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安全规程第475条对矿灯使用与管理有什么规定
2009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2010年1月21日签署;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五条 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二)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
第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三)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四)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五)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六)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
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关于煤矿安全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
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
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上下关联、环环相扣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
事故的发生,多因安全意识淡漠,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故都反映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善
“安全就是效益,以安全为主,以安全为旨,以安全为重”,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
1、首先要勤于学习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与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和严反三违;2、勤于检查与考核,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一线岗位安全隐患和死角多,习惯性违章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得不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
如果每位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的大堤。
3、时刻关注安全,人人都将安全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
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
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
煤矿工作的感想
煤矿矿灯使用心得体会篇一煤矿工作感受和打算工作感受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是今年四月份来到咱们腾晖矿的,工作至今,六个多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每天忙忙碌碌,更是感觉不出时间的痕迹。
自从担任综合办公室秘书一职,我深感综合办公室是矿正常运转的一个重要枢纽部门,不仅需要对矿内外的许多工作进行协调、沟通,而且工作繁杂、任务较重。
作为办公室的秘书,我十分珍惜这个工作岗位,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这一目标,通过不断的学习以及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熟悉了本职各项工作的程序、方向,形成了一个较为清晰的工作思路。
虽然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应该说付出了也收获了,我自己感到成长了,也逐渐成熟了。
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1、由于自己专业水平的局限,对煤矿工作了解还不够多,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2、由于能力有限,总是处于一种“要我做”而不是“我要做”的工作状态,工作有拖拉现象,对一些事情的处理还不太妥当。
3、由于学习不够,工作中有时会感觉力不从心。
缺乏创新意识,工作方法还有待改进。
面对自己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对下一步工作将做如下打算:1、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加点完成的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的完成。
7篇三:煤矿培训心得体会徐矿集团安全培训个人总结1.
请问煤矿用的矿灯和自救器分别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有没有相关规程或标准。
谢谢各位大神。
自救器一般是携带三年,存放五年后就得更换或报废,矿灯要看电池寿命,一般两年一换
乐清市上煤矿业的矿灯
是充电电池吗
先把电池充满电,量一下电池电压与灯头内光源正负极电压是不是都大于电池的额定电压(锂电一般是3.7V),如果电池电压过低说明是电池的问题,如果光源正负极电压与电池电压不一致说明是电池保护器的问题,希望您尽快解决问题
煤矿矿灯应该多久换一次
一般的讲:每年必须更换一次,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换。
煤矿矿灯完全没电了还能充上电吗
我是锂电厂家的,你单独的充电器应该是电压和矿灯电池的电压不同,保护板直接保护了,所以充不进电。
煤矿灯房有那些安全隐患
在煤矿上,矿灯房的安全很重要,因此针对矿灯房,都有相关规定来规范矿灯房的使用安全,确保矿灯,巷道灯,等矿用灯具的安全储放,那么《煤矿安全规程》对矿灯房是怎么规定的你
在《煤矿安全规程》所谓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中写到关于矿灯房的管理规定:(一)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二)取暖应用蒸汽或热水管式设备。
个别情况下,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应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
(三)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应备有灭火器材。
(四)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佩戴什么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