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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中央纪委全会公报心得体会

时间:2015-05-15 07:04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公报中指出,坚持什么,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如何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是在全党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习.进.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显著成效,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明确提出今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讲话既直面问题,又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

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客观实在、实事求是,部署工作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兵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反复学习,把握精神内涵,掌握方法要求,狠抓贯彻落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习.进.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如何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如何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

一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

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中央精神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要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修身慎行,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务必坚持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紧紧盯住不同阶段的任务目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进.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牢记党员第一身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

要深刻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重大意义,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如何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论文。

三要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学。

打铁还要自身硬,每个党员要自觉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挥纪检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推动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依法执纪、无私无畏,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当前,兵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来,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督查“九个严禁”的执行情况,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确保兵团上下廉洁过节、平安过节。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什么是党的生命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提出: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

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

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

我们党决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抓紧修改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如何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

一要深入学习,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部署上来。

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作为机关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结合起来,做到机关干部全覆盖、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

二要抓好结合,积极研究谋划我市的工作。

要抠住总书记的讲话内容和全会公报,一字一句、原汁原味学,把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2015年工作计划结合起来,提思路、提建议、提方法、提措施,在具体化、操作性、着力点等方面谋划好今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大盘子。

三要加强领导,立即启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的筹备工作。

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尤其要做好报告的起草工作,力求体现晋中特点、做到务实可行。

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有哪些深意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笔者认为,中央纪委四次会议在中央四次全会结束的第二天召开,非常及时,会议十分紧凑,主题非常鲜明,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行动的指南,具有深远意义。

首先,明确了贯彻中央四次全会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这一主题。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一致拥护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致拥护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会议还明确提出这次会议的主题(主要任务之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央四中全会提出的任务之一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全面领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会议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

这充分说明,中央纪委四次会议的主题就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四次全会提出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

其次,明确了这次会议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任务。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明确提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分析研究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分析研究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也就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任务,要围绕这些工作任务去抓落实并要抓出成效,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再次,明确提出各级纪委的六项工作职责。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要求,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动十七届四中全会重大部署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是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二是按照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三是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四是按照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是按照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要求,协助党委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六是按照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

要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协助党委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保证和促进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四,明确提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要求。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抓紧制定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扎实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向前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五,明确提出了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深刻领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19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什么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

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全文如下: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996年1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98人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负责同志,以及出席解放军纪检工作会议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以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回顾了1995年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部署了1996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尉健行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在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李鹏、乔石、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解放军驻京各大单位及武警部队的负责同志。

全会认真学习、讨论了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

一致认为,讲话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新的国内外环境中,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的重大意义。

明确指出我国要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把党建设好。

深入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对于保持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对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抓住时机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战胜一切困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指导意义。

全会回顾了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以来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指出,各级党委、政府更加自觉地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特别是中央及时正确地处理了王宝森的经济犯罪和陈希同同志的严重错误,并决定对陈希同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对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执法执纪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以更强的声势、更大的力度向前推进,反腐败三项工作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自律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一些腐败现象还在发展,有些不正之风纠而复生等。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很艰巨。

全会指出,1996年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格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保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1996年经济工作方针和任务落到实处,为“九五”计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第一,要继续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以来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从加强财务管理入手,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反弹。

二是继续抓好清理违反规定乘坐小汽车的工作,着重建章立制,规范领导干部配车工作,并使清理下来的小汽车全部得到合理使用。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问题。

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要求他们既要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又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在政治纪律方面:(1)维护中央权威,在政治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反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行为。

(4)坚决反对和制止散布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反对自由主义,反对传谣信谣等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

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必须及时严肃处理。

在廉洁自律方面:(1)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要求下属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2)要管好领导班子成员,并对主管地区、单位的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地区、单位发生严重腐败问题,属主要领导人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3)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他们中有严重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应承担责任;放任、包庇甚至纵容他们违法违纪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要继续抓好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等三项制度的落实;同时实行《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把廉洁自律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干部、乡镇领导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要继续加大办案力度,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要集中力量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骗税、套汇、走私、贪赃枉法,以及失职渎职和虚报浮夸的案件。

要组织力量,采取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方法,深入到发案率较高、大案要案较多的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出租批租、建筑工程承发包等领域,揭露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动手解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查处大案要案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第三,纠风工作要继续把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中小学校乱收费和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作为重点。

进一步清理公路上的收费站卡,实现在国道、省道上基本无“三乱”现象。

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工作仍以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

要继续抓好已明令取消的减轻农民负担项目的落实,狠刹巧立名目向农民集资、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不正之风。

对使用非法手段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的,要依法严惩。

要认真清理预算外资金,清理“小金库”,坚决制止将预算内资金转到预算外。

对公款私存、损公肥私、化公为私、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确定1996年纠风的目标和重点,纠正自身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

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重大决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针对当前存在的财经纪律松弛、经济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的实现。

全会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

按照中央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作用,经党中央批准,在坚持现行领导体制的前提下,重申和建立以下五项制度:(1)按照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其任务是了解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廉政情况,直接报告中央纪委,中央纪委及时报告党中央。

(2)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发现同级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

需要立案检查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3)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接到对下一级党委(党组)成员的检举和控告,必须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任何人无权扣压。

(4)凡属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党的组织部门在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的意见。

(5)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提名、任免、兼职、调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事先征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同意。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

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要学习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遵纪守法观念,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

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要逐步健全防范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的监督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有战斗力的队伍。

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为他们创造必要条件。

全会指出,今年是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第一年,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都很繁重。

努力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从维护和发展全党工作的大局出发,坚定地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

全会号召,全党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奋发进取,讲求实效,取得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绩,为促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维护政治稳定作出新贡献。

历程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第六款第十三条提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1]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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