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一、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着力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使他们成为农村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和群众贴心人,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 二、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推动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二)带领农民致富。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 (三)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 (四)维护农村稳定。
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和农村社会保障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 (五)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 三、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机制\ (一)切实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和创新选拔任用制度。
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镇、街道党(工)委委派等方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准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思想政治素质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大力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 (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村级领导班子成员。
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区直部门和镇办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
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
\ (三)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培养,严格日常管理,帮助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尽快成长成才,优秀的要及时通过推荐和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要把发展党员、选拔后备干部、培养实用人才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在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不断为农村党组织注入新鲜力量。
\ 四、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机制\ (一)整合培训资源。
由组织部门牵头,统筹民政、农业、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涉农部门培训力量,对涉农培训资金“打包整合”,形成培训工作合力。
发挥区、镇(办)党校主阵地作用,运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党校等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和资源。
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培训。
\ (二)丰富培训内容。
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
\ (三)改进培训方式。
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进行短期实践培训。
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
\ (四)落实培训措施。
把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总体规划,及时制定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区委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培训经费按每人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列入区财政预算。
其他村干部由镇、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培训一次。
\ 五、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保障制度\ 加大财政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随着村级经济实力增强逐步提高。
逐步达到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不低于我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村委会主任工作报酬比照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标准实施,其他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不低于我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60%。
\ 建立报酬结构补贴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报酬结构补贴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
基本补贴调整到每人每月5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600元,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到各镇、街道村干部工资专户,按月发放到人。
绩效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由各镇、街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发放。
奖励补贴由各镇、街道依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和“双述双评”结果,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总数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推荐上报区委组织部,经审核把关后,提交区财政局备案,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党支部书记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 村干部的职数配备,本着交叉兼职、精干高效、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以行政村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配备,一般配备3至5名。
\ 六、建立村党支部书记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对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从2010年1月起,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9年以上18年(含18年)以下的,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18年以上的,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贴。
\ 具体审批程序为:1、个人申报。
先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任村党支部书记起止时间(要求准确到月份)、证明人等。
2、村党组织初审。
根据个人申报,村党组织查阅有关资料后运用“4+2”工作法研究确定名单并上报镇、街道党(工)委。
3、镇、街道党(工)委审批。
镇、街道党(工)委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党组织上报人员情况逐一进行调查审核。
审核时,要征求纪检、综治部门的意见,对程序不规范、条件认定有异议、原始材料档案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暂缓或不予审批。
审核完毕后,镇、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4、上报名单。
镇、街道党(工)委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劳局。
5、补贴发放。
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发放至每一位符合条件人员手中。
\ 七、健全村党支部书记关爱帮扶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农村基层干部,对他们要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持、多一些帮助,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定期体检制度,每两年由区委统一组织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区、镇(办)两级财政承担。
建立生活困难村干部慰问帮扶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走访慰问,在生产生活上予以帮助。
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制度,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定期与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及时发现、帮助解决问题。
\ 八、拓展党支部书记成长空间\ 总结完善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招录镇办公务员的做法,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镇办公务员、镇办事业编制人员力度。
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建立健全定期表彰村党支部书记制度,结合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和“三定三创”表彰活动,定期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和奖励。
注重树立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九、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由镇、街道党(工)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各村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因素,科学设置各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岗位目标和年度办实事项目,向本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年初建立岗位目标台账,年中加强督促检查,年终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三票评议”,召开村级“两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述职,从群众、党员、组织三个层面进行综合评价,量化为相应的星级。
评议结果作为落实村党支部书记激励保障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 十、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村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决策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推行“4+2”工作法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强化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述职、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始终处于有效监督。
同时,积极推进党务、村务公开。
村党支部的工作事项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重点公开支部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民主评议党员、补助贫困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接受党员和村民监督。
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机制。
\ 十一、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
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和村级班子现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立完善区、镇(办)党员领导干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 (二)完善工作机制。
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纪委、宣传、农经、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共青团、妇联、扶贫开发等部门密切配合,把教育培训、集中整顿、激励保障等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支持,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要在全区村级组织推广“4+2”工作法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不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水平。
\ (三)加强财力保障。
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所需费用按规定渠道和标准发放,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并监督镇、街道财政统一发放到村干部个人账户。
\ (四)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在作出决策和部署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
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精减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实实在在为村党支部书记减负,让他们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
要推动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工作的本领。
镇办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具体指导,支持村党支部书记大胆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注意总结推广村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要大力宣传、弘扬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树立村党支部书记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关心、尊重、支持、爱护村党支部书记的社会环境。
村计生主任怎么写批评与自我批评
勇于和善于开展认真评我批评,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也是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指导原则。
确保当前正在进行的分析评议工作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尤为重要。
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起来,首先要消除思想顾虑。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一个人有缺点毛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讳疾忌医,以致“小疾”拖成“大病”,甚至病入膏肓,不可救药。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只有经常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地接受批评,才能不断地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敢于亮丑,严于解剖自己,是自我觉悟的表现,是进步的开始,得到的将是组织和周围同志的赞许和肯定;善意地、实事求是地指出他人的缺点和错误,是关心和帮助同志的善举,得到的将是同志的理解和感激;虚心地自觉地接受别人的批评,展示的是自己的宽广胸怀和知错就改的勇气,得到的也将会是自己的进步和同志的信任。
所以,真正的共产党人是从来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
应该说,我们绝大多数党员和领导干部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是有正确认识的,但为什么在一些地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特别是不敢相互批评呢?究其原因还是没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于是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们应该放下包袱,消除顾虑,勇敢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严肃认真地搞好分析评议和整改。
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起来,关键是领导干部带好头。
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亮出自己的缺点和问题,诚心诚意听取批评意见,广大党员和群众才会打消顾虑、敞开心扉、真心实意地给领导干部提意见,党员才会以领导同志为榜样认真查摆自己的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敢于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他同志的缺点错误,与人为善地帮助同志进步,广大党员就会从中受到党性锻炼、学到正确方法,使党员之间的批评很好地开展起来。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
在分析评议阶段走群众路线,就是要以诚恳的态度、切实的措施广泛地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地对待群众意见,虚心地接受群众意见。
不仅要充分听取本单位群众的意见,而且要广泛听取下级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特别是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听取党外人士、普通群众的意见;不仅要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要认真分类整理并原汁原味地反馈给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不仅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而且要负责任地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抓紧解决应该解决和有条件解决的问题。
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接受批评、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
中办发【200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最近一些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的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筑面积;有的不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盲目攀比,贪大求洋,搞豪华装修;有的不惜贷款、举债,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刹住这股歪风,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重要意义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违反规定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
这种做法不仅浪费国家财产和资源,加重人民群众负担,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侵蚀党员干部的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同时还要看到,虽然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在不断增强,但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体人民的生活还不富裕,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办的事情还很多,必须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必须继续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贪图安逸、追求享乐等不正之风,为全社会做好表率。
二、严格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 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中央直属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经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各部门办公楼建设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以下(含7000万元)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7000万元以上的,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初审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其中,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万元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
省直厅(局)级单位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行署)审批。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推进所属接待设施或场所经营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实现与所属部门彻底脱钩。
三、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
办公楼面积标准要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 225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执行。
办公楼主入口不得设置大门厅,门厅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楼高。
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的使用面积,要严格控制在《通知》规定的标准内。
不得在办公区域内,以任何理由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
建筑物内不得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
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要简洁朴素,办公设备的配置要科学实用。
电梯、采暖、空调、供配电、弱电等设备以及各类建筑材料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产产品。
凡新建、改扩建的,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成后应进行建筑节能测评,凡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存量资源,增加存量供给。
对办公用房确有困难的,应首先考虑从现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存量中调剂解决;确需新建、改扩建的,应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界限,实行集中建设。
要充分发挥限额设计在控制投资和建设标准方面的作用,坚决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
在不超出上述限额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标准。
凡超出规定标准的,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
除明显物价上涨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一律不得突破和调整。
四、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 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或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楼建设。
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建设办公楼的,在申报项目时要出具财政部门对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意见。
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
逐步推行由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建设管理模式,不再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建设。
投资和规模较大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应对项目施工图进行复核,对不按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批复要求编制的施工图,建设和设计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干涉。
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前,由纪检监察机关、审计、财政和投资主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投资、资金来源进行全面检查。
五、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
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凡是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必须坚决停建或缓建;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
对招标交易单位不按批复规模、标准受理招标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对设计单位不按批复规模、标准设计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并禁止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业务;对项目未按批复规模、标准实施,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并向投资主管部门报告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并禁止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业务。
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并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对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不下达财政预算,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预算支出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部门要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的管理和工程造价标准的制定工作。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通知。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本通知。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中发37号文件印发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哪些
理顺管理体制 (四)匡定管理职责。
(五)明确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积极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
(六)综合设置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地方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
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有条件的市和县应当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推进综合执法。
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到2017年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由市、县政府报所在省、自治区政府审批,直辖市政府可以自行确定。
(八)下移执法重心。
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
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 (九)优化执法力量。
各地应当根据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
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度调高执法人员配备比例。
(十)严格队伍管理。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定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到2017年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严格执法人员素质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十一)注重人才培养。
加强现有在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到2017年年底,完成处级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基数大、职数少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相对平衡、职业发展机会平等。
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
研究通过工伤保险、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鼓励高等学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
(十二)规范协管队伍。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
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
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
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四、提高执法水平 (十三)制定权责清单。
各地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制定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工作要统筹推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到2016年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十四)规范执法制度。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积极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
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十五)改进执法方式。
各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
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六)完善监督机制。
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防止和克服各种保护主义。
五、完善城市管理 (十七)加强市政管理。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当及时将管理信息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并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实现档案信息共享。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安全高效运行。
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
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入廊单位生产运行和市民日常生活。
(十八)维护公共空间。
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提升城市设计水平。
加强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管理。
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严查食品无证摊贩、散发张贴小广告、街头非法回收药品、贩卖非法出版物等行为。
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十九)优化城市交通。
坚持公交优先战略,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加强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协调衔接,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打造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加大交通需求调控力度,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提高路网运行效率。
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设施管理维护。
整顿机动车交通秩序。
加强城市出租客运市场管理。
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十)改善人居环境。
切实增加物质和人力投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环卫保洁水平,加强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
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二十一)提高应急能力。
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持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网络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
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
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强化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加强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救等综合演练。
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军地协调工作。
(二十二)整合信息平台。
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到2017年年底,所有市、县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基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
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等的对接。
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重点推进城市建筑物数据库建设。
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的采集与整合,提升数据标准化程度,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
(二十三)构建智慧城市。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与监控服务,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构建城市虚拟仿真系统,强化城镇重点应用工程建设。
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
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
发展智能建筑,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能化管控。
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
依托信息化技术,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六、创新治理方式 (二十四)引入市场机制。
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
鼓励地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2349.253,15.39, 0.66%)、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
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
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顺应历史沿革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促创业、带就业、助发展、促和谐。
(二十五)推进网格管理。
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
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二十六)发挥社区作用。
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依法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的作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协商机制。
推动制定社区居民公约,促进居民自治管理。
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
通过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编制城市管理服务图册、设置流动服务站等方式,提供惠民便民公共服务。
(二十七)动员公众参与。
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
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动员、组织管理、激励扶持等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引导志愿者与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依法支持和规范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
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二十八)提高文明意识。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广泛开展城市文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公德。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积极开展新市民教育和培训,让新市民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城市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坚持将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以他律促自律。
七、完善保障机制 (二十九)健全法律法规。
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
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定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
加快制定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
(三十)保障经费投入。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政府资产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防止政府资产流失。
城市政府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
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三十一)加强司法衔接。
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
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二)明确工作责任。
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分类分层推进。
各省、自治区可以选择一个城市先行试点,直辖市可以全面启动改革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和指导地方推进改革工作。
(三十三)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
各省、自治区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市、县政府应当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市、县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
(三十四)健全考核制度。
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
推广绩效管理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
加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东北镇的大事记
各位领导、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盛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XX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县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的主要日程有三项:一是传达全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讲话。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志们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维持会场秩序,聚精会神地把会议开好。
现在,我们开会。
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同志传达全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进行第二项: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XX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现在继续开会;会议进行第三项: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以上传达学习了盛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赵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是今年全县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与会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将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向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记使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
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推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根据赵书记讲话要求,抓紧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脚踏实地,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2)各单位要将这次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于4月日前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同志们:现在开会。
经过一段时间筹备,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委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市政府下半年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政府各市长、秘书长,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和机构,中央、省驻平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同时,我们还邀请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和工会、团委、妇联的负责同志参加今天会议,出席和参加今天会议的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共计90多人。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两项议程,第一项是传达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第二项由马学军代市长做重要讲话。
下面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赵景山副市长传达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请你谈谈基党刚组织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过程中应该如何做到五个好
关于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根据罗发【2010】17号《中共罗平县委关于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我乡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先争优固堡垒、科学发展树先锋、凝心聚力构和谐”为主题,以落实乡党委书记和基层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保障,围绕创建“生态家园、和谐彝乡”的目标,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五项基本建设”,创建一批“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基层组织作用突出、科学发展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为推动旧屋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基层组织作用突出、科学发展成效显著”的创建目标,积极引导、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公信度调查得分处于平均水平以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得分处于全县前列;80%以上乡直各部门党组织、70%以上村(社区)党组织达到“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60%以上党员达到“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全乡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处于全县前列。
力争用一年时间将乡党委创建为全县“五个好”先进基层党委,用两年时间创建为全市“五个好”先进基层党委。
二、创建内容及责任单位(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1、执行力强(1)不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
责任单位:组织、宣传、乡创先争优办、各党总支(支部)(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县、乡党委的决策部署;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乡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3)工作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体系完备,敢抓敢管、敢于负责;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乡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4)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级领导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乡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5)坚持廉洁自律。
乡党委及各级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
班子中没有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乡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2、创新力强。
(1)学习型党组织及领导班子建设成效明显,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善于运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路、创新的方法破解难题,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组织、宣传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乡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2)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完成乡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安排的各类培训任务。
班子成员每人每年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牵头单位:组织、宣传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乡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3、凝聚力强。
(1)严格按照民主科学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风优良,切实做到“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形成凝心聚力抓发展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纪委、党政办、组织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2)乡、村(社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公信度调查得分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责任单位:乡纪委、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二)党建责任落实到位。
1、基本队伍坚强。
(1)优化组织设置,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原则上设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应通过联合组建等方式建立党支部,推广成立居民小区党支部做法。
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有党员、100人以上或有3名党员以上的全部建立党组织的目标。
牵头单位:组织、统战责任单位:民政所、各各党总支(支部)(2)制定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一好双强”标准,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以“五个好”为目标,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班子;健全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村(社区)干部的考核管理;足额按时发放村、组干部补贴,落实各项待遇。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民政所、劳动保障所、各党总支(支部)(3)认真落实《罗平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好“四对一联帮带”活动,健全管理服务机制,扎实抓好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4)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和措施,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重点在村组干部中发展党员,确保村组干部80%以上是党员,总人口在5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至少有1名党员,实现无“党员空白村(居)民小组”。
全面落实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等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无违规发展党员现象。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5)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党员、老党员、新党员四类人员培训,保证每个党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系统的集中培训。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党校、民政所、各党总支(支部)(6)加强对流动党员、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党员、复转军人党员、未就业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实行党员目标量化管理,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活动,认真落实党员告诫转化制,及时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纪委、各党总支(支部)(7)认真执行农村老党员定期补助制度、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补助制度。
深入开展贫困党员关爱行动,在重大节庆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曾经担任过村党组织书记的老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开展“五必访”、“四扶”活动。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民政所、财政所、各党总支(支部)(8)做好选派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工作。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组织、新农办、各党总支(支部)、乡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9)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优势和作用,抓好党群共建创先争优。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各党总支(支部)、乡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2、基本阵地健全。
(1)扎实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按照“八有”标准建设完善农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配套设施;把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逐步向村(居)民小组延伸,发挥好活动场所功能。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民政所、村建所、各党总支(支部)(2)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维护、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中心学校、各党总支(支部)(3)农民服务站、为民服务中心(站)、党员服务中心实行全覆盖,健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体系。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为民服务中心、各党总支(支部)(4)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中广泛开展“新农村故事会”活动。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宣传、文化站、创先办、各党总支(支部)3、基本制度完善。
(1)“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效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2)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党群议事会”制度,完善组财村管组用、村财乡管村用等制度,健全完善党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农科站、农经站、民政所、各党总支(支部)(3)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措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纪委、宣传、组织、各党总支(支部)(4)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监督、检查制度,乡党委每季度对党建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在党委内部通报,年底严格考核。
牵头单位:纪委责任单位:组织、党政办、各党总支(支部)4、基本载体有效。
(1)深化开拓“三级联创”“云岭先锋”工程和深化“六型党建”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2)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创先争优的主题实践活动特色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明显,且有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创先办责任单位:组织、宣传、各党总支(支部)(3)全面推行授旗评星、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党团员志愿服务,在农村、社区深入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实施“党员创业致富工程”。
牵头单位:创先办责任单位:组织、宣传、团委、各党总支(支部)(4)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党员示范户等活动。
牵头单位:创先办责任单位:组织、宣传、各党总支(支部)(5)深入抓好各领域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示范点要处于全乡基层党建工作的最前沿,每个点至少有1项特色工作,并通过县上组织的考核评审和命名挂牌。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创先办、各党总支(支部)5、基本保障有力。
(1)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留存补助为辅、社会筹集为补充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财政所、各党总支(支部)(2)千方百计发展壮大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到2011年,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80%以上,社区达到100%,党建示范点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和群众的实力,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3)全面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力争全乡责任制年度考核得分处于全县前列。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三)基层组织作用突出1、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70%以上村(社区)党组织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达到先进党组织标准。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2、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1)党员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60%以上党员达到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2)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任务,考核全部合格。
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四)科学发展成效显著。
1、经济科学发展。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调优一产、调强二产、调快三产。
本乡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指标有明显进步。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村(居)委会、党委政府职能部门(2)本乡产业布局合理,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指标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村(居)委会、党委政府职能部门2、社会和谐稳定。
(1)基层党组织在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中作用突出,各种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各党总支、村(居)委会(2)社会治安稳定、风气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牵头单位:综治中心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各党总支、村(居)委会(3)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防范打击各种渗透破坏活动,“禁毒防艾”工作成效明显。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卫生院、民族助理员、各党总支、村(居)委会3、人民群众满意。
(1)模范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增加,生活质量提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村(居)委会、党委政府职能部门(2)各级各部门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指标,力争全乡年度综合考核处于全县前列。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村(居)委会、党委政府职能部门4.精神文明加强社会事业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全市处于前列。
牵头单位:宣传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支部)、村(居)委会、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三、创建载体按照“155”载体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即:一项工程强本领,五项建设打基础,五大行动显成效。
(一)以“素质提升工程”为突破,增强创建本领。
通过开展“三学三促”(学理论、促观念更新,学业务、促能力提升,学先进、促作风转变)活动,将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业务学习和典型模范事例学习相结合,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素质。
在坚持“三会一课”、周五政治学习日、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的基础上,每个月组织1次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讨论。
党员干部每天学习不少于1小时,每两个月选读1本好书,每季度撰写1篇心得体会,每年要确定1-2个调研课题,写出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用于指导实践,每年撰写一篇党性分析报告。
(二)以“五项基本建设”为抓手,打牢创建基础。
全面开展以“建强基本队伍、健全基本阵地、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五项基本建设”,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使全乡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到2012年,全乡90%以上的农村、社区党组织,95%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五项基本”达到要求。
1、建强基本队伍。
一是提高组织覆盖面。
建立健全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居)民小组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村(居)民小组通过联合组建等方式建立党支部,确保2011年全乡村(居)民小组设立党支部全覆盖。
确保到2010年,实现社区干部和村民小组长80%以上是党员,全乡无“党员空白村民小组”的目标。
把“回乡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专业协会会员、村民组长以及外出务工返乡青年”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每年发展的农村新党员要达到“三个50%”的目标。
即: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村党员要分别占新发展农村党员总数的50%以上。
切实解决本乡党员队伍“两低一高”(即:文化科技素质低、致富能力低和年龄高)的问题。
到2012年,全乡党员总数比2000年增长30%。
二是配强班子培养人才。
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推进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在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女干部,储备3-5名后备干部,培养10名以上实用人才。
2、建设基本阵地。
一是按照有规范的综合活动室、有配套的办公家具设备、有配套的电化教育设备、有配套的书报学习资料、有配套的文件档案资料柜、有规范的村务党务公开栏、有规范的国旗和党旗、有规范的民主规章制度的“八有”标准,加快完善村(社区)活动场所配套设施建设。
2010年,木星、旧屋基、小新寨实现“八有”目标,至2012年,全乡7个村(社区)100%实现“八有”目标;二是扎实开展以建设“五星阵地”(办公议事阵地星、党员活动阵地星、远程教育阵地星、便民服务阵地星、文化娱乐阵地星)为主要目标的村(社区)活动场所“星级达标”活动,积极推进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示范点建设;三是切实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管理和使用;四是建设完善乡为民服务中心、村为民服务代办点、党员服务中心,开展党务、村务、事务、商务“一站式”服务。
3、开展基本活动。
木星、地安等6个农村党组织深入开展“强班子、强素质,创建带领致富党组织、争当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双强双带”主题实践活动。
旧屋基社区党组织深入开展以“争当先锋,服务居民”为主题,以“抓学习,促素质提高;抓工作,促社区发展;抓作风,促正气弘扬;抓管理,促形象提升”的“四抓四促”和“亲民、便民、安民、乐民”的“四民”主题实践活动。
在学校设立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争创活动。
在卫生院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争创活动。
在社区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安全卫士”、“优秀共产党员·和谐使者”、“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家庭”争创活动。
组织开展议事决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和评星挂牌活动。
依托远程教育站点,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文化活动和政策宣传活动。
建立以党团员为骨干、社区居民为基础、辖区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等为补充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百名党员大下访,践行宗旨解民忧”“四访”(访服务、访作风、访热点、访民忧)“五送”(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送卫生)活动。
4、完善基本制度。
健全乡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乡党委班子成员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包村(居)驻点制度、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制度。
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
规范党务公开、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立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建立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村(社区)干部制度,建立规范的村(社区)工作档案。
按照“一定三有”(规定村级干部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要求,建立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
5、落实基本保障。
管好用好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拨、奖励或返还等形式支持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
(三)以“五大行动”为载体,彰显创建实效1、推进“党建机制创新行动”。
一是建章立制,创新机制。
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党总支(支部)十六项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务公开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制度》、《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制度》;重点建立推行《党员下访行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党员民主评议和党性分析制度》、《党员告诫转化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
二是典型引路、树立标杆。
扎实抓好木星、小新寨县级示范点的争创工作,全力打造机关、老寨两个乡级示范点,使之发挥“辐射周边、带动全乡”的作用。
2、推进“彝乡民生改善行动”。
一是投资100万元,建盖林业站职工周转房。
投资80万元,建设乡邮政服务网点。
投资50万元,实施10个自然村的人饮安全工程项目,解决1200人的饮水难问题。
加大小水窖建设力度,力争实现户均拥有2个以上小水窖的目标;二是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在地安、旧屋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三是新增村社水水泥路5条10公里,解决5个自然村的出行条件,至2012年,实现村社公路硬化达85%以上。
四是定期定量救助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城镇居民困难户827人;3、推进“农民增收致富行动”。
进一步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烤烟、粮烟、林畜、生姜、油菜、劳务、中药材。
至2012年,生姜面积由目前1385亩增加到6000亩,实现产值5300万元;烤烟面积由目前6667亩增加到7765亩,实现产值2081万元;种植油菜20000亩,实现产值938万元;粮食面积由目前14800亩增加到17355亩,至2012年实现产值1189万元;劳务输出由目前1352人增加到1568人,实现劳务收入达到2285万元;农业总产值由目前6650万元增加到7900万元;经济总收入由目前10879万元增加到1336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目前2830元增加到3050元;农民人均有粮由目前495公斤增加到570公斤。
4、推进“民族文化振兴行动”。
一是挖掘和保护民族文化,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举办各种活动,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
二是加大对现有21支农村业余文化宣传队的投入,帮助其丰富节目内容,增加服装道具,提升演出实力。
三是组建民间演艺协会,整合民间文艺资源。
5、推进“生态家园创建行动”。
一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农民增收开辟新途径。
二是着力发展绿色经济。
突出抓好蔬菜、核桃、花椒、杉木种植,适度种植竹类和中药材。
年内义务植树4万株,栽植泡核桃10000株,新增各种造林1500亩,实施封山育林10000亩。
三是加强生态村建设,着力推进生态立乡战略的顺利实施。
至2012年,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3%提高到70%。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我乡的“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做到“场所布局合理、制度健全实用、资料齐全规范、班子民主务实、党员作用明显、党建特色鲜明”。
四、创建方法(一)细化方案。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乡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乡的目标要求,结合考评标准,进一步细化创建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和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和落实一套以工作部署、推进落实、反馈信息、督促指导、考核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办法和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乡党委将落实五项制度,使党建及创建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一是党建承诺制度。
年初乡党委与基层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是党建巡查制度。
乡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每年两次对各基层党组织抓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是党建述职制度。
在年终考核党建工作时,各党组织书记就履行党建职责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向乡党委述职。
四是党建激励制度。
根据党建考核结果,对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做出评价,严格兑现奖惩。
五是党建预警制度。
根据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由组织部门对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预警谈话。
(三)总结评估。
乡党委在2011年和2012年“七一”前,分别命名、表彰一批全乡“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对象。
五、组织领导(一)强化责任。
各基层党总支、支部要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联系点,加强指导,推进创建工作。
(二)严格管理。
评选出来的“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滑坡或发生严重问题的,视情况给予批评和限期整改。
凡发现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注重宣传。
对评选出来的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向前发展。
请各党总支、乡直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上报乡创先争优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