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总工作业规程检查总结
玛纳斯县源力煤业有限公司———2010年度个人工作总结玛纳斯县源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2011年元月8日本人自2010年6月入职玛纳斯县源力煤业公司总工以来,在公司领导的鼓励、同事的协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足之处。
6月份入职公司总工后,首先面临的是源力煤矿要在7月份达到玛纳斯县煤炭局《质量标准化》县级标准的要求。
在矿长的领导下,本人重点主抓此项工作并且编写质量标准化中《地测防治水》质量达标一项工作。
我采取各级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协同互助的办法来提高完成质量和效率。
在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鏖战一个月后,本矿顺利通过了《质量标准化》县级标准的验收工作并在《地测防治水》质量达标一项工作中得到了好评,达到了州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
我矿并不以此而满足,要求各岗位在工作中以《质量标准化》为准绳,为参照,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评比工作常态化,每月在矿长的协助下,我都主持对照《质量标准化的评比办法》对我矿进行自我评比,找差距、弥补自己的不足,极大地促进、改善了我矿工程质量。
在日常工作中我都以公司下发的《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工程师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作为参照,先后编制了、修改完善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先后编制了《矿井防火、防水、通风、探放水等设计》;完成了《2010年度矿井灾害与预防计划》、《源力煤业应急预案》以及若干《安全技术措施》等安全技术文件、绘制了全矿井所需的图纸和工程设计图纸等。
工作中不断充实自己学习新的知识:在凯恩斯公司罗总工的帮助和指导下,学习了电脑网络知识,学会了收发电子邮件、制图仪的使用;基本掌握了矿井窄轨标准设计以及计划图表的绘制。
在天安煤业孙矿长的帮助下把测量仪器中只会使用经纬仪提高到会使用数字全站仪,从而提高了测量效率。
今年以来我对全矿井进行了大规模的三次测量,基本掌握本矿井上下各处高程及坐标和采空区情况,给今后的采掘计划和决策提供了数字测量依据。
作为一个矿的总工,对一个矿的发展、采掘规划一定要有清晰的头脑,站得高才能看的远,为此我在凯恩斯公司罗总工的指导下制定了2011年度矿井采掘计划,使本矿在2011年有一个发展方向和目标。
在工作中我不断提醒自己,我在哪个位置上、负哪份责任,现在我在干什么、接下来要做什么、后面再做什么这些都要有一个连贯的思路,对下步工作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给工作有一定的前放量。
只有这样工作才能做的有条不紊、按计划实施,才不会出现大的漏洞。
我不但这样做还要求其他管理人员也这样做:在思想上把自己的职位提高一级,站到更高的层次来考虑问题、来实施工作,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自己红不算红,大家红才能红一片,只有大家红了,煤矿最起码在人的因素上具备了兴旺发达的基础。
近七个月的时间眨眼而过,我在工作中收获的不仅有专业提升、充实快乐和成就感,更重要的是对公司的一种归属感,这种归属感正是我不竭的动力源泉。
工作中不可能事事一帆风顺,B24煤层我矿按采掘计划2010年底准备第一采区的回采,但掘进按计划到达了指定位置后,由于煤层地质变化造成回采无法正常进行,只好临时改变采掘计划继续对B24煤层掘进,未能达到公司希望的年底出煤的愿望。
我心里也有一点遗憾和挫折感。
展望2011年,我不仅要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工程师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作为参照进行工作外,还应在工作上有创新,积极想办法提高工作效率。
协助矿长在职责范围内带领团队争取2011年达到质量标准化的州级标准、力争完成公司的采掘计划。
在专业水平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上更进一层,做一个源力煤业有限公司称职的总工程师。
玛纳斯县源力煤业有限公司2011年1月8日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XX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理念,突出“安全压倒一切、事故否定一切”,紧紧围绕全年“0013”安全目标和“12345”安全工作总体安排,深入开展“安全整治”、“安全最好季”、“安全稳定季”等,强化人本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以员工素质保安全(以素保安);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重点,狠抓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责任落实保安全(以责保安);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打造数字化矿山,以科技保安全(以技保安);大搞质量标准化,深化“双基”、狠抓“三创”建设,以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保安全(以质保安);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实现依法保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促进了矿井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全矿消灭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等级非人身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双丰收。
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管理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重要位置,作为实践“xxxx”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的指示要求,不折不扣、及时全面地贯彻落实到全矿每名员工和每项工作中。
1、广泛宣传,层层发动。
今年,全国各地接连陆续发生了几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使得全国煤炭行
安全工作学习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整顿学习心得体会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
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
事故都是因为不重视安全不按规程办事以及长期习惯性违章所造成的,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种习惯性违章存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如不及时提醒和纠正,事故的隐患就潜伏在我们工作当中,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深思和反思自己的习惯性违章,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去掉侥幸心理。
这次在全局进行的为期三天的安全生产整顿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领导用心良苦以形式多样图文并茂的情景使我们感受颇深,回放了发生的那一桩桩不安全事故,哪一个不令人触目惊心。
哪一件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造成。
瞬间马虎和大意,给家庭造成久性灾难和无尽思念。
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安全事故的成本越来越大,安全生产不是口号,安全生产这是我们从事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看到的警句。
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更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
不同于往届任何一次的安全生产整顿,这次安全生产整顿学习使我们从中真正的感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关爱全体员工的生命的,倾注了领导对员工的真实感情所在。
领导反复强调安全工
煤矿调度工作流程
调度业程调度24小时业务流程 08:00开早调度会参会人员:公各矿领导、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调度室主任。
会议目的:总结、分析、协调、解决当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布置当天安全及生产工作;会议事项:1、调度室主任主持,通报昨天各矿、站生产外运完成情况、生产情况及上级的文件精神传达、通报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当前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措施及建议等。
2、各矿汇报当天存在的重点问题,需要公司里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工作面的具体情况等,汇报在安全方面的重点情况等;3、机关各部门参会人员对各单位一天生产中进行重点强调及安排布置及通报各单位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与整改落实情况等;4、在听取汇报后,公司分管领导就各自分管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强调部署、落实责任并安排一天中检修与生产工作,各部门、单位根据各位领导指示分头落实各项工作。
6、公司领导总结布置、安排当天生产中重点,并对安全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强调;7、调度主任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各单位、部门参会人员负责各自记录。
9、主任宣布散会。
08:30交 接 班:主班调度员将过去24小时情况、当班工作重点、当日外运计划、早调度会所议定事项及重点工作以书面形式全面、准确传达给接班调度员,同时主任对当前所需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传达指导,将具体工作分派当班调度员,接班调度员认真领会后分轻重缓急立即进行落实,并进行电话询问各矿井下生产情况及安全情况等。
落实早调度会及分公司早调度会重点工作:对早调度会精神的落实,首先,要迅速整理领导在会上的讲话,并向主任进行汇报,之后传达到其中涉及到的基层各单位执行落实。
其次,对重点问题,一般通过电话方式与基层各级领导进行沟通,进一步将情况了解全面、准确、透彻。
对扯皮、反映上来的矛盾问题汇报主任进行协调解决,有理有据,特殊情况下经主任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执行。
并做好记录。
9:00:调度各矿井下当班安全及生产情况调度各单位内容时,掌握安全情况是重点。
生产方面:1、调度内容:①综、连采队:重点了解各矿井下安全情况,综采工作面质量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其次是生产情况,包括产量、工作面推进进度、工作面掘进具体巷道名称、煤层煤质变化等。
在调度过程中对基层反映上来的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或协调进行解决,并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②运转队:重点了解各主运皮带及顺槽皮带的安全运行情况,了解各皮带生产运行状况,机组、设备的运转、检修、影响等情况、各转载点落煤情况、煤仓及给煤机运行情况等。
2、调度对象:矿调度室。
向上级公司调度室汇报当前生产情况在掌握清楚井下生产情况后,向上级公司调度室进行汇报,同时在上述调度过程中,通过对基层情况的全面了解,对各环节出现的重要或影响运行的情况进行提炼小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需要各部门配合的,与部门负责人沟通,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
对重点环节进行调度对早调度会上和领导指示的重点工作及上午调度过程中出现的需要关注的具体问题向有关单位进行再次电话询问,掌握落实进度情况,检验落实效果,预测当日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对出现偏差的环节加大力度立即进行协调,确保日计划完成。
重要问题向值班矿领导汇报。
以上调度程序每两个小时重复调度一次交 接 班:主班调度员将过去的情况、当班工作重点、当日外运计划、早调度会所议定事项及重点工作以书面形式全面、准确传达给接班调度员,同时主任对当前所需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传达指导,将具体工作分派当班调度员,接班调度员认真领会后分轻重缓急立即进行落实,并进行电话询问各单位井下生产情况及安全情况等。
调度各单位内容时,掌握安全情况是重点。
调度生产内容同上。
搜集各单位完成情况数据信息并认真核对各单位一般通过电话汇报当班生产完成情况及工作面情况,汇报内容除当日完成数据外,各工作面每日三班瓦斯浓度报表、领导入井、下基层指挥生产情况等各种反映当日情况的信息按规定一并上报。
当班调度员首先检查数据的完备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迟报和漏报等现象立即电话询问,确保数据完整可靠。
编制当日各类报表当日报表内容包括:安全情况、生产情况、生产检修、故障情况、重点问题落实情况、原煤生产情况、外运情况等。
向值班领导汇报夜班完成及白班计划情况根据过去24小时情况,重点是夜班情况,特别是影响全局性的重点问题、需要解决的向主任、汇报,以书面汇报为主,对需要深入阐述的问题进行口头补充。
准备召开早调度会主要是准备会议所需的各种材料,分发到会议室供领导和参加会议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阅。
说明:1、调度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调度员均实行节假日不休息,365天有人坚守岗位,目的是确保公司生产全天候正常平稳协调运转。
2、调度系统负责全公司全面生产指挥、协调、计划、平衡,涉及范围广,工作性质特殊,流程具有全面性、复杂性,要求精、准、快、细,令行禁止,因此流程中的每个环节具有一定的时限性,不能贻误时机,即每个时间段的工作一般不允许顺延。
3、在每日整个流程中随时接收基层单位反馈上来的信息,对涉及全公司各生产环节有影响的重要问题随时协调、随时汇报、随时传达上级公司、公司领导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指令。
5、每日的调度全过程中,值班调度员负责做好各项记录,调度记录以档案形式存档。
6、在每日整个流程中贯穿着其它日常工作。
调度月度业务流程 一、编制调度月报编制上一月份报表,明确当月重点工作并上级公司进行汇报二、日常工作。
主要是日常调度协调工作并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现场生产 情况。
三、编制调度旬报分析总结上旬各环节安全情况、日常运转情况、按月进度计划完成原煤、商品煤情况以及仓存情况等,并说明没有按照计划完成的原因分析等,编制好后经主任签字上级公司传真汇报。
四、组织会议 组织召开公司内月度生产会议且准备好各种材料。
五、参与公司内组织的各项例检与公司业务部门一起下井,对过去一旬工作中出现的井下各种情况进行观察、了解、掌握、熟悉,并对本旬工作进行分工布置。
六、组织学习1、在主任主持下,学习贯彻党中央的重要文件精神,上级公司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精神,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动态。
2、在主任主持下,开展与调度相关的煤矿生产系统及计算机等方面专业知识,提高综合指挥协调能力,提高调度员素质,适公司未来发展的要求。
安全调度业务流程 调度室负责全矿整体安全调度工作,对各矿内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驻矿各单位、外委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调度与监督,24小时全天候监视各单位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坚持贯彻不安全就不生产的方针,重要情况及时反馈到矿领导,重大事件上报分公司安监局。
一、安全调度的指导思想作为国有大型能源企业,以高起点、高质量、高技术、高效率、高效益为企业引领方针,以创建世界卓越煤炭企业为战略目标,充分发挥神东三个形象,高唱环境、素质、责任安全三部曲,使我矿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安全是管理水平,是经济效益,也是社会效益。
调度室作为安全调度的执行机构,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坚持“消除隐患,预防为主”、“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不安全就不生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煤矿可以作到不死人”一系列安全生产的理念,坚持“年年抓,月月抓,日日抓,时时抓安全”的工作模式,把安全调度切实贯彻到日常管理活动中,把确保员工生命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安全调度的工作方法“调”是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度”是判断和分析,因此安全调度工作主要是及时了解信息,在事故没有发生之前预测到隐患的严重程度或者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清晰地掌握现场状态和发展变化。
在实际工作中,安全调度与产运销调度协同进行,密不可分,在调度24小时业务流程中安全调度贯彻始终,即在生产调度同时,把安全调度作为整个调度工作的重心,在搜集各方面信息的过程中着重加强安全信息的了解、筛选、分析和反馈,在第一章中讲到的24小时业务流程中包含了24小时安全调度业务流程,因此这里不再分别阐述。
不同的是,对重点问题调度的频率和强度视具体问题轻重缓急情况不同而不同,建立起实时监测系统,在领导和现场之间搭起一座信息桥梁,确保信息的搜集和指令的传达。
操作方法上,以现代化的信息手段为依托,通过有线电话、无线通讯、传真、网络、工业电视、模拟软件、人员定位系统等掌握和搜集一线信息,值班人员随时刷新,通过整合、分析,把握问题的轻重程度,将需要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汇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影响预测期进行评价,再根据情况选择汇报上级领导,同时与安全健康环保部沟通并定出初步处理意见传达到现场。
对于工作面冒顶、漏矸、上隅角CO等气体超标情况,调度室有必要立即责令矿停产整顿,再报有关公司领导。
三、安全调度的重点内容1、矿:主要瓦斯、顶板、机电、水、煤尘等方面,重点是“一通三防”。
综采队: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工作面有无漏顶、支架护帮板使用情况,两顺槽超前压力情况,人员工作精神状态、支架完好情况等;连采队;顺槽掘进顶板破碎、冒顶以及加强支护情况等。
机电运转队:各个岗位工精神状况、各转载点情况等;各个排水岗位工工作情况、主扇运行情况、主要排水地点水位下降情况等。
2、其它:对于影响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安全健康环保部在历次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协助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监督以及井下各个外委施工安全情况等。
四、全力落实领导指示精神调度室在安全业务中重点负责落实领导关于安全的指示,通过调度通知、通报、命令等文件形式下发传达领导指示内容,部署重点工作,并将解决问题的措施传达到基层单位。
在传达领导指示后,调度室负责跟踪落实工作,督促基层单位采取立即行动,切实采取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报告相关领导。
五、不断完善,与各单位一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事故及抢险救灾预案,做到时时有准备,处处有防范,事事有预案。
与各单位、各部门业务流程 调度室作为公司内业务部门之一,受到主管生产副经理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与公司其它部门之间是既相似又有区别,相似之处是同属一个管理层次,区别之处在于调度室工作涉及范围广、信息全面,是信息搜集、发布、传递的中枢,与各部门既是相互协作的关系,信息上互通有无,又在有关生产业务方面起组织的核心作用。
调度室同其它部门一样,对公司生产起指导的作用,工作核心目标是为基层服务好,为领导参谋好,但在协调指挥过程内中是指令的发布机构,代表公司管理层的意志,具有很强严肃性和权威性。
怎样当好煤矿班组长
摘要: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各个矿业集团公司都推行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举措,班组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作为一班组长,既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又是安全生产的实施者,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身上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如何当好一名班组长就成了一个比较迫切的问题。
关键词:煤矿;安全;班组长1.提升煤矿班组长管理水平的意义班组长在企业中是“兵头将尾”,是企业与员工沟通的纽带桥梁,班组长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所以大力提升班组长的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2.煤矿班组长管理水平现状生产技术型、盲目执行型、大撒把型、劳动模范型、哥们义气型这是目前煤矿企业中的几种班组长的典型代表类型,而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班组长应该是综合管理型。
3.提升煤矿班组长管理水平的建议通过对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多个班组进行研究,对提升煤矿班组长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建议,以增强班组管理水平。
3.1坚持一个3.1.33.3.2
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如何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任重而到远,要想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首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走科学办矿的思路,以科技创新为,打造煤矿企业本质安全型为理念,做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自己的神圣使命,抓好井下现场管理,与职工同共苦共患难,做好一线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从源头抓起,做好职工安全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培他养树立以“安全为天”的思想,严禁他们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抓好以老带新及传帮带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素质整体提高。
2、提高安全装备水平:要想实现安全装备一体化,必须从安全装备更新换代找出路,要从更新观念入手,才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监测、监控不断更新换代,发挥各种探测仪器仪表有效使用,起到有利于安全生产作用。
3、精诚团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好坏,关键是否有一支和谐和有凝聚力的团队,必须尊重他人意见,要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视职工为兄弟,与同事为亲人,不摆官架子,要有求真务实精神,才能树立自己形象,在群众中才有地位。
4、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对不合格工程必须推倒重来,直至工程合格为止。
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5、搞好“一通三防”和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做好瓦斯和有害气体的监测及检查,预防有害气体超限作业,特别对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做好预测预报及防突措施的实施,认真抓好煤
煤矿新员工为什么要培训
煤矿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否则禁止进入岗位。
煤矿从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培训。
这是强制性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条例专门规定了的。
根据各岗位不同特点,上自矿长下到普通员工,均有详细的学时和考试的规定。
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专项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安全培训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煤矿矿长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条 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安全培训体系,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依法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规定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
煤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一律带薪参加安全培训。
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依照大纲进行培训。
第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央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一级煤矿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集团)总部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条前款规定以外所辖区域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煤矿矿长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 培训人员范围和准入条件 第七条 煤矿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下同)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局长、矿长。
第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一)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区、科、队、井)负责人。
第九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省级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和安全生产状况,需要增加特种作业类别和工种的,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同意后,纳入特种作业管理。
第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根据职责、岗位实行不同的资格准入标准。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作岗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一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二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三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准入标准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执行。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新招职工必须符合准入标准,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不得录用。
第三章 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矿长还必须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应当合并培训,分别审核颁证。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同意,可以免予初次培训,但必须参加复训。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采煤、掘进、通风、机电、地测、运输等专业的班组长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规定第八条第(一)、(二)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由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由具备四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由县(市、区)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统一组织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必须达到下列规定学时: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
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合并培训初次培训不少于64学时,复训不少于32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90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
新招入矿的井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煤矿井下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第二十一条 鼓励煤矿企业实行变招工为招生,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作业人员须经技工(中专)学校相应专业的正规教育,取得学历证书方可录用。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免予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经继续教育并延续注册、重新注册的,可免予复训。
第二十四条 负责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 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发证的部门(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查,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符合准入条件的,方可参加培训。
第四章 考核和发证 第二十五条 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的原则。
考核发证机关按照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矿长资格考核成绩80分为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
第二十七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使用国家级考试题库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计算机考试,考核发证机关应派员现场监考,也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监考。
第二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二十九条 “三项岗位人员”在考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资格证或操作证,也可委托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 (二)工作经历证明; (三)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凭本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及上述材料,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第三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三项岗位人员”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能够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申请的审核工作。
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格证或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注册安全工程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颁发资格证。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4年,每2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
第三十三条 资格证和操作证式样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十四条 证书到期复审或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60日内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审手续。
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应当参加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十五条 申请复审或延期复审的,向考核发证机关提交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证或操作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审核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发生死亡事故受到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三)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对初次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八条 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补发。
证书记载信息发生变化或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更换。
第三十九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定期将证书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核、颁发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证、操作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
考核发证机关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情况; (二)安全培训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培训制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情况; (六)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七)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八)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和安全培训期间工资支付情况; (九)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二条 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培训大纲情况; (二)教学及学员管理情况; (三)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四)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和档案管理情况;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 考核发证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资格证或操作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二)违反本规定准入条件和程序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四)未申请复审、延期复审或者复审、延期复审不合格的。
第四十五条 煤矿企业被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产整顿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暂扣煤矿矿长的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资格证或操作证: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撤销的; (三)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四十七条 考核发证机关要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举报事项调查核实后,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考核发证档案和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告培训计划执行和考核发证等情况。
第四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三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煤矿企业不得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
“三项岗位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三项岗位人员”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的; (二)未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 (三)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的;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的;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的; (六)从业人员未达到准入条件的; (七)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或未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八)“三项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第五十三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二)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
第五十四条 煤矿企业非法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煤矿企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的执法指令的,考核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五十六条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2人责任事故的矿长,暂扣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责令参加复训,考核合格的返还其资格证,不合格的,吊销其资格证; 煤矿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
被吊销资格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且终身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第五十七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按时落实培训计划的; (三)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
第五十八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伪造、涂改资格证或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项岗位人员”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发证机关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煤矿安全培训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煤矿安监局备案。
如何做好煤矿安全检查工作
为您粘贴以下内容,如有具体问题再进行探讨》 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固然重要。
但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实在煤矿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进而达到“我会安全”的境界,抓好煤矿安全文化的创建工作十分重要,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抓好煤矿安全文化建设,这里结合自身的学习实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全面建设是基础 班组及职工的安全文化建设。
运用职工班前安全活动、标准化岗位和班组建设、安全技能竞赛活动、亲情教育、“三不伤害”等传统有效的安全文化建设手段,培养全体职工的良好安全心态,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技能,从而达到充分利用人的安全意识指导安全行为,用安全行为有效控制生产事故。
管理层及决策者的安全文化建设。
通过系统安全评价、全面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体系、严格执行“三同时”、安全例会制、安全工作定期汇报制、检查制、奖惩制、岗位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传统安全文化管理手段,促进管理层及决策者的安全意识与管理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强化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加大安全投入,避免违章指挥,全面控制各种原因引发的事故。
作业现场的安全文化建设。
对营造煤矿安全氛围,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煤矿形象,现场事故多发点、危险点、危害点控制和尘、毒、烟三防管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如:张贴安全标语;悬挂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等安全标志;制作事故警示牌等传统安全文化建设手段。
人文环境的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举办安全宣传墙报、安全生产信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竞赛活动、安全演讲比赛;组织事故报告会、安全文艺活动、事故祭日、安全贺年活动;实施安全宣传的“三个一工程”(一场晚会、一幅标语、一块墙报);青年职工的“六个一工程”(查一个事故隐患、提一条安全建议、创一条安全警句、讲一件事故教训、当一周安全监督员、献一笔安全经费)等传统有效的安全文化建设手段,深入开展煤矿人文环境的安全文化建设。
二、“以人为本”是核心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本理念是创建煤矿安全文化的核心。
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文化建设是预防事故的“人因工程”,以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为主要任务。
煤矿作业现场点多线长,环境复杂,只有集中力量采取“多点打击”的战术手段,“全歼”安全文化建设上存在的各种薄弱环节,才能有效发挥安全文化的整体效益。
因此,应着眼与实现“人的本质安全”,健全和优化“进入”、“退出”机制,对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劣的职工予以及时“退出”,优胜劣汰。
围绕提升安全理念、职工素质和安全思想境界,不断强化“人本建设”。
如在职工中实行岗位作业标准化考核制度,由班(组)长、安检员和验收员三人负责,做到一天一考核,一天一打分,一天一公布,并与当日的计件工资挂钩。
通过“关口”前移,实现安全管理对象全员化、形式多样化、效果跟踪化,最终确保人的本质安全化。
坚持理念先导。
心态安全文化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人本思想。
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操作者,只有心态安全,才会有行为安全;只有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但为什么还存在“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情况呢
关键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
比如说,少数煤矿管理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安全管理的行为导向上,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任务、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强迫被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安全理念不树立,安全文化建设就是竹篮打水。
发挥亲情的感染作用。
以往的安全教育大多是“我说你听”,不是大道理满堂灌,就是家长式的训斥。
解决安全教育入心入脑的问题,一定要注重情感投入,“于细微之处见真情”。
如采取为职工过生日、送警句、交心谈心等亲情教育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并真诚邀请职工家属参加到安全共保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亲情的感染作用,筑牢安全第二道防线。
三、激励和约束机制是保障 塑造煤矿安全文化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细致的心理工作,需要煤矿有意识、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长期的总结、提炼、倡导和强化,需要煤矿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作保障,把煤矿安全文化所确立的价值观长期地、全面地体现在煤矿的一切经济活动和员工行为之中,并得到更深的宣传推广。
积极创造切实可行的煤矿安全文化运行管理制度和机制。
煤矿安全文化是需要设计和管理的,它重在实践。
因此,煤矿安全文化一旦定格,就必须积极创造适应自身特点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其融入到煤矿的经营管理中。
煤矿在创建安全文化时,要与经营管理相结合,不可孤立地做文化。
所以,安全文化建设需要煤矿不断改革创新,完善运行机制,推行科学管理;加强职工的安全文化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造就训练有素的职工队伍;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创造一个民主、和谐、安全的“家庭环境”;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实现监督与考核,建设一个煤矿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
利用制度进行强化。
要巩固和发展无形的煤矿安全价值观,不能单纯停留在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叫在口上,还必须落实在行动上,寓无形于有形之中,把它渗透到企业的每一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标准和要求中,进行强势推进。
使职工从事每一项生产经营活动,都能够感受到煤矿安全文化的引导和控制作用。
只有把制度建设与煤矿安全文化建设联系起来,并有意识地结合于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让职工把那些约束行为的制度变成了自己的行动指南,真正从思想上接受企业倡导的安全价值理念,煤矿安全文化才有恒久的活力。
极鼓励正确行为。
煤矿安全价值观的最终形成是一种个性心理的积累过程,这一过程需要不断强化。
当职工的正确行为受到鼓励以后,这种行为才能再现,进而成为习惯稳定下来,并逐渐渗透到职工的深层观念之中。
不仅如此,对正确的行为进行鼓励,让职工感到我们的企业已经开始注重把煤矿安全文化的塑造更多地落实在行动上,也给其他职工树立了实际的仿效榜样,从而产生模仿效应。
因此,对符合煤矿安全价值标准的行为不断给予鼓励和强化,是巩固煤矿安全价值观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四、管理者以身作则是前提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只有煤矿决策者和管理者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牢固树立“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意识,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上“多看一眼、多防一步、多查一处、多支一招”,煤矿安全文化的创建才有生命力。
煤矿负责人以身作则、积极倡导。
煤矿领导者在工作实践中要积极宣传安全文化,身体力行,让职工看到企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以什么样的准则和规范从事工作。
反之,领导不去倡导和身体力行,煤矿安全文化在职工中就不会得到强化,就难以变成全员共享的文化。
久而久之,只能游离于安全文化价值观规范体系之外,陷入空谈,经过精心设计的积极的煤矿安全文化也会逐渐恢复到原有的状态中去。
必须努力提高管理者素质。
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
过去,管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加经济处罚。
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上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打折扣。
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潜移默化改变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安全文化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不求全责备,不刻意形式,只求职工广泛参与,喜闻乐见,言简意明,一看就懂,一想就通,寓意深刻,潜移默化,以意感人,以情动人,真正达到思想上安全防线的作用。
从大局出发,立足长远,各部门协调配合,把煤炭资源开发作为一个大产业来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开发。
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为煤炭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严厉打击非法私挖滥采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整顿煤炭资源开发秩序。
煤炭管理、工商、公安、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和各乡镇联合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非法私挖滥采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查,一律彻底关闭。
切实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依法监督,依法办矿,依法管矿,进一步健全并逐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检查督促措施,对主要产煤乡镇设置管理机构和专门的执法队伍。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素质。
县煤炭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矿长和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技术培训,对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发证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由乡镇组织对作业规程、安全、灾害预防及处理知识培训,并由有经验的工作指导实习一个月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否则,一律取消上岗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