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心得体会
由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即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显现了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重要纪律规章,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公安机关纪律方面的空白,与《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例》等相配套实施,即体现了公安队伍正规化、法制化建设的要求,又为进一步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法制化建设提供了保障 《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调高了公安纪律惩戒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有利用推进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切实解决公安民警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问题,对于建设一直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或 街道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已一年时间。
对于社区治安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就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谈一点个人肤浅的认识。
作为一名街道社区工作者,一定要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只有把居民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抓在手上。
尽自己的最大努力积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
作为一名综治专干在基层工作中,我还有很多先进的东西需要学习、需要更多的掌握社区内百姓的实际情况,从而全面的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没有社区的稳定,也就没社会的稳定。
城市社区要正常稳定地发展,首要的标准是安全,治安搞不好,群众就没有安全感,因而其他任何建设都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必须以治安为突破口,加上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搞好公益福利,才能将城市社区搞好。
首先,加强城市社区治安管理。
第一,在社区中建立户籍民警执勤室,使民警紧贴群众,不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而且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群众有困难可以及时找警察,从而保障社区内外良好的治安秩序。
第二,建立社区保安巡逻队(可由下岗失业人员组成)加强社区内部巡逻。
确保社区内的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在力度、时间和空间上有绝对的优势。
总之,公安民警和保安在城市社区内不断流动和频繁出现,不但会方便社区居民,而且还给犯罪分子极大的威慑力,减少犯罪得手的机会,从而有效地减少犯罪,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其次,搞好人防和物防结合 。
第一,加强人防,强化动态防范。
加强治安组织网络化建设,在社区关键部位配备人防力量进行控制,在社区设立户籍民警执勤室,组建保安巡逻队。
另外还可以建立多种形式的群众联防组织,选出楼栋值班人员等,这样的人防力量覆盖了整个社区,犯罪分子自然难以下手。
第二,落实物防,加强防范硬件建设。
我们可以要求社区居民大家出钱筹集资金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另外有辖区单位资助建立治安管理办和民警保安执勤室,安装单元电控门闸和围墙护栏等。
实施封闭管理,形成立体的防范格局,预防犯罪。
宣传教育与重点帮教矫正结合 。
开展城市社区的宣传教育,是城市社区管理的基础,其目的在于通过教育来提高居民素质,消除产生犯罪的主观条件,提高预防犯罪的意识和积极性。
首先是思想、道德教育,真实案例,使居民了解目前治安状况及预防犯罪与本身利益的关系,树立共同创建美好家园的先进思想,净化社会环境,预防犯罪。
其次是文化知识教育,通过对城市社区居民进行基础文化知识、法制知识和科学知识的教育,提高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使社区居民自觉守法并懂得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击和预防犯罪。
社会治安问题防治是一个系统,因此我们在进行街道治安综合治理的时候,要注重系统效应,从各个方面入手,从小事做起,搞好城市社区正体现了这一点,这样才能将整个街道的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从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区繁荣稳定,街道长治久安,社会和谐健康地发展下去
只有这些了
人防办是什么单位
好不好啊
有没有发现前途
人防办一般下属3-4个事业单位。
经费来源不同,分为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如:人防设计院,人防质量监督站(注:现在质量监督费已经不收取了,经费如何保障还没定论。
建设口的已经参照公务员管理了,人防质量监督不好说,国家人防办没有明确的说法。
)人防设计院已经改为企业管理,收入是按产值分配,人少,经济效益高,最有钱的单位之一。
经费差额拨款单位如:人防通信站、人防执法监察队等,待遇一般,但有保障,可以考虑。
差额拨款单位下岗的可能性不大,但经费自收自支形事业单位下岗的可能性就有了,因为社会在发展,人防设计院不可能垄断人防工程设计市场的,质量监督以后可能改为社会行为,就和监理一样,都不好说。
请问省委都是由哪些部门组成的啊
成都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外事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广新局(市版权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垂直管理机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成都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成都传媒集团、市防震减灾局、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地志办、市老龄办、成都大学、市干道指挥部、市统建办、市移民办、市北站办、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市农林科学院
为什么要成立人防执法大队
事业单位就是代替政府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行政辅助职能的服务组织,主要存在于科教文卫领域。
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行政机关,其在职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而非行政编制,与公务员是不同概念。
换而言之,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是国家公务人员,但不属于公务员。
这点是有本质区别的。
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单位将只有三类,即参公、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1、参公事业单位。
顾名思义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在职在编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与公务员一样的待遇和晋升机制。
参公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行政和执法类机构。
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已经全部清理,或收归机关,或改公益,不再允许参公,退出历史舞台。
执法类暂时未列入改革,目前绝大多数还保留参公性质。
类似的单位主要集中在综合执法机构及各部委办局的二层事业机构,比如市场监管局的综合执法支队、住建局的墙改办、工信局的散装水泥办、人社局的劳动监察支队,等等。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是事业单位的主体,在科教文卫领域都有,比如教育类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考试院、体育运动学校等。
文化类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卫生健康类的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防疫站、血站、乡镇卫生院;社会保障类的福利院、救助站、人才市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婚姻登记所、公益法律援助机构;公共安全类的气象局、无线电管理中心、人防指挥中心;社会经济服务类的农机站、环境监测中心、水文监测站、公共资源交易所、土储中心等。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最大的特征是存在一定的收费或经营职责,但主体只能是公益服务。
比如普通高中、大学、职业技能学校、电大、医院、少年宫、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报社、电视台、电台等,都是公益二类。
总之,要区分体制单位是不是事业机构,最实用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是看它的名称是不是带有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结尾字样,如果有,基本上都是事业单位,反之,多数是行政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