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中整治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有什么意义
这个月,我参加了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讲座和法律知识的测试活动,由于听课认真,考试成绩优异,受到司法所领导的表扬。
同时,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作为矫正机关的司法所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看待,让我这个“犯罪人”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人性化”。
我要自觉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配合司法所工作,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积极参加社区服务等公益性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早日回归社会,报效社会。
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对象和要求具体有哪些
县区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计划2016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整个“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根据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科学规划,不断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普法为民,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与方法;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深入贯彻三项重点工作,仅仅围绕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加大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需求的普法力度;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公室《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要创新形式,注重方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加快“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制定措施,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1、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成绩,大力推广“六五”普法工作经验。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要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的困境与难题,探寻解决这些困境和难题的方式方法,制定新形势下“七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准备工作,进一步整合普法工作资源,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法调的支持与配合,使人、财、物在“七五”普法工作中得到有力的保障,实现与“七五”普法的无缝对接,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做好动员部署,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动员,加快工作部署,营造良好普法氛围与舆论环境。
2016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公室将制定下发全区2016年普法检查验收各项指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区“七五”普法的实施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
三、围绕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继续加大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大力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思与法治观念。
2、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3·15”、“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全区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实行“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做实”的方法,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1、提高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与法制讲座,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2、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
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组织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下乡活动,散发学法手册,建立好社区(村)民法制教育基地;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我区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的特色工作。
3、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青少年学生能听懂、能记住、能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部分师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和我去军山普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发挥我区七个普调基地的作用,着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利用我区七个普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在每个基地成立调解委员会,采取诉调结合、普调结合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促进普调基地工作常态化,确保每个基地每个月开展一大一小两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军山普法教育基地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各普调基地到军山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教、交流学习、用法体会等活动,并举两期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采取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的“七五”普法进程。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做好7个普法行政机关的带头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执法能力培养,提高行政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水平;6、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图片巡展、法律咨询、现场开庭、以案讲法等生动具体、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拓展普法工作外延。
五、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创建“法治开发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根据省、市普法《关于开展法制城市(区)创建》的具体要求,我区各级党委和各派出机构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开发区”的创建工作,要积极完成省、市区普法及上级普法机关交给的普法工作任务,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为我区“法治开发区”提供组织保障。
2、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依托普法宣讲团,整合一切普法资源,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做好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农民工法制宣传,培养一批普法骨干,充实普法宣讲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为创建“法制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3、在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结合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创建活动。
总结2010年创建经验,为2016年综合治理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学校七五普法工作计划根据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法理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16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2016年,我校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今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校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和促进我校稳定。
一、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今年,按照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六五”普法及验收工作。
紧紧围绕全市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总结“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
加强领导,抓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
要把启动并实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坚持和完善我校的各项学法制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1、学校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咨询等形式,提高干部教师学习的针对性。
教育行政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学校一定要将干部教师学法用法作为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保证学法用法工作的经费、资料、时间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教师普法合格证制度;要把干部教师是否具备必备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事,作为干部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情况与考核评议、任职、晋级结合起来。
对干部教师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和考试结果将予以通报,个人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邵伯中心小学2016.3水务局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计划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
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和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启动,推进普法依法工作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局属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认真依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把“七五”普法启动年的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为“七五”普法开好局,为创建法制机关、法治社会,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201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如下:一、明确职责,建立机构。
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决策、布置和安排;水政科负责组织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水务局成立以局长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相关计划,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科、室、队、站、中心负责人,本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
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在于推进依法行政。
目的于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依法治国目标。
各科、室、中心、站、队全体工作人员,务必深入了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广泛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三下乡”活动、行风热线”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简报板报、报刊专栏、宣传车、横幅条幅、上街摆摊设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节水维护知识,不时增强广大市民的水法制观念和节水维护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珍惜水、维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自觉服从于水资源、水土坚持、水利工程、河道砂石、防汛与抗旱统一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不时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搞好自身学习培训。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培训2次以上。
各部门要灵活安排时间,2016年。
组织职工集中学习讨论,并鼓励职工积极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
同时,要协调好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保证在2016年底前,完成行政机关在编人员全部培训任务。
全局兴起学法之风,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逐步建立懂法律、守纪律的行政管理队伍,为建法治政府、法制机关打下基础。
四、切实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水政科要强化管理和监督,各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细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
及时了解工作机构依法行政情况,及时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决策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因工作组织不力,出现社会影响恶劣、妨害社会稳定,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决策人和行政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法律权限界定清晰。
立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市201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局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全面落实“七五”普法,立足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立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时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切实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制。
确保行政行为和行政决策规范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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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能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根本要求,把“四讲四有”作为标尺,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该同志能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工作中能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自觉查找不足,不断完善自我,找准自己的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该同志能够围绕单位党支部开展的“坚持党性守规矩、创新发展做主人”和“围绕一个工作重点,争创三优管理目标,发挥两个积极作用,实现两大形象提升”的“1322”形象提升活动要求,将“服务社会,服务航务,服务团员”作为自己的“党员一件事”认真贯彻活动要求,坚持“热心、民心、公心、爱心”的四心,开展党员一件事。
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行动感染身边的人。
坚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该同志能够在工作中始终坚
用法律谈谈你对聂树斌案件观点
公安机关人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41号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已经1999年6月2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过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
第三条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公安业务部门、法制、督察、人事等部门应当互相支持,积极配合。
第五条对于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公安机关的执法过错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民警察,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和认定 第六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违反法律规定,对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刑事、行政案件不予立案、撤销,对不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案件予以立案、撤销的; (二)在办案中弄虚作假、逼供、骗供、诱供、逼取证人证言的,或者因为在勘验、检查、鉴定中出现重大失误、疏漏而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 (三)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犯罪事实错误,检察院不予批捕、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 (四)应当报捕而未报捕导致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增捕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五)呈报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事实错误,审批机关或有关部门不予批准的; (六)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事实错误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 (七)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办案情节严重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做出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收取费用的; (十一)违反法律规定,使用警械、武器,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违反法律规定,阻碍当事人行使申诉、控告、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三)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或者阻碍异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四)错误执行或者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行政裁判、复议决定和其他纠正违法的决定、命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五)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六)其他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追究的执法过错。
第七条公安机关发生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人民警察在办案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办案人、鉴定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都有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责任,其中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九条审批人在审批时改变或者不采纳办案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审批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违反规定的程序,擅自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因办案人或者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办案人或者审核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因鉴定人提供虚假、错误鉴定结论造成执法过错的,由鉴定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下级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的案件,因上级公安机关批复、决定错误造成执法过错的,由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改变案件定性、处理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 (一)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有关司法解释不一致的; (二)因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原因致使错误发生的; 【未完,紧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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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
现在的律师资格考试即司法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列明的中部六省的部分地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的时候一般分为四个部分,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国际三法、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是很重要的一门课程,卷二包括的是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考试的范围也很广泛,卷三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最后是卷四其中包括案例分析 包括法理学 民法 商法 经济法 刑法 刑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题型有案例分析、简述、论述,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论述方面的复习。
指定教材就是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俗称三大本,一般每年4月中旬面市.现在许多人也极力推祟万国的<专题讲座>,那套书也很好,但他只突出了一些重点难点的知识,更多的细节内容还是需要看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