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安教师讨薪事件你对此有何态度
六安地方政府没钱了处置又不当,就把事闹大了
对“六安教师讨薪事件”的批创性思考论文3000字
同学你是寸金的吧
六安教师讨薪央视真相
2018年5月27日上午,六安市金安、裕安两区部分学校40余名教师因待遇发放(“一次性工作奖励”)等问题,到该市市政府南大门聚集上访。
六安市公安局接警后,组织警力进行劝导处置。
部分上访教师聚集滞留在六安市政府南大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后在民警多次劝离无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少数行为违法人员依法带离现场后,当天下午三点前已全部交由其所在学校负责人带回。
 共3张事件现场图片事件伤亡六安教师维权事件发生后,在当地社交媒体中,传播着大量据称是讨薪教师被警方粗暴对待的短视频和图片。
其中,有女教师被送往医院抢救的照片。
事件处置公安局通报2018年5月27日晚,六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六安教师维权处警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在执行警务过程中,如果民警有殴打教师的行为,我们诚恳欢迎当事人帮助指认举报,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网曝的“六安教师维权遭警方殴打”的微信,我局已在组织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3]关于六安教师维权处警情况的通报截至2018年5月29日10:59,六安市政府、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官网,均无对该事件的回应。
记者致电六安市宣传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该部门亦无相关信息提供。
[3]成立调查组2018年5月29日,中共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回应广大网友和社会关切,澄清事实真相,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成立六安市“5月27日部分学校教师群体性上访过程中公安干警执法情况调查组”央视网刊文,让民警化解矛盾,治标不治本,并吁让教师有一个说理的地方。
六安教师讨薪事件怎么没有下文了
肯定会有下文,一是这件事官方一直没给详细说明,很多老百姓不知真相,政府需要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二是目前看教师诉求合法合理,也契合中央精神,地方政府需要给中央,给教师一个交代;三是受伤教师若是违法,拿出证据,该处罚就处罚;若是被冤枉,也要给个说法。
个人愚见。
六安教师讨薪后书记的答复呢
大走访时说及时给答复。
难道又在欺骗
拖字用得好
六安教室讨薪是否合法
简述理由
为自己要求法律所规定应得的、合同所约定的部分是合法的,但是不能因为不患寡而患不均去讨薪,更不能因为讨薪影响社会治安与他人安全、利益。
总的来说,六安老师平均工资(非名校)有点低。
六安教师讨薪被打 《教师法》何时能硬起来
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一般是在4月17号下发的,届时可以的登录中公教育网或者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查看的
我要讨薪应找哪个部门
劳动保障局 全国各个地区的统一专线电话是12333前面要加上各个地区的区号的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
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