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检察机关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习总书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内涵。
近日,省委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对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上起好表率,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照思想、量行为,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一、践行严以修身,在信念坚定上作好表率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更高的素质和更好的形象。
因此,作为检察官,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把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要加强党性锻炼。
要以焦裕禄、兰辉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认真对照党章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工作方法意识,把思想和行动上升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做一个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的人。
三要培养高尚情趣。
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切实摒弃“等靠要”思想,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加强对新增检察职责和检察改革的探索研究,着力解决履行职责中的问题和困难。
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完善人品操行,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
二、践行严以用权,在依法履职上作好表率 检察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要坚持公正执法。
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秉公执法,平等、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个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坚决防止选择性办案,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自觉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扩大检务公开内容,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
检察权不是特权和面子,不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是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常怀敬畏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行使检察权,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三、践行严以律己,在清正廉洁上作出表率 “公则明,廉生威”,检察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
一要筑牢思想防线。
时刻以《党章》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十项规定”等严格要求自己,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警醒教育自己,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禁令”,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牢固树立起长期抵制“四风”的思想防线。
二要增强自身建设。
对照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切实做到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事业,以真诚之心对案件当事人。
四、践行谋事要实,在求真务实上作好表率 谋事要实的根本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做到理论与实际的辩证统一。
我们开展检察工作,必须脚踏实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讲真话、干实事、重实效,把心思用在干事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使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举措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一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
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翠屏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战略任务中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要强化执法为民宗旨。
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维护群众利益,通过积极投身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实践,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通过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狠抓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度;通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召开座谈会、走访交谈、案后回访工作等活动,增强检察机关的感召力;通过积极开展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依法治区、法治翠屏建设深入推进。
五、践行创业要实,在敢于担当上作好表率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敢于担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每一件具体事情做起、每一起具体案件抓起,不空谈、不虚为,做到真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真真正正地干在实处、求得实效。
一要严于打击犯罪。
积极顺应群众期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污染等热点,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要严于惩治腐败。
紧紧围绕“环境兴市”战略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保证党的机体健康,维护执政良好形象,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成效。
三要严于诉讼监督。
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不断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践行做人要实,在密切群众上作好表率 做人要实,就是要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比照“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德行天下”的高标准,常修为人之品、常修为政之德,彻底纠正政绩观的偏差,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真正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形象。
一要拓展联系服务群众途径。
结合“联网联户走基层”行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法律七进”活动等方式,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向基层延伸工作力度, 广泛收集群众真实的呼声需求、了解群众对检察官的直观评价、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打牢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以实际行动增强检察机关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着力增强坚持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自觉,掌握群众心理,培养群众感情,增强群众认同,提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纠纷、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能力,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思想问题疏导到位,更好地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真心实意做群众的贴心人。
为什么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心得体会
3月3日,全院召开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党课会议。
课题内容极其深刻,鼓舞人心,教育我们要发扬革命传统,坚定信念,坚持维持正义,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此次党课学习,体会如下: 一、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回顾我们党近90年的奋斗历程,革命战争年代,无数革命先辈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建设和改革年代,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夙兴夜寐、开拓进取,同样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面对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政法机关要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历史重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的一条是坚定理想信念。
二、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
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空间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
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
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三、继承和发扬优秀的革命传统,联系实际,切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党拥有很多优良的革命传统,“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优良的三大传统。
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我们要端正学习和工作态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服务人民大众为干事业宗旨,为检察事业的进步与发展而努力奋斗。
在工作中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查摆自身存在的弱点和不足,积极改进,团结同志,谦虚好学,兢兢业业。
这次党课的主题也就是要求我们树立良好的为民服务意识,号召全院干警按照院里的要求查摆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切实按照院里规定参加学习、讨论并写心得体会。
如何提高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的能力
加快邵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基层检察干警更新群众工作理念,探索群众工作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进而实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
\\r 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r 一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
少数检察干警严重疏离群众 ,对群众缺乏感情 ,他们或者简单地认为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 、履行监督职能就是在做群众工作 ,简单的把履行职能等同群众工作;或者认为检察机关做群众工作只是为了应付完成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 ,是一种短期行为 ,没有必要投入太多精力 ,只需简单应付即可。
这些错误的思想观念直接导致部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不能深入群众 、依靠群众 、服务群众 ,更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
\\r 二是没有形成正确的工作方法。
在群众工作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 ,一些干警虽然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 、业务技能 ,但是 ,在联系群众上 ,不能深入实际去研究具体情况 、具体问题 ,往往只是采取照本宣科的方式 ,停留在法律宣传 、访贫问苦等层面上 ,没有立足检察职能 ,不能找准群众诉求和政策法规的结合点 ,甚至还在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府的合法政策之间产生了激烈碰撞。
\\r 三是没有形成实际的工作效果。
能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能不能充分发动群众推动检察工作 ,是衡量群众工作是否做出成效的重要标准。
当前 ,多数基层检察干警在开展群众工作过程中 ,只治标不治本 ,只解决群众一时之需 ,不能指导 、帮助群众从根本上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长期如此 ,群众必然会对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产生怀疑,现在出现职务犯罪案源枯竭 ,立案监督线索匮乏等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实际效果欠佳。
\\r 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应具备的能力\\r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 ,为把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做实 、做细 、做深、做好 ,要求基层检察干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主要应具备以下几种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是具备文明规范的执法能力。
基层检察干警应坚持依法 、全面整合和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 ,制定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 ,形成权责明确 、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扣押冻结款物管理 、办案安全防范规定 ,提高案件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水平。
基层检察干警应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 ,着眼于法律效果 、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依法 、有效进行全过程监督 ,做到有罪追究 、无罪保护 、严格依法 、不枉不纵。
\\r 二是具备释法说理的沟通能力。
目前 ,基层检察干警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 ,既要承担执法办案任务 ,又要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基层检察干警要通过掌握丰富的群众语言 ,了解群众的心理状态 ,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做好释法说理 、心理疏导等工作 ,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争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 三是具备随机应变的决断能力。
随着邵阳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各种社会矛盾呈现易发 、多发、高发的态势。
如果继续用老观念 、老方法来处理群众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不但不能化解矛盾 ,而且会导致矛盾更加复杂。
因此基层检察干警要放下架子 ,俯下身子 ,开动脑子 ,根据矛盾的特殊性 ,结合具体事件 ,联系相关法律 ,灵活处理。
特别是涉及到土地安置 、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等热点 、难点问题时 ,要沉得住气 ,保持清醒的头脑 ,确保应对得当 ,处置得体。
\\r 提高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对策和措施\\r 一是教育引导 ,树立群众工作观念。
人民群众是我们 的“根”和“源”。
我们在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过程中 ,要教育引导基层检察干警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明 确“为谁执法 、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 ,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
同时 ,要让大家认识到群众工作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 ,不是形式上的一阵风 ,更不会与检察工作相冲突。
恰恰相反 ,只有关注民生 ,贴近群众 ,充分依靠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检察工作才能如鱼得水。
\\r 二是加强沟通 ,健全群众工作机制。
努力拓宽民意沟通渠道 ,开展经常性的群众走访工作 ,采取召开座谈会 、听证 、问卷调查 、深入群众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提高检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为主动服务群众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夯实基础。
\\r 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转化机制 ,及时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 、筛选 、分类 、分析 ,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
\\r 三是树立形象 ,转变群众工作作风。
根除对群众颐指气使 、冷硬横推的霸道作风 ,切实解 决“门难进、脸难看 、事难办”、推诿扯皮 、久拖不决 、文过饰非 、对群众漠不关心 、不负责任的不良作风。
坚 持“理性 、平和 、文明 、规范”的执法理念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强化程序意识和效率观念 ,注重人文关怀,及时 、高效 、公正地处理有关案件 ,努力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
\\r 四是严格奖惩,强化群众工作考评。
建立和完善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考核制度,对那些考核成绩优秀、工作成绩明显的干警要予以鼓励和嘉奖,对考核成绩差、群众信任度低、工作实绩不明显的干警采取诫勉谈话等。
同时,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年度考评与换届考评相结合,根据检察干警的工作实绩,按照统一标准,通过述职、群众评议、领导评估、座谈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对基层检察干警一年来的群众工作作一个科学的评价。
\\r 五是创新举措,提升群众工作实效。
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在为群众说实话、办实事的过程中提升工作业绩。
一方面,加大检务公开力度。
通过设立检务大厅、实行案件公开审查、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多种形式,让群众参与到具体执法活动中来,见证执法过程,听证执法依据,评议执法状况,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大走访等形式, 广泛开展检察干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四走进”活动,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学习三个条例规定心得体会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如何做好司改前基层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政法整顿的三大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政法战线刮骨疗毒自我革命。
政法队伍是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
政法队伍作为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为此,要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来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彻底割除毒瘤,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政法战线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
党的十九大以来,政法系统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特别是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及“打伞破网”强大攻势,一些典型案件背后潜藏着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义、不廉等深层次问题得以暴露,“围猎”与被“围猎”交织、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等腐败问题浮出水面。
政法机关性质特殊、专业性强,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配合又制约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从严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加上一些政法干警法纪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正,导致政法队伍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为此,要在政法系统来一场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坚决清除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补齐短板弱项,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政法队伍风清气正。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政法战线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政法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党和人民既厚爱三分又寄予厚望。
处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抢抓机遇、迎接挑战需要政法队伍发挥更大的作用。
政法队伍要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必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为此,要在政法系统来一场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政法铁军,更好肩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浅谈检察院司法警察如何保障办案安全
[摘要】检察院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发挥国家强制力的最直接、最具体的执行者。
其担负着维护检察工作的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等任务:\ [关键词】司法警察;办案安全;职能;保障\ 检察机关的上作开展相对较晚,基层院对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认识不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检警混用、以检代警”现象时有发生,对司法警察职能的发挥不利,对检察官法律监督工作更不利。
基层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了法警队,实行了编队管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机制日趋完善,司法警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必须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精神,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努力建设司法警察大队朝着“机构健全、人员归位、统一调派、机构规范,保障有力”的方向又好又快的发展。
目前,司法环境比较复杂,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在刑事案件中,造成犯罪嫌疑人在押解过程中逃跑、自杀,以及造成办案人员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出现的几率增大,影响案件进程,间接增加办案成本。
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加强保障,保证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
现结合笔者所在检察院对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谈谈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儿点思考:\ 一、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警使用不当,法警工作不被重视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犯罪、履行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尽管提出了依法配备法警人员,但目前相关的办法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法警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甚至不少人仍然认为,法警工作就是看管、提押、送达,法警人员可有可无。
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工作根本无法深入开展,无法保障办案安全。
\ (二)警力和警用装备不足,队伍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
大多基层院的法警人数达不到要求,无法保证在合理的占据检察院人数的8%一12%之间,办案安全无法保障。
法警工作难开展。
警用装备缺乏,没有按规定配备齐全,面对突发情况无法保证妥善处理。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两级管理,但是在现实实践中,很多基层院没有实行两级管理制度,没有实行一l 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管理。
\ (三)没有真正落实编队管理,无法保证战斗力《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对司法警察队伍应实行编队管理明文规定。
就目前情况来看,还有很多基层院没有落实好编队管理,没有专职法警或者专职法警少,都是分散在其他部门,没有集中管理。
没有凝聚力,司法警察大队的战斗力无法增强。
\ 二、提高认识,保证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中的重要地位随着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和推进司法改革的形势发展,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司法警察的职责,其特定的职责范围,不是检察官和其他人员可替代的。
发挥法警作用,全面履行法警职责,有利于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各司其职,规范办案,防止“检警混岗”、“以检代警”情况的发生。
\ 三、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实行编队管理过去,司法警察工作力量比较薄弱,普遍存在司法警察精神状态不佳,素质不高等问题,制约着司法警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真正把司法警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从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编队管理,确保司法警察工作的开展。
\ (二)落实物质保障和精神支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切实为司法警察部门配备必要的警用器材,不断改善警务装备和相关设施,为检察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高效的警务保障。
一方面必须要坚持从严治警。
强化对司法警察的管理和监督。
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从优待警。
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
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 (三)要加大力度训练,提高身体素质法警大队作为检察工作服务队伍,应该强化对检察机关有关的制度、秩序、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自身的定位,积极配合检察官办案工作。
根据《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中明确要求“一熟、二懂、三会”即:司法警察要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械具,会口拿术,会微机操作。
根据司法警察训练大纲,重点开展体能、队列、口拿格斗、射击、警具使用等基本技能训练,进一步增强自身警务能力,提高业务素质。
\ (四)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加强业务培洲,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业务素质,要坚持岗位练兵与业务技能培训想结合,掌握检察技能和办案程序。
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专项整改活动,针对检察干警的职业特点,认真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办案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依法办案、安全防范的意识。
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加强对办案干警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 (五)完成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司法警察大队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文件《关于加强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中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同办公室等部门认真抓好了此项工作的落实。
讯问室和询问室要达到了标准化建设要求,讯问室“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运转 常。
办案工作区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警执行看管交接班表》、《被讯(询)问人进入办案工作区登记表》、《执行警务情况登记表》以及《办案工作区使用情况登记表》来进行记录,有效地保障了检察办案工作的安全高效。
\ 四、健全规章制度。
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作用加强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把司法警察参与办案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促进各项检察业务深人开展。
\ 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指导下,基层院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安全事故相对减少。
但就目前情况看,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什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脱逃、行凶等事什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
发生此类事故,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自杀身亡的恶性事故,给检察机关造成的巨大的影响。
从办案实践看,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个别干警思想松懈、违法办案、管理不严等造成的。
此,刮法警察必须从办案的各环节、各 ‘面人手,最大限度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 (一)积极参与案件并对案情全面了解在执行看管前,要实行“两登记、六制度”管理:即使用办案工作区申请登记、交接班登记;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制度、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办案工作区值班制度、办案工作区看守看管制度、办案工作区交接班制度、急救药品使用情况登记制度。
要了解被看管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涉案情况、思想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 (二)坚持依法用警,规范化办案保障办案安全,切实做到必须持《派警令》和《警官证》执行警务,《派警令》的审批签发,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对申请用警的合法性要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用警申请,不予派警,并报告院领导;对被看管的对象要进行审查,被看管的对象必须是以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否则可拒绝派警看管;司法警察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看守时限,B 不超过12小时。
\ (三)依法办案,依规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办案人员违反办案的有关规定造成的。
在办案中,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措施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关措施,规范看管和汛问。
要保障办案安全必须做到:一足凡足需要在检察院询问证人或讯问犯罪嫌疑人郜必须在办案区进行,法警大队负责统一管理,不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二是在提讯、押解过程中,由法警大队副队长带队,执行任务时必须携带相应的警械具。
每个细节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在工作区讯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吃饭、休息、上厕所、签字时,必须保证两名干警在场,安排一名法警随时做好替换准备。
四是对警务区的监控设施、录音录像设备和所有警械具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不留死角,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及心理变化,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除此之外。
司法警察在参与保护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追捕等任务时,必须严格按《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 (四)严格实行“栓警分离”,保障办案安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主要工作是依照有关法规流程进行操作。
检察机关的自侦、刑检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司法警察必须全程参与,协助检察官办案,并具体负责办案安全。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自我监督必须得到体现,在办案过程中即使是询问室有检察官在讯问,也必须保证有司法警察在内,防止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检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机构。
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中的重要地位H益凸显,在检察工作升展中保证办案安全。
维护检察机关信誉,维护国家法律实施,保障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官与警察的根本区别
检(prosecutor),一种法律工作者,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检察院、地方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中国的警察:包括武警和人民警察两大类。
“公安”广义上是指人民警察,分为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即狭义“公安”,包括治安、户籍、刑侦、交通等)、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劳改劳教部门的司法警察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四大类。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服装以藏黑为主色调。
武警全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
区别:检察官的职责 (一)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二)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警察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综合来看,两者的职责明显不同,所以这是两个不同职责的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