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决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可靠心得体会
《中国人民解放密守则》1、不该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制定的,《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
《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坚持以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遵循信息化条件下军队保密工作的特点规律,依据近年来军委、总部制定的保密政策规定,吸收部队的实践经验,并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衔接,充实完善了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部分)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第八条 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第十一条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第十五条 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
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
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 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
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 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
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如何才去有力措施抓好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任务的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要全面深入学习理解会议精神特别是的重要讲话。
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党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军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立了党在强国强军征程中政治建军的大方略,是党的军事指导理论重大创新成果,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治工作、推动军队建设开创新局面的纲领性文献。
要认真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重大思想观点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军队政治工作的时代主题,深刻认识我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深刻认识我军政治工作优良传统,深刻认识当前我军政治工作需要重视和解决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的任务要求。
通知要求,要扎实有力地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
根据军委统一部署,以上带下、由浅入深、分层次分阶段扎实推进,确保学习宣传教育有声势、有力度、有成效。
要抓好学习教育,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官兵、离退休干部,年底前集中时间组织专题学习,及时把会议精神纳入理论武装、部队教育和院校教学。
要组织专题培训,分级分批抓好干部轮训,深化对会议精神特别是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把握,深入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思路举措。
要搞好理论阐释,组织撰写理论文章,梳理阐释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部队学习教育提供理论服务。
要加强舆论宣传,军队新闻媒体要周密筹划安排,开辟专题专栏,推出一批重头报道、深度报道,积极搞好网上宣传,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舆论氛围。
如何深入推进 学习践行强军目标 做新一代革命军人 主题教育
。
《规定》要求,必须把听党指挥落实到行动上,必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必须防止和纠正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必须纠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严守财经纪律,必须持续反“四风”改作风,必须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总政治部、军委纪委《通知》指出,各级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学习《规定》与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广泛搞好宣传,确保入脑入心,增强思想自觉,做到知纪、畏纪、守纪、严纪。
要强化监督检查,发挥纪检、巡视、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明察暗访、问题通报、舆论引导等多手并用,织密监督之网,让违纪的“隐身人”无处藏身。
要严惩违纪行为,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谁违反《规定》都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
要严明各级责任,党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书记、副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机关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按领域分系统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对落实《规定》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要实行“一案双查”。
要坚持以上率下,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军委、总部要为全军作表率,机关为部队作表率,领导为部属作表率,不给出轨越界留“暗门”、开“天窗”,不站在制度“笼子”之外搞特殊,坚决做到守纪如铁、执纪如山,为实现强军目标、有效履行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毛主席诗词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三十二年前的全文和解释.谢谢!
中图分类号:G808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9328(2015)07-000-01摘要年初,四总部联合颁发了《军事体育训练改革发展纲要》,要求进一步全面提高部队的军事体育训练水平。
这是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加快军事体育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军事体育训练,切实打牢部队战斗力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军事体育问题对策一、存在的问题(一)思想认识有误区。
有的盲目认为信息化条件下战争依靠体力进行格斗和白刃厮杀减少了,军事体育训练已过时;有的存在“消极保安全”思想,认为只要出现安全问题,年度所有工作归零,导致不能正确看待训练伤问题。
特别是军事体育训练具有运动强度大、对抗激烈等特点,训练过程中更容易出现训练伤,狠抓训练的风险大,导致部分单位在组训过程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训练标准不高,尖子不多;抓训练措施方法不多,干部体能偏弱,离合格的指战员标准差距大。
(二)组训方法不科学。
有的单位重结果大于重过程,机关关注的、连队要求的是体能达标率、优秀率,基层单位训练组织粗放而不精细,追求成绩而不注重方法,特别是在平时组织训练时还存在“一锅煮”、“一刀切”的现象,没有去分层分级组织训练
如何抓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着眼学深悟透精髓抓学习,增强学习贯彻的深度广度。
采取有效方法手段,切实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一要抓好学习培训,学深悟透精神。
以重要讲话和会议《决定》为重点,组织干部特别是政治干部搞好原文阅读、领读串讲、集中宣讲、观点解析,抓好团以上党委机关专题学习、党委(支部)书记培训、政治干部轮训,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政治工作重大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学习理解。
二要搞好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参会领导和基层代表走上讲台宣讲阐释,用好政工网、军营DV、黑板报、墙报、演唱组、饭堂广播“六小阵地”搞好配合宣传,切实打造强大舆论氛围声势。
三要坚持领导带头,引领带动官兵。
利用政治教育、党组织生活组织宣讲辅导,围绕指出的十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围绕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问题、谋划政治工作,当好学习会议精神的领路人、落实会议精神的推动者。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持续深入。
建立常抓常议、跟进学习、检查考评、典型示范机制,定期分析学习贯彻形势,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规文件,作为考评部队建设、考核党委班子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典型单位和个人,推动学习贯彻常抓不懈、长效落实。
围绕全面转化运用搞践行,确保学习贯彻的到底到边。
着力把学习贯彻成效体现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以崭新思想理念抓工作。
强化生命线意识,强化问题意识,强化法治意识,强化创新意识,努力提高政治工作信息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抓好具体细化,确保新政策举措的有力落实。
围绕会议《决定》提出的具体举措和提交会议审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对现行制度规范全面梳理对照、及时整改纠正,明确目标、标准、抓手、措施“四个体系”抓落实,研究制定具体细化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会议精神在部队落地生根。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抓好新方法手段的积极运用。
构建电视广播网、政工信息网、互联网“三位一体”的工作平台,积极探索部队、社会、家庭共育的方法路子,注重搞好军内军外、网上网下的深度融合,切实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军民融合的政治工作格局。
四是搞好对表落实,确保各项要求的逐一贯彻。
围绕“四个牢固立起来”、“五个着力”筹划新年度工作,围绕“十个方面问题”和“八个方面纠治”查摆整改问题,围绕实现强军目标、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等重点工作抓好具体落实,提高部队建设层次起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