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工作描述
实习岗位职责描述【篇一:岗位实习报告】西南科技大学岗位实习报告专业:应用电子技术班级:姓名:xx学号: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助理工程师企业指导教师:学校指导教师:实习日期:2013.01.05-2013.05.15应用技术学院岗位实习总结报告一、综述(一)实习时间:2013.1.05-2013.05.15(二)实习单位(地址):(三)指导老师:(四)实习目的:1.通过培训实习,对应用电子专业由理论到实际的运用。
2.对电子专业在社会职位中的地位,作用及价值的认识。
3.加强了对自身职业的认识与定位。
4.对公司有了全面的认识,学习并认识了aa企业文化。
5.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深入理解已学的理论知识,并为后续工作积累了感性知识。
6.通过亲身实践参加工作,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为将来独立打下了基础。
7.了解了网络变压器、power变压器、天线隔离器、rj45连接器等系列部分产品的理论与实际生产、产品质量、参数、维护及控制。
(五)单位介绍:aa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2011年,是一家集电子制造、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磁电专业的现代科技型企业,公司主要生产网络滤波器、网络变压器、直流转换器网络接口(rj45),功率变压器、功率电感、一体成型电感等,广泛运用于通信、家电、工业、笔电等高新技术领域之上,产品远销世界各地,深受海内外顾客好评。
(六)实习岗位描述:助理工程师。
负责对客户所需产品的型号及电器参数等要求,结合企业自
求一篇参观国家电网的心得体会 1000字左右的
一定要选我 马上发 为切实落实“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相关要求,增强员工队伍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窗口从业人员供电服务水平,真正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从9月3日起,内江电业局组织各城市窗口的所有供电服务人员开展了一次业务技能素质培训。
此次培训由该局教育培训中心牵头组织,营销部予以积极配合落实,特邀厦门英斯捷国际发展机构董事长叶飞老师亲临授课。
培训分为两期,每期3天,共有100名来自客户服务中心和威远、资中、隆昌供电局的城市窗口人员参加培训。
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窗口从业人员日常工作中经常涉及的电费发票计算、电力法规应用、服务品牌认知、供电、客户心理引导、服务沟通技巧以及客户异议、抱怨、投诉应急处理等知识点,并在培训结束前组织全体学员进行了考试,充分做到了“以考促学、有效提升”。
叶飞老师和该局内训师孙碧春以生动的案例、活泼有趣的互动活动和高超的授课技巧,向学员们传授了供电营业窗口从业人员的各项业务知识和必备技能。
现场互动和实际演练的有效结合,让培训充分做到了寓教于乐,使学员们在愉快的气氛中完成了所有知识点的学习。
学员们感受到,此次培训的内容很实用,不但能解决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更能让自己深刻领会供电优质服务的内涵,较好地掌握优质服务技能。
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规范个人言谈举止,熟练掌握服务技巧,更好地展示个人素质和企业形象,为全面提升企业优质服务水平做好分内之事。
培训心得通过这次培训,心灵不免又起了涟漪。
感触很大,受益匪浅。
虽然之前参加很多次关于优质服务的培训,但总觉得能学以至用的不多。
这次叶飞老师为我们带来了全新的服务理念与手法。
从高效沟通技巧、问题解决能力、服务流程规范化等方面入手,为我们梳理了服务流程、传授了服务手法、分析了典型案例。
课堂笔记而新设立的营业厅现场辅导,更是从实际、细微处出发,对我们营业厅的日常工作作了详细的指导与讲解,让我感到受益良多。
如何开好早会,如何作好营业厅日常检查,如何学会对客户微笑......其实这些都是我们日常在做的,但却不懂得如何去提高与利用,经叶老师的点拨才明白,原来早会是可以开地如此生动,营业厅的检查是应该做地如此细致,而真诚的微笑又是服务的叩门石。
二天的培训很快就过去了,最好的学习成果就是学以至用,相信自已一定会利用好学到的知识去解决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为自已营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时光飞逝,在的培训生活已经接近尾声。
回首这五个月的日子感慨良多。
五个月前带着一份憧憬,一份惊喜,更多是对新知识的渴望,我踏入了,开始为期五个月的培训生活。
按照要求,本次培训采取封闭式、模式,培训内容注重技能操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
近千名来自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学员,组成了这个临时的大家庭,短短的五个月间季节发生了变化,知识在这里积累,友谊在这里生根发芽。
作为此次参加培训的一名新近员工,我深知这个机会来之不易,也十分感激以及我的单位能够给我提供这么一个机会,我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培训机会,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尽快完成人生角色的转变。
初到济南,一开始迎接我们的便是一周的军训。
原以为告别了学校便不会再有这么严格的军训了,而事实告诉我们进入一个企业一样需要严肃的纪律,特别是提出的“”便是要求我们有部队一样作风,用军队的形式行为来要求我们的工作,做到令行禁止。
一周的军训虽然很辛苦,而且天气异常恶劣,但是我们都体会到其中的快乐,来自全国各地的同事们经过这次军训都很好的互相认识了。
一个星期的军事训练让我深刻体会到人在逆境中是很容易成长的,也让我体会到在压抑环境下做事是多么的辛苦。
军事训练也增加了我们生活习惯的训练,每天按时起床睡觉,按时出操,生活用品按照要求摆放整齐,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一个人成功的保障,良好的品格是一个人成功的根本,良好的能力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条件。
培训过程: 培训是从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文化开始的,以前对国家电网公司的认识仅限于知道国网是中国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经过这次系统学习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对国家电网公司有了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国家电网公司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
1个公司,26个省,150万员工,最新排名第8,全球最大的。
这是对国网最直接的认识。
国家电网公司把企业宗旨、企业精神、企业理念和奋斗方向作为核心价值观,明确宣示公司对国家、对电力客户、对合作伙伴、对员工、对社会所遵循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
核心价值观是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的灵魂,是国家电网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源泉。
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标志着国家电网公司作为一个特大型国有骨干企业正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并对国家电网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第一个月的学习主要是以熟悉了解相关知识、学习安全规程为主,每天的生活安排的很充实从早晨的早操到晚上的晚自习。
我们通过观看录像了解变电运行的主要职责以及在变电工区的安全教育。
使我们知道自己将来所从事的岗位的职责、负责的范围等等,最关键的是在变电工区的安全要求。
我们通过安全学习、观看案例充分的意识到安全之于从事电力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安全警惕性。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上机操作学习了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利用开发的学习软件我们可以将变电一次、二次及线路部分所有的设备一一学习,从理论、结构、维护等方面使我们有了最基础最充分的认识。
理论的学习往往都是不够的,也特意的为我们安排了一次变电站的现场认知实习,以便让我们可以做到“知行合一”。
在的五天里,我们分别到了两个110KV变电站进行了参观和操作。
从现场实际了解了一、二次设备的作用、构造、工作原理,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相关的操作演练,受益匪浅。
我们还进行了电工基本技能、安全基本技能、登高作业等方面的培训。
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一员,登杆是一项最基本的技能。
从这一天的培训中,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都掌握了登杆这项最基本的技能。
还有电工基本技能和安全基本技能的培训,我们学会了如何做触电急救、灭火和接线等一些基本的技能。
作为电力公司生产一线的员工,随时都有可能碰到触电的情况,学会触电急救,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而灭火不仅是在工作上需要,在生活上也是必须掌握的。
在接下来的四个月里我们正式开始接触变电运行专业知识的学习,首先一个月是手工填写操作票。
在各网省公司兼职老师细心的讲解下,分别对10kV、110kV、220kV、500kV各个电压等级系统的线路、母线和主变的停送电的倒闸操作进行了学习, 通过自己手写操作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使我对倒闸操作票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了清晰地了解,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有极大地帮助。
接下来一个月是工作票许可、终结,二次回路和继电保护。
变电运行人员作为工作票的许可人,对工作票的许可、终结要有完整的认识和了解,先是对有问题的工作票查错,让我们对工作票的各项许可任务十分清楚、无一遗漏,接着填写空白工作票,对检修试验工作布置全面可靠的安全措施,从中锻炼了我们严谨的工作思路和认真的工作态度;通过对开关、刀闸、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以及变压器冷控二次回路的学习,能够完成部分二次回路的识图和原理分析,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襄樊供电公司的曹东老师讲的变压器冷控二次回路,对复杂的二次回路图,曹老师能化整为零,分步讲解,最后统一分析,让我们对看似复杂的变压器冷控二次回路图有了清晰地认识,对我们以后的二次回路识图有很大的帮助;通过对线路、母线、变压器、电容器以及站用变微机保护的学习,能够了解各电力设备的保护原理和保护配置情况,其中枣庄供电公司的李卫和老师讲的线路保护和重合闸装置给我的印象最深,使我对线路高频保护和重合闸装置原理有了新的更清晰的认识。
通过这月的学习,我们初步了解了变电运行相关专业(配合检修试验的工作票许可、终结,配合继电保护的二次回路和微机保护原理)的专业知识,为以后的工作铺平了道路。
下来一个月就是设备异常处理、事故处理和巡视。
通过对开关、刀闸、变压器、互感器以及直流系统异常和事故分析,进而进行相应的异常和事故处理,以保证电力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这时,就要求变电运行人员在平常的设备巡视过程中细心观察认真记录,对发现的异常或事故情况做到积极汇报、正确处理,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事故处理时考验一个变电运行人员综合能力的操作,也是较为重要的一部分,而对于我们这些刚接触这个工作的新人来说还有很多的东西要学习掌握,同时也还需积累更多的经验。
设备巡视是我们上班要接触的最平常的工作,要在工作中认真实践所学内容,而对异常处理和事故处理还需要我们积累相当的经验,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应付自如,顺利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最后一个月是用仿真软件进行倒闸操作。
这一套软件逼真的模拟了一个变电站的环境,从一次到二次,各个部分均能模拟进行相关操作,这对于我们今后再接触现场设备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基础。
并且十分安全,能允许我们充分的学习。
首先学习的是10KV线路倒闸处理,通过学习我能熟练进行线路停送电操作,并能对操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进行处理,熟练掌握了对10KV小车开关及线路进行各种状况的转换。
熟悉了站用电切换的基本原则和电容器保护的相关知识。
最后阶段我主要学习了10KV母线的操作和事故处理,这个阶段的学习主要是学会对变电站可能出现的一些事故进行判断和处理,经过老师认真细致的讲解和我的刻苦练习,我能独立在仿真机上熟练处理各种事故。
接下来是220KV和500KV部分的学习,对220kV兴隆站的开关及线路由运行转检修及由检修转运行和母线由运行转检修及有检修转运行分别进行了操作,还有500kV泰山站的开关由运行转检修及有检修转运行。
顺便了解一下事故处理相关信号分析和操作步骤,让我们对之前学的事故处理有了清晰和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让我们受益匪浅。
不仅如此,培训期间,我们学习了特高压电网、电网新技术等课程,这两门课程让我们了解了当今世界电网发展最前沿的状态,知道了当今世界电力系统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我们还学习了电力系统一次设备的原理及应用,如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互感器等,这些一次设备的系统学习很好地弥补了我们在学校学习上的不足;我们也学习了二次系统及设备,如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回路、站用交直流系统等知识,这些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为我们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极大地弥补了大学时期学习的不足,因为这些课程都是从实用的角度,由来自生产一线的专家学者讲授的,注重实践;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很强的实用性。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对我们要求是和现场实际工作时是一样的,要求我们完全背画一次接线图,完整的操作票并且能够完全操作。
而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也是一样的认真,因为我们都知道倒闸操作是最重要最基本的操作。
在学习中我们时常讨论交流,互相帮助,在重点难点的学习时我们也都能得到老师们及时的指导和帮助,使我们都能很快的掌握学习内容。
在学习期间,我还不忘和老师交流,听他们讲了自己的经历和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感知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是首要的,也深刻的知道了自身存在的不足。
培训体会: 虽然培训学习是紧凑而又充实的,但是国网技术学院仍给我们学员安排了许多丰富的课余生活,从而使我们身心上都得到了成长。
我参加了学院组织的五四红歌会、运行培训部组织的拔河比赛、文艺晚会演出,班级妇女节狂欢晚会、我型我show等各项活动,深深感受到在国网技术学院这个大家庭的欢乐。
在这个校园里,国网公司给我们提供了最优良的师资,最舒适的环境,能够在这样的一学院里完成踏入工作前的岗前培训我们都心存感激。
经过这次培训之后,又使我重新对自己的职业规划进行了认真的总结。
懂得了一个人的成功与否不在于挣了多少钱,而在于在自己的岗位上能为公司,为社会做出多大贡献,这才是我在我自己岗位上所能体现出的价值。
由此,我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就是在一到两年内,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能在自己的部门内成为骨干员工。
在此基础上,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再继续向技术专家的方向迈近。
而实现这一切,自己本身的能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对工作的态度,认真是一切工作的基本原则,只有认真地对待每一项工作,努力把每一个细节都做好,才能不断在自己的岗位上前进,不断接近自己的目标。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回首四个月的培训历程,我感觉非常地充实,这次培训令我终身难忘。
我要从小事做起,从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开始,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前进
雏鹰励志,一飞冲天
高级教师职称一定要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赛课一等奖吗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学历、资历要求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正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一条教育工作要求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示范引领要求1.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示范引领要求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一级教师条件第十九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教学工作要求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二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二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三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
第三十六条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和省职改负责解释。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的3000字左右论文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高职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 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 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一条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 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 示范引领要求 1. 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 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 一级教师条件 第十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 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 二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 三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 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 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 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 教师。
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 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和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校园广播站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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