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实守信主要事迹200字要怎么写
事 迹 材 料:张欣妍同学是滨海实验五年级四班的一名班干部,作为班干部,她能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周她都能认真背诵一条《小学生行为规范》,并能帮助中队长认真检查同学们背诵规范。
在学习上,她苦下功夫,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因此她的成绩总是非常突出。
在平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她总是会认真帮助同学们。
她待人真诚守信,全校师生都认同她这一点,说她有同情心,有爱心,更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学生。
她对工作认真负责。
作为学习委员,她总是第一个到班级,站在讲台上静静地等候同学们到齐,然后组织同学们进行自修,带领同学们复习语言知识。
她的英语成绩突出,对英语学习有着浓厚的学习兴趣,老师也发现了她的这个闪光点,让她做英语课代表。
每天,她都认真收作业、发作业。
在老师不在时,组织同学上好自习课,课下还能帮助老师检查同学们默写单词、读课文,及时发现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老师交流,帮助同学们提高英语学习成绩。
看到班级宣传部的同学在出板报,她也会留下帮忙,当同学对她说回家休息时,她说:“没关系,这也是我的工作。
”朴实的话语中透露着她对工作的热诚。
做为班干部,她总是能主动地投入到学校和班级的工作中来,每当佩带红袖标,她总是能认真检查学生的仪表,当发现有违规现象时,她一定会及时制止。
她对同学真诚、友爱。
她牢记这样一句话:对待朋友和同学,要兄弟姐妹一样热情友爱。
每当身边的同学遇到困难时,她总是会及时帮助同学们。
有的同学忘记带橡皮,她会主动把自己的橡皮借给同学用,如果同学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她总是不厌其烦地为同学讲解,直到他会了为止。
她不仅在学校里能做到诚实守信,并且答应别人的事,一定会认真做到。
因为她诚实守信,同学们都乐于和她说说心里话。
在家里,她也对长辈尊敬的好孩子。
每天,她都能帮助妈妈做家务,独立完成作业。
她就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小使者,把诚信的种子播散在同学和身边每个人的心中,她就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让我们一起来做诚信的好朋友吧
王云燕 程林中学七年级四班 诚信标兵事 迹 材 料:她是程林中学七年级四班的一名普通同学。
她拥有一颗无比真诚的心,正是拥有了这颗诚信的心,才使她的的行为、品质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扬,在赞扬和肯定中心灵不断得到净化、行为不断得到鞭策,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她的诚信行给为同学们的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
她对人十分真诚,从来不说谎,即使由于自己不小心自己做错了事,她也从来不会隐瞒自己的过时,把事情真相告诉老师、同学,并勇于承担起自己因过失应付的责任。
在与同学交往过程中诚信,从来不食言,答应同学的事情一定做到。
如果因为自己能力方面的原因没有做到,她会很诚恳的给同学说“对不起”,给同学讲明没有做到的原因,请求同学们原谅。
在考试的时候一直是老老实实,认真答卷,从来不和同学们交头接耳,即便有的同学想问她答案,她都能够做到用“眼神”谢绝。
考试完毕她会仔细的给同学讲解答题思路,并不时的进行诚信的引导和教育。
自从她去年入学以来,从来没有迟到或者早退,从来没有不完成作业,更没有晚交作业的行为。
在老师给的工作中,她都是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从不推诿,做到答应老师的事情一定做到。
在家庭中她也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孩子 ,对父母从来不说假话,不做不诚实的事。
她从来不欺骗父母,放学后每次都是准时回家;父母给钱买东西,剩余的钱每次都如数交给父母。
在捡到同院住的小朋友的课本时,及时交给小朋友;她在去菜市场买东西时,买菜的老板多找给了她钱,她及时归还给人家。
她就是这样一位诚实守信的学生。
刘美艳 军粮城二中七年二班 诚信标兵事 迹 材 料:以诚相待,以信相交,以道义相交,以平等相交,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在,诚信是人类最重要的美德。
而七年二班的刘美艳同学正是这样一个人。
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诚信,就代表他是一个讲文明的人,讲诚信的人,作为一班之长,她答应同学的事都尽力去完成,从不出尔反尔,从不为自己的过失找借口。
作为班主任最得力的助手,她总是兢兢业业,诚实守信,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在家里,她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经常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帮助父母减轻负担。
诚信是立人之本,诚信是交友之基,诚信是心灵良药。
她在工作中对不应该办或办不到的事情,从不轻易的许诺他人,一旦许诺,就要兑现,这是她对他人的诚信,也是做人的道德。
在考试时,她从不和同学交头接耳、说话,没有作弊的行为,立身处世当以诚信为本,做到真实可信。
见到违反学校的纪律,她总是及时制止,帮助同学改正错误。
她可能在学习上不是最优秀的,但在诚实守信的品质上,绝对是令师长欣慰的。
她做事执着,有毅力,积极向上,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讲诚信,并不是说说而已,很多说了的容易做起来难。
这大概就是认真而不诚。
他们以利益确定诚信,以自私和贪婪玩弄诚信,在现实的社会里,我们应该讲诚信,如今社会中有许多人,做人做事什么都不缺,缺的是人心,缺的是诚信,有的人只要求别人有诚信,讲诚信,而自己却很难用诚信来对待别人。
在文明发展的今天,以诚信待人,越来越被人们重视。
以诚相待,以信相交,以道义相交,以平等相交,诚信是一种美德,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未来,我们都要守诚信,不弄虚作假,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张芯宁 欢坨小学五年二班 诚信标兵事 迹 材 料:张芯宁,女,现年十二岁,欢坨小学五年二班的学生,班级中队长。
她品学兼优、乐于助人、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
她小小年纪,却以诚实守信的良好思想品质,优异的学习成绩,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成为同学中的名人,校园里的风景线。
一、严于律己,诚信做人张芯宁同学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在5年的学习生活中,她养成了良好的道德品质。
她认为要想成为一个诚实守信的人,首先要严于律己,绝不能做损害人民和社会的事情。
她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主动关心国家大事,注意学习时事政策,在家长的引导和教师的培养下,积极提高自己的是非辨别能力。
她经常和爸爸一块看新闻,钓鱼岛和南沙群岛被别国蚕食会令她热血沸腾,奥运会上五星红旗的一次次升起会令她激情澎湃,灾区儿童的现状会令她伤心落泪……她觉得作为一名小学生,仅仅学习成绩好是远远不够的,从小学会诚信做人,培养高尚的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更为重要。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她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诚信做人,赢得了老师的信赖,同学的尊重。
二、真诚待人,诚实守信 自古有“欲成才,必先成人”这一说法,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准则,是人生成功的基石。
张芯宁同学就是这样一名诚实守信的学生。
她担任班级的中队长职务,为了整顿班级,管理好班级,她请她的老爸做军师,大量阅读了有关班级管理的书籍,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拿到了班级里与班干部商讨,最后共同制定了五(2)班的班规。
平时,她每天记录同学们的行为,一有发现有同学不守规则,她就像小老师一样,耐心地指出她的缺点。
轮到她当值日班长的那个星期,她总是第一个到班级,站在讲台上静静地等着同学们的到来,然后进行早晨读。
每当她发现班级宣传部的同学在出黑板报时,她就主动留下来,一起和他们排版,书写。
当有同学叫她早点回家时,她轻轻地说:“没关系,这也是我的工作。
”朴实的话语中透露出她对工作的挚爱。
在和同学相处中,她始终记住老师说的一句话:对待同学要像兄弟姐妹一样。
当旁边的同学正在为忘带橡皮、钢笔着急时,她总是悄悄地送到同学的手里,当有同学忘记带爱心款时,她总是一声不响地补上。
有一次,当她路过王帅的桌边时,发现他眉头紧皱,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于是,她就坐下来耐心的对他讲解,当他第一遍听不懂时,她又不厌其烦地向他讲解第二第三遍,直到他听懂为止。
由于她的真诚,她的热心,同学们都愿意把自己的心事说给她听,她既是他们的朋友又是他们的小老师。
老师布置的作业,她总能认真完成,因此,她的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
有几次,考试成绩不是很理想,但她从不对家长隐瞒,还会自觉告诉家长错在何处,为什么错了。
每次过马路,她总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她还监督身边的大人,不能闯红灯;她从不乱丢垃圾,即使在无人处,她也决不随地吐痰。
她说,这是学生行为准则规定的,我们一定要做到的。
储蓄罐里的钱她从不乱拿,因为他答应过妈妈不乱花钱。
每一星期,她总能如数向老师上报同学们捐上的拾到的无人认领的钱款和卖废品的钱款。
几学期来,一分也不曾少过。
她偶尔也会做错事情,但无论在家里还是学校里,从不推卸责任。
因为她说过,她要做一个诚实守信,敢于担当责任的人。
她懂事明理、讲诚信,深得班主任老师的信赖:“你办事,我放心
”老师的话是对她最高的嘉奖。
魏茂华 津门小学二年6班 诚信标兵事 迹 材 料:做诚实守信的红领巾该生是津门小学二年六班的卫生委员。
他诚实守信、勤奋好学,是一个热情开朗,做事执着的男子汉。
工作中,他一丝不苟,认真踏实。
平时努力做好卫生委员每天的卫生工作,也能积极主动的协助其它班干部做好工作。
作为一名卫生委员,他勇挑重担,每天放学都一个人把班里卫生做好,看着整洁的教室,高兴的把教室的门锁好离去。
生活中他和同学相处的十分融洽,同学们都很喜欢、信任他。
茂华同学能积极带头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每一次为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他都会把自己积攒的零花钱全部捐出去。
沐浴着春风,他渐渐长大,一枚枚奖章成了他童年里快乐的音符:他不仅通过了硬笔书法四级、珠心算八级测试,还获得少儿绘画大赛三等奖;获海峡两岸珠心算大赛获优胜奖;连续两年被评为劳动小标兵及明星学生; 2010年“手书感恩,传递爱心”活动荣获二等奖;2010年校珠心算比赛优胜奖; 2010—2011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在校运动会中,获多项第一的好成绩;“枫叶杯”剪纸大赛获三等奖。
寒假期间他还参加了“争当四好少年”雏鹰训练基地活动。
我们相信他会用自己的行动来实现自己的梦想,会认真履行诚信的使命,走到哪里就把诚信的种子播撒到哪里
张莹 军中高二四班 诚信标兵事 迹 材 料:她从不迟到、早退,在校期间总是穿着校服,梳着马尾辫,认认真真的完成自己的每项工作。
她诚信对待每一位同学,以信取人,从不弄虚作假,对办不到的事情不轻易许诺,一旦许诺就会努力去兑现。
一次我们班级交交通征文,要求用A4纸打印,我家没有打印机,于是让她帮我回家打,第二天来的时候,她交给我打好的征文时,我才知道,原来她家的墨盒没墨了,她在没吃晚饭的情况下,走了半个多小时的路,在一家打印店打的,为了让我能按时交上打印稿,她到晚上八点多,才吃晚饭。
作为班级的学习委员,老师留的作业,她总能按时完成,从无漏交或者不交的情况,在我们遇到问题时,她总是耐心的帮助我们讲解,是帮助我们学习进步的好姐妹。
在考试时,她从不与其他同学交头接耳,也不随意讲话,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从没有过任何作弊行为,在同学间有很高的威望,每次她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尽自己的全力去完成,不会出尔反尔,使我们班级的诚信明星。
捡到他人财物,她能够做到物归原主,是个拾金不昧的好学生。
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辆电动车从她身边经过,翻落了两张百元大钞,她捡起钱,背着书包一边追赶,一边大声喊着掉钱的失主,可是对方并没有任何反应,只留给她一个黄色的背影。
她不认识失主,也不知道任何失主的有关信息,在几番深思后她毅然决定在原地等待,几分钟过去了,十几分钟过去了,一直等了一个多小时,失主才返回寻找丢失的财物,在还给失主后,她才放心的回家了。
这就是她的诚信,也是她道德的体现,她深受同学们的喜爱,和同学相处融洽,使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李轩茹 新立村小学五年二班 诚信标兵事 迹 材 料: 天上有数不清的星星,民间有数不清的关于诚信的故事。
历史上有着他们辉煌而有精彩的故事
为什么他们会成功呢
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有着一颗真诚的心呀
俗话说:“宁可穷有志,不可富无信。
”是啊,我们不就应该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吗
在每一个人生中都有一个诚信的故事,而李轩茹也不例外。
在一个雪花纷飞的下午,她冒着飞雪,艰难的走回了家,正当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向卧室走去,谁知经过过道时,只听“砰”的一声,妈妈最心爱的花瓶被她打碎了,她心里顿时一惊,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那可是妈妈最心爱的东西呀
怎么办呢
告诉妈妈吧,妈妈肯定会生气的;不告诉吧,她怎么又对得起妈妈呢
这件事在她脑海中就结了许久,但我最后她还是打定了主意。
当妈妈下班打开门的时候,她就向妈妈一五一十地说出了打碎花瓶的经过,妈妈虽然也很心疼那花瓶,但看她态度这样诚恳,也就原谅了她,还夸她是个诚实的孩子诚信,是做人的根本。
人生的苗,需要诚信之水来浇灌;人生的墙,需要诚信之砖来砌成。
有了诚信,幼苗才可以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开出鲜艳美丽的花朵,结出丰硕的果实。
石爱佳 四合庄中学高二六班 诚信标兵事 迹 材 料: 诚信没有重量,缺失她让人有鸿毛之轻,也可以让人有泰山之重; 诚信没有标价,却可以让人的灵魂贬值,也可以让人的心灵高贵; 诚信没有体积,却可以让人心情灰黯,苍白,可以让人的情绪高昂,愉快。
我是个普通的来自农村的高中生,我既没有美丽的面孔也没有聪明的头脑,但我拥有着诚信的品德,我深刻的了解诚信对一个人有多么重要。
答应别人的事,无论困难多大,我都会尽力去做,因为我知道个人的诚信是做人的原则。
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学校、社会,我都会诚实的对待每一个人。
一次,我答应同学们转天一起去老师学习写毛笔字,这是我们之间定好的,但不料,转过天竟然下起了雨,由于我家离老师的地方很远,妈妈劝我不要去,但我坚持履行我的承诺,顶着雨去了,到了那里令我难过的是,我的同学一个也没有去,不过在老师的眼里我看到了对我的肯定,在那一刻我深深的体会到诚信多么可贵也体会到对别人的食言给别人带来的伤痛,所以我一定要将诚信进行到底。
我是班里的学委,老师交给我的工作我每次都认真完成,对于个别同学的不理解,我会耐心的劝导,帮助他们完成作业和他们建立学习互助小组共同努力。
我多次获得市级文明学生、三好生、八使者荣誉称号。
“人不信于一时,则不信于一世”。
诚信是人类的一种美德,诚信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种无形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无形纽带。
因为诚信,我与同学们一起努力;因为诚信,我与家人相亲相爱;因为诚信,我与伙伴一起欢笑。
我可以没有好的成绩,可以没有好的地位,到却永远不会丢下诚信,对同学、对老师、对伙伴、对家人我永远会做到诚实。
王晓宇 新兴小学六年一班 诚信标兵 事 迹 材 料:王晓宇同学是一只勤学苦练、永不言败、诚实守信的“小雏鹰”。
她爱学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勇于发言,充分利用课堂时间将当天所学知识消化掌握;课后,她认真做好作业,自觉写读书笔记,并提前预习好次日要上的新功课。
学习中遇到难题她最爱钻研,虚心好问,勤于思考,有时会因一个问题与同学争得面红耳赤,直到找出正确的答案为止。
不耻下问是她的好习惯,正是这种好习惯促使她不断发展,语文、数学等各科的成绩正好比芝麻开花节节高。
她思维敏捷,身上总有一股不服输的韧劲。
她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答应老师和同学的事,她都能做到做好。
每学期初她都会为自己制定学习计划和目标,在达标过程中即便遇到挫折,她也总能以乐观的心态去坦然面对。
因为她知道,赢得这一切,必须要靠自己的不懈努力。
翻开她的作业本,一行行工整的字迹,是那么的整洁漂亮。
课余她经常阅读各种书籍,所以她的知识面总是很广。
尽管她的成绩比较优秀,但她很谦虚,从不歧视班级中的后进生,总是以自己踏实言行影响着自己周围的人。
她组织班里同学成立了“帮困小组”,成绩优秀的队员与学习困难的队员结成了“一帮一”的对子。
使全中队同学形成了“乐学、勤学、会学、助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这些年来,班上的几名差生在她的热忱帮助下,各方面都有较大的进步。
她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以身作则,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学热情帮助、团结友爱,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因为她知道“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张澳 杨台小学杨台小学 诚信标兵事 迹 材 料:鲁迅先生所说的“诚信是为人之本”。
诚信,就是要诚实、守信用,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要有责任感。
它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到的最起码的道德标准。
我们走进了学校校门,跨入了文明礼堂,诚信,已经不紧紧只是停留在言语和书本之上那么简单。
诚信,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更具有实际意义。
我们小学生从小就要有讲诚实,守信用的习惯。
并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有些事虽小,但折射出生活的真谛。
拥有诚信就像划船人拥有一根船桨;伐树人拥有一把利斧;像雄鹰拥有一双翅膀。
参天古树缘于苍劲的根,挺拔的翠松依赖于不屈的根。
明白这一道理,杨台小学六年二班的张澳同学以“坐着读书,站着做人”为座右铭。
在学校除了掌握知识之外,还要在学习和生活中注重培养自己的品德,铸就人格。
和同学、老师相处做到:诚信为人,取信于人,立信于人。
老师交给的任务都能出色完成;同学之间,诚信做事。
日久天长,取得老师和同学的信赖。
诚信做事,收获的是自信,是朋友。
诚信做事使她成为小学生学习的榜样,2010年评为市级文明小学生和区级三好学生。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是人生中至真至美至纯的时期。
而诚信是最不应该又最容易让人忽视的美德。
我们有必要把诚信高高举起,让人人都能看见,并被她的温暖光芒吸引。
韩晓晴 中河小学五年二班 诚信标兵事 迹 材 料:五(2)诚信使者韩晓晴事迹介绍一个总是梳着长长的辫子,文静、成绩优秀的女孩。
她以诚信为本,积极为同学、为班级做事,她以她的善良、真诚引来了同学们对她的信任。
一、工作认真、踏实韩晓晴同学担任班级的班长职务,众所周知,五(2)班的男孩是一群极其调皮,难以驯服的野马,为了整顿班级,管理好班级,她请她的老爸做军师,大量阅读了有关班级的书籍,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拿到了班级里与班干部商讨,最后共同制定了五(2)班的班规和触犯班规的制度。
平时,她每天记录同学们的行规,一有发现有同学不遵守规则,她就像小老师一样,耐心地指出他的缺点。
轮到她当小管家的那个星期,她总是第一个到班级,站在讲台上静静地等着同学们的到来,做好卫生,然后进行早自修。
中午,午饭后,她又是第一个到班级来管理午间“棋园乐”活动,在她的管理下,同学们都学习得很认真,班级里不断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每当她发现班级宣传部的同学在出黑板报时,她就主动留下来,一起和他们排版,书写。
当有同学叫她早点回家时,她轻轻地说:“没关系,这也是我的工作。
”朴实的话语中透露出她对工作的挚爱。
二、对待同学热情、真诚。
在和同学相处中,她始终记住老师说的一句话:对待同学要像兄弟姐妹一样。
当旁边的同学正在为忘带橡皮、钢笔着急时,她总是悄悄地送到同学的手里,当有同学忘记带爱心款时,她总是一声不响地补上。
有一次,当她路过张旭的桌边时,发现他眉头紧皱,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于是,她就坐下来耐心的对他讲解,当他第一遍听不懂时,她又不厌其烦地向他讲解第二第三遍,直到他听懂为止。
由于她的真诚,她的热心,同学们都愿意把自己的心事说给她听,她既是他们的朋友又是他们的小老师。
她不但自己作到诚信,还教育身边的朋友也要做一个有诚信的人,她就像一个诚信的使者,走到哪里就把诚信的种子播撒在哪里。
让我们都来做她的朋友吧。
通过学习三字经,谈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
《三字经》是中国传统启蒙教材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种,也是影响最大的一种。
《三字经》之所以历久风行,影响所及,几乎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它内容丰富,知识性强。
《三字经》篇幅不长,全篇仅1044个字,但就是在这有限的篇幅中,包含了十分丰富的内容。
明朝的吕坤,把它当作增广见闻的读物。
清人紫巢氏,在为《三字经注解备要》作序的时候,称它是“一部袖里《通鉴纲目》”。
章太炎把它和《千字文》作了对比,认为它虽然“字有重复,辞无藻采”,但“启人知识过之”。
(《重订三字经》题辞)美籍华裔学者陈荣捷也说:“《三字经》以一千余字,历举中国文化义理历史典籍,实一小型百科全书。
”(《朱子新探索》第672页,台湾学生书局,1998年) 《三字经》深得人们喜爱的另外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它的形式。
它三字一句,句子短小,形式整齐,隔句押韵,读起来上口,听起来悦耳,儿童喜闻乐道;并且,它的前后句自然连贯,语义顺畅,浅显明白,通俗易懂,丝毫没有生拼硬凑的痕迹。
宋代之前启蒙读物主要用四言写成在宋代之前,中国传统的启蒙读物,主要是用四言写成的。
从残存的遗文和王国维等学者的考证来看,中国最早的启蒙识字读本,如《史籀篇》、《仓颉篇》等,都是用四言写成的。
著名的《急就篇》主体是三言和七言,末尾最为浅近可读的一段,歌颂汉朝的功德:“汉地广大,无不容盛。
万方来朝,臣妾使令。
边境无事,中国安宁。
百姓承德,阴阳和平。
风雨时节,莫不滋荣。
灾蝗不起,五谷孰成。
圣贤并进,博士先生。
”正是用四言写成的。
被人们视为“稷下学宫之学则”的《弟子职》、成书于六朝时期的《千字文》、唐代广泛使用的《开蒙要训》、成于唐而风行于宋的《蒙求》、介绍姓氏的《百家姓》、传播历史知识的《十七史蒙求》、阐释理学概念的《性理字训》、宋朝末年方逢辰所撰的《名物蒙求》等,都是用四言写成的。
在《三字经》出现之后,一些重要的启蒙读物如《龙文鞭影》,还是用四言编写成的。
可以说,四字句是传统启蒙读物最主要的编写形式。
用三言这样短小的句子来表达意思,而且通篇如此,还要押韵,这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情。
正如张志公先生所说:“用简短(三、四个字)而整齐的韵语,好处在便于记诵,但是往往有两个缺点,一是容易写得艰深难读或者牵强硬凑,一是容易写得贫乏呆板。
”(《传统语文教育教材论》第23页)四言相对于三言,虽然只多了一个字,除了增加编写的难度之外,对于成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同,但对于儿童特别是低幼儿童来说,则意味着负担的减轻,意味着更加容易接受。
三字一句启蒙读物的沿革以三字一句的形式编写的启蒙读物,虽然以《三字经》最负盛名,但正如俗言所说的那样,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三字经》的出现也是渊源有自,是中国传统启蒙教育长期积累和发展的结果。
在《礼记?曲礼》中,有诸如“衣毋拨,足毋蹶;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之类短小整齐而又押韵的语句;在《列女传》中,也有诸如“将入门,问孰存”之类的语句。
这些语句,教习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规范,不虚玄,不高妙,是切近的洒扫应对之类的具体事情,适合蒙童的理解能力,体现了小学“只是教之以事”的特点。
朱熹认为,这些短小而押韵的语句,可能“皆是古人初教小儿语”。
(《朱子语类》卷7)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朱熹把这些内容收录在《小学》中。
我们注意到,因为时代久远,又没有别的证据,朱熹在作这样的判断时,审慎地用的是一种不肯定的疑似口气。
如果朱熹的说法可信的话,那么,早在《礼记》成书的战国及秦汉时期,就已经有了三字一句、用作蒙童诵读的读本了。
在现今依然流传、由汉元帝时的黄门令史游编写的《急就篇》,其主体部分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姓氏名字,二是服器百物,三是文学法理。
第二、三部分的内容都是用七言编写成的,而第一部分全用三言。
它以“宋延年,郑子方,卫益寿,史步昌。
周千秋,赵孺卿,爰展世,高辟兵。
邓万岁,秦妙房,郝利亲,冯汉强”开始,而以“姓名迄,请言物”转入介绍“诸物”名称。
这一部分长达134句,在全书中占了很大的篇幅。
但它主要是姓名的堆积,前后句没有什么联系,没有什么意义。
这种编写形式,主要是中国人姓名的特点决定的,编写者并没有刻意以三字一句编写启蒙读本的意思。
在追溯《三字经》的渊源时,朱熹的《女已志铭》也受到个别研究者的关注。
朱熹的《女已志铭》无序文,全部铭文只有86个字:“朱氏女,生癸巳。
因以名,叔其字。
父晦翁,母刘氏。
生四年,呱失恃。
十有五,适笄珥。
赵聘入,奄然逝。
哀汝生,婉而慧。
虽未学,得翁意。
临绝言,孝友悌。
从母葬,亦其志。
父汝铭,母汝视。
汝有知,尚无畏。
宋淳熙,岁丁未。
月终辜,壬寅识。
”(《晦庵集》卷93)陈荣捷在提出这则材料的时候,虽然表明“吾人不敢谓朱子为陈淳《启蒙》之前驱”,但又说:“陈淳由四字文而改三字文,非必沿袭前人。
假如必须先例,则可取诸其师朱子也。
”虽然说“更不敢谓朱子为《三字经》之先例”,但强调“其女虽非幼稚,究尚未学,故此文乃为初学而设之文也”(《朱子新探索》第674页),而且反复强调朱熹与启蒙教育的关系。
的确,朱熹非常注重启蒙教育,不仅曾编有《小学》和《易学启蒙》,而且编写了《童蒙须知》、《训蒙诗百首》,他的《训子帖》、《白鹿洞揭示》、《敬斋箴》、《沧州谕学者》、《论定董陈学则》、《朱子读书法》、《孝经刊误》等,旧时也曾用作启蒙读物。
他有关传统小学的论述,不仅确立了启蒙教育的使命,而且为传统社会后期启蒙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奠定了基调。
然而,将这篇为他女儿的墓志而作的铭文,看作是“为初学而设”,看作是为童幼而作,则显然过于牵强。
铭是刻于器物或墓碑上的文字,或者用作自我警示,或者用来称述生平功德,使传扬于后世。
作为一种文体,它往往用三字、四字等整齐的形式写成,如《大学》所载的著名的商之盘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就是三字句式。
朱熹为自己早逝的女儿写的墓志铭,从内容来看,是为了使其生平懿德传扬于后世,从形式而言,则合乎“铭”的文体,与启蒙教育没有什么联系。
朱熹的学生陈淳,倒是实实在在地为启蒙教育的需要,用三字句式编写了一部适合儿童的读本。
他编写的《启蒙初诵》,全篇完好无损地一直保存到现在。
陈淳最初编写时,依照传统的方式,用的是四字句,篇名为《训蒙雅言》(《四库全书》本此篇序言称《训童雅言》)。
作者曾自叙其撰著经过:“予得子今三岁,近略学语,将以教之,而无其书。
因集《易》、《书》、《诗》、《礼》、《语》、《孟》、《孝经》中明白切要,四字为句,协之以韵,名曰《训童雅言》,凡七十八章一千二百四十八字。
”(《北溪大全集》卷16)全篇四字一句,四句一章,虽然说辑录的主要是儒家经典中的语句,但都经过了作者较大幅度的改编。
如述及孔子的部分这样说:“孔集大成,信而好古,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下学上达,好古敏求,发愤忘食,乐以忘忧。
进礼退义,温良恭俭,若圣与仁,为之不厌。
宗庙便便,乡党恂恂,私觌愉愉,燕居申申。
立不中门,行不履阈,不正不坐,不时不食。
出事公卿,入事父兄,罕言利命,不语怪神。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从心所欲,无可不可。
” 《训蒙雅言》编成之后,作者“又以其未能长语也,则以三字先之,名曰《启蒙初诵》,凡十九章二百二十八字”。
(《北溪大全集》卷16)此篇后来被熊大年收录在《养蒙大训》中,并被改名为《经学启蒙》。
《启蒙初诵》以三字句写成: 天地性,人为贵,无不善,万物备。
仁义实,礼智端,圣与我,心同然。
性相近,道不远,君子儒,必自反。
学为己,明人伦,君臣义,父子亲。
夫妇别,男女正,长幼序,朋友信。
日孜孜,敏以求,愤忘食,乐忘忧。
讷于言,敏于行,言忠信,行笃敬。
思毋邪,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入则孝,出则弟,敬无失,恭有礼。
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色容庄。
口容止,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
视思明,停思聪,色思温,貌思恭。
正衣冠,尊瞻视,坐毋箕,立毋跛。
恶旨酒,好善言,食无饱,居无安。
进以礼,退以义,不声色,不货利。
通道笃,执德弘,见不善,如探汤。
不迁怒,不贰过,毋意必,毋固我。
道积躬,德润身,敬日跻,新又新。
祖尧舜,宪文武,如周公,学孔子。
礼三百,仪三千,温而厉,恭而安。
存其心,养其性,终始一,睿作圣。
这篇读物主要讲的是儒家的伦理道德,篇幅也很短小,文字多有重复,可知它主要是作为教授伦理道德而编写的,识字的目的并不突出。
比起《三字经》来,内容也过于单一,由于主要是集儒家经书中的语句,尽管作者特别注意选择那些“明白切要”的,但也比较古奥难懂。
尽管如此,《三字经》对它的继承关系是显而易见的。
三字一句的形式姑且不论,二者开篇都谈论人性,并且观点也完全相同。
从《三字训》到《三字经》在《三字经》之前,近似的命名也已经出现。
与朱熹(1130~1200)同时的项安世(1129~1208)曾说:“古人教童子,多用韵语,如今《蒙求》、《千字文》、《太公家教》、《三字训》之类,欲其易记也。
《礼记》之《曲礼》、《管子》之《弟子职》、史游之《急就篇》,其文体皆可见。
”(《项氏家说》卷7)可见《三字训》与《蒙求》、《千字文》、《太公家教》一样,当时已经广泛地运用于启蒙教育。
可惜《三字训》现在已经佚失,我们不知道它的详细内容。
由项安世的述说可知,为了便于儿童的记诵,它整齐押韵;从书名上,可以推知它用三字写成,而且,这样的命名和它三字一句的编写形式相关联。
陈东原先生说《三字经》“当系元初人就《三字训》改作”,只是一种推测,没有任何材料可以证实,但无论是编写形式还是命名方式上,它无疑对《三字经》有重要的影响。
《三字经》是中国启蒙教育传统的结晶,它的出现,是传统启蒙教育长期积累的结果,从形式到内容,都有先例可循,就连它的名称,也显然是取法《三字训》的结果。
正因为植根于这样丰厚的传统,它才得以厚积薄发,成为传统启蒙教材最具标志性和代表性的读本
马克·吐温的一生是怎样的呢
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1835年11月31日生在密苏里州佛罗里达镇,长在密西西比河上的小城汉尼拔。
父亲是个不得意的乡村律师和店主。
1851年他在哥哥欧莱恩开办的报馆中充当排字工人,并开始学习写作幽默小品。
1853年后在美国中西部和东部做排字工人。
1856年去新奥尔良,想转道去巴西,在乘船沿密西西比河南下时遇见老舵手贺拉斯·毕克斯比,拜他为师,18个月出师后在密西西比河上做舵手,直至内战爆发,水路交通断绝,在战争中他曾一度参加南军。
1861年欧莱恩被林肯总统派去西部内华达领地政府任秘书,他随同前往,试图在经营木材业与矿业中发财致富,均未成功,便转而以写文章为生。
1862年马克·吐温在内华达弗吉尼亚城一家报馆工作。
1863年,他开始使用“马克·吐温”的笔名。
这个词是密西西比河水手的行话,意思是“12英尺深”,指水的深度足使航船通行无阻。
1864年,他在旧金山结识幽默作家阿·沃德和小说家布·哈特,得到他们的鼓励和帮助,提高了写作的本领。
1865年在纽约一家杂志发表幽默故事《卡拉韦拉斯县驰名的跳蛙》。
该故事根据一个流行已久的传说改写,生动地表现了当时在开发中的美国西部所特有的幽默的风格,加上突出的运用口语的文风,使他一举闻名。
此后马克·吐温经常为报刊撰写幽默文章。
1867年马克·吐温作为记者乘“桂格城”号轮船随一批旅游者去欧洲和巴勒斯坦旅行。
他写的报道后来辑成《傻子国外旅行记》(1869),此书嘲笑了欧洲的封建残余和宗教愚昧,也讽刺了富有的美国旅游者的庸俗无知。
1870年马克·吐温与奥莉薇娅·兰登结婚,她是纽约州一个资本家的女儿。
这段婚姻对马克·吐温的影响如何,历来有两种见解:一种认为他的妻子成了他的作品的检察官,妨碍他偏于粗犷的才能的发挥;多数人则认为这段婚姻不妨碍他的创作,反而是相辅相成,十分美满。
马克·吐温婚后居住在布法罗,自己编辑发行《快报》,一年后因赔钱过多而出让。
1872年他出版了《艰苦岁月》一书。
该书反映了他在西部新开发地区的生活经历,其中记载了一些奇闻轶事,特别是富有美国西部特色的幽默故事。
1873年他同查·沃纳合作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镀金时代》。
这部小说讽刺了美国内战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时社会上投机暴发以及政治腐败的情况。
其中描写了两个著名的人物:赛勒斯上校彬彬有礼,慷慨好客,虽贫无一文,但充满轻易致富的幻想;参议员狄尔华绥是政客,满口仁义道德,其实投机欺诈,无所不为。
这两个人物是“镀金时代”的精神体现。
1871年马克·吐温举家移居东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这时他已成为有名的作家和幽默演说家。
在以后的20年里,他常和一些文人来往,也受到了他们的影响,这20年也是他创作的丰收时代。
1875年马克·吐温应豪威尔斯之约,为《大西洋月刊》撰文。
他以早年在密西西比河上做舵手的生活为题材,写了7篇文章,后汇集成书,名为《密西西比河的往事》。
这本书用自传体的形式,以幽默的笔法,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的风格,把密西西比河和河边小镇上的生活写得生动感人。
8年后,他回到家乡,把这本书扩充成为《密西西比河上》(1883),其中特别有价值的是记载了他早年在船上时与舵手们联合起来成立协会,为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与船长作斗争的事迹。
此后密西西比河和在家乡汉尼拔的童年生活常常成为他的几本杰作的题材来源。
1876年,长篇小说《汤姆·索耶历险记》。
小说虽然是以密西西比河上某小镇为背景的少年读物,但为任何年龄的读者所喜爱。
书中写淘气的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贝里·费恩以及汤姆的女友贝姬·撒切尔的许多故事,不少是作者的亲身经历,有许多合乎孩子心理的有趣情节。
书中也讽刺了宗教的伪善,但结尾写汤姆和哈克贝里发现藏金致富,哈克贝里又被一个有钱的寡妇收为义子,却落入俗套。
马克·吐温的另一部重要的小说《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于1876年开始执笔,1884年出版。
这部小说得到批评家的高度评价,深受国内外读者的欢迎,同时也不断遭到查禁。
英国诗人托·艾略特说,这部小说在英美两国开创了新文风,是“英语的新发现”。
他还认为哈克贝里·费恩的形象是永恒的,可以同奥德修斯、浮士德、堂吉诃德、唐璜、哈姆雷特等相比。
美国小说家海明威说:“全部美国文学起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叫做《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书。
……这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书。
”福克纳在50年代也表示了类似的意见。
马克·吐温1889年出版的《亚瑟王朝廷上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和《王子与贫儿》(1881)都是以英国为背景讽刺封建制度和宗教的长篇小说。
1894年,马克·吐温出版的《傻瓜威尔逊》,塑造的是一个富有斗争性的女黑奴罗克西的形象。
在这前后,他的家庭遭到不幸:两个女儿一病一死,妻子的健康逐渐恶化;他因投资制造自动排字机失败而破产,为了偿还债务,他外出旅行演讲,访问了夏威夷、新西兰、澳大利亚、印度和南美等地。
1897年写成《赤道旅行记》,讽刺并谴责了帝国主义对殖民地人民的压迫。
反对帝国主义成为他以后创作的中心思想。
1896年出版的《贞德传》,描写15世纪法国民族女英雄贞德的一生。
马克·吐温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也是他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他的笔下,贞德是人民的女英雄,也是理想的美德化身,最后却被国王查理出卖,丧生于愚昧落后的教会之手。
这是马克·吐温唯一的一本非幽默作品,他怕读者误会他创作的本意,出版时用了别的笔名。
1898年马克·吐温还清了全部债务。
1900年10月,在离开美国旅居欧洲几近十年之后,他全家回到美国,受到热烈欢迎,成为文艺界的领袖。
1900年以后发表的许多时论作品,锋芒仍未稍减。
如抨击帝国主义及其工具传教士而颂扬中国义和团运动的《给在黑暗中的人》(1901),批判美国镇压菲律宾民族独立运动的《为芬斯顿将军辩护》(1902),斥责比利时对刚果进行灭绝人性的侵略的《莱奥波尔德国王的独白》(1905),揭露沙俄侵略的《沙皇的独白》(1905),反对国内对黑人的歧视和私刑的《私刑合众国》,反对非正义战争的《战争祈祷文》等,都是富有战斗性的作品。
1904年,妻子奥莉薇娅在意大利逝世。
马克·吐温也进入了事业的最后阶段。
他早期作品如《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中已有表现的对“人类”的悲观情绪,此时成了他一些作品的主调。
中篇小说《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1900),散文《人是怎么回事》(1906),故事《神秘的来客》(1916)等都有反映。
晚年最重要的著作是他口授、由他的秘书笔录的《自传》。
他于1910年4月21日去世。
马克·吐温出身寒微,通过写作而变成富有,享有盛名,他的心却和普通人民始终在一起。
1907年他赴英国接受牛津大学名誉学位时,受到码头工人的欢迎,他认为这是一种最可贵的爱,因为它来自“人民”,来自“我自己的阶级”。
他的作品充满对人民,尤其是对被压迫被剥削人民的热爱和对伪善者、剥削者、压迫者的愤恨。
他的幽默以及作品中使用的语言,是他对美国文学的贡献,而两者都扎根于人民。
他的最重要的创作源泉是密西西比河和他在河上的生活,因而他被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在中国,马克·吐温也是深受欢迎的作家。
马克·吐温的作品中最受世界人民喜爱的就是《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
这部小说中所描写的事情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前。
作者通过一个名叫哈克贝里的白人孩子帮助黑奴吉姆逃亡的故事,描绘了19世纪中叶美国中西部生活的各个侧面,揭露和讽刺了美国文明社会的丑恶现实,尤其对腐朽的蓄奴制度予以愤怒的谴责和批判。
作品的思想倾向集中地体现在主人公哈克贝里的身上。
哈克贝里从小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他没有受过文明的教化,不必到教堂去祈祷,也不必穿上体面的衣服,学那些文雅的举止。
他喜欢独立的生活,本是个自由自在的孩子。
后来,好心的道格拉斯寡妇收养了他,教他读书,送他进学校,一心想把他教成一个斯文体面,循规蹈矩的“模范”儿童,以便他将来能成为一个“文明人”。
可是,哈克厌恶小市民呆滞的生活和虚伪的客套,觉得在他的保护人家里过日子“太闷气”,简直是“一天到晚活受罪”。
他不断地逃学,还跑到树林里去睡觉,表示只要能“换换空气”,宁肯到“地狱”里去。
对于世人所景仰的上流社会,哈克并不以为然。
他非但不愿做体面的绅士,就是让他和“有身份的人”呆在一起,他也会觉得“浑身发痒”。
他对周围的一切保持着一个纯洁的儿童所特有的好奇和敏感,凭着自己的亲身感受判断其正确与否,甚至对神圣的宗教信条他也提出了疑问:“要是一个人能祷告什么就有什么,那为什么犹肯·韦恩卖猪肉亏的钱赚不回来呢
为什么寡妇让人偷掉的银鼻烟盒儿求不回来呢
为什么华杰小姐不能胖起来呢
不,我心想,祷告根本就没有什么道理。
”哈克终于因为忍受不了死气沉沉的生活和文明的教化,从那个环境中逃了出来,去寻求自己理想中的自由生活。
在马克·吐温笔下,哈克与这个呆板的社会规范格格不入,这才使得他免于被环境所败坏,保持了他淳朴、正直、善良的性格和清醒、敏感的头脑,出落得更加天真可爱。
但是,作为一个在这样的社会中长大的十二、三岁的孩子,他不可能不受环境的影响。
作者如实地反映了哈克思想中的矛盾,更加强了这个人物的真实性——当哈克与吉姆相遇,并且和他乘着一只木排在密西西比河上逃亡时,他不得不面对当时严峻的社会道德问题——如何对待种族歧视和蓄奴制度的问题。
这时,社会环境所强加给他幼小心灵的传统观念与他正直、善良的性格激烈地冲突起来。
在这种激烈的思想斗争过程中,哈克的叛逆性格才真正成长起来。
吉姆逃亡是为了躲避被卖到南方去的悲惨命运。
当时,蓄奴制在美国南部占统治地位,这种统治比中部要残酷得多。
在南方的种植园里,黑奴被当作牛马役使,即便是最强壮的劳力,经过七、八年的折磨,也就被榨干了血汗,凄惨地死去了。
正如马克·吐温所说:“……无论对于我们白人,还是对于黑人来说,南方的农场都纯粹是地狱,再没有更温和的字眼可以形容它了。
”正是出于怜悯和同情,哈克愿意帮助一个将要被抛进“地狱”的人去争取自由。
可是起初他并没有把吉姆当作一个具有人的尊严的同伴来看待,他总是戏弄他,取笑他。
后来,他发现吉姆善良,忠厚;对待自己有时象朋友那样诚恳,有时又象父亲那样关切;发现他“也跟白种人一样”,“惦记着自己的家里人”,和白种人一样具有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的尊严。
于是,哈克否定了社会灌输给他的种族偏见,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吉姆“倒是一个挺好的黑人哩”。
有一次,因为恶作剧而受到吉姆的埋怨,哈克自觉惭愧,“简直恨不得去亲亲他的脚”。
从此,哈克再也没有取笑吉姆,两人成了知心朋友。
然而,在快到“自由州”的时候,蓄奴制的观念又开始一次次地折磨小哈克了。
被他称作“良心”的那种东西在不时地警告他:拐走主人的财产是大逆不道。
每当他听到吉姆为盼望自由而欢呼时,他就感到“浑身连发抖带发烧。
”往日学校的教导也象瘟疫一样总是缠着他,老是有个什么东西对他说:“谁要是象你那样,干出拐逃黑人的事来,就得到阴间去下油锅。
”在哈克面前,告发吉姆是一条符合上帝意旨的“正路”,而帮助他逃跑则是一条通向“地狱”的邪路。
在这岔路口上,哈克战栗了。
哈克的这种心理矛盾真实地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奴隶制观念在一个善良孩子的心灵上所投下的阴影。
马克·吐温就有过这样的亲身感受。
马克·吐温6岁那年,他的父亲曾以地方法官的身份,参与对三个教唆奴隶逃跑的废奴主义者的审判。
当时有许多本地人在场,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威胁这三个白人,要把他们拉出去吊死。
最后,在公众的欢呼声中,法官判处他们12年苦役。
1895年马克·吐温在他的札记中写道:“在过去那些奴隶制的日子里,全镇的人都赞许这一件事,那就是奴隶财产的不可侵犯的神圣性。
帮助偷一匹马或一头牛是一桩低劣的罪行,而帮助一个被追捕的奴隶,……或是在有机会马上告发他时犹豫不决,则是一桩更卑鄙的罪行,那就带上了一个污点,一个洗刷不掉的污点。
追捕奴隶的人持有这种观点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有可观的赏金;但是穷苦的人们持有这种观念,……而且是带着热烈的、不妥协的情绪,这是在我们久远的今天所不能理解的。
那时,这种观念对我来说似乎理所当然;而且哈克……赞同它也是非常自然的,尽管在今天看来是那样荒唐。
”不难看出,奴隶制度正是当时那个文明社会的基础,一个白人孩子要想从奴隶制偏见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将是多么困难。
帮助一个黑奴争取自由意味着对社会的挑战,哈克必须拿出和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至于整个社会对抗的勇气来。
哈克的思想斗争是相当痛苦的。
他一度抵挡不住“良心”的谴责,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写了一封信,告发吉姆的行踪。
可是,他马上又想起他和吉姆在木排上和谐、友爱的生活,想起吉姆对他的关怀和照顾,想起吉姆亲热地叫他“宝贝儿”,称他作“老吉姆在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这时哈克瞧着自己刚写完的那封信,感到非常不安,作者写道:这事真叫人左右为难。
我把那张纸拾起来,拿在手里。
我浑身哆嗦起来了,因为我得打定主意,在两条路当中选定一条,永远不能翻悔,这是我看得很清楚的。
我琢磨了一会儿,好象连气都不敢出似的,随后,才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接着,我就一下子把它扯掉了。
这标志着哈克和奴隶制观念的彻底决裂。
他表示“从此以后就再也不打算改邪归正了。
”他不愿再走文明世界的“正路”,不愿再做被人们普遍称道的“好事”,背叛了那个虚伪的“上帝”,选择了一条被当时社会所不齿的“邪路”。
这条路实际上正是当时美国人民和资产阶级民主力量所走的反对蓄奴制的正义道路。
它最后导致了1861年~1865年的南北战争——美国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
在两个逃亡者寻求自由的旅程中,哈克几次走进了密西西比河两岸的城市和乡村,这使他得以更广泛地接触社会,观察、认识那里所发生的一切。
在这个游历的过程中,同样表现了他的叛逆性格。
有一次,哈克在河上遇险,被格兰纪福家收留。
在那里,他亲眼看到了格兰纪福和谢伯逊这两个大家族之间世代相传的血腥械斗。
最后一次殴斗的直接原因是格兰纪福的女儿和谢伯逊的儿子私奔,结果,格兰纪福父子都在苦斗中凄惨地、毫无价值地死去了。
在这段经历中,哈克始终是一个旁观者,然而,却默默地表示出他对这种野蛮的社会现象的憎恶。
哈克不能理解,这些高贵的名门世族、举止文明的绅士,为什么会无休止地互相残杀;当问起这世代宿怨的起因时,双方竟无一人记得。
看到格兰纪福和谢伯逊两家人荷枪实弹地坐在教堂里听牧师讲“友爱”,听到他们热烈地谈论对上帝的虔诚,哈克感到讨厌,他想,“上教堂的人差不多都是万不得已才去的,猪可就不一样。
”对于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那些高贵的绅士们都抱仇视、厌恶的态度,而哈克则不然。
他无意中当了爱情的信使,听说这对情人在夜里逃走,并且已经过河脱险,他感到由衷的高兴。
哈克的这些思想与世俗观念是背道而驰的。
“国王”和“公爵”是哈克路遇的两个骗子。
他们唯利是图,一路上不择手段地谋取金钱,甚至冒充玛丽小姐的叔叔,想要夺取她应分的遗产。
他们靠着信口胡说,痛哭流涕,骗取了人们的信任,得到了一口袋价值6000块的金元,还拍卖了原主人所有的产业和奴隶。
对金钱抱着贪婪欲望的不只是这两个骗子,还包括市镇上几乎所有的人。
当“国王”和“公爵”把一袋金元拿到公众面前时,“大伙儿都冲着桌子跟前围拢过来”,“人人都瞧着眼馋,直舔舌头。
”马克·吐温在这里揭露了美国文明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拜金狂。
但唯独哈克是个例外,他蔑视文明世界天经地义的公理。
在小说的第四章里,就有一段描写哈克把自己的钱无偿地送给萨契尔法官的情节。
后来看到两个骗子如此无耻,贪婪,他说:“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象国王这么贪得无厌的家伙。
他简直是什么都要吞掉才甘心。
”这时,哈克已经不只是怀着厌恶的心情冷眼旁观,而是勇敢地站出来,救助孤弱者。
他从“国王”和“公爵”屋里偷出了钱袋,使它物归原主;还向玛丽小姐揭露了这两个家伙的本来面目,并机智地安排了惩罚他们的计策。
哈克的旅程确实是一种“历险”。
他一次又一次地怀着厌恶或恐惧的心情摆脱那个凶险、丑恶的现实世界。
在小说的结尾,哈克说:我觉得我只好比他们俩先溜到印江人那边去,因为莎莉阿姨打算收我做干儿子。
让我受教化,这个我可受不了。
我早就尝过这个滋味了。
这个含蓄的尾声暗示了哈克同美国传统观念的决裂。
和哈克一样,马克·吐温厌恶当时的社会,同时又对自由理想的实现抱有一线希望。
他曾经在哈克和吉姆的旅程中为他们安排了一个幻想中的自由州卡罗,但是,他也知道,这种希望很渺茫,因此让他们的木排在迷雾之中漂过了卡罗,始终没能找到这个幻想中的乐园。
作者这样的处理是明智的,他自己在现实中没有看到一条通向自由的道路,也没有牵强地为他的小主人公指示这样的道路,于是便有了哈克性格中的适世主义倾向——哈克对现实社会的叛逆只能最终表现为消极的逃避,无可奈何的隐匿,而不是有力的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吐温把自然与社会相对立,并以这样的观点来批判现实。
比起《汤姆·索亚历险记》来,《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揭露社会更具有深度和广度;但就作者手中批判现实的武器来说,还依然如故。
他没有力图从哈克的社会经历中寻找哈克性格形成的根本原因,而是把儿童们自然的天性——淳朴、善良、渴望自由、追求美好生活的天性与扼杀这一天性的文明社会加以对照,强调他本身的个性尚未被丑恶的环境所败坏,把他摆脱奴隶制偏见的原因也归结于“健全的心灵”战胜了“被毒害的良心”。
同样,作者把文明世界的本质解释为社会对大自然的粗暴的败坏,社会道德对人的善良本性的粗暴的败坏。
因此,作者以浪漫的、抒情的笔调描绘密西西比河上的自然风光和哈克同吉姆在木排上清新和谐的生活——它象征着自由。
同时,他又以讽刺的、漫画式的笔触描写密西西比河两岸人们的粗野、残忍、虚伪和贪婪——它代表着文明社会。
这种鲜明的对照固然使现实社会更显得丑恶,使作者理想的主人公更显得可爱,却也使哈克的形象带上了一些超脱现实的色彩。
在哈克的形象塑造上,马克·吐温采用了多种艺术手法,其中有些是极有特色的。
例如,作品的构思很有独到之处。
马克·吐温继承了传奇式流浪汉小说的传统,让哈克扮演一个天真无邪、对文明世界非常陌生的孩子,让他走进这个世界,一路漂泊,用一种孩子所特有的好奇、天真的眼光观察这个世界,怀着一种对周围的一切并不理解的心情游历这个世界。
这样一来,既可以通过孩子天真的眼睛折射出来的景象,微妙地表现作者对那个世界的讽刺和批判,又可以反映主人公如何在游历的过程中逐渐熟悉那个世界,认识那个世界。
有的美国评论家把这称作“导向觉醒的富有教育意义的旅行,”实际上这也就是哈克叛逆性格的自然的成熟和发展过程。
作者善于运用对比、衬托的艺术手法来刻画人物,而且重视人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小说中的两个最重要的人物——哈克和吉姆,是两个有着共同的追求自由的理想,而又具有不同性格、不同肤色、不同年龄、不同经历的角色,他们之间的这种异同,使得各自的性格显得更加鲜明。
有了老吉姆的忠厚、诚恳、慈爱,才更烘托出小哈克的天真、淘气和善良;有了吉姆同哈克的友谊及吉姆的高尚人格对哈克的感染,才使得哈克对种族偏见的反抗更显得合情合理、真切动人。
哈克的好朋友汤姆在书中是个次要角色,但是他对于哈克性格的塑造来说却是十分有意义的。
他也是个善良、机智的孩子,与哈克不同的是,他读游侠小说入了迷,一心想要脱离社会现实,去追求书中惊险的英雄生活。
汤姆的这种堂吉诃德式的幻想,正衬托出哈克的桑乔式的清醒。
这两个人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都出现过,对比之下,汤姆正是《汤姆·索亚》中的小汤姆,而哈克则在广泛接触社会之后成长起来了。
他的思想更不受束缚,更实际,他不仅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念,而且对书本中的神圣信条也发生了怀疑。
这部小说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全书以主人公哈克自述的口气写成。
哈克一本正经地把故事讲给读者听,还不断地谈着自己的感受,这样一来,他的性格就不仅是在他所经历的一系列事件中,而且还在他本人的叙述中细致、传神地表现出来了。
哈克讲故事所用的语言正符合他这个乡村孩子的身份,字句间透着质朴、幽默,充满生动的口语和粗俗的俚语,没有一点矫揉造作的痕迹,而且极富表现力。
就象哈克的性格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一样,他的语言也大大触犯了文明、优雅的规范,闻其声,知其人,用这种“叛逆式”的语言来塑造这个不接受教化的小叛逆者的形象是再合适不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