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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习主席19大心得体会

时间:2013-06-14 06:31

十九大演讲活动心得

99.99分

在20日的“喜迎十九大 中国少年说”全国中学生演讲大赛全国总决赛现场,作为评委会主席,也是安徽卫视和北京卫视演说类节目的主要操盘手的知名节目主持人乐嘉给出了14号参赛选手范晶《一代军旅情 两代强国梦》的演讲一个让现场观众惊讶的分数。

出身军旅家庭的范晶今年还不满14周岁,演讲中她谈到,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光荣的武装警察,而这也让范晶从小对军人便有着强烈的热爱,也成为了她励志要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的缘起和动力:“我不禁想到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的是人民解放军;四川茂县发生泥石流灾害,前线就是人民解放军;湖南广西连日暴雨用血肉之躯抵挡洪水的还是人民解放军...”其充满感情的演讲让现场的评委嘉宾无不为之动容。

记者注意到,今天参加决赛的15名小选手们都表现不错,有的讲述自己参加暑期小小志愿者活动,领悟到要致力于帮助祖国和更多的人尽快富裕起来,还有的小选手谈到要做一个好医生,不仅照顾好妈妈的病,更要帮助更多的病人尽快康复,还有的畅诉自己的青春梦、中国梦。

全国中学生演讲大赛的活动主办方、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党委书记金东谈到,大赛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参加活动的学子们既为我们展示了激情澎湃的演讲,还奉献了富有少年向上气息的精神盛宴,演讲迸发的是激情,呈现的是力量;节目展示的是风采,体现的是底蕴。

金东在发言中指出,希望广大中学生按照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要求,勇敢地担起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培养综合素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学习、作好准备

金东介绍,“喜迎十九大 中国少年说”全国中学生演讲大赛从“学校初赛”、“城市复赛”到“全国决赛”历时近6个月、覆盖11座城市千所学校、参赛选手2万余人,数百万中学生参与了活动互动,活动页面访问已达千万次。

视频播放量数百万,演讲赛带动和感染了全国6000万中学生群体,进一步提升了参赛中国少年的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新时期脱贫攻坚,两个确保是什么

命运字意义是指生命的经历指生命,运即经验历程。

宿者相信命运不可以改写,人不可窥探预知命运,命运存在任何的角落上,只是无法接触。

命运只是个人的主观意识观念而已。

命运也是文学作品描写的主题,有同名小说、影视作品、网络游戏,最著名的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过去决定现在,现在决定未来。

过去人没有休息好,感觉闷闷的,而现在还没调整过来,不停的往过去看,过去直接影响着人的未来,这是人的跳跃性思维,很明显是跳跃性思维在做怪,即直接得到结果,也可称为直觉,感觉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经常人会有种错误的感觉,认为这就是命啊!得出命运是无法改变的。

挥之不去的命运,宿命,其实这是人的固定思维思维模式作梗,恶性循环,当有身心阴影和创伤时更会加剧了这种命运观。

现在人就可以进行选择的,选择忘记过去,把握现在,决定未来,这是人的逻辑思维,即人定胜天,坚定着没有命运,即使曾经存在过也能够转变,自己创造命运。

人有时无法忘记伤痕,同样地球被人类伤害的伤痛也无法抹灭,为了弥补错误,要不停的协调下去,这是全人类共同的命运。

  命运,是时间的唯一性和不可逆转性。

每一个生物都能因为自身受到其他生物的动作直接或间接的改变自己和其他所有生物的命运。

事情因有众多的因素影响其发展,而时间和机会只给一次,中国风水协会主席陈帅佛认为任何一个因素的改变,事物的发展也将会改变,而时间只有唯一性和不可逆转性,所以人们不知道某个因素没有产生影响的情况是什么样的,这就是命运。

好比现在,你看到了我的这些文字,你产生了你的想法,你就和你的同学或朋友谈到了这些内容,因为讨论而打了起来;可是若你没有看到我这些文字,你和你朋友就不会谈到这些内容,你们就不会产生那些谈话,就不会有打架、吵架的情况出现,那么事情的发展就可能导向另一个方向,可是,因为时间的唯一性,我们没有办法获知导向的另一个方向是什么样的事态

这就是命运

是时间的唯一性和不可逆转性。

陈帅佛说:命是命,运是运。

“命”和“运”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合在一起构成“命运”。

有些人相信人的一生凭由“命运”操控。

有的人命好运不好,有的人运好命不好,也有都好和都坏的。

难道命运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的吗

For man is man and master of his fate

为什么人人都这样呢..当有什么事发生的时候..都认为这是他们的命..自己的人生..应该自己去创造的..包括命运也是啊..烦恼..这就是人了吗?以我角度看人才是这世界上最恐怖的动物..因为有..思想.. 难道不是这样吗

I agree with you!就是不能认命,去创造,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总之,命运是伴随一个人一生的东西(如果你相信它的话)。

  对命运的看法叫做命运观,古今中外的命运观有: 儒家的天命观、道家的自然命定论、佛家的因果论、基督教的上帝决定论、伊斯兰教的前定说、古典物理学的机械决定论(即拉普拉斯决定论)、量子力学等现代科学的非决定论及中性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决定论及菩提量子的大统一命运观----全定论. 全定论总结了命运的九个方面和28个概念。

全定论对命运的定义: 命运(全程的概念)是宇宙中万事万物变化发展的全过程,是从生到灭的轨迹。

已为宇宙规律所完全预定. 或者说: 命运是万事万物已经为宇宙规律所完全预定了的从生到灭的轨迹。

古语:命由天定,运由己生。

表示‘命’是与生俱来的,而‘运’呢

则是一个人一生的行程。

这句话也阐述了,自己把握的只能是运,就是自己的路怎样去走,而与生俱来的天分和条件则是不可变更的,合二为一就是命运。

命运到底是否可以由人来掌握呢

其实答案是可以,但是这个答案并不完全。

因为虽然我们可以来掌握自己的道路,改变自己的心态,影响自己甚至自己身边的人的命运,但是别人同样影响着你,也就是在命运的洪流中随波逐流。

本质上我们改变不了什么,可是我们又确确实实改变了,改变的不过是海中那点点的浪花而已,稍纵即逝。

不过不要失去信心,我们也许改变不了命运,不过我们可以去选择,选择我们喜欢的,选择适合我们的,选择那些无论可不可以选择的。

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你自己想改变命运,那么就没有人能主导你的命运,只有你自己可以,关键是你肯不肯改变。

  所谓「立命」,就是我要创造命运,而不是让命运来束缚我。

本篇立命之学,就是讨论立命的学问,讲解立命的道理。

袁了凡先生将自己所经历,所见到改造命运种种的考验,告诉他的儿子;要袁天启不被命运束缚住,并且应竭力行善,「勿以善小而不为」;也必须努力断恶,「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此,则一定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所谓「断恶修善」,「灾消福来」,这是改造命运的原理。

【千人千般命呀

命命不相同,明朝袁了凡,本来命普通,遇到孔先生,命都被算中;短命绝后没功名,前世业障真不轻,庸庸碌碌二十年,一生命数被算定,云谷禅师来开示,了凡居士才转命呀

断恶修善才转命。

】 我童年的时候父亲就去逝了,母亲要我放弃学业,不要去考功名,改学医,并且说:学医可以赚钱养活生命,也可以救济别人。

并且医术学得精,可以成为名医,这是你父亲从前的心愿。

后来我在慈云寺,碰到了一位老人,相貌非凡,一脸长须,看起来飘然若仙风道骨,我就很恭敬地向他行礼。

这位老人向我说:你是官场中的人,明年就可以去参加考试,进学宫了,为何不读书呢

我就把母亲叫我放弃读书去学医的缘故告诉他。

并且请问老人的姓名,是那里人,家住何处;老人回答我说:我姓孔,是云南人,宋朝邵康节先生所精通的皇极数,我得到他的真传。

照注定的数来讲,我应该把这个皇极数传给你。

因此,我就领了这位老人到我家,并将情形告诉母亲。

母亲要我好好的待他。

并且说:这位先生既然精通命数的道理,就请他替你推算推算,试试看,究竟灵不灵。

结果孔先生所推算的,虽然是很小的事情,但是都非常的灵验。

我听了孔先生的话,就动了读书的念头,和我的表哥沈称商量。

表哥说:我的好朋友郁海谷先生在沈友夫家里开馆,收学生读书。

我送你去他那里寄宿读书,非常方便。

于是我便拜了郁海谷先生为老师。

孔先生有一次替我推算我命里所注定的数;他说:在你没有取得功名做童生时,县考应该考第十四名,府考应该考第七十一名,提学考应该考第九名。

到了明年,果然三处的考试,所考的名次和孔先生所推算的一样,完全相符。

孔先生又替我推算终生的吉凶祸福。

他说:那一年考取第几名,那一年应当补廪生,那一年应当做贡生,等到贡生出贡后,在某一年,应当选为四川省的一个县长,在做县长的任上三年半后,便该辞职回家乡。

到了五十三岁那年八月十四日的丑时,就应该寿终正寝,可惜你命中没有儿子。

这些话我都一一的记录起来,并且牢记在心中。

从此以后,凡是碰到考试,所考名次先后,都不出孔先生预先所算定的名次。

唯独算我做廪生所应领的米,领到九十一石五斗的时候才能出贡。

那里知道我吃到七十一石米的时候,学台屠宗师(学台:相当于现在的教育厅长)他就批准我,补了贡生。

我私下就怀疑孔先生所推算的,有些不灵了。

后来果然被另外一位代理的学台杨宗师驳回,不准我补贡生。

直到丁卯年,殷秋溟宗师看见我在考场中的‘备选试卷’没有考中,替我可惜,并且慨叹道:这本卷子所做的五篇策,竟如同上给皇帝的奏折一样。

像这样有大学问的读书人,怎么可以让他埋没到老呢

于是他就吩咐县官,替我上公事到他那里,准我补了贡生,经过这番的波折,我又多吃了一段时间的廪米,算起来连前所吃的七十一石,恰好补足,总计是九十一石五斗。

我因为受到了这番波折,就更相信:一个人的进退功名浮沉,都是命中注定。

而走运的迟或早,也都有一定的时候,所以一切都看得淡,不去追求了。

等我当选了「贡生」,按照规定,要到北京的国家大学去读书。

所以我在京城里住了一年。

一天到晚,静坐不动,不说话,也不转动念头。

凡是文字,一概都不看。

到了己巳年,回到南京的国家大学读书,在没有进国家大学以前,先到栖霞山去拜见云谷禅师,他是一位得道的高僧。

我同禅师面对面,坐在一间禅房里,三天三夜,连眼睛都没有闭。

云谷禅师问我说:凡是一个人,所以不能够成为圣人,只因为妄念,在心中不断地缠来缠去;而你静坐三天,我不曾看见你起一个妄念,这是什么缘故呢

我说:我的命被孔先生算定了,何时生,何时死,何时得意,何时失意,都有个定数,没有办法改变。

就是要胡思乱想得到什么好处,也是白想;所以就老实不想,心里也就没有什么妄念了。

云谷禅师笑道:我本来认为你是一个了不得的豪杰,那里知道,你原来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凡夫俗子。

我听了之后不明白,便请问他此话怎讲

云谷禅师说道:一个平常人,不能说没有胡思乱想的那颗意识心;既然有这一颗一刻不停的妄心在,那就要被阴阳气数束缚了;既被阴阳气数束缚,怎么可说没有数呢

虽说数一定有,但是只有平常人,才会被数所束缚住。

若是一个极善的人,数就拘他不住了。

因为极善的人,尽管本来他的命数里注定吃苦;但是他做了极大的善事,这大善事的力量,就可以使他苦变成乐,贫贱短命,变成富贵长寿。

而极恶的人,数也拘他不住。

  编辑本段交响乐曲  一提到贝多芬(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1827)的第五交响曲,人们就会想到一个声音,这就是著名的“命运的叩门”。

著名的“命运的叩门”,是对解释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的最简短而又最形象化的注释。

“命运的叩门”这句话被重复了不知多少次,几乎要被某些音乐“行家”指斥为对贝多芬音乐的庸俗化、简单化的形容。

可是我们这里还是要再重复一遍这句话,因为这句话的确是理解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的最中肯的断语,它出自贝多芬本人之口。

据贝多芬的学生,贝多芬传记作者辛德勒的记述,他曾向贝多芬请教关于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主导动机的寓意,贝多芬回答说:“这是命运的叩门,命运就是这样敲门的。

”后来人们就称第五交响曲为“命运交响曲”。

我们不必为这句话是否真的出自贝多芬本人而繁琐考证。

也不必围绕主题音型是否象征某种具象化的音响而争论不休。

还是应该多了解一点贝多芬创作这部交响乐的生活背景和精神状态。

再从贝多芬的音乐里去感悟贝多芬用他那崇高的启蒙精神点燃的生命之火。

贝多芬开始构思并动笔写第五交响曲是在1804年,那时,他已写过“海利根遗书”,他的耳聋已完全失去治愈的希望。

他热恋的情人朱丽叶塔·齐亚蒂伯爵小姐也因为门第原因离他而去,成了加伦堡伯爵夫人。

一连串的精神打击使贝多芬处于死亡的边缘。

但是,贝多芬与命运展开了顽强的抗争。

他在一封信里写道:“假使我什么都没有创作就离开这世界,这是不可想象的。

”贝多芬在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展开了一次旺盛的创作高潮:第三交响曲(英雄)尚未写完,第五交响曲(命运)已开始动笔。

1807年《命运》完成并出版之前,活泼浪漫的第四交响曲已在一年前上演,同场首演的还有第六交响曲《田园》,第四钢琴协奏曲和为钢琴、合唱与乐队写的幻想曲。

在此期间,完成的著名作品还有:钢琴奏鸣曲《华尔斯坦》、《热情》,俄罗斯弦乐四重奏三部,贝多芬自己钟爱的唯一一部歌剧《菲黛里奥》和三种《莱奥诺拉序曲》,贝多芬唯一的小提琴协奏曲(这也是世界小提琴经典作品),C大调弥撒曲。

等等。

所有这些作品都堪称是皇皇巨著,每一部后来都成为垂世之作。

这是贝多芬留给世界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1808年12月22日晚上,在维也纳剧院举行了一场可以载入史册的音乐会。

在这场音乐会上,连续首演了贝多芬的四部新作品,它们是《第五(命运)交响曲》、《第六(田园)交响曲》、《第四钢琴协奏曲》和《钢琴、合唱幻想曲》,由贝多芬亲自指挥和担任钢琴独奏。

刚刚摆脱精神折磨的贝多芬表现出惊人的人格力量:一个晚上,四部大型作品,十二个乐章,外加一部幻想曲一起上演,连续120分钟的辉煌旋律,可以想象在那个晚上维也纳剧院被贝多芬的生命之火映照得何等灿烂夺目。

但是,演出并不像我们今天想象的那样盛况空前,贵族们的耳朵听不惯贝多芬音乐里强烈的音响对比。

反应冷淡。

乐师们欺负贝多芬耳聋,不肯好好演奏。

这场音乐会成了贝多芬的自我燃烧。

在这次音乐会以后,贝多芬永远告别了钢琴演奏舞台。

他再也没有以演奏家的身份登台演出。

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展现的是人的精神世界的激烈斗争和获得灵魂自由的胜利欢悦。

虽然贝多芬创作这部交响曲时,个人遭遇到许多苦难,但是他的音乐追求的却是人类的欢乐。

他不以一己之悲欢,局限自己的创作,因此,贝多芬的音乐具有崇高精神。

从“通过苦难的欢乐”之中,它揭示出人类精神历程的艰难和战胜苦难的崇高之美。

第五交响曲共分四个乐章,四个乐章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它们不仅是顺理成章的,而且还被那个著名的“命运主题”贾成一体。

贝多芬所说的“命运”不同于我们通常理解的“天命”或“天数”,这个命运是指人生的苦难和种种不幸。

而人应该战胜苦难,主宰自己的生活,达到人类光明的理想。

所以,他在给阿芒达牧师的信中说过那句名句:“我决心扫除一切障碍……我将扼住命运的喉咙。

”音乐的第一乐章开门见山地推出主题——“命运的敲门”,这声音威严、顽强甚至凶险,它环绕四周不时降临.挥之不去躲避不及,使人紧张不安。

第二主题是抒情性旋律,温和舒缓,然而,第一主题的命运动机再次袭来,斗争的画面就是这样戏剧性地展开。

矛盾冲突愈演愈烈,形成了乐章的高潮,最后,敲门动机的沉重音响结束了第一乐章。

第二乐章有如一首抒情诗,表现了人的感情体验的复杂世界。

在流畅的行板上,第一主题深沉安详,蕴含着内在的热情,这个旋律是从民间歌曲改编成的。

第二主题是具有号召力的英雄色彩旋律。

两个主题轮换变奏,乐曲从温情柔弱逐渐发展成坚定有力的进行曲。

第三乐章是别开生面的谐谑曲,分为主部、中部和再现部。

这个乐章又展开了两种力量紧张冲突的广阔场面,这是人与命运的最后搏斗。

主部音乐中两种矛盾因素形成对比,大提琴和倍大提琴在辗转沉思,这时,圆号带着那命运的叩门声再次闯入,但是这次已不是低沉的暗示,而是响亮威严,严峻地行进,具有进行曲的特征。

基本主题与命运动机轮流呈现,冲突更加明显。

最后,命运动机占了上风。

乐章的中部晦涩的小调式转成开朗的大调,精神为之一振,人间的欢乐形成不可遏制的力量。

第三乐章在凯旋的欢腾气氛中直接过渡到第四乐章,充满光明和胜利的情绪。

在这个乐章里,命运动机的阴影仍然存在,但只是一个影子而已。

最后,当胜利和欢乐的终曲响起时,它已经完全销声匿迹,最后的狂欢是对人的力量的赞美和歌颂。

在第五交响曲里,贝多芬通过对人生光明的歌颂,表现出他自己的高贵人格。

有评论家说贝多芬就是在这部交响曲上成为一个巨人的。

恩格斯在书信里甚至说:“如果你还没有听过这部壮丽的作品,那你这一生可以说是什么也没听过。

”恩格斯之所以用如此夸张的言辞形容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是因为在贝多芬的音乐里潜在着一种精神,一种力量,它把人类心灵深处隐藏很深的某种东西启发出来了,使这个蒙昧已久的东西被唤醒,成为人主宰自己命运的人格力量。

假如我们自己在人生之路上遇到某种苦难或是遭到命运的捉弄,那么就请去追寻一下贝多芬第五交响曲里展现的精神境界吧

这样一切都会变得微不足道的,人生的意义比我们身边的一切都伟大得多。

这就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告诉我们的。

现在再把贝多芬创作第五交响曲时个人的遭际与音乐中凝聚的强大力量做一个对比,更可以显现出贝多芬开阔的心胸和高尚的人格。

贝多芬自己的生活经历固然是产生他的音乐的基础,但是,贝多芬在创作中完全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他善于观察人类灵魂的深处,善于体会人类的感情,而并不育于一己之私,因为他已经完全把自己交给了艺术。

他说:“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人,仅仅为我的艺术和未完成的职责而活着。

”他用自己的音乐给人类精神带来灿烂的阳光,也是他自己生命活力的表现,用心倾听他的音乐可以产生人性的内省,把人生的意义显现出来。

19世纪浪漫派大师舒曼评论第五交响曲时说:“不论你听过多少遍,都会自然产生一种新的敬仰和感叹,只要世界上还有音乐在,它就会世世代代传下去。

”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1770-1827) 伟大的德国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

贝多芬1770年12月16日生于莱茵河畔距法国不远的小城--波恩。

他的祖父是波恩宫廷乐团的乐长,父亲是一个宫廷男高音歌手。

贝多芬自幼便已显露出他的音乐天才,父亲急于把他培养成为一个象莫扎特那样的神童,从小就逼着他学习钢琴和小提琴,八岁时他已开始在音乐会上表演并尝试作曲,但是,他在这段时期中所受的音乐教育一直是非常零乱和没有系统的。

贝多芬全部资料  一、英雄交响曲  贝多芬的心中充满了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他是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热烈拥护者。

1798年,柏纳多特将军(1763-1844)出任法国驻维也纳大使,贝多芬常到他的家里,并和他周围的人有密切的交往。

1802年,贝多芬在柏纳多特的提意下,动手写作献给拿破仑的《第三交响曲》。

在他的心目中,拿破仑是摧毁专制制度、实现共和理想的英雄。

1804年,贝多芬完成了《第三交响曲》。

正当他准备献给拿破仑时,拿破仑称帝的消息传到了维也纳。

贝多芬从学生李斯(1784-1838)那里得知这个消息时,怒气冲冲地吼道:“他也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

现在他也要践踏人权,以逞其个人的野心了。

他将骑在众人头上,成为一个暴君

”说着,走向桌子,把写给拿破仑的献词撕个粉碎,扔在地板上,不许别人把它拾起来。

过了许多日子,贝多芬的气愤才渐渐的平息,并允许把这部作品公之于世。

1804年12月,这部交响曲在维也纳罗布科维兹亲王的宫廷里首次演出。

1805年4月在维也纳剧院的第一次公开演出,是由贝多芬亲自指挥的,节目单上写着:“一部新的大交响曲,升D大调,路德维希·凡·贝多芬先生作,献给罗布科维兹亲王殿下。

”奇怪的是,贝多芬不说是降E大调,而说是升D大调。

1806年10月总谱出版时,标题页上印着:英雄交响曲为纪念一位伟人而作。

从此,《第三交响曲》就被称为“英雄交响曲”。

  二、命运交响曲  贝多芬的《c小调交响曲》(作品67号)开始的四个音符,刚劲沉重,仿佛命运敲门的声音。

这部作品因此被称作《命运交响曲》。

《命运交响曲》作于1805至1808年。

贝多芬在1808年11月写给他的朋友韦格勒(1765-1848)的信中,就已经说出:“我要卡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把我完全压倒

”“命运敲门的声音”在1798年所作《c小调钢琴奏鸣曲》(作品10之1)第三乐章中就已经出现过,以后又出现于《D大调弦乐四重奏》(作品18之3)第三乐章、《热情奏鸣曲》(作品57号)第一乐章、第三《列奥诺拉》序曲(作品72号)、《降E大调弦乐四重奏》(作品74号)等一系列作品中。

可见,通过斗争战胜命运,是贝多芬一贯的创作思想。

《命运交响曲》所表现的如火如荼的斗争热情,具有强大的感染力。

西班牙女低音歌唱家马丽勃兰第一次听《命运交响曲》时,吓得心惊肉跳,不得不退席而去。

拿破仑一个旧日的卫兵,听了第四乐章开头的主题,禁不住跳起来喊道:“这就是皇上

”柏辽兹把《命运交响曲》中惊心动魄的斗争场景,看作是“奥赛罗听信埃古的谗言,误认黛丝德蒙娜与人私通时的可怕的暴怒。

”舒曼认为:“尽管你时常听到这部交响曲,但它对你总是有一股不变的威力——正象自然界的现象虽然时时发生,却总教人感到惊恐一样。

”1830年五、六月间,门德尔松在魏玛逗留了两星期,和歌德作最后一次会晤,在钢琴上为他演奏了古今著名的作品。

歌德听了《命运交响曲》的第一乐章后大为激动,他说:“这是壮丽宏伟、 惊心动魄的,简直要把房子震坍了。

如果许多人一起演奏,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1841年3月,恩格斯听了《命运交响曲》的演出。

他在写给妹妹的信中赞美这部作品说:“如果你不知道这奇妙的东西,那么你一生就算什么也没有听见。

”他说,他在第一乐章里听到了“那种完全的绝望的悲哀,那种忧伤的痛苦”;在第二乐章里听到了“那种爱情的温柔的忧思”;而第三、第四乐章里“用小号表达出来的强劲有力、年轻的、自由的欢乐”,又是那么鼓舞人心。

恩格斯用短短的几句话,揭示了《命运交响曲》的精髓。

  编辑本段魔兽武器  命运  有关命运来源的传说: 不可捉摸的命运,会在某个注定的时刻觉醒; 未知的神秘力量,一瞬间主宰历史和未来; 命运之锋摧枯拉朽,扫荡一切;在命运面前,有谁可以抗拒呢

三十年前卡利姆多的战场上,联盟的铁骑即将扫荡最后一个兽族的村庄…… “幽魂之狼会吞噬你们的灵魂,卡利姆多的红土会埋葬你们的白骨......”老萨满绝望的诅咒和他的生命一起消散在空气里。

一个伤痕累累的兽人战士低沉地怒吼,高举起手中的双手巨剑,用最后的力气斩向联盟的首领,“卡利姆多,我的故土,如果毁灭是我们的命运,我也会保卫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 为首的圣骑士笑了,再锋利的剑锋,也穿不透圣骑士强大的防御体系,这些顽固的蛮族,还不肯接受他们行将灭亡的命运吗

可是谁又能预知谁的命运呢

这一剑斩出的时候,兽人战士感到一种奇迹般的力量灌注到全身,命运好像在他的指尖跳动,圣骑士眼中的嘲讽,瞬间转为绝望的惊恐---- 七把拦阻的兵刃,斩破

圣佑的防御光环,斩破

坚韧的龙鳞护盾,斩破

百炼的精钢板甲,斩破

联盟的首领倒在冰冷的红土上,狂暴的命运之锋席卷过整个战场,一切都归于沉寂…… 硝烟散尽,白骨成土。

卡利姆多血色的残阳下,一个新的部落重新崛起...... 命运之剑,是一把主宰之剑。

(百度百科)

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 七十四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编辑本段]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编辑本段]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四十六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四十八条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四十九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十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编辑本段]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五十四条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

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编辑本段]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条 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第六十二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本段]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中外著名数学家有哪些

(详细介绍)

著名的数学大师苏步青,自1931年3月应著名数学家陈建功之约,载着日本东北帝国大学的理学博士荣誉回国,受聘于国立浙江大学,先后任数学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训导长和教务长。

至1952年10月,因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他才有点不太情愿地到了上海复旦大学数学系任教授、系主任,后任教务长、副校长和校长。

他曾任多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第七、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和民盟中央副主席等职。

  回望苏步青的百年人生路,也是崎岖泥泞,故事多多,今选几则以慰读者。

  故事一  公元1902年9月23日,那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可对祖辈从福建同安逃荒到浙江平阳带溪村的苏祖善家来说,那是一件难得的大喜、大吉的日子。

真是老天有眼,天官赐福。

苏祖善家添了一丁,夫妻俩笑得合不拢嘴,终于有了世代务农的“接班人”。

可苏祖善夫妻俩从未上过学,尝够没有文化的苦,望子成龙心切,于是给儿子选取“步青”为名,算命先生还说上一番好话,以“步青”为名,将来定可“平步青云,光宗耀祖”。

  名字毕竟不是“功名利禄”的天梯。

正当同龄人纷纷背起书包上学的时候,苏祖善交给儿子的却是一条牛鞭。

从此,苏步青头戴一顶父亲编的大竹笠,身穿一套母亲手缝的粗布衣,赤脚骑上牛背,鞭子一挥,来到卧牛山下,带溪溪边。

苏步青家养的是头大水牛,膘壮力大,从不把又矮又小的牧牛娃放在眼里。

有一次,水牛脾气一上来,又奔又跳,把苏步青摔在刚刚砍过竹的竹园里。

真是老天庇佑,他跌在几根竹根中间,未有皮肉之苦,逃过一劫。

  放牛回家,苏步青走过村私塾门口,常被琅琅的书声所吸引。

有一次,老师正大声念:“苏老泉,二十七,始发愤,读书籍。

”他听后,就跟着念了几遍。

此后,他竟记住了顺口溜,放牛时当山歌唱。

  苏祖善常听儿子背《三字经》、《百家姓》,心存疑惑。

有一次,正好看见儿子在私塾门口“偷听”,为父的心终于动了,夫妻一合计,决定勒紧裤带,把苏步青送进了私塾。

  故事二  9岁那年,苏步青的父亲挑上一担米当学费,走了50公里山路,送苏步青到平阳县城,当了一名高小的插班生。

从山里到县城,苏步青大开眼界,什么东西都新奇。

他第一次看到馒头里有肉末,常用饭票换成钱买“肉馒头”吃。

一个月的饭票提早用完了,只好饿肚子。

他见到烧开水的老虎灶,也觉得好玩,把家里带来的鸡蛋掷进锅里,一锅开水变成一锅蛋花汤,烧水工看到气极了,揪住他打了一顿。

  苏步青整天玩呀、闹呀,考试时常坐“红交椅”,到期末考试,他在班里得了倒数第一名。

可是,他的作文写得还不错,私塾里的“偷听”,激发了他学习语文的兴趣,为作文打了一点基础。

然而,语文老师越看越不相信,总认为苏步青的作文是抄来的。

因此还是批给他一个很低的分数。

这样,更激发了他的牛脾气,老师越说他不好,他越不好好学,一连三个学期,都是倒数第一名。

同学和老师都说他是“笨蛋”。

  有一次,地理老师陈玉峰把苏步青叫到办公室,给他讲一个小故事:“牛顿12岁的时候,从农村小学转到城里念书,成绩不好,同学们都瞧不起他。

有一次,一个同学蛮横无理地欺负他,一脚踢在他的肚子上。

他疼得直打滚。

那个同学身体比他棒,功课比他好,牛顿平时很怕他。

但这时他忍无可忍,跳起来还击,把那个同学逼到墙角,揿在墙上。

那同学见牛顿发起怒来如此勇猛,只好屈服。

牛顿从这件事想到做学问的道理也不过如此:只要下定决心,就能把它制服。

他发愤图强,努力学习,不久成绩跃居全班第一,后来成了一个伟大的科学家。

”   苏步青见陈老师不批评他,还给他讲故事,心里很感激。

陈老师见他垂着头,摸摸他的头后说:“我看你这个孩子挺聪明嘛,只要肯努力,一定可以考第一名。

”又说:“你爸爸、妈妈累死累活,省吃俭用,希望你把书念好。

像你现在这样子,将来拿什么来报答他们

”苏步青再也抑制不住心灵的震撼,泪水像断线的珍珠淌在自已的胸前,第一次感到自己做错了事。

此后,他完全变成了懂事的孩子,不再贪玩,刻苦读书,到期末考试得了全班第一名。

  故事三  温州的浙江省立第10中学的一堂数学课,把苏步青引向通往数学王国的路。

从日本留学回温州的杨老师在上数学课时,带着忧国忧民的真情:“当今世界,弱肉强食。

世界列强仰仗船坚炮利,对我国豆剖瓜分,鲸吞蚕食。

中华民族亡国灭种的危险迫在眉睫。

为了救亡图存,必须振兴科学。

数学是科学的开路先锋,为了发展科学,必须学习好数学。

”杨老师的话,打动了苏步青的心。

从此,他的兴趣从文学向数学转移。

有一次,苏步青用20种不同的方法证明了一条几何定理。

校长洪泯初得知后,把苏步青叫到办公室,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好学习,将来送你留学。

”到苏步青中学毕业时,洪校长已调到北京教育部任职,但他仍关心苏步青的学习,寄来了200元资助苏步青留学。

  1919年,17岁的苏步青买了一张去日本的船票,余170元钱要维持3个月的生活,实在很艰难。

他每天只能吃两餐饭,无钱请日语老师,只好拜房东大娘为师。

最后他用流利的日语回答了主考官的提问,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名牌学校——东京高等工业学校电机系。

1924年,他又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日本东北帝国大学数学系,师从著名几何学家洼田忠彦教授。

1927年,大学毕业后,他又在课余卖报、送牛奶、当杂志校对和家庭老师,用所挣得的钱做学费,免试升入该校研究生院做研究生。

并以坚强的意志,刻苦攻读,接连发表了41篇仿射微分几何和射影微分几何方面的研究论文,开辟了微分几何研究的新领域,被数学界称作“东方国度上升起的灿烂的数学明星”。

1931年3月,他以优异的成绩荣获该校理学博士学位,成了继陈建功之后获得本学位的第二个外国人。

此后,国内外的聘书像雪片似的飞来,苏步青一一谢绝。

因为两年前陈建功获理学博士位时,曾约苏步青到条件较差的浙大去。

苏步青说:“你先去,我毕业后再来。

让我们花上20年时间,把浙大数学系办成世界第一流的数学系……”这兴许就是苏步青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不愿离开浙大的情缘。

  走上工作岗位后,苏步青在科研和教学上取得了令世人叹服的光辉业绩,除做研究生时发现的四次(三阶)代数锥面,被学术界誉称为“苏锥面”外,后在“射影曲线论”、“射影曲面论”、“高维射影空间共轭网理论”、“一般空间微分几何学”和“计算几何”等方面都取得世界同行公认的成就,特别在著名的戈德序列中的第二个伴随二次曲面被国内外同行称为“苏的二次曲面”。

他还证明了闭拉普拉斯序列和构造(T4),被世界学术界誉称为“苏(步青)链”。

因此,德国著名数学家布拉须凯称苏步青是“东方第一个几何学家”,欧美、日本的数学家称他和同事们为“浙大学派”。

的确,自1931年到1952年间,苏步青培养了近100名学生,在国内10多所著名高校中任正副系主任的就有25位,有5人被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连解放后培养的3名院士,共有8名院士学生。

在复旦数学研究所,苏步青更有谷超豪、胡和生和李大潜高足,形成了三代四位院士共事的罕见可喜现象。

  故事四  “七七”事变后,浙江大学被迫西迁。

在这国难当头,举校西迁时,苏步青接到一封加急电报:岳父松本先生病危,要苏步青夫妇去日本仙台见最后一面。

苏步青把电报交给妻子说:“……你去吧,我要留在自己的祖国。

”苏步青妻子苏松本说:“我跟着你走。

”但因妻子刚分娩不久,不能随行内迁,苏步青把妻子送平阳乡下避难,直到1940年暑假,由竺可桢校长特批一笔路费,才将妻子和女儿接到湄潭。

  在湄潭的日子里,师生的生活极其艰苦,大学教授靠工资也难以糊口。

苏步青买了一把锄头,每天下班回家或休息日,就开荒种菜,有一次,湄潭菜馆蔬菜馆供应不上,就从苏步青菜地里要去几筐花菜。

还有一天傍晚,竺校长来到他住的破庙前,看见苏步青正挑水种菜,苏松本背着儿子烧饭。

细心的竺校长见锅里全是萝卜、地瓜干,就问苏步青。

苏步青解释说:“我家孩子多,薪水全拿来买米也不够吃。

地瓜干蘸盐巴,我们已吃了几个月了。

”竺可桢惊愕了。

于是,他特许苏步青两个读中学的儿子,破例吃在中学、住在家里(因为苏家拿不出被褥)的特殊待遇。

  生活上的困难每况愈下,苏步青的一个小儿子因营养不良,出世不久就死去了。

苏步青把他埋在湄潭的山上,在小石碑上刻着“苏婴之冢”几个字。

然而,生活上的困难吓不倒有意志、有毅力的人,浙大的教学和科研依然有条不紊地进行。

苏步青也是带着困难走上讲台的。

当他回身在黑板上画几何图形时,学生们就会议论苏老师衣服上的“三角形、梯形……”的补丁,还有屁股上的“螺旋形曲线”

晚上,苏步青把桐油灯放在破庙的香案上写教材,终于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完成了《射影曲线概论》一书。

1994年夏,笔者有幸在青岩看到苏步青迁徙途中住过的小庙,一种崇敬之情油然而生,令人难以忘怀。

  故事五  1972年12月7日,苏步青的学生、著名数学家张素诚,因《数学学报》复刊之需,拜访各地数学家,到上海理应拜访苏老师,没想到苏老所赐的《射影几何概论》(英文版)一书上,别开生面在扉页题了一首诗:     三十年前在贵州,    曾因奇异点生愁,    如今老去申江日,    喜见故人争上游。

  这不仅打破常人的题词俗话,把师生之情和盘托出,又足可看出苏老诗艺的高超,文学功底的深厚了。

  许多人都知道苏步青是数学大师,却不知道他还是位文学大师,写作大家和诗人。

他从小酷爱古诗文,13岁学写诗。

读初小时常骑在牛背上诵读《千家诗》等。

几十年来,他与诗为伴,与诗书同行,每次出差,提包里总放一二本诗集,如《杜甫诗选》等。

苏步青不仅读诗,更有作诗兴趣,几十年笔耕不辍,写了近千首诗作。

在他96岁高龄时,北京群言出版社出版了《苏步青业余诗词钞》,共收近体诗444首,词60首,由苏老手写影印,其中1931~1949年早期作品191首,内有词47首。

从中我们可以领略苏老60年间的学术生涯和诗书技艺折射的光芒,富有时代气息,给人以诸多的启迪。

  回想浙江大学内迁湄潭时期,他和数学大师钱宝琮等创设湄潭吟社,在生活极度困难下,自费出版了《湄潭吟社诗存第一辑》,内收各家诗词约100首。

在国难当头日子里,诗人们品茶吟诗,或切磋教义,或评论时局,其忧国思乡,愤世嫉俗之情常流露于笔端。

  1944年,苏步青以“游七七亭”为诗题作一诗:     单衣攀路径,一杖过灯汀。

    护路双双树,临江七七亭。

    客因远游老,山是故乡青。

    北望能无泪,中原战血腥。

  这是苏步表以物寄情,对家乡沦陷和祖国山河破碎的怀念和人民奋起抗战的歌颂,爱国忧世之情自心中汩汩流出。

苏步青的诗艺高超,令人叹为观止。

他的诗意境高远,笔调清新,常用典故,富有哲理。

  读了苏步青的许多诗,不仅使人感到苏老常对后学谆谆教导“金字塔”般基础之重要,文理相通之亮点。

他几十年如一日,巧用自称“零头布”(零碎时间)来学习和研究,这些永留人间的好诗词,不就是苏步青充分利用零碎时间的佐证吗

郭沫若的《静夜》

朗读的停顿  月光\\\/淡淡,  笼罩着\\\/村外的\\\/松林。

  白云\\\/团团,  漏出了\\\/几点\\\/疏星。

  天河\\\/何处

  远远的\\\/海雾\\\/模糊。

  怕会有\\\/鲛人\\\/在岸,  对月\\\/流珠

  诗中用了大部分笔墨描绘静谧的夜景。

  分析  第1小节描绘了一幅极平常的画面:月光淡淡,村外的松林沐浴在月光里;天上白云团团,星光点点,这些景致都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见到的,透过诗,读者仿佛看到诗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一人踱到屋外,随意地看那淡淡的月光、月光下朦胧的林影,抬头看那云团中漏出来 的疏星。

  但第2节一开头,诗人劈头问道:“天河何处?”这一问使全诗的境界得以拓宽和提升,把读者的视野与心胸带到那广袤的宇宙之中去了。

作者似乎想引领读者的思绪去“精骛八极”、“神游万仞”,似乎想让读者的眼光透过茫茫的黑夜,看到星夜的无穷深处,但紧接着的一句“远远的海雾模糊”又把读者刚刚放开的心神收拢回来,模糊的海雾能阻挡住人的视线,却不能阻挡那脱缰野马似的想像。

  此时,放飞的心欲罢不能,已想到了很远很远——“怕会有鲛人在岸\\\/对月流珠?”这一句是极好的证明,证明诗人的想像的确已穿过了那茫茫的海雾,想像着有一位“鲛人”立在岸边,对着月亮无声地流下串串珍珠泪……“鲛人”是喜极而泣,还是伤心落泪?抑或是无穷的思念?这给读者留下了无穷的回味。

  感情  通过描写月夜松林的精致,想象“鲛人在岸,对月流珠”的画面,表达了作者的浓浓的思念之情。

  总结  这首小诗,写于诗人留学日本时期,其中包含了个人对于时代的失望情绪,也隐隐流露出对于祖国、家乡和亲人的思念之情。

诗歌写得清幽、典雅,有着古典诗词的意境和韵味,如一首小夜曲,流过人们的心田,给人美的享受。

  有点长~~(*^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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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 原名郭开贞,生于四川乐山沙湾,幼年入家塾读书,1906年入嘉定高等学堂学习,开始接受民主思想。

1914年春赴日本留学,这个时期接触了泰戈尔、歌德、莎士比亚、惠特曼等外国作家的作品。

1918年春写的《牧羊哀话》是他的第一篇小说。

1918年初夏写的《死的诱惑》是他最早的新诗。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他在日本福冈发起组织救国团体夏社,投身于新文化运动,写出了《凤凰涅磐》、《地球.我的母亲》、《炉中煤》等诗篇。

1921年6月,他和成仿吾、郁达夫等,人组织创造社,编辑《创造季刊》。

1923年、他在日本帝国大学毕业、回国后继续编辑《创造周报》和《创造日》。

1924年到1927年间,他创作了历史剧《王昭君》、《聂莹》、《卓文君》。

1928年流亡日本,1930年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参加“左联”东京支部活动。

1938年任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理事。

这一时期创作了以《屈原》为代表的6个历史剧。

他还写了《十批判书》、《青铜时代》等史论和大量杂文、随笔、诗歌等。

新中阳成立后,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院长,全国文联一、二、三届主席,并任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一至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等职。

作品有《新华颂》、《东风集》、《蔡文姬》、《武则天》、《李白与杜甫》等。

在这期间,郭沫若写了许多迎合时代的文字,因此受到后人诟病,理论专著《李白与杜甫》一书更是令人齿冷。

因此郭沫若其人在中国文化界成为人格方面的反面例证。

著作书目:《女神》(诗集)1921,泰东《三叶集》(散文集)与宗白华、田汉合著,1920,亚东《星空》(诗集)1923,泰东《聂莹》(剧本)1925,光华《文艺论集》(论文集)1925,光华《塔》(小说、戏剧集)1926、商务《落叶》(小说、戏剧集)1929,创造社《三个叛逆的女性》(戏剧集)1926,光华《西洋美术史》(理论)1926,商务《橄榄》(小说、散文集)1926,创造社《瓶》(诗集)1927,创造社《前茅》(诗集)1928,创造社《恢复》(诗集)1928,创造社《水平线下》(小说、散文集)1928,创造社《我的幼年》(自传)1929、光华《漂流三部曲》(小说、戏剧集)1929,新兴书店《山中杂记及其他》(小说、戏剧集)1929,新兴书店《黑猫与塔》(小说、散文集)1931,仙岛书店《后悔》(小说、戏曲集)1930,光华《黑猫与羔羊》(小说集)3931,国光《今津纪游》(散文集)1931,爱丽书店《桌子跳舞》(小说、散文集)1931,仙岛书店《文艺论集续集》(论文集)1931,光华《创造十年》(回忆录)1932,现代《沫若书信集》1933,泰东《豕谛》(历史小说)1936,不二书店《北伐途次》(散文)lQ37,潮锋出版社《甘愿做炮灰》(剧集)1938.北新《战声》(诗集)1938、战士出版社《创造十年续编》(回忆录)1938,北新《羽书集》(散文、论文集)1941,香港盂厦书店《屈原》(剧本)1942,重庆文林出版社《蒲剑集》(散文、论文集)1942,重庆文学书店《棠棣之花》(剧本)1942,作家书屋《虎符》(剧本)1942,群益《屈原研究》(论文)1943,群益《今昔集》(论文集)1943,东方书社《孔雀胆》(剧本)1943。

群益《南冠草》(剧本)1944,群益《青铜时代》(史论)1945,文治出版社《先秦学说述林》(论文)1945,福建永安东南出版社《十批判书》(史论)1945,群益《波》(散文集)1945,群益《苏联纪行》(散文集)1946,上海中外出版社;改名《苏联五十天》,1949,大连新中国书店《归去来》(散文集)1946,北新《筑》(剧本)t946,群益《南京印象》(散文集)1946,群益《少年时代》(自传)1947,海燕《革命春秋》(自传)1947、海燕《盲肠炎》(杂文集)1947,群益《今昔浦剑》(散文、杂文集)1947,海燕《历史人物》(史论)1947,海燕《沸羹集》(散文、杂文集)1947,大孚出版社《天地玄黄》(散文、杂文集)1947,大孚出版社《地下的笑声》(小说集)1947,海燕《创作的道路》(理论)1947,文光《抱箭集》(小说、散文集)1948,海燕《蜩螗集》(诗集)1948,群益《雨后集》(诗集)1951,开明《海涛》(散文集)1951,新文艺《奴隶制时代》(史论)1952,新文艺《沫若文集》(1—17卷)1957一1993,人文《雄鸡集》(诗集)1959,北京《洪波曲》(自传)1959,百花《蔡文姬》(剧本)1959,文物《潮汐集》(诗集)1959,作家《骆驼集》(诗集)1959,人文《沫若全集》(文学编l—5卷)1982一1987,人文翻译书目:《菌梦湖》(小说)德国施笃谟著、与钱君胥合译,1921,泰尔《少年维特之烦恼》(长篇小说)德国歌德著、1922,泰东《社会组织与社会革命》(论文)日本河上肇著,1924,商务《雪莱诗选》(诗集)英国雪莱著,1926,泰东《浮士德》(诗)德国歌德著,1928,创造社《沫若译诗集》印度枷里达若著,1928,创造社《石炭王》(小说)美国辛克莱著,1928,上海乐群书店《政治经济学批判》(理沦)德国卡尔.马克思著,1921,神州《战争与和平》(长篇小说)俄国列.托尔斯泰著,1935,光明书局《艺术的真实》(理论)德国卡尔.马克思著,1947,群益郭沫若(1892~1978)现、当代诗人、剧作家、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

原名开贞,笔名郭鼎堂、麦克昂等。

四川乐山人。

在中小学期间,广泛阅读了中外文学作品,参加反帝爱国运动。

1914年初到日本学医,接触到泰戈尔、海涅、歌德、斯宾诺莎等人的著作,倾向于泛神论思想。

由于五四运动的冲击,郭沫若怀着改造社会和振兴民族的热情,从事文学活动,于1919年开始发表新诗和小说。

1920年出版了与田汉、宗白华通信合集《三叶集》。

1921年出版的诗集《女神》,以强烈的革命精神,鲜明的时代色彩,浪漫主义的艺术风格,豪放的自由诗,开创了“一代诗风。

同年夏,与成仿吾、郁达夫等发起组织创造社。

1923年大学毕业后弃医回国到上海,编辑《创造周报》等刊物。

1924年,通过翻译河上肇的《社会组织与社会革命》一书,较系统地了解了马克思主义。

1926年任广东大学(后改名中山大学)文科学长。

7月随军参加北伐战争,此后又参加了南昌起义,1929年初参与倡导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其间写有《漂流三部曲》等小说和《小品六章》等散文,作品中充满主观抒情的个性色彩。

还出版有诗集《星空》、《瓶》、《前茅》、《恢复》,并写有历史剧、历史小说、文学论文等作品。

1928年起,郭沫若流亡日本达10年,其间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研究中国古代历史和古文字学,著有《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甲骨文字研究》等著作,成绩卓著,开辟了史学研究的新天地。

抗日战争爆发后,郭沫若别妇抛雏,只身潜回祖国,筹办《救亡日报》,出任国民政府军委政治部第三厅厅长和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负责有关抗战文化宣传工作。

其间写了《棠棣之花》、《屈原》等6部充分显示浪漫主义特色的历史剧,这是他创作的又一重大成就。

这些剧作借古喻今,紧密配合了现实的斗争。

1944年,写了《甲申三百年祭》,总结了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抗战胜利后,在生命不断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坚持反对独裁和内战。

争取民主和自由的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郭沫若曾任政务院副总理、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科技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以主要精力从事政治社会活动和文化的组织领导工作以及世界和平、对外友好与交流等事业。

同时,继续进行文艺创作,著有历史剧《蔡文姬》、《武则天》,诗集《新华颂》、《百花齐放》、《骆驼集》,文艺论著《读(随园诗话)札记》,《李白与杜甫》等。

郭沫若一生写下了诗歌、散文、小说、历史剧、传记文学、评论等大量著作,另有许多史论、考古论文和译作,对中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做出了多方面的重大贡献。

他是继鲁迅之后,中国文化战线上又一面光辉的旗帜。

著作结集为《沫若文集》17卷本(1957~1963),新编《郭沫若全集》分文学(20卷)、历史、考古三编, 1982年起陆续出版发行。

许多作品已被译成日、俄、英、德、意、法等多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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