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添加剂调查报告
安全问绐终是广大消费者心的根本问题,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的使接影响食品的安全性,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指导消费,让消费者了解国内市场上销售的部分食品中含有人工合成甜味剂(糖清钠,甜蜜素)和防腐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正确选择和食用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市场上购买了果冻,八宝粥,饮料,蜜饯,糖果,口香糖,无糖食品,酱莱等8大类,103个样品,委托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依照国家标准对样本进行测试,具体检测项目为糖精钠,甜蜜素等两种人工合成甜味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两种防腐剂,以及食品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卫生指标.这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继200,2001年之后第三次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广泛测试. 本次测试结果显示,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这四种食品添加剂被广泛使用,103种样本,有87个含有甜味剂或防腐剂.但样本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卫生指标情况较好.只有4个样本的细菌总数超标,其他样本没有发现存在微生物方面的问题. 本次测试发现,样本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甜味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依然严重 我国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在标准中没有提及的食品种类,表示国家尚未批准在该类食品中使用某种添加剂.通过对此次测试结果的分析,几类食品样本中近50%的样本存在甜味剂和防腐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情况.果脯蜜饯类20个样本中有17个样本存在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现象,其中有14个样本糖精钠使用超标,占果脯蜜饯样本的70%;9个酱莱样本中有4个样本的甜味剂超标;44个饮料类样本中有7个样本甜味剂超标,均为甜蜜素超限量使用;果冻,糖果,口香糖和八宝粥样本中未发现超量使用的问题,但八宝粥中存在甜味剂超范围使用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蜜饯类食品中,有70%的样本糖精钠测试结果高于国家规定的使用限量,糖精钠最高含量超出允许限量12倍之多.有40%的蜜饯样本甜蜜素测试结果高于国家规定使用限量,检测出的最高含量是国家允许添加量的6.5倍. 酱莱类食品有1\\\/3的样本糖精钠含量超出国家标准限量值.有1个样本的甜蜜素含量高达1581.14MG\\\/KG,是国家使用限量值的2.5倍.酱莱中还有2个样本的苯甲酸钠含量高于限量值,其中1个样本的苯甲酸钠量达到2686.99MG\\\/KG,超出国家允许限量4倍多. 在国家标准中八宝粥没有被允许使用糖精钠这一甜味剂.但测试的7个八宝粥样本中,都检测含有少量的糖精钠成分. 2>使用甜味剂或防腐剂没有明确标注或标注错误 国家标准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食品添加剂应使用GB2760规定的产品名称和种类名称,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明具体名称.本次检测出含有甜味剂或防腐剂的样本,发现部分样本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作出明确标注,同时还发现有些产品作了错误标注,如检测出含有苯甲酸钠,但标签标注却是山梨酸钾.标签标注问题较多的样本集中在蜜饯类和酱莱类食品.全部103个样本中,使用了防腐剂或甜味剂而没有标注或标注错误的共计67样次. 20个蜜饯样本中均检出含有糖精钠,有19个样本没有标注,只有1个样本进行了标注.11个样本没有标注含有的防腐剂苯甲酸钠,另有3个样本标注的防腐剂与实际检测完全不符,检测含有苯甲酸钠,标签却标注为山梨酸钾. 9个酱莱样本都没有标注出所含有的糖精钠,2个样本没有标注含有的甜蜜精,7个样本没有标注防腐剂或者防腐剂标注不全,如含有两种防腐剂只标注出一种. 44个饮料类样本中,有20.5%的样本没有明确标出其含有的甜味剂或防腐剂. 3>无糖食品中同样含有甜味剂 本次测试的样本中有14个是无糖食品.无糖食品是指不含蔗糖和淀粉糖.但必须含有糖醇等一类食糖替代品,我国提倡使用对健康有益的糖醇和低聚糖等食糖替代品,但无糖食品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循,各生产企业均按照企业标准进行生产.测试结果发现有5个产品中存在糖精钠,2个样本含有甜蜜素,3个样本同时含有糖精钠和甜蜜素,糖精钠含量最高达4019.61MG\\\/KG,同时甜蜜素的含量为3882.78MG\\\/KG.鉴于无糖食品的受用者一般为糖尿病者等特殊人群,那么,产品的宣传说明对消费者的指导意义更为重要,但有的产品包装上对无糖食品的宣传和介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宣传其具有降糖疗效.《广告法》规定:食品,洒类,化妆品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和食用无糖食品时,不但要仔细阅读配料表,了解该产品添加何种甜味剂作为糖类替代品,还要认识到无糖食品只是一种食品,绝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更不能相信无糖食品有关降糖功效等医疗用语的宣传. 4>有些食品儿童不宜吃 果冻,饮料,蜜饯,糖果等都是儿童非常喜爱的食品,这次测试样本中果冻的质量普遍较好,其次是饮料样本中的果汁饮料和乳酸菌饮料,但蜜饯类食品样本中普遍存在问题,添加剂使用过量,该标注的添加剂没有标注等,儿童不宜食用这类食品. 食品中过量的添加剂会对儿童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肝脏的解毒能力较弱,极容易对食品中的添加剂产生过敏反应.目前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儿童食品的安全问题相当关注,都在不断完善有关法规制度来保障儿童的健康安全. 联合国粮农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FAO\\\/WHO)所属的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日许量(ADI值).ADI值的定义为:依据人体体重,终身摄入一种食品添加剂而无显著健康危害的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估计值,它是国内外评价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首要和最终依据.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这四种食品添加剂的ADI值分别为5MG\\\/KG,11MG\\\/KG,5MG\\\/KG,25MG\\\/KG(单位MG\\\/KG为每天每公斤体重允许摄入的毫克数).这一数值对于生产加工安全放心的儿童食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5>糖精钠在食品中使用依然普遍 糖精钠属于非营养型人工合成甜味剂,其稀溶液的甜度是蔗糖的300~500倍,后味微苦,与蔗糖相同甜度的重量所产生的热量不能蔗糖产生热量的2%,在食品中的应用相当广泛. 因为20世纪70年代有人发现糖精钠含量达到5%~7.5%时,用来喂养的动物的膀胱癌发病率与糖精钠的摄入量明显相关,所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曾提出禁止使用糖精钠.但也有学者认为上述实验与实际饮食中的摄入量有极大的差异,而且流行病学研究并未发现糖精钠的使用与膀胱癌的关联.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了糖精钠的使用限量,同时对其使用范围加以限制.我国有关部门也曾为关于糖精钠等高倍甜味剂的生产使用下发通知,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规定范围内限量使用. 本次测试的103个样本中,有57个样本含有糖精钠,占受检样本量的55.3%,其中19个样本的糖精钠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其余38个样本中的糖精钠国家尚未批准使用. 通过本次对一百余种食品中甜味剂和防腐剂的测试,我们发现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不容乐观,因此,特向广大消费者提示: 1.蜜饯类食品大量使用甜味剂,普遍使用防腐剂,而且多数没有在标签中明确标注所使用的添加剂,问题较多,质量不稳定.消费者应适量,适度食用蜜饯食品,尤其是话梅,陈皮类蜜饯,其甜味剂含量较高.特别是儿童,孕妇等人群不宜食用蜜饯类食品. 2.在我国,果汁(味)饮料国家规定其防腐剂的限量高于含气的碳酸饮料,这样可能会导致果汁(味)饮料中防腐剂的含量比碳酸饮料要高,儿童饮用果汁(味)饮料要适量. 3.对于无糖食品等特殊食品,消费者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标签中的内容,尤其是配料表,不要相信其宣传的疗效功能,因为食品不是药品,这种宣传本身就是违法宣传. 4.建议家长给孩子购买零食时应谨慎选择,现市场上销售的儿童食品中,大部分含有食品添加剂,有些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范围,超限量,这样的食品儿童经常食用对健康非常不利.有些油炸食品,膨化食品,也是造成肥胖儿的原因之一. 5.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品牌信誉度较高的产品,并尽量到正规超市,商场购买,以保证所选食品的安全性,保证自身健康.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限量经及如何标注等都在相关标准中作出了规定,但从企业得到的反馈情况看,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限量理解比较透彻,而对于标签标注问题,认为只要不超过限量值,标注与否并不重要.还有些企业对标签标准理解不透彻,认为只要不是企业作为配料主动添加的添加剂,可不标注.因此,中消协呼吁企业按标准逐步规范产品的标签标注,诚信生产经营,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呼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大国家标准的宣贯力度,加强监督和检查,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推动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急急急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心得,是关于饮食健康的调查的,注意,我要的是心得体会,不是调查报告,多谢了
楼主呀,心得体会必须从报告本身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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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那个文章或许对你有帮助中国现代饮食文化与健康摘要:中国的烹饪技术在世界上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它是中国传统文化富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我国是一个饮食文明的国家,众多的传统佳肴,精湛的烹饪技艺,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烹饪奇迹,中外称誉。
中国对饮食的重视程度有史以来都是很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饮食文化不仅仅是以作的巧,吃得好为主要内容了,而是增加了一个健康的概念。
饮食与健康也成了一对不可分割的词语了。
关键词:饮食文化,饮食发展,饮食储藏,健康饮食在中国的饮食中,很多都是富有传说和故事的。
这不仅为饮食文化增添了一种深厚的积淀,也同时记录了中国饮食文化的一部分历史。
据《易,鼎》中最早的记载,“以木翼火,亨任也。
”在古汉语里,“亨”同“烹”,作烧煮讲也就是用火加热食物。
”饪”是指事物加热到适当的程度(成熟),随着时代的发展,烹饪就是对事物原料的科学合理的加工,制成有一定艺术的,有营养的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我国的烹饪技术在夏朝得到很快的发展,当时不仅宫廷中,官府中有专职的厨子,明鉴也有“沾酒市肺”的“庖人”专司饮食业。
少康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年代可查的厨师,而是夏代国王,从这一方面也说明了夏王朝对烹饪的重视。
随着历史的发展。
我国在商朝春秋等以后的时期,到元明清时期,饮食烹饪技术都在不断的发展,到了清朝烹饪技术算是到了又一个高峰。
清朝的满汉全席,享誉中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可谓是清朝的一个代名词。
中国的饮食文化文明与中外,山珍海味,特色佳肴,它也成为了中国文明史的一部分。
中国地域广阔,不同地区,特色不一,有川鲁苏粤四大菜系,闽浙皖湘风味,京沪鄂风味等,以长江为界又分为北方菜和南方菜。
不同的菜系又有别的分类方式,菜肴又可分为宫廷菜,素菜,少数民族菜,官府菜。
每种菜肴又有细分,由此可见,中国的饮食文化深厚之底蕴。
一下便是中国一些名菜的由来。
“冰糖湘白莲”,湖南名菜,有着这样的一个故事。
古典巨著《红楼梦》记述元春回贾府宴请贵妃的宴席上,就有“莲叶羹”,不过作者之介绍了这次宴请的场面没有提到佳肴的食单,而后来在宝玉挨打后,再道出了宴请席上的这道菜。
“三杯鸡”江西传统名菜之一。
其独特之处是烹调时放糖米酒,猪油,酱油,各一杯,不放汤水,使鸡块熟透,故名“三杯鸡”。
相传百年前有一户农户家,只有姐弟俩人相依为命,因生活贫困,弟弟出外谋生,临行前,姐姐将家中仅有的一只母鸡杀了剁成块,连同内脏装在一小沙钵里,苦无调料,只得放些稻米和酱油,鸡沸时,香气四益,惊动了隔壁一位在官府作厨的熊师傅,登门拜访,恰逢鸡熟,师傅尝了一块,其味甚美,后经该师傅改进用于酒宴,深受宾客赞誉。
像这样的有故事的菜肴还有很多,如福州名菜“佛跳墙”,江苏名菜“无锡肉骨头”,上海松花江地区特产“四腮鲈鱼”等。
广东是一个吃得很奇特的一个地方,美味可口的芝麻炸鸭脯,糖醋鸭块,凉瓜田鸡,口蘑肾丁,杏花鹧鸪松,网油焖鲈鱼等深受大众的喜爱。
我国的菜肴不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且对做工要求很高,要作出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丝毫不能马虎。
比如我国的名菜“宫保鸡丁”,要放多少猪油,多少酱油,多少糖,都是一定的。
黄瓜要切成1.5cm的方丁,用水淀粉10g,精盐1.5g上浆,用热油锅温油滑散捞出来。
再放高汤,味精等。
完全按步骤来,方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否则这种美食恐怕要少点什么了。
随着历史的进步,和烹饪工具的不断出新,人们做菜水平和工艺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原始社会中,人们不知道使用调料,也没有调料,再夏商周时代,很多加热及烹饪工具没有出现,随着文明的进步,科技的发展。
使得我们的烹饪工具有很大提高。
像现在我们用的电磁炉,微波炉,不沾锅等等,这是在古代社会中绝对不曾被想到的,更不要提备用了。
在调料方面也是一样,调料的种类大体不变,但是调料的细节有很大改善。
在现代社会中,吃得好,已经不再是我们追求饮食的唯一目的了,我们还要吃得好,在“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意境下,我们要关注我们的健康。
从一份调查报告中了解。
我国的营养情况存在双峰现象,一方面某些营养缺乏,另一方面尚存在营养不平衡与某些营养摄取过多的问题,根据卫生部这几年对住院病人前十位疾病的统计,与某些营养过多有关的疾病如心脏病,肿瘤,加上与膳食有关的脑血管病,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其死亡率都是在1957年为第5,6,7位,而从1975年后一跃成为疾病死亡率的前三位。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吃得好已经不再是饮食的主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饮食健康的问题了,吃得要健康开始成为饮食的又一个主题。
确实,随着经济的发展,污染在加剧,水源的污染,土地的污染,还有空气等的污染,导致了我们的食物已经没有那么“干净了”。
在蔬菜上打药打得越来越重 ,药物的残留越来越多,药物的毒性越来越重,而动物类的饲料加的添加剂的成分越来越不纯净。
什么动物的骨灰,促长剂等,动物饲养的越来越好看了,但是对人的影响越来越大了。
所以,饮食的健康成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污染导致我们的食物不是那么干净了,但是还有就是我们自己对事物的储存问题。
食品细菌非致病种类很多,他们对温度,ph,氧气,渗透压的要求不同,常见的食品细菌,假单胞菌属,微球菌属,芽胞杯菌属,肠杆菌科菌属,弧菌属,嗜盐杆菌属等。
有的食品本身就是动物的一部分,在宰杀或收获后的一定时间内,其所含酶类继续进行,某些生化过程如肉,鱼类的后熟,粮食水果的呼吸等,引起了食品组成成分的分解,加速腐败变质,食品营养成分,水分多少,ph高低,和渗透压的大小等,对食品中微生物增值速度,菌相组成和优势菌种有重要的影响,从而决定了食品的耐藏性与易腐败变质进程和特性。
健康饮食离不开食品的保鲜,储藏食品有以下一些办法:低温储藏,高温杀菌,脱水干燥,腌渍和烟熏,辐射光照射。
比如。
干燥的具体的办法又分为:晒干及风干,空气对流风干,传导风干。
高温处理可分为:电阻式加热,红外加热,热辐射加热。
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开始少吃或是不吃肉食了。
他们习惯吃素菜,确实,素菜能给人带来很多的益处。
以下便是一些对身体有益的一些素菜:1.三池辣菜,别名三池大叶缩缅高菜,产于日本,20世纪80年代进入我国,在北京有小面积种植,风味奇特,有较强保健的作用。
2.紫苏,公元前300—200年《尔雅》中称其为“蔷”。
其营养丰富,每100g幼茎中含铁23mg,钙3mg,磷44mg,胡萝卜素9.09毫克,维生素B10.02mg,维生素B2 0.35毫克 ,维生素c 47mg,.可以凉拌,也可以做汤。
3.芝麻芽。
芝麻种子虽然小,但是营养却极其丰富,蛋白质和氨基酸的含量很高,还有大量的矿物质和维生素。
其蛋白质中有人体所必需的大量的氨基酸,比大豆和肉类还丰富,含 钙量比牛奶高10倍,比菠菜高3倍,比牛肉高5倍。
含有大量的刻意地抗衰老的维生素E,被称为食物之冠。
4.西芹,芹菜在我国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
我国南北均有种植。
西芹是一个品种,属大型芹菜。
略有香味。
营养价值很高,可以健胃,清肠利便之功用。
对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尿血和小儿吐泄有疗效。
中国有着悠久的文明史,也是有着悠久的饮食文化的历史。
我们在品尝着美食佳肴时,如果对我们的饮食的文化能够有所了解,我想也会增加一些饮食的情调的。
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吃的好,吃的健康,吃的有文化内涵。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摘要]随着新医改的进行,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纪检监察工作不仅与医院的内部管理和发展策略息息相关,更会对医院的整体实力造成影响。
基于此,分析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然后提出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做好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意在帮助医院进行反腐倡廉建设。
[关键词]新形势;纪检监察;反腐倡廉[作者简介]许欢(1982-),女,汉族,安徽萧县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政工师,本科,研究方向:医院党建思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 D26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8031(2018)02-0048-02前言: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的重要工作,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显著地提升。
而医院作为公益性和服务性的单位,其纪检监察工作的效果会对我国的社稷民生造成直接的影响。
因此,医院需要不断深化医疗改革,做好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一、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第一,纪检监察能够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帮助医院高效地运营,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而且,纪检监察工作能够有效测评医院的运行状况,帮助医院的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医院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第二,纪检监察能够对医院
药品销售部年终总结
药品销售工作总结 药品销售>工作总结(一) 新旧交替的这一段,是一年的尾声、还是新一年的序曲?是结束,还是开始?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旧的一年,我经历了那么多,失去过、遗憾过;>收获过、充实过……而对于新的一年,我的心中仍然有梦。
梦若在,希望就在。
今年离我们已去,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个人的工作做的并不是很好,可能是我还不够努力。
也没有太多的经验,但我掌握出一点小小的技巧。
在坐的各位应该都比我有经验,希望你们也都不要保留了。
利用今天的机会大家都畅所欲言吧。
其实做我们医药代表这行并不是说需要很多销售经验,但只要掌握了一些技巧我想离我们成功上量的难度并不是很大,不过也是与我们所在区域环境不一样的,但这些技巧是都应该是我们每个人可以的,做销售首先就是做人很重要,不过在做产品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对我们所的产品做为深入的了解,在就是我们所说的技巧,我们必须做到五勤,五快,至于五勤了就是脑勤,腿勤,眼勤,嘴勤,手勤;脑勤了就是我们要多想问题想想今天该去做什么,明天该去做什么?比如我们每天在睡觉之前想想我明天上午要到那里去,该去做什么,下午该到什么地方,该做什么?还有今天我有什么事情没有办完,需不要要给客户打个电话,但在给客户打电话我们一般应该在八点之前打过去,不要太晚了影响别人的休息。
其实给打电话也并不代表我们的事情就可以办好了,医生也是人啊,他们并不是那么可怕的,那怕你一句小小的问候也许他
绿色食品调查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人们饮食文化日益多样化,人们在捍卫生命健康权利意识上的不断提高和强化,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
重新审视食品安全,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
关键字:食品安全 现状 科学监管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接连不断。
一些知名企业不断爆出食品安全事件丑闻,含敌敌畏的金华火腿,对肠食道胃粘膜有影响,可能致死;阜阳劣质奶粉使用违禁物质“三聚氰胺”导致婴幼儿出现营养不良免疫力低下的事件,并且已经出现了一系列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2005年,碘超标的雀巢奶粉,影响甲状腺功能;2006年,含瘦肉精的猪肉,人食用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2010年旬阳县义务教育“蛋奶工程”事件,陕西安康黄冈实验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等等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原料的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
据统计,2011年,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各监管部门共侦破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520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7000多名;各级检察机关批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嫌疑人1801人,提起公诉1254人;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333件,生效判决421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从食品安全存在风险的各个环节,将食品安全划分为四个监管环节:一是农业部门负责农副产品的生产环节,保证从源头上不出问题;二是质检部门负责食品在生产环节不出问题;三是工商部门负责食品在流通环节不出问题;四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可谓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从食品安全的源头到大众餐桌实行全程监管。
为了避免各职能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中央到地方各级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
陕西渭南市率先成立的食品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由一个部门实施食品安全“四段”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也有可能在全国普遍推广并实施。
虽然国家食品安全首脑机关和智囊团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想尽千方百计,各级各个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年来,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有些食品原料在农民的田地里生长过程中已经受到严重污染,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让广大消费者提心吊胆。
人们不知道该吃什么,什么不该吃。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呈现的的特点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屡禁屡出,从目前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来分析,有如下四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
问题食品的多样化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奶制品、食品等,在食品原料的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军出现问题。
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
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
三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挣黑心钱,在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和非使用物质的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
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隐蔽性超强,一般的监测方法难以发现。
四是制假售假呈现规模型、连锁型发展趋势,违禁物质来源渠道非常隐蔽,制假售假链条越来越长。
三、产生诸多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1、食品安全事件频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
对农副产品的种养殖方面缺少源头监管,没有深入田间地头检查农药肥料,没有深入检查动物养殖饲料,使得食品原料本来存在污染;对生产环节监督不力,没有严格把好准入关,准入门槛低,生产过程中缺少全程监督,产品出厂检验有的走过场;餐饮服务环节量大面广,重点部位监管缺失,这些问题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
中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就给某些食品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2、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全面,有些甚至难以操作。
比如在《食品安全法》中涉及法律责任的条款,针对一些小型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的,在处罚幅度上起点较高,在经济比较落后的一些地方操作起来不是很灵活。
相应的职能部门出台的管理办法也存在一些不是很明了的地方,相关的法律文书有的地方也不是很配套,比如在餐饮服务监管当中,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需要查封扣押经营场所的,是否可以在门上贴封条,是否可以用《查封扣押决定书》,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在《行政处罚法》中对较大数额的罚款数额没有明确规定,职能部门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定义,所以在执法过程当中、在案卷程序处理当中容易出现违法执法、执法不到位现象。
另外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监管部门监管手段落后,缺乏最基本的监测设备,仅凭监管经验实施监管,监管方法相对粗糙,监测体系覆盖面较窄,县级以下甚至没有监测机构和检测设备,比如在餐饮服务监管环节,无法鉴别食物的有些成分是否超标。
3、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及执法装备配置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各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段管理。
农业部门虽然成立了农业执法大队,但是在农产品的监测环节中只是走形式,因为缺乏专业的监测人员,监测量过大,人员配置不到位。
质检部门更是工作量大,人员严重缺乏,有的县级质检局竟然只有一名专职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更不用说什么检测体系。
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更是难以开展工作,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将原来卫生部门实施的餐饮监管职能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之后,大多数没有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能调整了却没有增加相应机构和人员编制,也没有配备最基本的食物中毒监测设施设备,甚至是执法设备和车辆。
就拿旬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说,按要求应该配备20人专职从事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而现实只有6个人,并且还从事药品的日常监管,没有最基本的食物中毒检测设备,没有一台执法车辆。
上述这些现实问题,直接影响了日常监管的监管质量,执法水平不能与时俱进,执法监管面不能全部到位,甚至出现辖区内监管空白区域。
4、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也可能会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产生。
首先,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
我国众多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低下,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加上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往往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还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事,在消费者这种心理的支持下,就为问题食品的销售打开了门路。
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的产生,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品安全舆论宣传不到位,社会参与面不够宽泛。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群众对饮食的需求逐步多元化。
合理膳食、健康饮食,已经成为人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但是就如何膳食饮食方面了解的较少。
就目前的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可能还比较少,各个职能部门的宣传大多数走形式,没有常态化长远规划。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1、把破解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与构建食品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反映在经济指标、幸福指数上,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环境上。
今年6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集中治理整顿机制化、长期化,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毫不动摇、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
通过不懈努力,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规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等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大多数省市政府也已针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希望国家对食品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有一个整体的长远的导向。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将责任追究到位。
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和心。
只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守土守责,协调一致,使食品安全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2、加强食品原料源头监管,有效防止农产品污染。
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总体要求。
提倡规模化种养植,根据地方特点确定种植、养殖结构的宏观计划,有机地组织各地区优势农产品生产,并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和舆论导向支持。
大力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继续推广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全程监管,从植物肥料、动物饲料到出厂出售检验,实行全面监测,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3、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
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是食品安全的基石。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都做到知法守法、诚信自律,食品安全就有了基础。
因此,既要加强监管执法,更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到企业讲诚信、行业要自律。
食品生产环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都出现在食品生产环节上,优化产品结构,鼓励名优产品生产,扶持规模化、集约化的食品企业集团,严把企业准入关,强化的全程质量管理,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实行质量体系化的管理,并以此作为市场安全准入的“一票否决制”,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
4、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惩治力度。
扩展监管面,特别要加强食品批发企业、小商店、小食品店、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应由政府统一组织,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并组织好高效低毒的食品添加剂的研制生产,坚决堵塞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漏洞。
5、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
大力拓展餐饮服务第三产业的发展,严格准入,有效监管。
特别要抓住学校食堂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管,确保不出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
强化中小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大力推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科学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6、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的危害性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毫不手软。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要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从根本上扭转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频发的势头。
7、切实加快构建“网络化食品安全综合职能管理平台”,实现“食品链全过程监管”的程序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相对于“分段监管”,“食品链全过程监管”模式需要更为规范的程序化操作、更为复杂的信息化管理、更为科学的智能化监管等。
因此,必须构建起“网络化食品安全综合职能管理平台”。
在功能定位上,可通过建立信息管理、风险评估、判别预警、政府管理决策、部门(日常)监管、企业内部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载体,实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全主体、全时段、全社会的网格化管理,为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 市场调研后感 ”,怎样写,菜市场的
或者帮我写一篇,500字左右,
[暑期社会实践有感]菜市场的一天——“关注食品安全”实践团7月18日实践感想 今天的天气异常的炎热,最高温度竟然达到了38.6度,这对我们是个不大不小的挑战。
因为我们今天的任务不仅仅是要协助闵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和娄老师、朱老师向居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更重要的任务是调查古美和江川地区的菜场。
为什么我们会选择菜场作为我们调查的一个目的地呢
这是因为我们每天的生活都离不开菜场,菜场中的蔬菜水果种类繁多,而且价格相对超市、大卖场便宜许多,是市民日常饮食采购的首选之地。
可以说,保障菜场中蔬菜水果、禽肉米蛋的安全是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卡。
在上下午的走访中,我们看到了现在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在古美和江川地区菜场已经告别了脏乱差的时代,取而代之的是规范的管理、整洁的环境。
我们看到在古美的九星菜场里各种种类分区管理,还有专门的活禽宰杀的地方。
我们还看到在九星菜场里有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对于每天进入市场的蔬菜水果上的农药进行快速检验,并将不合格的蔬菜水果退回,确保当天蔬菜水果农药不超标。
的确,我们现在的社会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对食品安全诚惶诚恐。
另一方面,很多人拥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观念,认为食品安全根本就不值得重视。
买东西都不看保质期,不看生产厂家,买来就吃,很多人因此买到了血的教训。
有一个正确的食品安全观才是最为重要的。
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够真正地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一篇关于食品安全的作文 800~1000字 要有真实情感 谢~~~~
在今日的中国,遭遇有害健康的作假食品乃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敌敌畏泡过的火腿、福尔马林泡出的干货、硫磺熏白的蘑菇、病死猪肉做的肉松、孔雀石绿处理的水产品、加了漂白剂的米粉和粉丝……因为配方奶粉有问题而导致婴儿死亡的,也不是新闻,早在2004年就有十几名婴儿因为服用劣质奶粉而死亡。
但是人们一向以为,这些不法行为乃是小企业、小商贩的专利,大企业、名牌企业生产的打着“QS”标志的正规产品总会比较让人放心的。
这次有毒奶粉事件最让人震惊的,莫过于几乎所有的名牌国产乳业都未能幸免,那些曾经受人信任、引以为豪的民族品牌都暴露出了肮脏的面目,以至总理都要斥责这些企业没有良心。
企业的良心本来就靠不住。
防止不良企业危害公众,本是质检部门的责任。
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质检部门没有履行其职责,甚至成为不良企业的同党。
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名牌企业“免检”称号,让它们享有不受检查的特权。
即使在例行市场抽查中,发现名牌企业的产品有问题,依照惯例也是不公布的,据称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只有小企业的产品才会上“黑榜”。
一旦被国外质检部门发现从中国进口的产品有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加以否认,声称是“国外媒体蓄意炒作,制造中国商品威胁论,把中国商品妖魔化”(国家质检总局前局长李长江去年的讲话)。
往饲料、大豆制品、奶制品中掺三聚氰胺(美其名曰“蛋白精”)冒充蛋白质,做为一项公开的行业秘密,在国内已盛行数年,推销“蛋白精”的“生物技术”公司遍地开花,可见这个市场之大。
国家质检总局不应该不知情。
但是,去年美国宠物食品三聚氰胺事件把这个中国行业秘密在国际上暴露出来后,国家质检总局仍然认为这是在“打压和抹黑‘中国制造’,具有明显的政治背景和意图”,当时对国内各类食品包括奶制品的抽查结果,都号称没有发现三聚氰胺。
据说由于人手不足,质检、工商管理部门平时不会主动执法,要等有人投诉或媒体曝光才去“被动执法”。
但是即使有人投诉,他们也未必会重视。
今年7月,有一名儿科医生发现三鹿配方奶粉导致多名婴儿肾衰竭,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给的答复只有一句话:“请你向卫生部门反映此类问题”,一推了之。
三鹿奶粉的问题在媒体上曝光后,国家质检总局在网站上删掉了这一投诉,声称在9月9日才从媒体报道知道三鹿奶粉的问题。
等到三鹿奶粉事件震惊全国,国家质检总局才紧急行动起来,进行全国奶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派出5000多名质检人员进驻各个乳制品企业,对每一批原奶和出厂产品都检测三聚氰胺。
在现在的风头下估计没有人再敢掺三聚氰胺了,何况连上好的原奶都卖不出去要倒掉了,也没有必要掺假。
因此我很怀疑现在还有哪个批次的产品会被检出三聚氰胺。
这种极具中国特色的专项整顿“运动”除了制造声势,并不具有实际的意义,而且危险:把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质检人员都投入到该专项整顿之中,意味着同时放弃对其他产品的监控。
检测三聚氰胺的成本不低,而行政成本更高,因此这项“运动”是不可能持续很久的。
等风头一过,三聚氰胺或许又会卷土重来,即便这回真的把三聚氰胺完全扼杀,这种“运动”也防止不了其他的造假手段,造假者只要改换一下手法,就可以躲过检测继续逍遥。
国产奶制品未必从此就变得更干净,形形色色的作假有毒食品也还会做为中国社会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继续存在下去。
对质检部门的渎职,中国公众无法问责,只有指望其上级部门的追究。
李长江的去职也许能平息一点公众的怒火,但对中国官员来说,被免职相当于休假,很快就会出现在同一级别的其他位置上。
质检部门其他人员的责任很可能不会被追查。
中国媒体不可能调查、监督、批评国家质检总局。
事实上,对整个事件的报道一开始就在政府宣传主管部门的掌控之中,媒体被要求不能“炒作”、不能对受害者做调查报道。
除了三鹿董事长被抓去顶罪,其他企业负责人不必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个人不必担心承受经济损失——在闻到风声时,有的企业负责人已经套现脱身。
除了蒙受市场损失,肇事企业看来不会受到法律惩罚。
律师们已被要求不能代理受害者向企业索赔的案件。
受害者以后可能会获得一些国家赔偿,“没有良心”的企业造成的后果要由没有发言权的纳税人来买单。
这种情形与一百年前的美国有些相似。
当时的美国也是劣质、假冒、有毒食品药品猖獗,一批被称为“耙粪者”的记者调查、揭露了大量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例:肮脏的肉食品加工场、有毒的食品添加剂和色素、无用甚至危险的“灵丹妙药”等等,最终导致国会在1906年通过纯净食品与药品法,要求食品和药品的标签不能含有虚假或误导的内容,食品不能隐藏有害健康的成分等。
1937年,田纳西州的一家药厂推出一种磺胺类儿科新药“万灵丹磺胺”,里面含有有毒的抗冻溶剂二甘醇,毒死了107人,其中许多是儿童。
全美舆论大哗,促使已在国会扯皮了几年的新法案——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在第二年通过。
有了这两个里程碑式的立法,美国的食品因此干净、安全得多。
但是,要解决中国问题,仅仅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
事实上,中国现有的有关法律不可谓不完备,有关的机构和人员不可谓不庞大,但是仍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即使是一百年前的美国,也有某些方面是现在的中国所欠缺的:民主政体、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这一切使得重大社会问题能引起舆论的关注,就会导致立法,而一旦立法,就能有效实施。
中国问题不只是企业没有良心的问题,它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在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革之前,很难有根本的改观。
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采取的措施有哪一些
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采取的措施有: (一)、食品安全措施。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制订食用农产品产地区划。
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系统调查农产品产地污染状况,开展重点地区、典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控。
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
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由目前的37个城市扩展到全国所有大中城市。
建立原粮污染监控制度,开展原粮质量安全和卫生监测,建设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测网络。
开展非食品原料风险监测,系统调查非食品原料污染情况,建立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全国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建立食品质量监测直报点。
完善国家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
2.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严格实验室资质管理,初步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共享,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力争使国家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积极鼓励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
3.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力度,基本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修订。
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
4.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形成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国家对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要素的直报网络;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强的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国家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服务于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会公众服务的网络协同工作环境。
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
5.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开展食品安全科学的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和食品安全科研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应用技术和相关战略研究。
跟踪研究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主要贸易国食品安全监管手段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和通报评议。
加强食品安全技术能力建设,初步建成既有自主创新能力又与国际接轨、开放的食品安全科研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
6.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
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培训演练基地、现场处置能力建设,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
7.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
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和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其动态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和管理的基础。
8.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创造食品安全诚信文化。
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
逐步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
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
专栏8 食品安全诚信 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监管制度。
量化分级管理 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
9.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
完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食品企业日常监管措施,探索农村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广告,重点整治中小城市食品广告。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社会监督网和监管责任网,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0.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认证。
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
建立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工作,加大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饲料产品质量认证力度。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生产过程进行管理体系认证。
完善良好农业规范、良好生产规范、良好储藏和运输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绿色市场认证,提高食品企业自身管理能力。
加快我国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进程。
11.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订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
在对食品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提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有效性。
完善进口食品查验制度,重点对食品中农兽药、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标签标识进行查验。
建立和完善“一个模式,十项制度”(即“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种植养殖基地备案管理等十项管理制度)的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充分运用世界贸易组织和规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制定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制订、修订与食品检测相关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1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宣传报道,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能力。
加快建设食品安全培训体系,对政府管理人员、执法者、企业管理与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消费者进行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药品安全。
13.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1)构建科学的药品评价体系。
加强药品注册管理法规建设,制订药物研究开发技术指导原则。
整合药品注册管理资源,深化药品注册审评机制改革,严格药品注册审批程序,建立高效运转、成本经济的药品注册管理体制。
加强对药物临床研究及临床前的过程监督检查,全面实现我国药物非临床试验和药物临床试验在和的条件下进行。
开展药品评价技术方法学研究,强化和规范我国创新药物与进口药物的安全性评价技术,引导和鼓励创新药物研发。
强化药品标准管理,实施“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
建立完善生物技术产品科学评价体系。
完善药用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国家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保健食品注册检验评价体系。
(2)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
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修订,提高的实施水平,逐步与发达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接轨;强化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保证药品生产质量,促进制药工业健康发展;推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加强中药源头监管,完善实施管理体系,推行,保证中药材生产质量;加强对药用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管。
(3)完善上市后药品监管体系。
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规范药品不良反应和报告监测制度,强化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责任。
制定实施,制订配套的技术规范与指南,对已上市药品分期分批开展再评价研究。
建立并完善上市后药品监测、预警、应急、撤市、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提高市(地)、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
进一步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医药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推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立法工作。
进一步规范药品包装和说明书。
修订认证标准,完善认证管理办法及跟踪检查制度,制定实施,促进现代物流发展。
建立和完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及特殊药品监管网络,对特殊药品实现每一针、每一片流向的监管。
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弊和滥用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和预警制度,完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依赖性和药物滥用潜力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4)完善药品检验体系建设。
规范各级药品检验机构职能;合理配置药品检验资源;加强药品检验检测方法研究,搭建药检系统技术平台,普及快速检测技术;建立与完善全国药品技术检验信息管理和数据交换系统;完善送检、抽检、批批检相结合的药检制度,改革药品监督抽验机制,提高药品抽验资金的使用效率。
(5)建立完善中药标准规范和技术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中药管理分类系统,制订相应管理规范和技术评价标准;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中药标准规范和技术评价体系基本框架,制订完善中药材种质标准、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标准和中成药标准,建立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繁育技术规范、地道药材种质特性鉴定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过程中的标准和规范;制订地道药材质量保证体系;制订中药上市前技术审评标准和上市后再评价标准;制订中药对照物质研究指导原则,建立国家中药标准物质库。
加大对民族药的扶持和监管力度。
积极倡导建立传统药物国际协调机制。
14.规范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1)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
完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适时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实施《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修订《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等规章。
(2)加强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建设。
完善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制订修订医疗器械国家和行业标准500项;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合作,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建立医疗器械有关标准物质研制和试验验证工作机制。
(3)加强医疗器械检测体系能力建设。
加强国家和省级医疗器械检测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扩大检验机构的资格认可;提高医疗器械电气安全性、电磁安全性和生物安全性的检测能力;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检测。
建立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和评价性抽验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拓展检验项目和检验范围,规范抽验行为,加大抽验力度。
(4)加强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体系建设。
建立并完善国家和省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体系,建立审评专家咨询队伍,搭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技术审评规范;规范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行为。
严格新型医疗器械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临床前研究的技术要求。
健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符合医疗器械专业特点的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建立新型医疗器械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临床审批制度。
(5)加强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
制订并分步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总则和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有源医疗器械、无源医疗器械、有源非接触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实施指南和检查员工作指南。
开展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相关培训,强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逐步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进行检查,促进生产企业达到规范要求。
(6)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体系建设。
制定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并制订相应技术指南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报告体系,强化企业的报告责任和义务。
搭建上市后医疗器械风险效益评价的技术平台,建立预警、召回等制度。
(7)加强对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
加强在用医疗器械调研,制定在用医疗器械监管制度。
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年限、产品报废标准的技术研究,建立在用医疗器械监管评价方法,提高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效率。
15.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监管,深入整顿和规范其市场流通秩序。
(2)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加强广告审批队伍素质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审查广告内容,建立广告监测网络,加大监测力度。
加强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众对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规范发布广告,堵塞违法发布渠道。
对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逐步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3)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药品诚信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行政相对人诚信档案系统;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和诚信信息公示建设,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监管档案,初步建立医疗器械诚信运行机制;建立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审评、企业审批、认证检查等专家和部门内部“信誉档案”。
(4)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总结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经验,建立健全运行机制。
建设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别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
制定符合农村药品供应实际的引导政策和监管措施,鼓励和引导建设符合现代物流发展方向的药品供应网,支持指导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
16.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提高应对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协调指挥和快速响应能力;提高重点地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检测能力。
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强化对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无害化处理。
积极探索药害事件赔偿制度。
17.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进程。
实施“3511”工程,促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部门间业务协同,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
加快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审评、企业认证、稽查等核心业务系统建设。
拓展和完善公共服务系统,加快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政务公开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对企业和公众服务水平。
18.改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基础设施。
统筹规划,改善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和装备条件,建设办公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经过五年左右建设,行政执法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基本满足执法需要,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度超前。
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合理布局,改善实验条件,配备仪器设备,整体提高技术支撑的硬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