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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防舞弊心得体会

时间:2015-03-13 13:34

保险公司理赔总结

保险公司理赔年终总结以及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们紧跟市公司战略部署、把握主动、明确目标、扎实措施、合力攻坚、强势奋进的一年。

在这一年里,理赔部全体员工紧紧围绕“立足改革、加快发展、真诚服务、提高效益”这一中心,与时俱进,勤奋工作,务实求效,文明服务,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公司和公司总经理室交付的各项工作。

截至2008年12月底,我部共处理各类赔案***件,支付赔款近***万元,有利地保障了全市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⑴ 围绕目标,落实计划,狠抓本职工作  一 、工作总结  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专线岗共受理各类报案**件,较上年同期增长**%;其中:机动车辆险**件(交强险**件,商业险**件)、意外险**件、企财险**件、公众责任险**件、雇主责任险**件、货运险**件、家财险**件、校园方责任险**件、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件、医疗责任保险**件、承运人责任险**件、建工险**件,其中,委托外地**件、代勘**件、投诉**件 、电话回访**件,客户满意度达**。

第一现场调派率**%。

查勘定损岗共处理案件**件,较上年同期增长**%;其中:机动车辆险**件,较上年同期增长**%,人险**件,企财险**件,货运险**件,责任险**件,家财险**件。

理算岗共理算各类赔案**件,较上年同期增长**%,注销**件、拒赔**件;其中机动车辆现场赔案**件、金额**万元,件数占总赔案件数的**%;预付赔案**件**万元;诉讼赔案**件,起诉金额**万元,整体结案率为**%。

针对伤人案件,我部特聘请了专业医师对机动车伤人赔案和各类人险、责任险赔案中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截止2008年12月25日,已审核各类赔案**件、金额为**万元,剔除金额占医疗费用赔款金额的**%。

  ⑵ 以新的考核办法指导工作,规范经营,提升管理水平,突出业务重点  2008年,我们加大了对各环节工作的改革力度,通过改革本部门内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核算管理办法,即将本部门内所有员工的收入分拆成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个部分,施行绩效工资与个人实际工作质量相挂钩的考核办法,依据工作质量对绩效工资进行核定、发放,进而实现工资由统一的岗位工资向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取筹的科学转化,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切实加大了对现场赔付案件的推行力度,加快了案件在各环节的流转速度,提高了保险理赔服务的质量,进而使中华保险品牌特色服务进一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优质、快捷的理赔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⑶ 以“比、学、赶、帮、超”为口号,提升岗位人员业务技能水平,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理赔队伍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不断加大对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培训的投入力度,2008年1-9月份,我部门共组织各类培训、岗位技能考核及业务知识交流活动10余场次,并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讲授保险公估知识、理赔业务技巧;调派员工参加社会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培训;在二零二厂华源汽车行针对特定事故车组织查勘定损人员进行查勘技能大赛;赴兄弟中支公司参观学习、进行业务交流;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提高了部门内广大员工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⑷ 加大硬件投入力度,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理赔服务  2008年1月,ebao车险理赔系统正式上线使用,为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理赔部及时的为每组查勘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并以组为单位增配了数码照相机,从而使每一个查勘组都能够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两部数码照相机,与此同时,理赔部还在每一辆查勘车上加装了GPS定位系统,进而使专线人员可以更直观的掌握包头市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状况以及部门查勘车辆所处位置与使用情况,使现场调派更加合理,避免了“误派”、“错派”,提高了调派的质量,进而保证了较高的第一现场查勘率。

强大的硬件投入,先进的车险理赔系统,为中华保险特色理赔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⑸ 加大对保险骗赔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 “不惜赔、不滥赔”  2008年,加大“打假、防骗、反保险欺诈”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查处保险骗赔案件**件,为公司避免经济损失**万余元,切实做到了不惜赔、不滥赔,有效地维护了我公司的权益,同时对居心不良者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⑹ 发送温馨短信,为客户提供人文关怀  每遇雨、雪天气,机动车辆肇事率增高,我部利用专线信息平台向客户手机发送温馨短信,提醒客户雨、雪天气小心驾驶、稳驾慢行,此举不但能有效地降低出险率,也能充分体现出中华保险的无时无刻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

  二、2009年工作计划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的品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优质、快捷的理赔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但是,在工作中,我们仍然发现了不少的问题与不足,如保险赔付率仍然偏高,处理保险拒赔案件欠缺方式、方法等等,因此,全面提高理赔质量和理赔管理水平,仍是我们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在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车险查勘、定损、报价、核赔、医疗审核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激励,不断提高保险理赔质量与效率。

因此,我们要切实做到:  ⑴ 专线接报案时间控制在每案3分钟以内,回访率力争达到95%;查勘定损岗现场到位率力争达到100%,超时限交案率力争控制在10%以内;报价岗自报车型控制1天以内,分公司报车型与分公司协调尽量控制在2天以内;理算岗件数结案率和金额结案率力争达到85%。

  2009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现场赔付案件考核力度,扩大影响,造出声势,在包头市场树立中华保险理赔服务特色。

  ⑵ 控制好车损险定损质量,确保车险赔付率明显下降。

因此我们要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挤压车损险赔案中的水分,切实有效地实施定损复查和核损,加强对查勘、定损工作的监督和把关。

  ⑶ 加强理赔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纪律,全面细心接报案,及时出现场,准确报价,热情服务,合理理算赔付。

进一步完善案件快速理赔办法,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下,保证案件处理的简化、便捷、快速,突出中华保险特色。

建立健全维修、救援、配件为主的服务网络,本着互利互惠、控制风险的原则,考核签定合作协议的汽车修理合作单位。

加强查勘定损队伍建设,提前一步储备人员,不让查勘定损拖业务发展的后腿。

  随着业务规模不断作大,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全体理赔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加强理赔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提高理赔人员的工作效率规范理赔人员的言行,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要求查勘人员要作到车辆洁净、衣着整洁、言语文明、不卑不亢、耐心细致、服务高效,以崭新的面貌应对客户,教育每一个理赔人员在做理赔服务的同时,要做中华保险的宣传员。

  ⑷ 2009年,我们在保证第一现场到位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第一现场报案率,加大无现场自述案核查案发现场的力度,以减少假骗赔案的发生。

我部出台拒赔案件奖励办法,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降低赔付率,增大利润空间,重点加强非车险和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工作,抽调专业组进行非车险查勘和疑难案件的调查。

  ⑸ 加强报价管理,做好价格本地化工作,挤压汽车配件和修理价格中的水分,切实做到同一车型,统一报价金额。

  ⑹ 加强伤人案件赔偿的审核。

  ⑺ 积极防范保险欺诈,做好疑难赔案调查处理工作。

  ⑻ 规范未决赔案管理,严格执行总分公司未决赔案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未决赔案的处理原则和操作流程,提高未决赔案的估损准确性,尽量杜绝未决赔案零估损情况的发生。

  ⑼ 加强内部信息反馈。

理赔环节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承保部反馈,以促进公司承保风险控制,监督承保制度的执行,从源头上遏制赔付率的上升势头,协调好业务发展和理赔管控的关系。

  ⑽ 加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管控与监督。

我们公司各部门及下设各支公司收集在我部门从事保险理赔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帮助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进而对保险理赔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全面提高保险理赔服务、管理质量与效率。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部门将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宗旨,以维护公司利益为目标,着力提高保险理赔质量与效率,提升公司的社会美誉度,树立公司品牌,展示我们公司的服务优势,力争通过服务促进效益,为把我公司建成为一流现代保险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保险查勘理赔员年终工作总结

本人自2008年9月1日参加工作至今,一年零四个月的实习时间已结束。

回溯十六个月的实习过程,在中支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十六个月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就在此时需要回头总结之际才猛然间意识到日子的匆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十六个月短暂又充实的实习使我真正体会到一个保险工作者的辛苦,乐趣和责任。

由于自己来的较晚,和其他同事还有一定差距。

但我一定会加快脚步跟上来,并超过他们。

一年多以来,我把学习期分为了三个阶段:熟悉环境、熟悉工作、习惯工作环境和压力及掌握业务知识。

在每个阶段中都使我我收获良多。

第一个阶段:刚到县公司的前几天非常难熬:不认识人、不熟悉工作、最难捱的是不能感觉到自己的价值。

在这种境况下,使我学会了承受工作高压下如何缓解自己,如何和同事交流学习。

那一刻起,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查勘员。

说起来,做一名查勘员容易,但要做一名优秀的查勘员就难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我从小事学起,从点滴做起。

我相信,成之道,唯有恒,因为坚守信念,所以终会有高度。

第二个阶段:了解自己的工作性质职能,学习业务 新系统,如何做,怎样做。

查勘和定损都是为了确定事故损失而存在的,包括损失的真实性,损失的实际程度,维修或赔偿的程度等多个方面,查勘和定损都是理赔工作中的重点,适合事故的查勘和定损通常能为保险公司对事故的处理提供良好的基础,也为客户迅速快捷的得到赔付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可以说查勘与定损是车险理赔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三个阶段:真正的把自己融入进工作之中,能够独立查勘,定损,使用系统以及与客户沟通。

由一个车险查勘定损的门外汉,变成了能够独立工作的查勘员。

本人较好地完成了实习期工作目标。

在玉溪太保工作,自己认为自己的处事风格,工作态度,完全对得起天地,对得起任何一个客户,对得起自己的公牌,更加对得起自己的代码。

在此,我首先感谢我的公司,给我提供了一个进入玉溪太保的平台,同时也感谢太保的领导,给予了我进入玉溪太保工作的机会,没有这两者,可能我今天也没有在这里写工作总结的机会,因此,我从心底里感谢您们

但是,我更需要感谢的,是曾经教导过我的各位老师傅:朱师、杨师、潘师、陶师、施师、……没有他们的耐心教导,就算我有在玉溪太保的机会,也没有今天的成绩,人不学不成器,刀不磨不锋利,如果没有他们默默的指导与支持,再锋利的刀韧也因时光的流失与岁月的冲刷而生锈,最终成为一堆废铁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父母给予了我生存的机会,他们却给了我事业发展的动力,谁轻谁重,缺一不可

因此,我在这里,再次表示我对他们的感谢,希望他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下面将一年多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查勘员我觉得除了查勘,定损这些技术外,如何与客户沟通才是最重要的。

这也是我今后工作学习需要努力的方向。

不同的情况如何说话,才会有更好的结果,能为公司节省更多的赔款又能让保户明了保险的真谛和实惠。

我觉得这才是第一位的,所以我认为今后在工作中应该更好的学习语言艺术。

工作中,很多时候,自己也实话实说,直话直说,或者,这个也是个人的一大缺点,因为很多时候,因为经验不足,所站的角度不对,说出来的话语,往往因欠缺周全考虑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个人认为,这些日子过来,自己也没有因这个缺点而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只能说:让时间证明一切,敢于正视自己的人,有改正缺点的勇气。

从事查勘工作,是一份非常辛苦的工作,尤其是在中支,案子多是一个问题,但是业务与理赔相关联,这个是难以取舍的问题,因为查勘才是我们的工作,业务并不是我考虑的问题,刚刚开始,个人也是这样认为的,随着逐步的开展工作,个人才慢慢体会到当中的关系,因此,自己处理案子的时候也非常小心,尤其是面对大客户,从来不敢瞒报,程序该怎样,就怎样去做,从来没有为难客户。

我想,是男人就应该不怕苦不怕累,工作中的困难,也应该勇敢去做,哪怕做错了,学了经验之余,还学了做人的道理,也是值得的

偶而的被投诉也是我与客户沟通出了问题,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注意改正。

我们看似是做售后服务,实际战斗在业务一线,唯有努力·认真·负责的对待工作,才能不让查勘定损拖业务发展的后腿。

二、查勘、定损工作作为理赔服务的第一环,实际上也是保险公司对案件是否赔偿、赔偿多少的第一关,它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理赔案件的数量、结案的速度、社会影响、品牌效应等诸多方面,所以,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这一环节。

了解了自己的工作性质,让我知道了自己岗位的责任,我们查勘员能单独出勤是赢得了分管领导的信任,代表公司做好客户服务的窗口岗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查勘员,但我深知,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代表着我们公司的形象。

控制好车损险定损质量,挤压车损险赔案中的水分,切实有效地实施定损,复查和回堪工作,不让那些有不良企图的虚假案件经过我的关卡。

为了公司的荣誉更为了我们查勘员自己的荣誉。

三、认识并学习太保产险的企业文化,增强自身素质,在加入保险行业,融进新的工作环境时,自己如何调整心态。

加入太保产险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切入点,从零开始,我立志用新的观念走进新的人生及职业生涯,是我主要的工作目标和方向。

以上总结,是本人在玉溪太保工作的一些总结,也是毕业一年多的毕业总结,再次,感谢领导的良苦用心,也感谢领导这些日子的栽培

\ \ 呵呵小时候读后感有写过吧,大点有写作文,大学有写论文,其实都是一样,只是主题以及内容换了而己,做多久理赔了,总结不至于那么难吧

旅游时买东西价格被骗了可以投诉吗?

当然可以投诉

保留好证据,打12301投诉,但是你一定要是在景区或者跟团游 如果你只是在某个路边的小摊贩上买的 维权还是比较困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无证操作特种设备有何处罚

你好,生产法和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这样规定特种设备应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未对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人数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配人数,每少配一人处以五千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二万元。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培训人数,每少培训一人处以二百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二万元。

劳动法中规定双倍赔偿有什么条件

面谈调查具有直接性和灵活性的特点,能够直接接触被访者,收集到第一手资料,根据被调查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询问,从而取胜得良好的调查结果;同时,面谈调查还可以使调查人员具体观察被调查者,便于判断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及时正确的程度;另外,面谈调查了解的问卷回收率较高,样本代表性强,有助于提高调查结果的可信程度。

面谈不足的地方是调查费用高,调查时间长,如果调查样本多,需分别面谈,花费很多时间,尤其是面谈需要调查人员有熟练的谈话技巧,善于启发引导谈话对象,善于归纳记录谈话内容,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面谈调查效果会受到一定影响。

因此,面谈调查在实践中是有条件的。

顾客去工商局投诉商品不合格要求赔偿怎么处理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三章 —— 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如下:第十一条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 :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第十三条 : 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第十四条 : 消费者为二人以上,投诉共同标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可以合并受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投诉 。

共同投诉可以由消费者书面推选并授权二名代表进行投诉。

代表人的投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同意。

第十五条 :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六条 :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第十七条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第十八条 : 调解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主持。

经当事人同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邀请有关社会组织以及专业人员参与调解。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解人员是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诉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对调解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及时中止调解活动,并由调解人员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第二十条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调解,可以要求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提供证据,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调查取证。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第二十一条 : 调解过程中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交由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或者检测人进行鉴定、检测。

鉴定或者检测的费用由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先行垫付,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承担。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委托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证明,受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协助。

第二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的陈述,查清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争议解决意见。

在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消费者撤回投诉的; (二)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四)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由当事人及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由当事人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归档。

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书的,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人员应当予以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 : 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同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当即处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可以在其辖区内巡回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就地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

第二十八条 :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二十九条 :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关于安检人员素质的作文

固定盘亏理。

企业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

会计分录如下:借: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盘盈

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赔偿

首先又看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合理的原因,如你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徇私舞弊等情形,单位是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违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失业保险金不是公司给,公司买的社保里有一项是失业保险,因此应该要求社保相关的理赔机构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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