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九个严查心得体会
3月25日下午,沁水县财政局举办“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专题学习辅导,邀请县委党校教师杨会丽进行辅导授课,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辅导授课。
围绕《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主题,授课老师就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授课运用大量鲜活的事例,深刻阐述了中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总体背景和特点亮点,系统解读了《条例》中应该重点了解的违纪行为和监督执纪中应该把握的关键点,尤其对普通党员容易触碰的12条红线进行详细解读。
现场党员干部深深感到,授课深入浅出,发人深思,对大家震动很深,反响强烈。
会后大家普遍反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篇一:从2016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
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用人腐败是最烈的腐败。
勿庸讳言,领导班子换届是干部人事的集中调整期,往往也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
李源潮部长指出:“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
”换届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是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最大危险。
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中纪委、中组部在换届一开始就联合下发《通知》,从“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五个方面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把保证风清气正摆在换届的显著位置,可谓抓得早、抓得实、也抓得准。
仔细品味,感到“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规定,为各级领导干部注射了一支“预防针”,给换届风气装备了一台“净化器”,更让干部群众对一轮风气清新的换届充满信心。
教育明纪,以“净化思想”。
治党要从严,但不搞不教而诛,而要警钟长鸣。
无论是日前召开的视频会议,还是刚刚下发的《通知》,都十分注重教育的作用,要求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督促他们认真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增强纪律意识,筑牢纪律防线。
特别是强调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和代表。
落实这一要求,多渠道、高频率、全方位地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使广大干部群众全知晓,党委班子成员全掌握,换届工作人员全精通,自然有助于打牢严肃换届纪律的思想基础。
监督守纪,以“净化行为”。
视频会议和《通知》一再强调,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确保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贯彻这一精神,各级组织有计划地派出督查组,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的专项巡视督导,无疑有利于及时防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对那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非组织活动的反映,及早约请相关对象进行谈话提醒,敲打劝导,也有利于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查处违纪,以“净化环境”。
“治乱要用重典”。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落实,是最具威慑力和杀伤力的武器。
中央的“5个严禁”斩钉截铁,“17个不准”毫不含糊,这些纪律要求都是“带电”的禁止性规定,是一律不是一般,有刚性没有弹性,没有“灰色地带”,不兴“打擦边球”。
执行这一系列纪律规定,“利剑”要亮出来、举起来,更要落下来、用起来,显出威力。
对敢于触碰“高压电”,敢违反换届纪律的人,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对违纪行为务须“零容忍”,问题一经查实,不管地位多高、背景多深,都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不让遵纪守法的人失望,不让投机钻营的人如愿,不让铤而走险的人得逞,必能还换届一片洁净的天空。
换届人事安排本属一项严肃的组织行为,干部的进退留转只能由党组织来决定,个人应该守规矩、听招呼。
如果出于一己私利,不惜违规闯红灯,搞非组织活动,终归逃脱不了被换届风气“净化器”过滤的结局。
篇二: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2016年是市、县、乡三级党委和村“两委”班子集中换届年,为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纪委、中组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强调了“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大事、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的大事、保障和促进发展的大事”,从严从实抓好责任落实,为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提供纪律保证,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换届是一项政治任务,换届风气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政治生态建设成效。
广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首先要加强教育宣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认识上的清醒,难以有行动上的自觉。
要让换届相关的所有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坚守红线、不越雷池。
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纪律。
要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要将换届纪律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党纪观念。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其次要严明纪律。
换届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律规定的约束力和案件查处的威慑力,严格按照要求,坚持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拿出硬性措施,形成高压态势,严查违纪行为。
绝不让不正之风蔓延,用铁的纪律保障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满意度。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第三要进行问责。
“风微要知著”,“治乱用重典”。
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
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形成严肃换届纪律的强大压力和整体合力。
要把责任追究执行到位,对因履责不力的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形成“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应。
三学六守中三学是什么
三学: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
警示教育月活动以学《党章》《准则》《条例》为基础,以严守“六大纪律”为要求,以严格换届纪律认真执行“九个严禁”为重点,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精神相结合,与做好当前全市档案工作相结合,重点在市档案局机关开展“六个一”活动。
即:局党组书记讲一节党课,组织开展一次局党组专题学习,党员干部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积极听取市“挺纪在前、先走一步”巡回宣讲,阅读一本典型案例剖析,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通过认真开展“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活动,真正接受一次深刻的党规党纪教育,做到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营造局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迈出坚实步伐。
谈谈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九个必须换届组织原则的理解
以“零容忍”态度正风严纪,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和政治,我市昨日召开的换届工作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会议上,专门印发严肃换届纪律《告诫函》和《提醒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警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铭记严格遵守“九必须”组织原则,绝对不可逾越和触碰“九严禁”换届纪律的“高压线”。
违反“九严禁”者 实行“九个一律”处理中央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纪,明确提出“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组织原则挺在前面 严守“九必须”省委强调把组织原则挺在前面,要求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组织观念、严格组织程序、执行组织制度,严守“九必须”组织原则: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对组织观念不强、政治表现不好的干部,坚决不作为换届提名人选,并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作出组织处理。
对违反组织程序决定的事项,坚决予以纠正或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反组织程序的个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对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委作出的决定的,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换届纪律九严禁
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
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九严禁”“十不准”纪律有哪些具体内容
九严禁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5、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6、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7、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8、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9、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不准1.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2.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3.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4.不准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5.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6.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7.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义务,或给予当选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8.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 行拉票;9.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10.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
中央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包括哪些内容
机关、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并视情节给予,贿选的依法处理。
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三是严禁,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或者。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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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本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学习了《2011年河北省市县乡党委换届纪律和警示教育宣传册》,对严肃换届纪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严格按照“5个严禁”“17个不准和五个一律”,“8条禁令” 严格要求自己,现将况报告如下:一、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
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关键。
换届后的党委领导班子任期正值“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通过这次换届,将那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优秀领导人才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必将大大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做好这次换届工作,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在换届工作中严防腐败尤其重要。
领导干部换届期往往是反腐倡廉的敏感期,必须谨防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突击提拔等腐败现象集中爆发,而一旦反腐倡廉失守、选人用人不当,则可能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长久和严重的伤害。
无疑,2011年防止“换届腐败”这一艰巨任务,将严峻考验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决心和能力,也将严肃检验我们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建设的成效三、是廉洁自律,时时处处维护党的形象。
在换届工作过程中,会遇到各种不利于换届工作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要始终坚持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认真对待,主动出击,正确引导,从速化解,绝不能随之任之,更不能附和助长。
只有人人都重视这项工作,每个干部都认真对待,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四、是始终保持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
坚持“三在先”,把保证风清气正工作做在换届工作之前。
坚持教育在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信谣,不传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警示在先,把“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四要四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坚持预防在先,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严厉查处,形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震慑。
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
如何在工作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对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领导干部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组织部门作为管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应首当其冲,责无旁贷,主动担当作为,带头贯彻落实。
第一,要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中,切实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全会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
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一是树牢鲜明的干部导向。
始终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五个更注重”,即重能力更注重品行、重实干更注重实绩、重平时更注重关键时刻、重当前更注重长远、重群众公认更注重组织认可。
注重从基层一线、重点建设项目一线、脱贫攻坚一线,注重在平凡的岗位上埋头苦干、默默无闻的老实人中发现好干部,给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提供舞台。
二是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突出把好政治关、条件关、程序关、廉政关,把更多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埋头苦干、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对四平八稳、只说不干、玩弄权术、搬弄是非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处理。
坚决防止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
三是切实加强干部考察考核工作。
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制定指标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简便易行的考核评价办法,落实考核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发挥考核的标杆和导向作用。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深入分析班子运行状况,执行好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推荐优秀干部制度,准确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做到了然于胸、知人善任,避免用管脱节、“急拿现用”。
第二,要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干部监督管理中,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从严监督干部。
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要严格选拔配备,坚持标准条件,遵循选用程序,不迁就照顾、不降格以求。
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力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严格职级、职数配备,认真落实有关规定。
要敢于担当尽责,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做到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
二是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
突出经常化、具体化和精准化,把功夫下在日常,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上,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进行精准管理监督。
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县管干部负面清单等制度,让“能下”成为干部监督管理的新常态。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严肃处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激励干部奋发有为、真抓实干。
三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
但对政治上有问题的要一票否决,经济上有硬伤的坚决不提拔。
四是切实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
第三,要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切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全会指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各级党组织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正常、严肃、认真。
一是要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定期进行党性分析,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不合格的党员,及时处置。
落实党费日制度,要求每个党员必须按规定自觉足额交纳党费。
二是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法宝。
各级党组织要把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作为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重要举措来抓,规范执行。
领导干部要贯彻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抛开面子、动真碰硬、触动灵魂,严于自我解剖,发现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落实好挂钩联系分管领导、纪委组织部门、上级党组织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领导干部既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要扎实开展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各级党组织特别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落实“八必谈”要求,提醒、告诫、督促严格遵守“九严禁”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组工干部要经常与党员、干部谈话,到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中、在乡语口碑中了解识别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