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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违纪案件心得体会

时间:2015-11-25 19:41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怎样当好纪检组长

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方面,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七大的工作报告建议,“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④在“着力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方面,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七大的工作报告建议,“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出台”等。

2、深挖案。

深入挖掘腐败案件和深入排查违纪线索,使其不敢腐败。

在“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方面,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七大的报告建议,“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严厉惩处行贿行为”等等。

中央纪委的报告对今后五年的办案工作提出建议——除了“继续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等办案重点外,还建议了三个新的办案重点:一是“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

其旨在增加腐败的成本,让腐败分子得不偿失甚至倾家荡产;二是“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在北京和黑龙江,都发生过这样的商业贿赂案件:一家医疗器械推销商通过送回扣,“放倒”数名医院院长和其他干部。

这说明,惩治权钱交易行为,只查办受贿者是不够的,还要惩办行贿者;三是“加大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在国(境)内外经营活动中商业贿赂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

这是我国反腐败职能部门为治理商业贿赂中出现的新情况,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惩治商业贿赂的有益经验,同时为履行确定的缔约国义务,而需要采取的一项反腐举措。

3、讲民主。

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意识,使其不能腐败。

对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在监督机制上,党将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三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民主权利。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今年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新华网北京1月18日电(记者崔静、周英峰)备受关注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近日在京闭幕,围绕腐败与反腐败的话题却依旧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

其中,腐败现象是否已积重难返,“越反越多”

反腐败斗争应坚持“持久战”还是“速胜论”

群众参与,能否成为反腐“生力军”

这些问题,成为中纪委全会后人们对当前反腐形势的三个追问。

追问一:腐败现象积重难返,“越反越多”

2011年新年伊始,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人们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2010年,有近14.7万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近12万人受到党纪处分,3.8万余人受到政纪处分。

案件的查办,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9.7亿元。

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案值不断增大,让不少人对反腐败斗争产生了悲观情绪,认为腐败是一种社会顽疾,积重难返,无法根治,“反腐无用论”“反腐无效论”一时间扰人耳目。

对此,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这种说法毫无根据,腐败分子或严重违纪的党员只是极少数,中共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所谓“腐败越反越多”的看法也是不正确的,必须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

他用一个统计数据来证明:2010年受党纪处分人数占党员总数的比例约为1.5‟。

按照违纪性质来区别,受处分的这些党员并不都是腐败分子。

有些是属于因失职、事故等原因受到责任追究,还有些是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等等。

其中因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受到党纪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占受处分党员人数的比例并不大,占党员总数比例就更低。

因此,腐败分子或严重违纪的党员只是极少数。

“通过全党上下的共同努力,消极腐败现象得到遏制,一些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正在治理,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干以胜说。

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季正矩对此表示认同。

他认为,近些年来,我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不断增多、案值不断增大,一方面说明中央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尤其是在查处腐败案件,特别是查处腐败大要案方面的工作力度得到了加强,另一方面,也说明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了,各类媒体对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更多的报道,广大群众能够更快、更多、更便捷地获取反腐败的信息。

追问二:反腐败斗争坚持“持久战”还是“速胜论”

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原副局长彭长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副检察长毛建平„„近年来,重庆市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行动,使一批危害一方的黑恶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应声倒地,人民群众对此拍手称快。

在采访中,专家们纷纷表示,“重庆经验”值得借鉴,但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应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反腐举措,充分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腐败处于易发、多发、高发时期。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违法违纪行为也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这些都对反腐败斗争构成巨大挑战。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必须清醒地看到,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他要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毫无疑问,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将直接决定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成功与否,由此决定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

他认为,为了提升我国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就要实现反腐倡廉目标定位科学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科学化、反腐败路径模式选择科学化、反腐败行动规划科学化。

“反腐败成功的基本标准有两个,一是将腐败控制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二是这种低水平是可持续的。

”任建明说,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追问三:群众参与,能否成为反腐“生力军”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这一表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风清政廉是党心所归,风正气顺是民心所向。

“反腐败要取得成效,必然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政府唱独角戏是不行的。

”任建明说,这也是全球反腐败的一条基本经验。

开通“反腐热线”、开设举报网站„„近年来,我国在和反腐败斗争中,越来越重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不断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与此同时,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热情也日益高涨。

南京周久耕事件、温州“购房门”事件„„越来越多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被群众通过网络等手段示之于众,进而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事实证明,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无论是举报热线还是网络监督,既说明政府重视民众的呼声,更说明公民意识的觉醒,而这两者对于反腐和防腐都非常重要。

”中央党校副教授洪向华表示。

但是,也必须看到,举报机制不健全、举报渠道不畅通、“举报成本”太高昂等诸多难题,成为现实中制约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拦路虎,影响着全社会参与反腐的信心和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相比,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对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更多强调,也提出了更多举措:——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参与越广泛,留给腐败的空间就越小。

专家指出,综合运用制度和科技两种手段,让群众切实拥有参与权、评价权和监督权;重视群众的举报和意见,及时调查反馈,才能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才能真正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力量媒体:中国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建党90周年之际,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纪委副书记介绍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

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5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73人。

一些媒体认为,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但也有一些媒体认为,这充分说明中国执政党正在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中国在线律师网—提供律师免费咨询)作为长期从事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学者,笔者认为,近些年来披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增多,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正在通过增加反腐倡廉的透明度取信于民。

不过,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与增加公众的信任度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正关联关系。

由于信息不对称,新闻媒体披露出来的腐败案件越多,越容易增加公众对执政党反腐败工作的疑虑。

正确的做法是,在增加信息透明度的同时,增加信息的对称性。

换句话说,在披露反腐败查处案件的同时,必须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让公众了解案件查处的来龙去脉,而不只是看到案件处理的结果。

当前,我国反腐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查处率不高。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不是因为缺乏惩治腐败的技术措施,而是因为出现了制度化腐败或者集体化腐败的问题。

不少学者批评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已经出现了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

这个集团不仅能把某些特权制度化,而且通过各种方式,将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个人化。

在一些地方,存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殊消费行为、事业单位特殊的经费分配机制等现象,这都是在把腐败行为常态化。

这就使得中国许多领域呈现出灰色地带,反腐败一旦触及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共同利益,就会出现联合抵制的情形。

中国在公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滥用公车消费,但由于形成了既得利益格局,公车改革的进展面临很多障碍。

改革开放以后,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反腐工作很难被外界理解。

关于对政府官员采取“双规”措施的规定,非但不被海外反腐败组织所认同,反而被错误理解为侵犯人权的规定。

这次公开反腐倡廉的情况,实际上是向外界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工作,并且愿意与公众分享反腐败取得的成果。

笔者认为,反腐败不能过度依赖互联网络。

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互联网络在我国反腐败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互联网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果运用不当不仅会放大公众情绪,而且会动摇执政根基。

副书记希望有关部门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络的管理,实际上已经觉察到互联网反腐败产生的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

反腐败必须努力营造一个理性的表达空间,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同时,反腐败不能忽视基础性的制度设计。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最基础性的反腐败制度。

如果没有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那么其他反腐败的制度都靠不住。

好的制度一定要有一个配套措施和一个水到渠成的环境,完善社会信息统计系统恰恰是题中之义。

换句话说,反腐败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按照全面及时地公开统计信息。

(中国在线律师网—提供律师免费咨询)总而言之,要想从根本上反腐倡廉,不仅要公布案件的查处情况,更要让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肯定。

为官不为行为中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一)为官不为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是失去好处、士气低迷。

自八项规定出台后,有的干部认为现在有人请吃饭喝酒也不能去了,公车也不能乱用了,发的福利也少了,相比以前罗刹打了,觉得实在是没劲。

于是该管的事情也不管了,该负的责也不想负了,于是没有了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缺乏钻研、黔驴技穷。

少数领导干部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工作思路不宽,新的方法不多,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胆小怕事、裹足不前。

有的干部在工作中怕担责任、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

他们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心心念念的是自保,谈何维护群众利益

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们的领导干部,绝大部分是由财政供养。

这些钱从哪里来

都是老百姓上的税,是他们的血汗钱。

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所以作为公职人员,身在其位,必谋其职。

不然怎对得起自己领取的薪水

怎么担得起组织对我们的信任

除了领导干部要提高自觉性,更需要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

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从而坚定干部理想信念,强化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增强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奋斗激情。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出台严格的查处惩治制度,还要坚决逗硬惩处机制。

抓典型、树案例,要让那些“为官不为”之人看到党和政府惩治“不为”的决心和行动,让他们知道,“不为”也是一种腐败,进而改变工作作风。

三要加强督查问责。

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姑息迁就、放任自流。

让不为者受到惩戒,把为官动机不纯者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要让干部随时都不敢懈怠、不敢失职。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二)官,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

作为个体,选择“为官”,就是运用合法的职位公权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

从职业角度讲,“为官”必须尽官职所赋予的责任,如同当教师必须尽教书育人责任、当医生必须尽救死扶伤责任一样。

“为官必为”就是必须安于自己的官职,勤守自己的官责;反之就是“为官不为”,就是放弃做官应尽的责任,这是渎职。

这种行为一旦泛滥,就有可能使整个社会沦为“无责的社会”。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官业群体看成是“无私奉献”的特殊群体,以至于忽视了官业群体本身是一个“俸禄”群体,即当什么级别的官,就有对应标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为官不为”的实质是只拿“俸禄”,不干实活儿;只讲报酬,不做付出,因此是一种“不劳而获”的“食利”行为。

这种行为一旦合法化,就会破坏“按劳分配”制度,引发人们的不满。

任何人不论从事任何职业,其享受多少权利、获得多少利益,就必须担当与之相对应的责任,付出相对应的劳动。

对为官者来讲,国家给予某个职位的薪酬福利和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是与该职位的为官者为人民尽了多少责任,办了多少好事实事相对等的。

同等职位的人,为人民谋利越多,获得升迁的可能性就越大。

“为官不为”既是在破坏权责对等的基本社会道德,也是在消解普遍平等、公正的社会价值导向。

其实,“为官不为”现象一直存在,只是目前被反“四风”的“照妖镜”照出了原形,使一些官员备感“为官不易”。

反“四风”不过是要求所有在职为官者遵守基本的职业要求。

但反“四风”为何引发出某些公务员备感“为官不易”的反弹效应呢

唯一可以解释的是,在未反“四风”之前,当官太容易、太自由了,可以想干活儿就干,不想干活儿就不干。

正因为如此,才有反“四风”。

反“四风”,就是反“为官不为”,就是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坏风气。

所以,“为官不为”的根本危害,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为官不为”何以会造成“四风”盛行

这是因为:第一,“为官不为”就是不干活儿,就是不干实事,但又要出政绩以谋求升迁,所以只能搞既应付上面、又应付下面的形式主义;第二,“为官不为”就是只追求权力,不担当责任,自然就会形成官僚主义,因为官僚主义本质上是权力主义:权力创造淫威,淫威逼迫服从。

而淫威与服从,是当官既不作为,又有政绩的两种操作方式;第三,当官一旦放弃责任而追逐权力,其生活目的就是享乐。

追求权力和谋取更大的权力,是为了保障享乐和提升享乐的水平,而享乐自然滋生出奢靡之风的盛行。

“为官不为”不仅危害干部队伍,更祸害社会,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

因为良好的党群关系是建立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基础上的,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通过为人民群众解困解难而积淀形成的,因而,维护良好的党群关系,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必以官员们“勤政为民”为己责;相反,“为官不为”完全违背了基本的为官之道,凡事以说为能,以装样子、摆架子、做形式为要,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基层,脱离问题本身,凡事拖延、应付。

所以“为官不为”一旦泛滥,不仅破坏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将从根本上损害人民利益,危害国家,阻碍社会健康发展。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三)当前,随着刹“四风”的持续深入,一些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为官不为”现象有抬头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深入探究“为官不为”的表现和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于深入整治“四风”、优化从政环境、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望闻问切:深入查摆“为官不为”主要表现1、求稳怕乱,规避风险“做样子”。

一是固步自封只求“过得去”。

全面深化改革、打破利益固化藩篱,是当前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任务,必须要有股闯劲和拼劲。

而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下指示、等着别人探路子、等着外地出经验。

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求稳怕乱,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是明哲保身乐于“当好人”。

有的为了所谓的“干净”、爱惜“羽毛”,认为不工作、少干活就能够防止出错,为“不干事”找借口。

不愿意干“得罪人”的活儿,怕惹麻烦、招非议。

有时疲于应付上面检查、糊弄下面搞形式,装样子、走过场,工作不务实。

比如,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官场以清流自诩,绝不多事,正是由于在任职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衡阳市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发生严重贿选案件。

三是漠视机遇工作“不主动”。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难得机遇,“抢抓”发展的意识淡薄了。

少数干部习惯于过去“跑部进京”送土特产争取政策、争取项目资金,现在不让请客送礼,缺少了“润滑剂”,正常的汇报也顾虑重重,生怕别人不给面子,跑的积极性也没有了。

2、空喊口号,不见行动“唱调子”。

一是不尚实干尚空谈。

有的在谋划思路上喜欢大手笔,发展前景上描绘得云遮雾罩,汇报工作时口若悬河,口号喊得震天响,就是“只打雷不下雨”,坐而论道,光说不练,不见实际行动。

二是急功近利忙宣传。

有的忙于自我设计“升迁图”,求显绩忽视潜绩,没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工作刚一开始,经验就总结出来了,看似热热闹闹,其实最后都是“败笔”。

三是印发文件当落实。

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有的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印发就算贯彻,召开会议就算落实,不督办、不深入,最后工作要求都落空。

3、安于现状,庸碌无为“混日子”。

一是消极抵制不作为。

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干脆什么也别干了”的错误思想。

一些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就是事难办”,一句“业务已受理,请耐心等待”,随后便石沉大海。

二是拖拖拉拉“打太极”。

有的抱着拖一天算一天的态度,“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上级安排的任务不主动完成,能混过去就混过去。

面对群众的诉求、企业的困难,别人急得如热锅蚂蚁,可他却总是打太极、踢皮球、慢腾腾、冷冰冰。

比如,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廖继敏,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办事人员往返数次,最后在强大舆论压力下,市人社局被迫向当事人道歉。

三是不思进取图安逸。

有的不学习政治理论,热衷于“花边新闻”,上班时间浏览购物网页、炒股等,对工作不思考不研究,看上去坐在办公室,实际上“身在曹营心在汉”。

4、回避矛盾,遇到问题“绕弯子”。

一是瞻前顾后“躲猫猫”。

有的因噎废食、怯步不前,怕影响关系,怕惹火烧身。

还有的怕损害个人利益,怕丢选票,满脑子条条框框,对棘手的、得罪人的工作,一躲、二推、三拖,攻坚克难往后拖,棘手问题不敢碰,遇到问题绕着走。

二是随波逐流“和稀泥”。

有的信奉“中庸”之道,认为“羊跟大群不挨打,人随大流不挨罚”,认为事业心越强越容易被打压,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事不如与领导搞好关系,特别是在换届前后,宁做“温吞水”、不说过头话,不左不右随大流。

三是见风使舵“两边倒”。

有的选择性办事,上边说了就办,下边说了却不办;领导看得到的就做,领导看不到则不做;有人请托就干,没人请托则不为。

更有少数身处关键岗位的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给好处不办事,甚至把“不作为”作为勒索的“钓饵”,用来谋取更多的利益。

5、不能担当,急难险重“撂挑子”。

一是重大事件“离得远”。

有的平时张口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旦面对急难险重任务,需要冲锋一线就找不着人,紧要时刻撂挑子、重要关头掉链子,怕吃亏、怕吃苦,主动为组织分忧的少,推脱责任的时候多。

二是遗留问题“看不见”。

有的对历史遗留的“包袱”和“麻烦”,“新官不理旧帐”,不愿面对陈年旧事,群众的问题一年一年往下拖,导致上访不断。

比如,兴城市红崖子镇二道边村干部在小吃部吃饭打白条178张,累计欠款48800元,随着时间推移和人员的变迁,后来任职的村主任拒绝承认这些白条子,老板讨债3年无果。

三是划清界限“我不管”。

有的善于与上下左右搞“责任明确”,配合意识差,大局观念不够。

有的招商引资项目,从引进到开工,要在部门之间“推”十几个来回,企业搞得晕头转向,苦不堪言。

6、掩盖问题,欺上瞒下“捂盖子”。

一是报喜不报忧。

有的怕承担责任,不主动面对媒体、舆论,不主动向上报告,遇事总想捂着盖着,面对重大网络舆情、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最后导致纸包不住火,事态失控,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

二是抓钱不抓事。

有的遇到有利可图的事就“抢过来”,一看是棘手的事就“推出去”。

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私利至上,收了好处就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不管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直到民怨沸腾、捂不住了才羞羞答答去处理。

三是唯上不唯实。

有的对上级的指示要求,照抄照搬,不结合实际落实,对群众的诉求置若罔闻,不关心群众的冷暖。

为争取更多国家惠民政策资金搞多报、做假帐,为截留各类补偿款,欺上瞒下不落实政策,搞得民怨沸腾,群众意见很大。

开展“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专题讨论心得体会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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