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事业单位职工上班时间喝酒违反了哪些规定
字: 中纪委中纪委解答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纪委解答党纪律处分条例礼尚往来同学聚会怎样才算不违纪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11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两部党内法规’权威答疑”,中央纪委法规室针对“同学聚会活动是否违纪”、“如何界定‘正常礼尚往来’”、“什么职责算是领导干部”等问题作出解答。
以下为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两部党内法规’权威答疑”全文: 中学、大学都有同学会,参加这样同学会的活动是否都视作违纪
第68条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和“自发成立”的含义是什么
中学、大学都有同学会,参加这样同学会的活动是否都视作违纪
怎样的同学会会被视为违规组织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正确理解该条需要把握三点:一是该条规定的主体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
二是该条所称的“有关规定”是指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
即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该规定。
该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三是该条所称的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
要注意区分该违纪行为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正常聚会活动,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是违纪。
对于“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怎么认定
第83、84条提及收受、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对于“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怎么认定
发达地区和落后贫困地区对于“正常礼尚往来”标准不同,这个标准是否能做出准确规定
中央纪委法规室:从近年来的办案实践看,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是产生腐败行为的温床,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予以纪律规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
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
这是新的规定,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要予以处分。
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一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来不往。
二是指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
具体给予处分时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酌情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
什么职级算领导干部
全文有17处提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可以理解处分条例全篇是对党员的纪律要求,这17处写明“党员领导干部”的是对领导干部规定的更高些的条文
“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
什么职级算领导干部
中央纪委法规室:分则中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的条文说明该条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党员不适用该条。
目前,“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
二是国有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
三是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
此外,已退出上述领导职务、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共党员干部也属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
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根据第88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
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
充分理解该项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未改变原条例的规定。
原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将“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列为违纪情形之一,其中“违反规定”的表述与该条第一款开头“违反有关规定”的文字表述重复。
修订过程中,为避免重复我们删除了“个人违反规定”,实质内容没有变化。
关于买卖股票问题,我们经历了一个从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
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
在当时国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证券业监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别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市场的管理越来越规范。
因此,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买卖股票的规定,并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
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否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轻微,虽有罪但免于起诉和刑罚,或单处罚金的,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但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属于犯罪,比如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对于这些行为是否也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这一条文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
根据该条的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有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是否可以明确列出
全文共有29处提及“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是否可以明确列出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体条文中提及的“有关规定”,是指一旦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具体行为,是否构成违纪的前提性规定。
也就是说是否构成违纪要以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
这些规定主要是指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比如《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再比如,《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等。
采取援引有关规定这种方式,主要是因为这些规定的内容很丰富,不可能在条例中一一列举。
同时,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也可能会出台一些新的规定或者修订相关的规定。
采用概括表述的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管党治党的需要。
单位综合评价意见
一、 政治方面。
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平时能自觉学习、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理论素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刻领会构筑和谐社会的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方针,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一定辨别是非能力。
积极投身,自觉遵守党章。
二、 能力方面。
该同志2004年9月到机关以来,参与了**工作和**工作,由于该同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能较快地适应熟悉并掌握工作情况,善于处理工作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并具有个人见解。
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可以说是一个会想事、能办事、办成事、办好事的干部。
进入机关以来,均能完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 工作方面。
能够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细致、谦虚谨慎、待人热情诚恳。
近两年在处室业务繁忙的情况下,工作主动、不畏困难、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
同时,在进行工作调研中能结合湖南实际,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及时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
廉政方面。
该同志能注重自身的修养,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党内的各种学习和各项活动,坚持。
至今没有发现。
(简短一点,供你参考
)
如何以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
首先是要深刻领会精质,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
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结合实际抓执行。
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
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然后是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习惯。
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
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谁那有县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换届的工作报告 拿出来谢谢了
各位代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交通运输局党委换届选举大会。
受上一届党委的委托,现在,我代表交通运输局党组织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主要工作回顾近几年来,交通运输局党组织紧紧依靠广大职工,抓住契机,知难而进,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全体党员和全体员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扎实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不断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抓班子带队伍,发挥党组织先锋队作用1、加强政治学习。
党员队伍是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提高这支队伍的理论水平,以及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至关重要。
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带领全县交通战线职工以“保障交通畅通,服务经济大局”为工作方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以廉洁自律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通过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当前形势,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鼓足了干劲。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一是各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出本单位的党员工作计划,并积极扎实开展。
二是有计划的发展新党员,培养积极分子,每年都举办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强化对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
2009年以来预备党员转正19名,发展党员16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3名。
三是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和党刊征订工作。
3、加强民主化管理。
一是实行了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
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选拔,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规章制度,集思广益,果断决策,增强决策的公平化、科学化、合理化;二是广开渠道,广泛征求管理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努力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加强沟通、增进感情,达到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目的。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是从制度上确保从严治党方针贯彻实施的有效措施。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党组织确立分级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建立党员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在2009年行风建设民主评议中,我系统在全县21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中位居第六名。
(二)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1、逐步健全干部队伍选拔培养机制。
近几年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始终把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基层班子年轻化的有效举措来抓。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交通运输系统形成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他们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起干部就是为民服务的意识,热情为经济工作服务,为员工服务,创新领导方法,做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享有较高的威信。
2、积极培养年轻干部、骨干教师,形成教育发展的人才梯队。
党组织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创设优秀年轻干部施展才华的岗位;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各类业务能力培训,以更新理念,提高水平;强化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
把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锻炼他们的应急应变能力,以磨砺他们的毅力,提高工作综合能力。
目前,多数党员都成为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骨干。
3、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交通运输局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号召教职工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强素质、树形象、创业绩”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效益、加强服务、安全运输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
坚持不走过场、不搞一阵风,力求大面积提高党员素质、大幅度提高工作实效。
为使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争先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可行性活动方案,开辟了“争先创优先锋岗”专栏,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1、参与决策,保障交通运输发展上水平。
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根据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遵循交通运输发展客观规律,积极谋划发展大局。
党组织参与了全县“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参与了《县交通运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了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科学发展,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2、勇于攻坚,治理行业顽疾。
交通运输工作点多面广,服务工作千头万绪,一直是我县交通运输发展的瓶颈和重大课题。
党组织进行广泛调研,确定了“以服务质量带动发展质量”的发展规划。
党员干部经常深入一线,耐心细致地做好基础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全县交通运输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今年,我们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强化了交通运输大发展的格局,交通资源进一步优化。
3、促进改革,实现交通运输发展上台阶。
为提高交通运输工作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交通,党组织积极搭建舞台,动员广大职工,特别是党员职工,主动参与交通运输改革,当标兵,做表率。
通过全县职工的不懈努力,我县交通运输工作质量显著提高。
2011年整体工作位居全市第六名,被市政府授予“交通运输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二、新一届党委的重点工作回顾几年来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未来几年,是我县交通提升质量、科学发展,真正实现突破的几年,是改革深化、竞争加剧、创新发展的几年,也是“站在新起点、开拓新局面、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时期。
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要以“促发展,创先争优上水平”为主题,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办好人民满意交通运输”为目标,围绕经济中心工作,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统筹推进党的全面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
着力引导党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引领全体党员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交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三)及时发展新党员。
认真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严把发展关,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开展哪些载体活动
排查一遍党员组织关系。
以“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确保参学党员全覆盖。
通过党支部自查、组织部核查,协调公安、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4月底前完成了党员信息核查和联系查找工作,掌握了全县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等情况,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建立并更新党员管理台账和党员电子信息表。
手抄一本党章。
结合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组织支部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响应“手抄党章100天”活动,逐条逐句解读,通过微信平台推送、展示优秀作品,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
开展一次知识竞赛。
5月初,在全县开展党内两项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增强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提高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举办一场主题演讲比赛。
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全县青年党员学习党内两项法规演讲比赛,鼓励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工作经历认真学习党章党纪,用身边人、身边事和个人的感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看齐意识、“红线”意识,以“四讲四有”的标准来衡量和检视自己,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
组织一次下乡送学活动。
结合县文化下乡活动,发挥紫金花朝戏的优势,编排一部关于“两学一做”题材的花朝戏节目到各镇巡回演出,以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学习教育送到农村;同时,组建宣讲团深入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传达宣讲“两学一做”的重要精神实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举办一场党务骨干示范培训班。
为确保学习教育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该县拟举办一场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务骨干示范培训班,通过对各镇组织委员、“两新”组织书记和县直单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就学习党章党规、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以及推进驻点联系和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题学习讲座。
开设一门红色课堂。
发挥革命老区和红色资源优势,组织党员到苏区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血田”纪念广场、“红屋”、革命烈士纪念堂等革命遗址,重温入党誓言、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活动,接受“红色课堂”洗礼,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增强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
表彰一批先进优秀典型。
大力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窗口单位、“两新”组织、学校、农村等身边的先进优秀典型事迹,“七一”期间考核、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助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印制一本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发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投稿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文章,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筛选优秀作品,编撰《“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发放到各党支部,形成良好的学习交流氛围。
开展一次“党内关爱送温暖”活动。
县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生活实际困难,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继续实施党员互助金、生活补贴金制度,“七一”期间,为全县6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进行慰问并为每位党员发放1000元的慰问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