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违纪违法事件心得体会怎么写
公律永恒价值追求廉洁执者基本职业操守公廉洁执维护社公平义公安工作命线党民公安队伍永恒要求随着社主义市场经济断发展完善社主义政治文明、依治略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公安民警队伍执严、执公、执廉问题发严重影响整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发展何进步提高执水平保证执公廉洁摆各级公安机关广公安民警面前项十重要紧迫任务笔者认要保证公廉洁执应着重抓几面工作: 、牢固树立公廉洁意识保证公廉洁执关键 前影响公安机关公廉洁执重要原相些公安民警脑要公廉洁意识淡漠要没牢固树立确公廉洁观念要没充认识公性、廉洁性公安执重要性严峻性切实保障提高公安机关确履行职责维护执公必须断强化巩固广公安民警公廉洁意识确公廉洁意识效指导执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机力 牢固树立公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公廉洁观念深刻内涵重价值习、理解增强公廉洁观念重要性认识通深入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民警充认识维护公公安工作总要求认识维护公公安机关立警公执民要求具体体现认识维护公党政府及民群众公安机关执根本要求强烈盼望认识维护公加强社主义民主、建设社主义政治文明、营建谐社、推进依治略实施重推作用要通公廉洁观念习、理解维护公廉洁意识深深铭刻每公安民警脑体现执实践公廉洁执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每执环节断增强广公安民警公廉洁执自觉性、主性 其要增强公安民警律至观念努力提高依行政、依办案自觉性广公安民警必须树立律至观念必须民利益重坚持律负责与党负责、民负责致性规范执行强化执监督提高执质量坚决杜绝发伤害群众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行要基本环节细微作起切实作所公安工作执行充体现公平义坚持律面前平等畏权贵、刚阿秉公执、廉洁奉公权力、名利美色所努力做枉纵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能消极作努力维护律权威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意识程序何完实体内容步骤、、形式、间、顺序等规定两者缺我公安机关及广民警期重实体轻程序思想根深蒂固执程忽视程序、违反程序问题普遍存种情况公安机关要做公执仅要做实体内容处理公更重要于强化程序意识通确保程序公实现执公 第四要切实体现民群众要求要关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意愿办事民群众满意满意作衡量公安工作根本要求各项执要始终民群众呼声作第信号民群众需要作第选择民群众利益作第考虑民群众满意作第标准带着民群众深厚情执坚决维护民群众合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便民利民措施让民群众切实受公安机关实事求公 二、确运用自由裁量权实现公廉洁执必要求 自由裁量权指定特定情况依照职权适公式做行权力公安机关自由裁量权指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刑事侦查工作根据律规赋予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目公合理原则作或作具体行权力 三、强化完善执监督实现公廉洁执保障 近公安工作接受、政协、社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同断加强内部执监督设立少机构起定作用仍难适应新月异形式变化发展需要社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步加强公安机关公执监督必须力气强化监督意识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外部监察机制充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制等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公促公公促工作 四、提高广民警业务素质执水平实现公廉洁执重重 公安民警公安执主体其律规、业务知识执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执各级公安机关着重加强民警律规、公安业务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习教育培训条龙格局通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规测试、集习、自、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岗等效措施断提高其律业务水平知识才能更服务于公执才能做公执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制度建设实现公执廉洁治本策 依行政依治、建设社主义治家重要基矗进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执必须加强相关执制度建设贯彻公、公、便民、利民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质量检查制、执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执保证机制制度并使效实施 公安机关作维护家安全、社稳定、打击犯罪重要专政机构通全位、角度效改善才能效保障公执县域经济发展建设康社提供良谐、安全环境才能使建设康社宏伟目标早实现 【篇二】秉公执体 通近期展秉公执教育使我觉自思想认识定程度提高同决今工作牢固树立全全意民服务公仆意识立足本职、执民宗旨断努力、断进取取业务思想双提高努力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通习结合自工作实际情况谈谈自体 、规范执行执员提基本要求 规范执执员提基本要求贯彻落实依、必依、执必严、违必究制建设基本针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严格执才能纠违行保护公共利益群众利益才能体现律尊严严格执至少两面意义面要求执员必须秉公执严肃执严格按照律规定程序办案真做事实依据律准绳徇私枉钱权交易办关系案、情案甚至执犯、贪赃枉都与我工作要求格格入另面要求我执员要提高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工作质量高低于取决于执员各项素质所我要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政治素质 二、公执我执员基本要求公执我社主义制基本要求我执员基本要求通习使我认识公执严格按照律规定行使定职权公民律面前平等执者能超越定职权执公执要求执员必须尽职尽责任何偏离律规定行都错误我肩负着执重任我必须让让党民放要公执必须忠于党忠于民忠于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要牢记手权利民赋予必须民服务 三、秉公执社精神文明体现我执整体素质体现秉公执社文明缩影社文明进步表现我认秉公执指执员本依照律规定职权程序运用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秉公执执讲文明要求礼先举止端庄教育疏导理服既执员文明素养展示行政执缺少必要程序执工作我往往特权思想威严主忽略本秉公执应既要严格执、依行政要维护执象合权益 我作名交通行政执员要刻牢记全全意民服务宗旨工作具体体现立公执民思想树立确权力观价值观观通秉公执教育要进步解决自执程存些问题断提高自各项素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定要规范执行促进秉公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按照支队党委的要求部署和大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心得体会报告如下:一是坚持从严治警。
《纪律条令》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其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同时其又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
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公安民警是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条令》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推进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且解决了一些地方在公安民警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问题,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需要。
《纪律条令》的出台,填补了公安机关纪律建设方面的空白。
《纪律条令》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衔接,与《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等相配套,既体现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又为进一步推动公安队伍正规
警察违法乱纪会受到什么纪律处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二)违反规定采取、变更、撤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行政拘留的;(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二)擅自安排在押人员与其亲友会见,私自为在押人员或者其亲友传递物品、信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二)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应当上报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群体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等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的;(三)在勘验、检查、鉴定等取证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无辜人员被处理或者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的;(二)利用职权干预经济纠纷或者为他人追债讨债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二)伪造、变造、隐匿、销毁检举控告材料或者证据材料的;(三)出具虚假审查或者证明材料、结论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违反规定吊销、暂扣证照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的;(二)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二)违反规定设定罚款项目或者实施罚款的;(三)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身份证、驾驶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护照、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等证件、牌照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
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投资入股或者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二)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三)利用职权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的;(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近亲属在该人民警察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经劝阻其近亲属拒不退出或者本人不服从工作调整的;(五)违反规定利用或者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人事安排,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六)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七)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参加娱乐活动的;(八)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的。
第十八条私分、挪用、非法占有赃款赃物、扣押财物、保证金、无主财物、罚没款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或者在执行任务时不服从指挥的;(二)违反规定进行人民警察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任、转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一)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二)不按规定着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三)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依照《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一)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的;(二)违反规定转借、赠送、出租、抵押、转卖警用车辆、警车号牌、警械、警服、警用标志和证件的;(三)违反规定使用警械的。
第二十三条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 参与、包庇或者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组织、支持、容留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开除处分。
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反规定使用公安信息网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有本条令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已不符合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者限期调离。
第二十七条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本条令所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指属于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
公安机关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设在铁道、交通运输、民航、林业、海关部门的公安机构。
第二十九条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
第三十条本条令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条令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少数公安民警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和道德标准都发生了变化,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败坏了公安队伍整体形象。
如何通过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呢
笔者浅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问题根源 (一)社会因素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在新形势下,一些民警经受不住商品经济的冲击,思想道德防线沦陷,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仰发生危机,理想信念产生动摇。
受物质金钱的诱惑,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减弱,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扭曲,疏于律己,贪图小利,行为迷失了方向。
二是执法观念出现偏差,颠倒了公仆关系。
有些民警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徇私枉法,收受钱财,直接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主次颠倒,热衷副业。
有的民警热衷于经商、做生意,工作消极,责任心不强,甚至经受不住拉拢腐蚀,与不法分子称兄道弟、“权钱交易”,成为涉黑犯罪的保护伞。
(二)队伍教育管理乏力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够重视,致使民警接受教育学习的时间得不到保证。
目前,基层公安机关对民警思想政治教育在认识上存在着偏差,学习形式单一,内容千篇一律,没有特色和新思路。
个别单位甚至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思想政治教育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即便组织一些培训和学习,往往是走过场,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很难取得实效。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缺少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工作的重点往往放在事后处理上,日常监督缺位,致使一些民警违法违纪心存侥幸。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鉴于领导职位和人际关系的考虑,履行职责时畏手畏脚,不敢秉公执纪,动真碰硬,对待问题视而不见。
发现问题瞻前顾后,不敢上报,以拖、推、瞒等手段平息问题,不做处理,导致一些民警有恃无恐、我行我素。
三是大多数单位制度建设,存在“重制度、轻落实”的现象。
下发制度过多、过滥,纸上谈兵,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有章不循,形同虚设,导致民警对制度漠然视之,麻木不仁。
四是一些基层单位为创先争优,应对考核,对问题隐瞒不报,违法违纪行为不查不究,内部消化处理。
队伍管理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时,就紧抓一阵,没有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
甚至个别部门领导害怕问题暴露多,会影响自己的政绩和前程,拼命“捂盖子”,致使问题越积越多,越来越大,反复发生。
二、对策与措施 (一)探索新思路,完善队伍管理制度 一是创新和完善“一岗双责”制。
基层所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力表彰,对于工作失误特别是出现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英雄模范的示范作用。
大力弘扬和学习公安系统先进典型的廉政事迹,积极倡导“以史为鉴知兴衰,以人为鉴明荣辱”的自律警风,教育引领广大民警忠于职业、忠于家庭,心系百姓,甘于奉献,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
三是从优待警。
政治上要考虑基层民警的需求,在完善用人机制上下功夫,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升资晋级、提拔任用工作。
物质上关心民警,通过提高福利待遇,健康体检、落实年休假、发放加班补贴、购买保险等方式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切实解决民警的实际问题。
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
纪检、督察等内部职能部门要把眼界放宽,不仅同人大、政协、检察院、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还要充分依靠群众和现代网络舆论监督,多渠道、多方法,形成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杜绝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五是创新队伍培训教育制度。
充分运用现代化的培训教育理念、科学的训练方法,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执法练兵。
同时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完善网上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执法监督”模块作用。
加大信访倒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依法行政,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和不规范执法,切实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
(二)以“争创民警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
公安工作任务主要落实在基层,公安队伍最辛苦付出最多的是基层民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最多的也是基层民警。
因此开展“争创民警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
这就要求基层所队要注重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同步发展,及时发现民警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建立健全遵纪守法的长效机制,大力营造和谐清廉的警营氛围,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彻底根除违法违纪的生存土壤。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纪检部门要坚持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坚决克服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做到发现一起,就及时查处一起。
二是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坚持诫勉督导,立足于动态监督的原则,对工作中存在一般性问题的民警进行教育、帮助,跟踪问效,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经警民警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心得体会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人人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
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
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
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
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
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
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
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
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
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
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
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
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公安机关三项活动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最终目的是人民群众得实惠。
这与当前全国公安机关紧锣密鼓开展的“三项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有密切联系。
“三项建设”是公安部党委在深入总结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经验基础上,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新期待的最新、最有力举措。
因此,公安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当务之急,就是扎实、全面地推进“三项建设”。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积极回应。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和价值所在。
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
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强化民警执法意识,提高民警执法能力;二是强化执法责任,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三是强化执法审核,加强规范执法的监督;四是强化执法保障,打牢规范执法的基础;五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警务信息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一场新革命,也是当今时代对建立现代化、高效能警务的必然要求。
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公安工作带来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革命——公安信息化。
这场革命,打破了公安工作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在警务运作、公安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开辟了新的科学发展路径。
加快实施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认为,公安信息化建设要抓住三个关键:第一、既要瞄准集约高效目标,通过完善基础网络,优化应用系统;又要不断完善公安警务信息体系,逐步形成公安信息“大集中、大整合、大共享”格局。
包括建设智能化综合指挥系统、建成集约化信息中心数据库和完善基础通信网络设施建设。
第二、既要确保拥有丰富、准确、鲜活的信息资源;又要不断提升民警运用信息系统的实战能力。
具体要把握好“广辟信息来源,严把信息质量关,加强信息维护和培训信息人才”这四个环节。
第三、既要不断强化网上作战意识,构筑网上作战平台;又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建立适应现代警务要求的公安信息运行新机制。
不断引导广大民警树立“向信息要战斗力”的理念,着力研究和探索建立网上作战信息应用机制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完善信息预警、快速反应、信息导侦和信息防控等机制。
三、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促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的直接体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警民关系是构成和谐社会的要素。
当前,由于少数民警违法违纪或执法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过度渲染,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导致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不理解、不支持。
古人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以良好的业绩和形象取信于民,夯实公安工作群众基础。
一要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打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想基础。
二要提高公安民警业务素质,练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改善公安机关的形象。
三要加强公安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增强警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四要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消除警民之间沟通渠道上的障碍,缩短警民之间的距离。
五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实施公共关系活动,主动化解警民误解、冲突所引发的形象危机问题
跪求一片 关于学习公安规章制度的心得体会
2010年下半年在Xx市公安局、Xx分局、所领导带领之下Xx派出所民警迅速参与到所里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活动 在现代国家里面警察与公众打交道最多执法人员警察形象往往代表了政府形象过去曾长期出于权利本位管理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已经迈入前所未有之巨大转型中新时代以法制为政府运行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上日益成长当特权观念遇到了人民日益增强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这就对公务员队伍有了更高要求而警察作为公务员队伍中特殊群体对自身要求就要更加严格要知道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为国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并不装备有多么先进而靠抓防范破案辉煌成绩靠严格半军事化管理体制和合理而严格警察纪律条令在纪律条令中比较系统规范主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今年6月21日起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一步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人民警察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与处分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以及适用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刚性要求 新颁布纪律条令在所领导大力宣传下有了进一步认识了解到新纪律条令从三个对原有警察纪律条令做了更改:一体制上面有了很大创新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这公安系统管理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机关监督工作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另一新警察纪律条令对危害行为加大了处分力度“五条铁规”等法律条款加大了处罚力度最后一新条令也扩大了适使用人员对象对铁路、交通、民航和海关等系统和机关公安民警做了规范拓宽了纪律条令使用范围 自今年下半年起在Xx公安局Xx分局领导带领之下Xx派出所在所里迅速开展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大学习活动一领导对进行了思想动员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教育和学习方法为此我所领导于8月26日、9月13日、10月20日多次开展了集中思想教育培训将《条令》制作成解析带让民警随身携带让在茶余饭后抓住空闲阅读《条令》内容同时领导也将纪律条令解读与案件解剖相结合让每个民警深刻认识到违反纪律条令严重后果夯实了纪律条令在民警心中重要位置既加深了对《条令》理解又起到警灯长鸣作用 只有贯彻落实了执法现代化建设尤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因不当执法而引发不稳定因素才会减少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才可以得以提高人民警察光辉形象将真正得以深入人心
民警违法违纪的影响
小则报告上级,予以处分;大则与普通名众一样,依法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