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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危险品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4-07-20 17:17

作文:不私藏管制用具和危险物品

我被别人恶意举报家中私藏危险品可以起诉他吗

亲,可以的

男友私藏了危险品,不肯上交也不愿意销毁,我该怎么做

随他去

离开他

还是怎样

感想如下:(1)枪支、弹药是及具杀伤力的特殊危险物品,管理、使用不当会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

所谓“私藏”,是指根据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管理的规定,不具备配枪、用枪资格,而在处所内私自藏匿枪支、弹药的行为。

(2)在辖区内通过悬挂条幅、发放传单、安全检查等方式,广泛宣传私存枪支弹药、涉爆物品对社会和个人所带来的危害,动员群众积极主动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主动上交违禁品,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寄危险品国家怎么处理

没收并追查来源,严重的按照非法持有危险品定罪一)什么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毒害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

常见的如携带大批雷管、炸药乘列车。

(二)司法实践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1、行为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依照刑法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的数量达到最低数量标准,能够主动、全部交出的,可不以犯罪论处。

2、本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区别(1)客观表现不同。

本罪必须是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后罪只要非法持有、私藏即可。

(2)犯罪对象不同。

在实践中,行为人有本罪之携带行为,情节不严重的,以后罪论处;情节严重的,属于想像竞合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前者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携带危险物品即构成犯罪,其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后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一档法定刑是3到7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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