。
说这件事的时候,学长看起来很自豪,因为他有了自己的管理方法了,而且他成功了,虽然很小,但是还是很开心,他说他很庆幸自己当时没有放弃那个孩子。
很小的一件事或许就改变了那个小孩子的一生,我更加觉得作为一个老师身上的责任。
学长还会不定时的开家长会,让家长了解自己的孩子的学习情况,和家长一起督促学生的学习,这样孩子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都会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
他在教孩子们数学的时候,他发现有好多题目的类型都是一样的,可是孩子们还是不会做,所以学长把五年级的所有知识点都做了总结,让孩子们认清所有的题型,而且还反复练习,这样的做法很快取得了成效,他们的数学成绩越来越高。
学长说这些是他在支教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得意,有点害羞,那是成功后的表情吧,我想。
当然人无完人,在支教过程中,石学长也有些不是很成功的事,当然这是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问出来的,呵呵。
他吐露了心声,对孩子们的教育是辅助以打骂的,他说在支教中,孩子是打出来的,当然不是体罚,是有个度的,因为孩子们总是不听话,而且作为一个老师,学生不学习,心里肯定着急,有时候就会打骂,还有老师一定要在孩子们中间树立威信,但要树立威信就要靠“杀鸡给猴看”的做法,虽然这样是不对的,但是当你作为一个老师的时候你就会发现那种打骂真的是爱,是对他们的疼爱,是恨铁不成刚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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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金锋学长说我还是觉得孩子们不要打骂的好,因为那样会扼杀他们的创造力,可是在课堂是,真的就要分别来对待了,他说这方面他会改进的。
石金锋学长说在支教中,指导老师给了他很大的帮助,帮助他分析讲课中的不足,分析哪谢客场改怎样讲,学生应该如何管理等等很多,他说知道老师给了他很多的经验,很谢 他。
在这里,他一亲胆子很小的,不敢在很多人面前说话,但是要给孩子们讲课,第一节课的时候还很紧张,但慢慢的他习惯了,他不再害怕在很多人前发表自己的言论了;他还培养了自己的责任心,以前他总是得过且过,而现在他有很强的责任感了,他知道了自己肩上的责任。
支教这个过程理总是有太多太多的回忆,总是说不完。
农村的孩子们虽然淘气,但是很朴实,他说夏天的时候孩子们会给他拿来自己家里的水果,当他看见那些水果时,他觉的这几个月他没有白费,他的泪水在眼里打转。
农村的条件很辛苦,孩子们的教育更要引起关注,“当我在家访的时候,我看见那些皮肤晒的黑黑的孩子们的父母,我很心痛,我希望自己能够帮助到他们,但是我不能,有一段时间让我很难过,可是我和孩子们说让他们要有志气,一定要自己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们呢也都许诺说要考上一个好大学。
我很欣慰,我要让他们的大脑里充满知识,不再贫困。
”学长的话让我想了很多很多,我也是一个农村孩子,但我走出了那个偏僻的小山村,究其原因,是爸妈和老师的教诲,还有我为了我的梦想不断去奋斗的信念。
农村教育不容忽视,既然是农村养育了我,我要好好的报答他们,我会好好的在这里深造,以后当一名好老师,培养出更多的我,我仿佛已经看见我在讲台上面对着那一张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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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后:学长说支教后他像是换了一种思维,对好多的问题的认识更深入,更全面,对自己的专业也有了很好的认识,他说他会把这些经验都记下来运用到以后的教学工作中,这次实践给了他很宝贵的财富,不仅仅是初为人师,更是那些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经验。
他说他走的时候,感觉很沉重,也很轻松,让他沉重的是要离开那些可爱的孩子,他舍不得,他真的怕他们又调皮,又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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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轻松的是他没有白过这四个月,这四个月给了他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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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感言:“半年的支教生活给了我很多的很多,虽然清苦,但是苦中有乐,乐在其中,它改变了学生们的人生态度,是他们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同时也改变了我自己,它让我真正体会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真正内涵。
支教生活让学生们感到人的一生无须如洪水一般浩大、激荡,只愿能力所能及时发自己的光,照亮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行的人们。
我学到最多的便是怎样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管理。
体会到当老师的不易,得有足够广博的知识,足够充沛的精力,足够多的耐心,足够多的爱,去爱护、感动、教育那么多的学生。
跟学生在一起相处的日子有酸也有甜,我学会了怎样对待不同的学生,这就使所谓的因材施教吧
虽然这是个农村学校,孩子们见的世面也不多,有我们这股年轻的力量伴随着,我觉得他们确实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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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学长写的支教感言,虽然简短,但句句饱含真情,让所有人感同身受。
调查随着学长的支教感言而结束,不仅仅是他,包括我也学到了很多。
我现在在一家托管中心当老师,也是五年级的数学,和学长还蛮像的,我在那里已经有三个月了,我是坚持的最长时间的一个了,有的间了一个月就不干了,说是太累,孩子不好管,是他们没有发现里面的快乐和孩子们的热情,我觉的挺充实的,现在是大一,时间相对宽裕,而且也是锻炼自己的一次机会,毕竟以后要为人师表。
在家教的过程中,我知道了如何管理他们的学习,如何关心他们的生活,他们虽然有时候也很让我头疼,但过后还是很开心,而且我也在摸索一些教学方法,我也学会了灵活安排一些作业啊,有趣的题型,帮助他们提高对数学这门科目的兴趣,呵呵,都在说自己了,有点喧宾夺主了,但真的是很多很多的欢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