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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公平正义心得体会

时间:2014-12-06 22:06

检察工作如何实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如何维护公平正义一、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形态下体现出不同的时代内涵和特征。

公平正义的时代内涵:(一)权利义务公正(二)机会公正(三)程序公正(四)效益公正(五)资源分配公正(六)社会保障公正二、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衡量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

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公平为基本特征,以正义为最终价值的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理想境地是经济富足、政治进步、文化昌明、社会和谐,这些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统领。

法治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它以公平正义作为价值尺度,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和稳定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等活,调整社会关, 平衡社会利,整合社会资源,维护法律秩序,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三、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我国宪法规定设置人民检察机关,并把检察机关确立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专门承担法律监督职能,是我们党和国家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而采取的重大宪政举措,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

执法办案是检察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形式,检察法律监督的职责是对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实行监督。

一方面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严格依照法律追诉各类犯罪,运用法律武器制裁各种严重违反法律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以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二者的宗旨就是维护司法公正。

(一)当前存在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求检察干警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

然而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还不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在执法思想上,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主动性不够;在执法观念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存在不按程序办案、轻视人权、执法不文明的现象。

在执法行为方面,执法水平不高,办案质量不高。

这些问题反映了少数检察干警(包括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低,宗旨意识不强,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执法观,也反映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大,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还有待提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还需大力加强。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影响了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职能的发挥。

因此,坚持与时俱进,强化职能,全面公正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刻不容缓的首要任务。

(二)如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1、加强队伍建设法律要靠人去执行。

只有建设高素质的队伍,才能保证办案出于公正,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关系所迷,不为人情所动,不为权势所屈,敢于顶住来自各个方面的干扰,坚持公道、正派、正义,从而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因此,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是确保公正执法的根本。

加强队伍建设,教育是基础。

必须强化检察官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为谁办案,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影响和侵蚀,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法为民所执,自觉廉政执法。

与此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造就一支专家型的检察官队伍,保证法律监督正确、及时的实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队伍建设,制度是保证。

要着力于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一是建立统一执法规范制度。

使案件侦查、审查的每一个环节严格依法进行,摒弃随意执法和主观臆断,使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二是建立统一的监督制度。

如错案责任追究制,廉政制度,侦查案件跟踪监督制度等。

三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如完善检察官的考核、晋级、提拔、奖惩制度,使检察队伍管理真正走上规范、民主、科学的轨道。

加强队伍建设,监督是关键。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消除司法方面的腐败现象,确保公正执法,必须强化检察院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而且要把功夫下在内部监督机制和自我完善上,同时,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并形成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改革是动力。

对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公务员实行分序列管理,以利于队伍的稳定和专业化建设,建立公开竞争、择优、汰劣的运作机制。

实行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双向选拔、分层聘用、上下交流、综合测评等制度,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确保公正执法。

2、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的主要手段。

严格执法必须明确和坚持:一是不论什么人都必须依法办事,不管其手中的权力有多大,违反法律就一定要受到追究;二是不论什么人违法犯罪都必须按同一法律标准处理;三是不论什么权力都必须依法行使,受法律约束,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替法律的规定,干预法律的执行,阻碍法律的实施。

依法办案是公正执法基本的要求,最具体的体现。

依法办案,既包括依照实体法,也包括依照程序法。

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方面。

从司法活动的本质来说,其追求的最终目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

诉讼法体系的建立,本身说明司法本身具有强烈的程序性特点,程序即诉讼的规则,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必要保障,只有依据程序进行的诉讼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诉讼。

实体和程序是实现法的正义的两种法律制度上的设计。

实体是解决案件处理公正的标准,程序是解决案件处理的正当流程和秩序,两者不可偏废。

但是由于这是这两套法律制度,所以它们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产生矛盾,也就是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的矛盾。

为了追求目的,有的时候就会不择手段,从而导致刑讯逼供、违反法律程序行为成为难以克服的痼疾。

两者出现了矛盾和冲突,怎么办

实体正义必须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不允许在程序之外实现实体正义。

虽然有时不按程序也可能会取得实体公正,但是由于潜在着一种有碍公正的因素,影响了真正意义上的公正。

程序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低标准,也是现代刑事法治的起码要求。

连程序都做不到公平,还谈何司法公正

即使实体公正了,也不是完全的公正。

因此,当代检察官必须牢固树立程序正义理念,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诉讼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逐渐形成一种程序优先、注重程序的思维方式,这样才能真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3、加大监督力度当前,执法不严是执法工作中突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必须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以及全面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职能、监所检察职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等,加大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的力度,用够用足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形成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促进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

要抓住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突出问题。

加强法律监督,要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问题;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要纠正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问题;纠正不依法交付执行,超期羁押以及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问题;要做好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的抗诉工作,解决执行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突出问题。

要不断总结监督工作的经验,完善监督手段,规范监督程序。

把党内监督、国家法律监督、群众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以达到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

  总之,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检察职能的共同的价值追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关于检察机关关于打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的思路做法经验及建议

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重大部署。

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实践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的主题,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运用、实施,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得以实现、彰显和弘扬。

一、守护法的灵魂,使公平正义贯穿于执法活动全过程 执法活动以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司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以及矛盾和冲突的调解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果执法不公,损害的不仅是执法者的形象和信誉,而且破坏法制的根基,破坏社会的价值标准和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基础。

因此,在执法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紧紧围绕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

检察机关肩负着法律监督的重任,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平正义的精神实质,克服检察人员认识上的偏差,坚持公平公正,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办案质量。

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在执法中既讲办案结果的正确性,又讲办案过程的合法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既要重视监督实体违法,也要重视监督纠正程序违法。

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进程中追求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

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不断出现,各种社会矛盾必然以诉讼形式不断进入司法渠道。

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

检察机关必须对当前的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立足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根本途径,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的总体要求,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充分体现法律监督属性。

一是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努力营造廉政勤政的良好风气。

三是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维护法律尊严。

三、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地位和国家公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检察执法活动必须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确定服务重点,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坚持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关键所在。

在办案中,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三个关系: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服务大局的关系。

在具体办案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要防止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把严格执法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

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

严格区分民事经济纠纷、一般违法行为、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和执行政策中的偏差等与犯罪的界限,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惩治犯罪者。

要正确把握和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

执法办案,就是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案,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既不能由于追求社会效果而忽视办案的法律效果,也不能因为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而忽视执法活动的社会评价与导向作用,要尽力做好相关工作,使执法办案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当前,检察机关要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依法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公平公正、安定有序的环境。

四、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化的保障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剖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一些典型案件,绝大部分都与执法不规范有着直接的重要联系。

执法工作的特点和面临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保障机制建设。

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执法规范机制建设方面,建立了规范办案程序、加强监督制约、保证办案质量、促进办案安全的一系列相关制度和机制,如执法办案业务流程、侦查一体化建设、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民行抗诉书说理改革、普通程序简化审、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较好地发挥了机制规范应有的保障功能。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必须不断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化保障机制,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通过严格的流程管理、过程控制、科学考评,把各项检察工作纳入更加规范有序的轨道。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要重点加强包括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工作信息化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的建设,同时要进一步落实执法工作保障。

结合本地检察工作实际,当前要着力研究落实好几个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评价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问题。

结合完善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探索把办案责任监管、办案责任考评、错案责任追究与完善各项执法业务流程规范相结合的方法和措施;抓住责任落实和责任考核、责任甄别、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细化具体的规范标准,全面建立执法工作考评档案,将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结果与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

要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重点强化对初查、撤案、不批捕、不起诉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对办案一线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继续加强与兄弟政法部门的配合,自觉接受执法制约监督的同时,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途径,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在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中转变执法作风,不断规范执法活动。

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工作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论述检察官如何公正执法

因为他们是主持正义的,就算没有完全办到,也起了不少作用。

检察官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职业道德要素中,具体应做到哪些方面

习总书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内涵。

近日,省委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对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上起好表率,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照思想、量行为,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一、践行严以修身,在信念坚定上作好表率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更高的素质和更好的形象。

因此,作为检察官,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把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要加强党性锻炼。

要以焦裕禄、兰辉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认真对照党章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工作方法意识,把思想和行动上升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做一个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的人。

三要培养高尚情趣。

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切实摒弃“等靠要”思想,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加强对新增检察职责和检察改革的探索研究,着力解决履行职责中的问题和困难。

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完善人品操行,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

二、践行严以用权,在依法履职上作好表率 检察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要坚持公正执法。

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秉公执法,平等、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个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坚决防止选择性办案,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自觉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扩大检务公开内容,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

检察权不是特权和面子,不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是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常怀敬畏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行使检察权,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三、践行严以律己,在清正廉洁上作出表率 “公则明,廉生威”,检察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

一要筑牢思想防线。

时刻以《党章》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十项规定”等严格要求自己,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警醒教育自己,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禁令”,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牢固树立起长期抵制“四风”的思想防线。

二要增强自身建设。

对照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切实做到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事业,以真诚之心对案件当事人。

四、践行谋事要实,在求真务实上作好表率 谋事要实的根本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做到理论与实际的辩证统一。

我们开展检察工作,必须脚踏实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讲真话、干实事、重实效,把心思用在干事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使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举措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一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

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翠屏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战略任务中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要强化执法为民宗旨。

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维护群众利益,通过积极投身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实践,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通过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狠抓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度;通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召开座谈会、走访交谈、案后回访工作等活动,增强检察机关的感召力;通过积极开展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依法治区、法治翠屏建设深入推进。

五、践行创业要实,在敢于担当上作好表率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敢于担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每一件具体事情做起、每一起具体案件抓起,不空谈、不虚为,做到真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真真正正地干在实处、求得实效。

一要严于打击犯罪。

积极顺应群众期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污染等热点,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要严于惩治腐败。

紧紧围绕“环境兴市”战略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保证党的机体健康,维护执政良好形象,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成效。

三要严于诉讼监督。

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不断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践行做人要实,在密切群众上作好表率 做人要实,就是要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比照“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德行天下”的高标准,常修为人之品、常修为政之德,彻底纠正政绩观的偏差,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真正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形象。

一要拓展联系服务群众途径。

结合“联网联户走基层”行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法律七进”活动等方式,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向基层延伸工作力度, 广泛收集群众真实的呼声需求、了解群众对检察官的直观评价、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打牢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以实际行动增强检察机关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着力增强坚持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自觉,掌握群众心理,培养群众感情,增强群众认同,提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纠纷、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能力,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思想问题疏导到位,更好地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真心实意做群众的贴心人。

怎样做好检察官

一个冤案单凭检察官是办不出来的,法官也起很大作用。

试想,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就匆忙定案,给出判决,是检察官的责任吗

下面再来说做称职的检察官的问题。

检察官的责任是审核犯罪证据,依据法律提出定罪量刑意见。

做好检察官,应该责任心强,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关乎一个人的一生。

应该周密思考,慎重结论,不办一件经不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案子,时刻把公平正义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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